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上午,因包拯回府,带回了仁宗皇帝准允彻查小商王命案的口谕。
赵晟当即就带着捕快,赶往商王府。
公孙策需要帮忙记录,自然也陪同前往。
来到商王府,柴王爷或许知道,他被赵晟打脸了,都不再露面。
只是派柴郡主负责招待。
进入到小商王居住的地方,丹书铁券已被撤走。
这倒是很正常。
毕竟,丹书铁券对柴家来说太重要了,肯定会放在极为保险的地方。
柴王爷不可能蠢到因为斗气,真把丹书铁券放在防护颇为薄弱之地。
命案现场已经被破坏,兼之凶嫌极为谨慎,自然没有找到什么线索。
通过对小商王住处周围的查探,才找到了凶嫌潜伏时留下的细微痕迹。
在公孙策负责记录的同时,也被赵晟亲自取证。
公孙策及开封府捕快,对此已经开始习以为常。
却让跟随左右的柴郡主看得瞠目结舌。
也满心的感慨!
只因赵晟找到的线索,是真的很容易被忽视。
即便是被他指出,都需要仔细观察方能发现。
果然不愧为突然崛起的、赫赫有名的神捕啊!
最后,又来到小商王停放尸体的灵堂。
即便已经入殓,赵晟也不理会,直接打开了棺盖。
纵因天气炎热,已经开始有异味,赵晟也让人将其从棺椁中抬出。
先是陈述尸体的外部特征,然后通过尸斑、天气炎热的程度、尸体变化等情况,做出死亡时间的大概推断。
再才是仔细的查探。
“发现受害者右手指甲中,残留有皮屑,且隐有血迹。”
“故推断,凶嫌与其欢好之时,身上必有受害者造成的抓痕一类的存在。”
“且,五指呈爪状,可判断受害人死于欢愉中,还是握峰而亡。”
赵晟通过观察时,不断地做出判断。
让公孙策都有些尴尬,但这些不仅是对死亡前情形的判断,也真的能作为定罪凶嫌的罪证,自然还是会如实记录。
却听得跟随在左右的柴郡主,悲伤的脸都情不自禁地红了。
但看赵神捕,却没有丝毫的尴尬,完全是一种陈述的状态。
让她又暗恼自己不该胡思乱想。
对尸体进行一番仔细的查探后,前来的勘查,才算结束。
“赵神捕,公孙先生,我能……以苦主的身份,随你们同往开封府吗?”
“因为我想亲眼看到,包大人对凶嫌定罪,如此也能告慰我哥的亡灵。”
当赵晟等人,准备离开时,柴文意看着他跟公孙策,殷切地请求道。
“这个……郡主乃金枝玉叶,公堂又是刑审重地,最好还是不要前往。”
公孙策婉转地拒绝。
赵晟却持不同的看法:“公孙先生,还是让柴郡主相随吧!”
“但最好多带些丫鬟女仆同往。”
“毕竟,开封府没有女差役,柴郡主身为苦主,可以由她带领人对凶嫌的身体进行查探,利于大人最终对凶嫌罪名的裁定。”
公孙策听到赵晟的说话,也连忙点头:“还是小先生考虑得周到。”
……
“砰!”
“威武!”
开封府,公堂。
包拯将惊堂木重重拍下,衙役便紧跟着喊起了堂威。
“岂有此理!”
“直到现在,你都还矫辞狡辩,不肯认罪。”
“真是冥顽不灵,死性不改。”
包拯看着跪在堂中的女犯,咬牙怒语。
“实因民女并无杀人,大人叫我如何认罪?”
女凶嫌委屈巴巴道,还在装可怜。
“罢了!本府本是想在你临死之前,给你悔改的机会,以此来证人心可教。”
“既然你如此冥顽不灵,那就只能用我们调查所获的证据,落实你的罪名。”
“叫你无可狡辩!”
说完,包拯就看向赵晟。
他也不再耽搁,吩咐捕快端来墨汁,涂在凶嫌的双手上。
然后点了凶嫌要穴,掰动凶嫌的双手,或成掌,或成爪。
再用白纸拓印。
做好这些事情后,在旁记录的公孙策,也取来一叠纸张。
“凶嫌掌印,跟被杀的五号受害人胸膛拓下的掌印吻合。”
“凶嫌爪印,跟被杀的七号受害人头顶拓下的爪印吻合。”
赵晟利用采集凶嫌的爪印跟掌印,与受害人因被击身亡留下的印痕进行比对的同时,也在一一陈述。
“大人,这如何能作为证据?民女不服!”
待赵晟比对完毕,凶嫌还死不肯承认。
“容不得你狡辩。”
“所有取证,都是在画舫凶案现场的受害人身上取得。”
“且记录在案,属于在抓捕你之前,采集的证据。”
“你造下如此重大的杀孽,还这般冥顽不灵,本可将你直接斩首。”
“待给出你不可狡辩的罪证后,本认要判你凌迟之刑,以儆效尤!”
包拯的怒语,让凶嫌也骇然失色。
紧接着,赵晟继续陈述通过对小商王住处的查探,及对他尸体的检查做出的推断。
因凶嫌还没来得及换鞋子,就已经被赵晟抓捕,通过取证的比对,自然能证实女子到过小商王住处外逗留。
然后又让柴郡主带着她仆从,将女子带到公堂后一处房间,对其身体进行检查,确实发现了抓伤的痕迹,还因小商王比较变态,在其身上找到一些被抓捏留下的淤青。
这基本是铁证,包拯都已经懒得再令其画押。
直接判处凶嫌凌迟处死,于府门外当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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