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把永乐大典偷回来,判几年? 065:非法经营罪(求各种)

我要把永乐大典偷回来,判几年? 煌舞 都市言情 | 都市生活 更新时间: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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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操纵水军获取利益是一种非法经营行为。”

陈锋摇了摇头。

“但前不久,审判庭,监督庭通过了一个司法解释。”

“这个司法解释呢,叫做利用网络信息事实诽谤等案件的解释。”

“弄虚作假,扰乱市场,非法获利五万,就是非法经营的行为了。”

陈锋清了清嗓子,看着全神贯注的众人,悠悠的喝了口温开水。

“要我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但一群人每人最多五万,就赏赐一个银手镯,包吃住,明显划不来啊。”

“哈哈哈哈。”

众人欢笑道。

“当然,司法解释说了。”

陈锋继续讲道。

“这个必须要违反国家规定。”

“那有没有这方面的国家规定呢?肯定有。”

“一个是民众代表提出关于维护网络安全,一个是官方发布过一个网络服务。”

“在这两个规范性的文件当中,它其实都对网络水军进行了相应的限制。”

“曾经有一个著名的推手,叫立二拆四,最后他被以非法经营罪审判,现在应该已经出来了,但希望他不会在从事这样的行为了。”

“当然,如果水军的行为没有侵犯市场秩序,那自然就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然后我们在看一个新出的罪名,叫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灾情,警情,都属于这个虚假信息罪,最高则是七年。”

“最近不就是有人诋毁我们的战士,被逮了,他那也属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所以说,如果网络水军呢,在自我宣传和攻击对手的情况下,那如果编造的事情跟险情,灾情,警情有关,那就可能触犯此罪。”

“比如说某公司为了宣传某款抗病毒药品,编造某地遭遇了病毒入侵,或者为了打击对手发布虚假的警察执法取缔的视频。”

“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网络罪名。”

“比如说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相应的帮助,那都是可以构成犯罪的。”

“对于网络水军而言,如果明知道雇佣者是为了损害他人名誉或者商誉,而为其提供网络帮助,进行广告推送,就可以构成我们刚才所说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陈锋轻咳一声,魏征立刻给他续上了温水。

喝完之后,陈锋接着讲道。

“当然,这些都是补充法,不到万不得已,不应该轻易使用,所以如果雇佣水军只是进行自我炒作,没有侵犯他人和社会的利益,那这就可能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

“当然了,任何人行使自由,都不能妨碍他人的自由!”

“这是每个人的自由界限,也是道德底线。”

“自然也是水军背后资本家的自由边界,如果超出这个边界,很有可能就得进去吃饭了。”

啪啪啪啪啪~

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说得真好,陈律师!”

魏征兴奋道。

“不愧是护国大律师啊,厉害!”

张伟竖起大拇指。

“太强了!”

“分析的太到位了。”

“陈哥哥,你太优秀了!”

成果果欢喜道。

“咳咳,谢谢大家!”

陈锋喝了口水,微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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