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高气爽,天高云淡。
转眼就到了九月。
肃清川北后,辽东军正在越过剑门关。
突然得知成都被反贼之一奢崇明围困。
这货的势力不容小觑,占据整个重庆府的他乱贼中第一个自立为王的人。
“奢崇明可真有意思,一府之地就敢建国,难道不知我辽东精锐已经入川?竟然还敢打成都。”何腾蛟耻笑不已。
“说你脑子反应慢还总不服,正是因为侯爷大军压境,所以奢崇明才孤注一掷想要扩大战略纵深,不然就是被干掉的结局,咋跟侯爷这么久啥也没学到?”萧汉在旁挖苦。
“你又骂我没脑子,侯爷您别拦我!卑职要砍死这个小白脸!”
林青一阵无语。
暗想可能这就是青春吧。
在辽东掐,这都入川了还掐,要不你俩直接过得了。
“别扯淡,传令三军加快行军,那四川巡抚朱燮元素有贤名,像这种好官朝廷已经凤毛麟角了,决不能让他实死在成都。”
五日之后,成都城下。
四万叛军已经猛攻数日,本来只有两千守军的成都已经岌岌可危。
四川巡抚朱燮元的调令犹如雪花片似的向外散播。
奈何,各地将领都贪奢崇明的贿赂,按兵不动。
更有甚者,想着等成都被破后,自己再神兵天降。
到时候功劳翻番不说,还有可能成为新的四川巡抚,封疆大吏。
可笑不可笑?
仅凭这点来说,跟后世常凯申手底下的将领一个德行。
不过等林青紧赶慢赶过了白马关就快到达成都的时候,却被眼前的一幕给镇住了。
不是说成都只有两千守军,各路兵马按兵不动的么?
这咋杀得昏天黑地啊?
“报——禀报侯爷!与叛军征战的军队,打着‘秦”字旗!
秦?
林青不知道这姓秦的究竟是谁,反正是友军没错了。
【叮!发布任务,全歼成都城下叛军,奖励未知。】
“不等萧汉了,众兄弟随我冲锋!”
“杀——”
千余骑兵在川西平原上策马狂奔。
在这里,骑兵可以发挥出最大战力。
二百步,箭雨如蝗,好似狂风鄹雨般倾射在叛军头顶。
一百步,新式火骑枪初次发威,尽情喷吐火蛇。
震天般的枪声好似锋利的镰刀,叛军犹如麦子般被割断一茬又一茬。
五十步,枪矛在手,直指已经懵逼了的叛军。
轰——
两军轰然相撞,一时间血肉横飞,残肢断臂无数。
若是从上方俯瞰就会发先,叛军的阵型就像是猫爪挠过的纸,瞬间支离破碎。
林青作为箭头人物,手中长枪挑翻了无数敌人,银甲早已被鲜血浸红。
于此同时,城墙上的朱燮元瞧见那黑旗上的五个大字,激动的都快哭了出来。
“来了!都亭侯来了!让城内所有骑兵出城迎战,誓要将这些杂碎千刀万剐!”
而悲催的奢崇明,之前他知晓都亭侯入川的时候,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提前拿下成都。
敢做这个决定,就是有充足的自信。
川北道路崎岖,行军非常艰难。
从剑阁道白马关少说也得七八天,而这么久已经足够拿下成都。
但没想到的是,竟然半路从东面杀来一支精兵,为首还是个娘们,那叫一个生猛。
更没想到的是,就在双方鏖战的节骨眼上,那杀神都亭侯竟然来了!
那可是川北蜀道啊!
三四天就走出来了?
“陛下,咱们怎么办,城中也发兵出击了!”
奢崇明狠声道:“怕什么!我们有好几万大军,对方满打满算还不到八千,给朕顶住!就算是二换一也要顶住!还有,把朕的旗号收起来!”
林青率领骑兵已经杀的三进三出,可愣是没瞧见地方首脑。
不过倒是发现了些有趣的事。
比如这支友军用的武器奇怪得很,是一种白色的杆子,似枪非枪似钩非钩,战斗力猛的一批。
“侯爷!卑职看到敌首了!”何腾蛟指着一百丈开外的地方,一名男子正脱下镀金甲胄。
“好你个奢崇明,还跟我俩玩藏猫猫,走,弄死他!”
话音未落,便见一名面白无须的小将从另一个方向拍马而去。
单枪匹马!
给林青看的一愣一愣的。
疯了?
真当自己是赵子龙了?
随即再不犹豫急拍马股。
奢崇明听到急促的马蹄声就知道要坏,二话不说就开溜,身旁亲卫组成了一道有一道的严密防线。
那白脸小将真是艺高人胆大,长刀使得虎虎生风跟大风车似的。
“喂!别一个人冲啊!”林青振臂高呼想提醒,奈何对方鸟都没鸟,直奔奢崇明。
果然,不知迈得太大就容易扯到蛋。
奢崇明的亲卫结成隐蔽的环形阵后,忽然一同出击,直接把那小将的白马捅成蜂窝,而后无数刀枪齐齐落向小将头顶。
“日!告诉你别冲动!”
电光火石之间,林青一蹬马背,犹如大鹏展翅急速而去。
叮叮叮叮——
各种兵刃碎裂的声音不绝于耳。
奈何周围敌军实在太多,攻势犹如排山倒海。
“走!”
林青抱着那小将在地上滚了好几圈,堪堪躲过枪林。
“还愣着干什么?抓紧开溜啊!咦——这时候你还带着馒头?还热乎的,一会等打完仗就当谢礼吧,正好我也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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