一年后,北平某茶楼。
老赵站在台上,唾沫横飞,不过这回说的可不是什么老掉牙的本子,而是最近北平梨园界的焦点--李云笙。
“李老板不说别的,单论这16岁的年纪就挑起朝云苑,短短一年时间就让着朝云苑和洪福班齐名,就必须让咱竖一个大拇哥!”
“就是就是,李老板不止有能力还有实力。自从去年李香兰老板宣布退隐,李老板接手朝云苑,这朝云苑可就不一样咯,现在一票难求,回回都是爆满,我就没买到过!”底下说话的人叹了口气,声音中满是无奈。
“一样一样。”旁边有人附和道。
老赵听到这话,把扇子一合,有些自豪的说到“我老赵有幸抢到过一会,不瞒各位,我那天可是半夜去蹲着的,紧赶慢赶抢到一票,真是不一样,可是好久没听过这样好的戏了……我跟你们讲……”老赵好像故意似的,不紧不慢的喝了口茶。
“别喝了,快说快说!”众人催促着,又吵成了一片。
而这众人谈论的焦点,此时却在城南的山脚,不紧不慢的走着。
“笙哥,你这回去找师父,不说一声,师父不能生气吧。”大华擦了擦汗,跟在李云笙后面走着。
“不能,他这一去一年的,一个月也没来个信,我去找他他还生气?还有你这也太虚了吧。”云笙拍了拍大华的肩膀,“这才多远就累成这个样子,是不是没好好练功?”
大华无奈的说到“笙哥啊,您是轻装上阵,可我这还背着筐呢,不过要是能把李阿姨家的桂花糕,张叔家的烤鸡,刘叔家的玫瑰酥还有其他糕点都吃了的话,应该就不重了。”
“不行!”李云笙听了这话,赶忙跑了回来,把扇子当做刀架在了大华的脖子上。“那可是小爷的宝贝!小美人要是识相的话,就给爷好好背着,要不然……嘿嘿,爷就给你扔在这荒郊野岭,半夜全是什么狼啊,蛇啊,怎么样,怕不怕?”
“怕死了,怕死了,那爷快走吧,要不然半夜咱也到不了。”
“还挺配合嘛,饶你一命!”李云笙收了扇子,一股脑的向前跑了。大华认命的跟在后头跑,嘴里喊着等等,前面的人也没放慢脚步。
走了能有一个时辰,云笙终是累了,坐在路边的大石头上大口喘着气,嘴里絮絮叨叨的念叨着“什么破地方,又远又难走,累死我了。”大华跟着坐在旁边,把背筐放在旁边,撩起衣服当成扇子。
“别扇了,删了也是热风。给我拿个玫瑰酥,快让我补充补充体力。”
“哦。”大华低头去翻背筐,却发现背筐旁边有着几滴血迹。
“笙哥笙哥,这有血!”大华赶忙站了起来,拉了拉云笙的衣服。
“哪呢哪呢?”云笙凑了上去,果真看到了草叶上的血迹,明显是刚滴上去的,但是不知是人血还是什么。
“这是什么血?不会真的有狼吧。”大华看着云笙问到。
“狼就是出来也应该是晚上,这正中午,不可能是狼。”云笙向远处看了看,发现不远处又有几滴血迹。“大华你过来,这边还有。”
云笙沿着血迹走了走,一抬头看见草里好像有个什么人,赶忙叫过来了大华。云笙硬着头皮翻开了草,发现里面躺着一个男子。
这男的约摸20多岁,穿着的衣服已经破破烂烂,满是血和土,灰突突的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差不多一米八几的个子,十分壮实,可能是由于失血过多,唇色苍白,让菱角分明的五官显出一份病态。半长的头发挡住了眉角的伤口,除此之外看不出什么伤口。
“应该没死吧,笙哥你去探探……”大华戳了戳李云笙。
大华平时看起来胆子不小,打起架也绝不含糊,但是碰上什么死人啊,鬼怪啊,就不行了,总是躲的远远的,云笙小时候还为此笑过大华。
云笙蹲在躺着人的旁边,用手指探了探,发现还有微弱的呼吸。
“过来过来,没死。”云笙冲大华招了招手,大华也赶忙凑了上来,看了看问到“那怎么办?救么?”
“当然救啊!”云笙拍了下大华的脑袋。“好歹也是条人命,扔在这准保过不了今晚。看着没什么伤口,应该就是失血过多,你慢点背着,咱去找我师父去,我师父有办法。”
“我背?可咱还有个筐呢!”
“这么大个人,我也背不动啊!筐我也背不动啊,这怎么办”云笙挠了挠头。“”这样吧,把筐放在他背上,你背着他,这不就行了!”
“啊?都我背啊……笙哥你累死我吧。”大华嘴上说云笙惨无人道,周扒皮,还是背起了筐和人。
“辛苦大华哥!”云笙走了几步,转头给大华抛了个媚眼。
“有事大华哥,没事连名字都不叫,唉,上辈子我一定欠了你不少钱。”大华认命的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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