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是一个特别开放的朝代。
其娱乐方式,自然也是多种多样。
下棋。
投壶。
蹴鞠。
看歌舞表演。
赏花遛狗。
骑马打球。
……
不过,这些几乎都是有钱人的娱乐方式。
普通百姓选择的休闲方式,无非就是一起喝喝酒,吃吃饭。在唐朝,是一个比较注重诗词歌赋的时代,所以他们会在自己的家里吟诵一些著名诗人的诗词。
如今。
聚仙楼的许掌柜,在柜台上说书。
那脸上之神情,时而摇头晃脑,时而指手画脚,时而嘻笑怒骂,时而表情夸张,幽默滑稽,令人目不暇接,沉醉于其中而不可自拔。
同时。
每每讲到故事的高峰之时,众人也会不禁喝彩。
不知不觉中。
整个酒楼,沉浸在一片欢乐。
“正是:情势利古犹今,谁识英雄是白身?安得快人如翼德,尽诛世上负心人!毕竟董卓性命如何……”
说罢。
许才哲,重重地拍了一下惊堂木,清清嗓子,高声道:“且听下文分解!”
李二等人:????
没了。
就这么没了?
程咬金,愣了一下,然后立刻抬头望着许才哲。憋了许久,这才忍不住说道:“嗯?这就没了?”
一旁的尉迟敬德,也按耐不住,道:“许掌柜,你继续讲啊!”
“那董卓性命如何?后面有没有被张飞教训啊?我尉迟敬德……哎呀,现在是特别想知道啊!”
一时间。
大家纷纷起身,叽叽喳喳的,都希望许才哲能继续讲下去。
毕竟这么精彩的三国故事,简直是前所未闻、前所未有。虽说比起高雅的诗词而言,多多少少会显得有些粗俗,但相对应的,是通俗易懂。
老百姓哪怕是大字不识一个,听着,也会觉得特别有趣。
其中。
要数程咬金和尉迟敬德这两个粗莽的武将,对《三国演义》是最为痴迷。
他们以前是特别鄙视这帮文人的,总以为会读几本书、能写几个字,就真的那么了不起啊?
现在看着许才哲,他们都一致觉得:
哎哟!
瞧瞧,这会读书的,会写字的,就是不一样!
“咳咳!”
“我已是讲得口干舌燥,今天姑且这样吧。如果大家都喜欢,那就明天还是这个时间点,来我聚仙楼,听我说书就是!”
许才哲,见此,也唯有轻轻一笑。
然后。
就在众人的注视之下,他拿起旁边的一杯薄荷茶,轻抿一口。那特别清凉的香味,总是萦绕在鼻尖,让他感到非常舒心和恬淡。
说书的效果,比许才哲所预想的,要好很多。
而且。
他也可以肯定。
有了说书节目,将来这家聚仙楼的生意,必然会蒸蒸日上。不仅如此,经过说书带来的风气之后,他的《三国演义》必然会风靡整个大唐。
到时候。
还可以考虑出书,将《三国演义》这本明清小说,给刊印出去。
凭到时候的人气,肯定能赚得满盆钵满。
然而。
可能会让许才哲都意想不到的是:在不久的将来,整个大唐都会迅速掀起一股三国热。
无论是高雅之堂的士族子弟、亦或者是文人才子,哪怕就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寻常百姓家,他们都喜欢《三国演义》……
以至于,到了后面:
整个大唐是凡有井水处,就有许才哲!
当然。
这些,许才哲是暂时想不到的。
他讲完之后,便慢悠悠地来到了李二的身边,看着他的小伙伴们个个都是用一种特别震撼和崇拜的目光看着自己,此时的许才哲难免有些飘飘然。
感受着周围长孙无忌等人的震撼,这边的李二显得有些沉默,但内心之处却也颇有几分得意洋洋!
毕竟他许才哲,现在是他的女婿。所以许才哲越厉害、其表现是越惊人,李二就越觉得脸上特别有光。
哎呀呀!
这这这……
这个许才哲,果真是不同凡响啊!
难怪陛下会三天两次就往外微服私访,原来还真有神人!看来往后得经常来这里走动走动,说不定还能看到更多有趣的事情呢~
这个时候。
长孙无忌、房玄龄、魏征这三个老狐狸,看着徐徐而来的许才哲,便都面面相觑,彼此之间都知道各自的心思。
“哎呦。”
“掌柜的,快快快,这个位置给你坐。”
然而。
说时迟、那时快。
程咬金看着许才哲走过来了,赶紧起身,将自己的位置让给他。甚至还在众人的瞠目结舌之下,赶紧给许才哲倒了一杯酒。
“掌柜的,我是李二的朋友,你以后叫我老程就好了。”
“我老程这个人,就爱广交天下豪杰。你虽是一酒楼掌柜,但你满腹经纶,让老程我实在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说罢。
他还嬉皮笑脸地在许才哲的面前,偷偷说道:“老许,你跟我说说呗,那下一回的故事情节,董卓会怎么样啊?”
李二等人,个个一脸懵圈。
卧槽。
那什么。
还是程咬金会做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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