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赐据说被罚跪祠堂去了,而李文石也消失了很久很久,直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才再次出现。
李文石宴请的方式也挺特别,不是宅门小院,也非酒楼茶肆,而是李府深处的一处大食堂。
上千个壮汉围成一圈,席地而坐,就着肉汤啃着白面馒头。
而李文石和高老爷的待遇要好些,还有张桌子。
只不过是摆在人群最中央的位置,
此时,李文石仿佛忘了早上的事儿,与高老爷把酒言欢,半点没有官场老油子的味道,反而像是个大将军!
可话语中就是离不开生意!
他要和高家“合伙”做生意!
高家出钱出力,他出名头....
赚了钱三七分,高家三成,他拿七成。
当然,李文石拍着胸脯说钱不白拿。
若是遇到了事,他绝不会袖手旁观。
考虑到周围那些个壮卒的份上,这话显然还是很有分量的。
甚至言明了,只要高老爷拍板应下了这事儿,从此以后高家在高老庄可以横着走!
在敖烈听来,这跟直接收保护费有什么区别?
只不过是换了一个更好听的名头。
不接受能行吗?
可以呀!
李文石一脸坦荡的说,卖卖不成仁义在。
可说这句话的时候,周围的壮士们好像就有些不乐意。
停下嘴,几百双眼睛就这么直勾勾的盯着高老爷,似乎只要他嘴里蹦出一个“不”字,就会立马冲过来将他撕成八瓣儿!
在这“和善”的眼中,高老爷自是“欣然接受”...
开玩笑!
要是不接受,他高某人怕是走不出这李府了。
正事谈完了,气氛就温和了起来。
李文石拉着高老爷嘘寒问暖,唠起家常,当真是一副“好兄弟”的模样。
说着说着,就料到了高翠兰身上。
反正还是十多年前的那个条件,明媒正娶,八抬大轿,第一个带把儿的崽子一定姓高。
其实李文石也是无奈,他好歹也是高老庄有头有脸的人物,儿子取个十八岁的老姑娘,那是丢了他的脸,连整个李家都面上无光。
可谁让这傻小子就认准了高翠兰?
要不同意就去出家!
老实说,这一次高老爷也有些心动。
今时不同往日了!
且不说见着了李家的底蕴后对他的震撼,更是因为那猪刚鬣本不是人,他自然也用不着遵守约定。
没错,是约定!
这婚约其实是十多年前猪刚鬣提出来的。
虽然嫌弃他年龄大了些,可高老爷也确实念着一份情。
毕竟若不是猪刚鬣不收工钱白干活,他是万万攒不到第一桶金的。
而且,那些年猪刚鬣也不是单纯的长工,暗地里为高家挡了不知多少眼红的人。
这些高老爷都是知道的。
不然就算他高天明再有商才,也守不住这诺大的家业。
正是如此,他才同意了这门亲事。
既报了恩情,又留下了一位死心塌地的帮手。
当然,这几年来高家的生意渐渐上了正轨,根基扎实了,这位便宜姑爷的用处和地位在高老爷心里也小了许多。
但高老爷自认不是白眼狼,也做不出食言而肥的事儿。
如果事情一直这么下去,高老爷也愿意女儿和这位年岁看起来和他差不多的男人完婚。
可那一晚...
一切都变了!
他与猪刚鬣在院中赏月,对方却忽然显出原形。
乖巧的女儿、忠心的下人,全都疯了似的站在猪妖的那边。
高老爷觉得自己被骗了!
恼怒的认为是猪妖施法迷惑了他们。
所以,猪刚鬣再不是高天明的女婿,也再不是高家的姑爷,而是仇人!
更何况人妖本就不两立,是人祖们传下的铁训!
高老爷是个喜欢研究古学的读书人。
所以他知道,远古之时,人族初生,艰难求活,却差点就被那妖族吃尽了,后来幸得大神相救,这才留下了血脉。
可从此之后,两族永世皆仇!
只是,现在知道这些的人越来越少了。
以至于什么狐仙报恩,红袖添香的夜间小故事开始盛行。
弄得高老爷每次都肝火大盛,非得找夫人忙活大半夜,次日他扶着老腰将那些话本付之一炬。
可每每数日后,他又忍不住托人从庆元城带点“新鲜玩意”。
“唉~妖孽当真是害人不浅!”
高老爷杯酒入喉,心中大恨,索性也放开了,将实情诉说,同时也应下了这门亲事。
不过,他有个条件。
不管那猪刚鬣是不是已经葬身在了高府,反正他要见到猪妖的尸体!
扒皮拆骨,剁成肉泥以泻心头之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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