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我!最后的阴阳端公 一些说明【历史问题】

盗墓:我!最后的阴阳端公 真水留香 同人小说 | 小说同人 更新时间: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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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史只记载在南朝宋前废帝刘子业时设立过摸金校尉一职,《南史卷二·宋本纪中第二》记载:“帝少好读书,颇识古事,粗有文才,自造《孝武帝诔》及杂篇章,往往有辞采。以魏武有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乃置此二官,以建安王休仁、山阳王休祐领之,其余事迹,分见诸列传。”

其实发丘中郎将与摸金校尉只见于袁绍南攻曹操时,陈琳的讨曹檄文。当时献帝遭难逃回洛阳。曹操奉天子讨不臣,袁绍举兵向帝都,出师无名。所以这些曹操罪状里的官职不足采信。

中郎是皇帝身边的人,哪有挖坟盗墓的再说挖谁的,汉朝皇帝的坟都被董卓给挖了。汉朝是最讲贤良中正的时代,当官都是以举荐,就是有这些事也是挖了就挖了,不会明目张胆设官职的。而陈琳后来也表示了这篇檄文是被袁绍所迫而写的。

所以本书写的是,先阴阳端公再摸金校尉。三国中出现的摸金校尉就算真实存在也只是一群盗墓贼,而不是鬼吹灯吃技术活的摸金校尉。所以按时间推算,吃技术活是从南宋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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