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白欢起床洗漱完毕,坐在了电脑前。
半个小时候,他已经将上一世记忆中的神曲——《晴天》大体复刻了出来。
只剩下一些细节需要再花些时间修改。
看着电脑里的曲谱和歌词,白欢嘴里不住地哼着调调。
此时,他心中不禁萌生了一个想法。
想法一出,便开始行动起来,他迅速摆好摄像头,拿起吉他,摆好架势后,轻轻撩动了琴弦。
Dong~
随着一声轻响。
一首在前世红遍大江南北的神曲,几代人的青春回忆,就这样,在这个没人知道的小房间里悄悄响起。
白欢数着节拍,稍事酝酿,开始深情献唱。
他要试试,穿越后,这具身体融入了他的灵魂,是否还是五音不全。
自己前世可是正儿八经的音乐学院高材生。
虽然手中只有一把吉他,但一点儿也不妨碍他盛情投入。
渐渐的,白欢陶醉在了自己的歌声里。
片刻后……
“——说了拜”
吉他声戛然而止。
白欢沉浸在自己歌喉的余韵里,久不能自拔。
自我感觉良好。
差点都给自己唱哭了。
坐回电脑前,白欢满心欢喜,准备看看自己刚才唱歌的视频。
点击播放。
轻快的吉他声响起,白欢嘴角露出满意的微笑。
“嗯,技术一点儿没退步。”
接着,视频里的自己开口了。
……
what?!
什么鬼?
听着那近乎陌生的声音。
白欢脸色一变,神情颇为错愕。
这…这!
这是我刚刚唱的?!
他实在是不敢相信,视频里,自己居然没有一个字在调上!
白欢看着自己陶醉的模样,不由自主地咬住了后槽牙。
脚趾疯狂抠地板。
还好没人听见。
明明自己唱的时候感觉每一句都很完美啊!
这一刻,他深深地理解了原主。
天生五音不全,原来是这么个感受。
白欢简直欲哭无泪。
他穿越前看别人的穿越记录。
别人穿越后因为两个灵魂的融合,甚至能获得绝对音感的能力!
他倒好,反而五音不全了!
还没放完,他便直接退出播放,反手就把这段黑历史给删除。
实在是不堪入目。。。
目前,穿越后的好处,他只发现了自己的记忆力变得惊人。
先前复刻《晴天》的时候,白欢一开始还担心自己写不出乐谱。
一尝试,竟然发现自己对于这首歌的每一个细节都无比的熟悉!
仿佛这首歌本来就是他写的一样。
他又试着回想其它的知名歌曲。
结果也是和《晴天》一样,白欢能清楚的回忆起那些音乐的每一处细节,包括曾经看过的那些乐谱。
因此……
虽然自己没有绝对音感,还五音不全,但这并不妨碍他把那些歌给复刻下来。
如果硬要用科学来解释,那白欢只能说:
“也许是两个灵魂的融合所带来的吧。”
坐在椅子上,白欢揉了揉发昏的脑袋。
现在歌已经写出来了,自己也已经尝试过了,结果简直是在侮辱歌。
那么该交给谁唱呢?
歌绝对是个好歌,哦不,简直是神曲,但要是随便给人唱,也发挥不出来这首神曲应有的实力。
华成雨显然不行。
先不说他已经拒绝过原主一次。
就算没拒绝,白欢把这歌给他,他能唱好吗?
这歌里可没什么地方能借机鬼哭狼嚎的。
首先,得找一个人品优秀的歌手。
不然,这歌火了以后,歌手忘恩负义,一脚把自己踢开说是他本人原创怎么办。
到时候白欢哭都没地方哭去。
还有,得找个有实力的歌手,不能辱没了这首歌。
不然,自己随便在网上找个网红都行。
白欢皱着眉头,苦苦搜刮原主的记忆。
想来想去,实在想不到合适的人选。
甚至,在把那些记忆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后,他惊奇地发现——
别说第一条,只满足第二条的歌手都没几个!
这实在把白欢给震撼住了。
没想到,这个世界的乐坛,这么黑暗,简直是群魔乱舞!百鬼夜行!
这么说,自己还真不如上斗音找网红!
白欢叹了口气。
生活要紧,先委屈着这首歌吧!
掏出手机,正准备打开斗音寻找目标。
咕噜~
白欢的肚子响了。
折腾了这么久,又是写歌唱歌又是脚趾抠地板的,搞得肚子早就抗议了,只他一人没发觉。
现在终于发觉了。
“先填饱肚子吧!”
他看了眼原主卡里的余额。
小数点前两位数。
“嘶~”
白欢倒吸一口凉气。
这么穷!?
算了,先点个外卖,接着奏乐接着舞。
一个小时后……
“操tm老子都快饿疯了!怎么还没来!”
白欢面目狰狞地抓着手机,眼神仿佛能杀人。
“哪个傻逼送的外卖!”
咚咚。
这时传来敲门声。
他冲过去直接把门打开。
一个身着外卖员服装的小伙子站在门前,手里正拎着外卖。
白欢顿时怒气冲天。
“你tm怎么这么慢!老子要投诉你!”
紧接着将外卖从他手中一把夺过,二话不说,直接把门摔上!
砰!
快步回到电脑桌前,白欢二话不说立马拆开包装,正打算痛痛快快地吃一顿。
咚咚。
敲门声再度响起。
白欢一愣。
怎么回事?
难不成那傻逼还想要小费?!
懒得鸟他,先吃饱再说。
旋即抓起一个鸡腿就往嘴里塞,又咬了口手上拿着的汉堡,最后伸长脖子吸了口冰可乐。
嗝~
白欢心满意足地打了个嗝。
爽!
就是嚼得腮帮子疼。
咚咚。
敲门声仍不甘地响着。
白欢就跟没听到一样,丝毫没停下手里的动作。
又过了几分钟。
咚咚……
白欢起身,抽纸擦干净嘴,又吸了口快乐水,前去开门。
随着门缓缓被打开。
果然是先前那个外卖员。
他看起来很焦虑不安的样子。
白欢这才有心思仔细打量这个一直在敲门的外卖小哥。
这是一张青涩而略有稚气的脸,只是,脸上不见这个年纪应有的精气神。
发黑的眼圈、嘴边的胡渣和蓬乱的头发……
可见这人已经许多天没有好好休息了。
白欢眉头一挑,开口问道:
“怎么?你还有事?”
话音未落,小伙子赶忙忙弯下腰,双手虚合连连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我不是故意送迟到的!”
“先前送另一份外卖一转身电动机车被贼偷掉了!”
说着说着,小伙子的声音略带哽咽。
“实在没主意了,我拿着外卖一路跑过来的。”
“求您谅解一下,千万别给我差评!”
“我今天运气已经够差了啦。”
眼前的外卖小哥仿佛快要哭了。
白欢一听,心里的愤怒也渐渐淡去,同时,内心也生出一股莫名其妙的悲凉。
这时,
咕噜~
小哥脸一红。
“还没吃饭?”白欢问道。
“哪有时间。”小哥叹了口气。
“理解。”白欢点点头,拍了拍小哥的肩膀,脸上露出同情之色。
“我刚刚也是饿急了,没控制好脾气,你别在意。”说着,白欢揽着小哥往屋里带,领到桌前,“来吃点吧,没事,算我请你。”
小哥听到这话,迟疑地看向白欢,神色间有些犹豫。
“放心吃,我已经刚才吃饱了。”
说完,白欢便看见小哥眼里的感激就要化作泪水流出,连忙扯下个鸡腿塞进他嘴里。
“吃吧。”
“太感谢了!”小哥开始慢慢嚼了两口,终于顾不上客气,大口吃了起来。
看着小哥比刚才的自己还夸张的吃相,白欢心中颇为感慨。
自己既然吃饱了,也就不闲着了。
看着胡吃海塞的小哥,白欢叫他给自己腾了个位置,随后打开电脑,开始着手完成《晴天》的细节部分。
小哥坐在一旁胡吃海塞,时不时抬头看一眼。
突然,嘴里嚼着食物的小哥目光一闪,抬手指着显示屏上某处,开口说了一句:
“我觉得,这里的和弦应该加个音,会更好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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