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歌是戏班子里最受宠的。
十八年前,沈班主善心大发,从大雪纷飞的林子里捡回来一个女娃娃。捡到女娃娃的筐子里有张纸条,上面写着“生于九月十六”,除此之外便什么都没有了。
班主瞧着女娃娃模样十分俊俏,且这世道正乱,心想自己这辈子也是个没有儿女缘的,便收下这丫头做了自家女儿。
沈班主看着这个粉雕玉琢的女娃娃,给她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沈莺歌,希望她能有莺儿那般美妙的歌喉唱出好听的曲儿。
莺歌倒是个争气的,五岁那年,莺歌初次亮喉,就惊艳了众人。莺歌的声音又亮又脆,仿佛天生就是要唱曲儿的。
沈班主带着莺歌和戏班子走南闯北,每次演出到最后,莺歌都会唱一曲儿亮亮嗓子。
莺歌十二岁那年,照例去台上唱曲儿,却被一个浑身油腻的商人相中,想让莺歌随他回家做小姨太太。
莺歌看着商人那调戏的眼神,没有言语,就只是一直盯着商人,商人被她看的难受,心里直怪声道,“一个小丫头怎么会有那么大的气场,看的我后背发冷。”
沈班主对着莺歌时能温柔的掐出水来,但对别人也是个火气大的。
听说那商人想收莺歌做姨太太,沈班主立马跑去大骂那商人,骂的他抬不起头,“莺歌是我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女儿,如今才十二岁,还是个小娃娃,你却想要糟践她,你配吗?!你这一身肥肉,走起来浑身打颤,真是恶心至极,赶紧滚,切莫污了我家丫头的眼。猪狗不如的东西!”
小商人没权,只有钱,还有一个小小的随从,不敢跟看起来五大三粗的沈班主还有沈班主身后的众人叫板,便灰溜溜地走了。
商人走后,沈班主才瞧见了一直站在一旁的莺歌。莺歌长得越发精致,整个人温柔娴静的,让人看着便心生欢喜,也难怪那商人心生歹意。
沈班主在心里夸完莺歌,便突然想到了商人那档子事,连忙小心翼翼地又很夸张地问:“宝贝女儿,没被吓着吧。哎呦,我的乖女儿,你不要怕,爹爹一直保护你呢!”
莺歌:“......”
知道自家爹爹的戏精本质,但每次爹爹这副模样,莺歌依旧想逃离现场。
“我没事,爹爹难道忘了前些日子我把程爷爷的孙子吓哭的事情了吗?”
莺歌在爹爹面前总是不那么清冷。沈班主总是觉得自家女儿最好的,
“那是程信那小子忒胆小,怎么能怪我家姑娘呢!更何况那小子只比你小三岁,天天跟在你后面,我看着都心生烦躁了,更何况是你。再说了,你只是瞪了他两眼而已”,
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沈班主严肃了起来,“咱们先不说这事。宝贝女儿啊,爹爹总是觉得亏欠你许多。
爹爹能看出你并不喜欢登台,你确实很懂事的,想着帮爹爹分担分担,于是每次演出后都会登台唱一曲儿。
也是因为你那一曲儿,整个戏班子的收入都能多一倍。如今戏班子发展的愈发的好了,爹爹想着咱们回京城,到之前的地方定居。这样你就可以去上学,也不会见到那些杂七杂八的人了。”
莺歌知道沈班主的难处,所以即便自己不太愿意登台,但依旧为了爹爹,为了戏班子,一次不落的登台唱曲儿。
现在戏班子已开始逐渐壮大了,自己也是想着上学,便同意了爹爹的提议。爹爹这般为自己考虑,莺歌心里着实又被戏精爹爹暖了一把。
沈班主跟管事程爷爷商量着回京,做好路上的打算便带着戏班子上路了。
莺歌带着程信去买一些路上吃的小吃时,却是碰到了一些意外。
一个看起来十五六岁的少年拦住了他们,让他们交出一些零钱,称自己是什么陆家少爷,不会欠他们的钱,只是急需借用。
莺歌看了一眼眼前有些高大的少年,又瞅了一眼把自己保护在身后却微微发抖的瘦弱程信,目测自己是打不过他的,心里稍微犹豫,便把买小吃的钱依数给了少年。
少年看着眼前淡定的少女,从她的眼里仿佛读出了不信任。也是,想着自己的行为,自己日后都羞于开口,尽管真的只是想借钱。
“我们只是路过这处,没听说过什么陆家。这些钱就当送你了,后会无期。”莺歌故作潇洒道,说完便拽着程信走了。
“莺歌姐姐好厉害呀。”程信看莺歌满满的星星眼。
莺歌其实自己也是有些后怕的,但想到少年清澈的眼睛,也想趁此教育一下程信,便吓唬他说:“姐姐厉害就多学着些,以后若是你自己遇到这种情况,直接把钱给他们就跑。你没我厉害,就不要和他们搭话,免得被他们骗去卖钱。”
程信忙不迭地连连点头,莺歌姐姐说的,都是对的。
话说那少年却是望着莺歌的身影,突然觉得自己心跳的有些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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