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孤雄二将案卷翻开,呈给李丽质。
李丽质指着一段文字让李渣过来看。
“死者卢荣,男,年五十六岁。曾任礼部员外郎。致命伤为头骨钝伤、颈椎断裂。其脊背、胸两侧,均有严重擦伤,左手有黑色斑,系烟灰或墨汁,拟断为坠楼致亡。”
李渣奇怪道:“左手黑色斑点怎么回事?”
李丽质说道:“卢员外郎是在书房,有可能是要研磨写字,溅出的墨汁?”
李渣皱眉出神。
窗外一轮圆月。
———
鹰扬卫彪骑校尉程处良,费了好大的口舌,终于也没说服他爹程咬金。只好自己偷偷从洛阳溜回长安,想要保卫大理寺隐卿。
程处良长的跟他爹很像,情商却低得可怜,遇到任何事都只知道硬刚。这次偷溜回来,也不敢回府,先去卫国公府找李渣,却被告知没在家,只好留了个信,出门进了一家破破烂烂的酒馆。
酒馆里连个跑堂的都没有。只有酒馆掌柜,是个独眼,脸上一道疤,懒散地坐在柜台后面有一搭没一搭地算着帐。
程处良要了壶酒,郁闷地坐着,看见整个酒馆里,就他跟旁边桌子的一个四五十岁的男子,两个顾客。
那人穿着一件破旧的蓝衫,身边有一套家伙什,手上来回摆弄着几个小皮人。他正咂着一盅子酒,桌子上还站着一只雀儿,也在低头啄酒。
程处良看着有趣,不由发问道:“大哥是演皮影戏的?这雀儿着实好玩儿。如今长安城里瘟疫横行,怕是也没人看这些热闹了吧?敢问大哥尊姓?”
那人笑道:“在下姓方,名字跟着雀儿一样,叫做黄雀。公子说的是,人人想着保命,没人看热闹了。长安城里贫富贵贱,往日里门阀家的子孙走马斗鸡,穷苦人家饭都吃不饱,在这瘟疫面前却都一概平等,染上就是个死字。”
程处良听得扎心,说道:“如今太平安定,明君贤臣,遭遇瘟疫正是咱们出力的时候,说这些牢骚有什么意思。”
那方黄雀冷笑一声,道:“公子不妨看看这边。”
说罢,方黄雀掀开一大箱子家伙,展开一个布帘。只见布帘后辉光闪亮,方黄雀就着酒桌,支起了皮影戏的摊子。
程处良心中好奇,向布帘上方看去,只见一个怒目金刚,正用宝鞭凶狠地抽打一个女子。程处良大怒道:“这是什么破玩意儿?!”
方黄雀轻蔑地一笑,说道:“皮影戏而已,那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可不都是这样演的?公子再看这一出。”
程处良又看,只见河堤柳岸边,一位女子行到船上,却又有一个怒目金刚,手中擎着一根宝鞭,追到船头。
程处良正看的奇怪,忽然布帘上什么都没了。程处良懊恼之极,大声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方黄雀说道:“箱子里的蜡烛燃尽了,没有光,哪来的影。”
程处良还要说什么,突然一个身材极为凹凸有致的女子走进店来。那女子一路径直朝程处良走来,步态婀娜迤逦。程处良立时呆住了。
女子身穿素色薄裙,明眸皓齿,顾盼生姿。只见她走到程处良跟前拐了个弯,朝着柜台走去。
到了柜台前,女子将手指敲了敲台面。那独眼掌柜立刻笑脸如花儿,赶忙摆出三只酒盅,亲自给女子斟满了三杯酒。女子逐个端起酒杯,都是饮而尽。
程处良看呆了。
方黄雀看他如此神情,不由嗤笑道:“公子认得她?”
程处良这才收回目光,脸红耳热道:“并不认识。方大哥认得她?”
方黄雀擦了擦笔健,说道:“没见过。”
程处良被一句话噎得难受,正想着怎么怼回去,忽然一阵吆三喝四,五六个黑衣混混闯了进来。
“一坛酒,五斤肉!哎呦,这还有个小娘子!如今这时日,一个女人独自在这破酒馆里喝酒,又穿的花枝招展,莫不是个花魁?”
几个混混立刻围了上去,把那女子围在中央,污言秽语不堪入耳。
程处良大怒,拍桌暴起。那女子却抓起酒盅随手一拍,将酒盅拍在了为首的混混脸上,随后伸手在他胳膊上就是一抓。
“饶命——女大王饶命——”
满脸是血的混混首领耷拉着胳膊,发出杀猪般的嚎叫,显然是被摘了关节,胳膊脱臼了。
“滚!”
一群混混一边咒骂一边灰头土脸地滚出了酒馆。
程处良呆了一会儿,见那女子衣袖上满是鲜血,心中着急,连忙几步走上前去,对女子说道:“这位小姐,可有受伤?”
那女子却也不羞涩,伸手给程处良看,说道:“受伤的是他们,不是我。”
程处良一时无话,只呆呆地看着人家。
忽然一声大嚷:“哎?是你?那天晚上你跑得到快。”
程处良朝门外一看,原来是李渣来找他了。程处良又急又惊,一时脑子短路,问道:“你认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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