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之大中华帝国 第四章 名将良相

三国志之大中华帝国 碧海情深 军事历史 | 三国梦想 更新时间:200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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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洛阳,高勇就直接北上冀州广平郡,因为那里有一位三国时期很有名很有才华却得不到重用的谋士——沮授。说起沮授其人实在是让人慨叹,如果袁绍能够听其言,用其计,那么也许官渡之战就会是另一个结局了,只是可惜了这份才华,明珠暗投,居然便宜了那个志大才疏的袁本初,这次无论如何都要把他弄来,即便是绑架也成,高勇打定了主意,加速奔向广平。五日后,人困马乏的高勇并六名家丁总算在城门关闭前一刻进了广平郡治所曲梁城。

此城规模与阳乐相仿,只不过可能是由于人多地关系,城内显得杂乱无章。找了一间客栈落好脚又吃了些饭后,高勇与家丁四处打探,城内找完再到城外附近的村落寻找,决不放过任何的线索。然而奇怪的是这里没有任何关于沮授这个人的信息,好像这个人根本就没有存在过。无奈,高勇就只好先住下来,每天都让家丁到城外的村庄去打探,甚至稍远一点村镇,结果还是一无所获。“真是见鬼了,我记得史书上明明就写着沮授住在广平的吗!看来史书也有不准的时候。”高勇心道。

几天苦寻不到,于是高勇一行就只好向下一个目标钜鹿前进了,那里还有一个田丰。田丰此人直言而刚毅,虽然在谋略上不是很强,但是敢于说出真话,指出别人的缺点,很有一点魏征的味道,不过却少了魏征的圆润,难免得罪人,最终还是死于自己的口中。又是几日的奔波劳累,不过这一次还好,高勇一进城就打听到了田丰的住处,更让高勇没有想到的就是田丰在这个钜鹿居然相当的有威望,许多人听到田丰的名字都露出了崇敬的神情。弄得高勇刚踏进城门就迫不及待地想要登门拜访。

经过路人地指点,在城内转了几个弯后高勇便站在田丰府门前了。恭敬地递上了名帖,心里面则在暗暗祈祷:“希望我能够收得田丰!老天爷帮帮我吧。”

“哪位是高勇?请随我进来!”一个仆人叫道,说完转身就走向院内,高勇三步并两步急忙跟上,七拐八扭还没有来的急欣赏院内的景色就进了宽大的客厅,只见一个中年男子坐于客厅正座,一身青袍,双目炯炯有神,国字脸,刀削般的面容显得格外坚毅。仆人将高勇领进屋就对那个人说道:“老爷,人已经带到。”

高勇见状立刻躬身行礼说道:“晚辈高勇,见过田先生。”田丰微微欠身伸手示意高勇起身。“不用客气,坐!”同时田丰用眼打量着高勇,说道:“你就是玄菟郡新任太守,后生可畏啊!这么年轻就成了一郡之长。呵呵!”言语中分明带着几分讥讽。高勇忍气不发,反而自嘲道:“用一造纸之术换得一个郡守,晚生惭愧的很。但晚辈素来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激励己心,故此,才妄选玄菟这一边郡,就是想保境安民,抗敌御外。所以,高勇不才,想请先生出山以助晚辈。”

“呵呵,年纪轻轻就如此轻狂。我问问你又怎么先天下之忧而忧啊?”田丰不再讥讽,反而十分认真地问道。

“农业为基础,商业为骨干,发展多种经营,让治下百姓丰衣足食;而后革新吏治,实行民选制以杜绝官吏腐败;最后就是要整饬军备,让我华夏军旅成为真正的无敌之师!”高勇十分有条理的说道。

田丰大奇,显然被这新颖的设想所吸引,急切地问道:“可否讲的详细一些?”

“首先就是要于民休养。我大汉子民的生活太苦了,在我的家乡玄菟郡许多农户辛苦一年的所得除了应付各种苛捐杂税之外就所剩无几,连勉强糊口都难。一旦遇到灾年就不得不易子而食。发展农业可以足食,发展商业可以丰衣,只有两者并重才能让百姓真正的富足。

其次就是革新吏治,利用民选官员狠狠的治理贪污腐败。只要官吏有百姓选出而不是上级任命,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百姓的监督作用,其选出的官吏只要有不法行为就会被立刻革职查办。

最后就是要修兵戈,训练新军,改进装备,提高军队战斗力,让世人都知道:犯我中华天威者,虽远必诛!”

“犯我中华天威者,虽远必诛!真是后生可畏啊,元浩兄,怎么样我说得没有错吧。”这时一个身高七尺,面容俊伟的中年男子由门外走进了客厅。“没错没错,元华兄,我是服了你了!来高老弟,这位就是你找了几天的沮授沮元华啊!”说着伸手指向那个由门外进来的人。

高勇被这一幕弄得丈二和尚莫不着头,不过不管如何,高勇马上离座,上前行礼,“沮先生,您让晚辈找的好辛苦啊!”高勇说着,眼泪已在眼眶上打转。(ps:绝对是演技派)“呵呵,旭东你莫错怪了元华。当你赶往洛阳时,元华就曾派人到蓟县去了解你的情况去了,知道了你发明了造纸术,印刷术,并将各种经典书目刊印卖出,虽是通过经商之道,却也见你的良苦用心啊!而且听闻荀彧也辅佐于你,更增加了对你的好奇,我们只知道你来自玄菟,其他的却是一无所知,后来荀彧写了封信,上面只有几句诗:青天白日碧长空,风起云涌诞英雄。策马扬鞭驱敌寇,重整河山入新轮。太平盛世风雨顺,国泰民安百业兴。但有一腔热血铸,威扬中华万古魂!”

“没有错,就是这几句诗,让我觉得应该好好的了解你。”沮授说道。

“两位先生太抬举晚辈了,晚辈只是想尽力完成自己的理想。内,使民富国强,百姓安居乐业再无战乱之苦;外,开疆扩土,使异族尽皆臣服并且融入我华夏文明。”高勇答道。

沮授双目一亮,“呵呵,真是美好的理想。那我要问问了,这吏治腐败如何解决?这民富国强如何达成?”

“首先是依法治国,如强秦商鞅之法,但又不同。商鞅之法过于严苛,虽利于国家管理,却仅限于短时期使用,久之则徒害苦其民。故此——法应不宽不严,其制订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并且允许被修改,并且任何人包括皇帝都要受到其约束,换句话说也就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其次立法、执法、行政应当要互相独立互不统属。立法机构没有执法行政权;执法机构职能监督、审判却无行政立法权;行政机构只有行政管理权却要受到执法机构得监督约束。而皇帝则是由人民选出来的,如果这个皇帝不为他的子民着想,人民就可以将他废除,换上另一个爱护子民的皇帝。此外还要有一个由人民选出来的代表组成的部门,这个部门则专门负则监督皇帝是否合格,官吏是否合格,并拥有将其治罪的权利。如此则可民安,吏清。而后则国家富强。为了制约皇帝滥用军队,还要有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军队的训练、调动、作战。军队被训练为只忠于国家,而不是忠于皇帝或则将领。如此才可以威震四夷,让华夏天威远扬!”高勇抑扬顿挫的讲完这些话,余音还在屋内回响。

沮授、田丰眉头紧锁,显然还是不太能够理解。毕竟高勇所说的东西都是经过两千年的发展人类经过不断的实验改进而总结出来的,不是他们这些被皇权思想洗过脑的人所能理解的。

许久,田丰开口道:“这或许是个好制度,但是我还是觉得王化之治更好。皇帝乃是百姓之首,天下万民皆是皇帝的臣民,只有这样才能够上下齐心,国家才不会变得混乱,才是真正的治世之道。”

“这个田丰怎么还想着忠于皇帝啊!没治了!”高勇心想,却没有开口,转而望向沮授。沮授缓缓抬起了头,看着高勇,深邃的目光豁然开朗,“吾愿一试!”听到这四个字,高勇心中一荡,一种幸福的感觉油然而生,因为这四个字表明了沮授已然决定追随高勇。

“既然如此,我们就来个约定,元华、旭东你们去实现你们的哪个理想!而我来完成我的志向!看看将来谁能让百姓更幸福!”

“好!”三个人在碧天红日下立下了一个关乎中华未来的赌注,而谁会是最后的赢家?

当天,高勇就住在了田丰的府内。夜里由田丰做东邀请高勇和沮授喝酒。酒席上,高勇就将自己在洛阳的见闻和一路南来的经历讲诉一遍。特别在提到太平道教的时候,高勇向田丰问道:“田先生,这太平道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教派?他们借着传道为名广收信徒,据我所知在长江以北的各州都有他们的道众。”田丰喝了杯酒,有些沉重的说道:“我也在担心这个太平道教,正如旭东所说,他们借着传道为名广收信徒,其中有以贫苦百姓居多,恐怕有朝一日,张角振臂一呼,就要天下大乱了。”

沮授看了一眼田丰那忧伤的神情,劝慰道:“元浩兄,不要再为卖官卖爵、吏治败坏忧心了,这些并不是你一个人能够改变的了得。”

田丰摇摇头,淡淡的说道:“先天下之忧而忧——这句话最能够表达我现在的心境!”

三日后,高勇与沮授告别了田丰回到了他的家曲周。沮授将曲周的家产全部卖掉,而后让家人前往幽州阳乐。自己则准备与高勇一同上路,用沮授的话说就是打算多了解了解高勇这个他未来的主公。

一切安排妥当,高勇与沮授径直奔并州雁门马邑,去下一个任务:高顺、张辽。

说到高顺,就不得不提他的为人,三国文献里记载:高顺清白威严,骁勇有智,衷心仁义。不饮酒,不受馈遗。每谏布:“以智者、慎思而行”。布知其忠,然不能用。后郝萌反,更疏之。顺所将七百馀兵,号为千人,铠甲斗具皆精练齐整,每所攻击无不破者,名为陷陈营。以魏续有外内之亲,悉夺顺所将兵以与续。及当攻战,故令顺将续所领兵,顺亦终无恨意。下邳败,为曹操所俘,就戮。由此可见高顺是一位非常出色的统帅,可惜却不太会变通,一生忠于一人,如果是明主,则其必显赫于世。可惜是吕布这个武力第一、谋略倒数而且刚愎自用的家伙,空负了一身本事。而高顺也是高勇及众多三国迷所推崇的一个人物,‘每所攻击无不破者’仅这一句话就足以证明他在作者心中的地位,如果不是英勇就义,历史恐怕就又要出一个绝世猛将了!“看来这一次拍马屁是不行了,高顺这个人不吃着一套啊!”高勇心中有些着急。

晓行夜住,一路上,高勇与沮授言谈甚为融洽,高勇不停的给沮授详解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沮授也时时发问,处处留心。不想,越是了解的多,越是对现在的制度感到失望,从而越是向往,“旭东(经过高勇的再三要求,平时沮授改“主公”为“旭东”。正是场合则仍然),我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能亲眼看看这样一种制度是如何运作的,听着你的解释,我悠然神往。看来我也可以为天下苍生做些事情了。”沮授感慨道。“可是,照你所说,这离张角起义还有2年的时间了,我们却不得不在外族眼底发展起来,还要防着朝廷的干预,我现在明白你为何要选择玄菟这个边地小郡了。呵呵,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高勇被沮授这句弄得不知如何回答,只好干笑一声:“呵呵,沮先生…心照不宣了!呵呵!呵呵呵!”

离开冀州平原没有多久,就进入了并州的山区地带。经过艰辛跋涉终于来到雁门马邑,这是一座典型的边塞小城,城墙修建的要高于同等规模的内地城镇,防卫也要严格许多。城内路上行人稀少,房屋破旧不堪,处处都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看来这里的人生活的很苦啊。”高勇轻声地说。一行人找了一间还算可以得客栈,稍事休息后便开始在城内四处打探张辽此人。无论是商家客栈还是街头巷尾,每一处人多地地方都问道了,结果仍然一无所获。看看天色已晚,高勇等人就找了一家还算像样的酒店,点了些酒菜,准备先填饱肚子。众人刚坐不久,便有几个当兵的走了进来,一个个满脸的不屑,一身的蛮横,无赖之气包围全身。

他们几个在高勇旁边桌子那围坐,叫叫嚷嚷的要店掌柜上好酒好菜。那掌柜不敢惹事,只好陪着笑脸,乖乖的照办。高勇看着这几个小兵,一个个衣衫不整,手里都握着刀,身上的皮甲也是大洞套小洞,高勇看着就来气“这样的兵如何战斗?就知道对着收无寸铁的百姓作威作福,怪不得匈奴那么猖狂了!”。高勇脸色越来越难看,正准备发作。突然沮授一个眼色过来,示意高勇不要轻举妄动。

这时,只见有个小军官模样的人大吼道:“他妈的,给老子快点上菜!你们要再拖拖拉拉我就劈了你们!¥%#……—%…要是没有兵爷,你们还能这么安心开店!”,另一个兵痞劝道:“大哥,别生气。跟他们犯不上,昨天我在东城看到一个小妮子,那叫一个漂亮!等吃完了饭我们就去乐一乐包大哥您满意!呵呵呵!”高勇终于忍无可忍,厉声呲道:“你们这帮兵痞王八蛋!”

同时,另一个洪亮的声音也传了进来,“赵六,你这个无耻混蛋,你要赶去动张倩儿,我现在就宰了你!”随着声音进来了一个个子很高的彪形大汉,手中还拿着低级军官配备的剑,这人在店内一站,就如天神降临一般,威武生风,双目如电,浑身更散发出无比的杀伐之气,一看就是在战场上真刀真枪杀过来的人。高勇闪目一望,顿时感到一股热血涌上胸膛,这强壮的身体,这雄伟的体魄,这让人胆寒的杀气,定是大将之材!

“高顺!我告诉你,别以为你杀了几个马贼我就怕你,我姐夫是这里的县丞,比你这个小伍长不知大了多少级!只要我一句话,弄死你根弄死一只蚂蚁一样!呵呵那个张家小妮子我上定了!”那个小头目怒视高顺。其他几个人也各自握刀在手,场面一触即发!这时的高勇却是激动地要了命,怎么就这么巧在这里遇到了高顺!“真是天助我也!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高顺原来也在马邑,怪不得他和张辽那么的熟。不管如何,先帮了高顺再说。”高勇想到这,冲沮授以及家丁一使眼色,众人立时会意。高勇突然大喝一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欺男霸女之恶徒,人人得而诛之!”而后伸手一挥,那几个家丁便个挺兵刃,挺身而上与那几个兵痞战在一处。高顺见事已不可避免,也自大喝一声,挥剑加入战团。这高顺不愧为猛将,武艺不凡,身手敏捷,剑峰指处必鲜血飞溅,那几个兵痞只几个照面就各自带伤,倒在地上呻吟不已。那赵六见事不好,反身推开店掌柜,顺着后门跑了。高顺不及追赶,只得放弃。收好剑,来到高勇身前施礼道:“多谢壮士仗义出手,但此处不易久留,还请各位速速离去。”高勇看看沮授,回问高顺:“不知高壮士要怎么办?这件事本因在下引起,不该连累到诸位。”高顺大量了一下四周,看着还在地上打滚的几个兵痞,眉头紧锁,叹气道:“我在太原由几个朋友,现在就只好到那里避几天了!只是…哎!”高勇听他的语气就明白了八九分,这高顺定是放不下那个张倩儿。“在下有一不情之请,不知壮士能否答允?”高勇借机询问道。“不知诸位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如我能够办到则决不推托。”高顺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回答道。“呵呵,如此就太好了!在下与您是同姓,姓高名勇,字旭东。受朝廷任命为幽州玄菟郡太守,无奈正缺一勇武非凡并且与外族有过作战经验的郡尉。那玄菟郡乃是边地,盗贼肆虐,强盗横行,还有乌丸异族不断的袭扰。我有意请壮士相助,荡平贼寇,建功立业!不知壮士肯否?”高勇将话题挑明,静待回答。那高顺面容依旧的严肃,稍稍考虑片刻,后抱拳行礼:“高顺有一请求,能否将在下邻居张小姐一家一同迁往玄菟郡,如此则顺必誓死追随太守!”

“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呵呵,不瞒您,我也正打算请那张倩儿一家同赴玄菟郡,因为跑了那个兵痞,这里已非久留之地。既然高大哥要求这样了,我就只好作个顺水人情了。来,我给你介绍,这位是我的军师,沮授,沮元华。”高勇心道:“这高顺还没有叫自己主公,看来还有一段路要走啊!”

“见过沮先生!”高顺恭身施礼。

高勇看看天时,又看了看沮授,只见沮授也点了点头。于是高勇道:“天色已晚,此地亦不可久留。这样高大哥,我们马上去接张倩儿一家,连夜上路,如何?”高顺躬身严肃的答道:“如此甚好,多谢太守。”

一行人在高顺带领下赶往东城,不多久就来到一个破旧的地小院。高顺在门口停了下来,轻轻敲了几下门,并用他那洪亮的声音说道:“张家妹妹在吗?”

“在,是高大哥啊,有什么事吗?”一个非常悦耳的声音传了出来,高勇寻声探头一望,大门打开,一妙龄少女缓步走了出来,虽然一身布衣,却也遮不住那颇有姿色的面容。“这女子在我那时代绝对可以评上环球小姐了!”高勇心中感叹道。

“倩儿妹妹,赶快回屋收拾好衣物,带上辽第,随我一同去幽州,这里已经住不下去了。具体的事情路上再说,相信高大哥。”高顺有些着急得说道。

张倩儿看到高顺那俊朗而又让人感到可靠的面容,说道:“好,我这就准备。”说完就急忙跑回屋收拾东西去了。

高勇趁机叫过高顺询问道:“高大哥,刚才你说张小姐的弟弟叫什么?”

高顺有些奇怪的回答道:“倩儿的弟弟叫张辽,前年她爹得了怪病去世了,随后她娘也因伤心故去了,现在就剩下他们姐弟相依为命#·¥%¥#……”

后面的高勇根本就听不到了,他的脑袋里就回旋着两个名字——高顺、张辽——如果说真的有命运这回事,那高勇现在一定在感谢命运待他不薄啊!一下子就得了两员大将,而且是那种统帅型的,这能不让人兴奋吗?如果是刘备的话还不得哭得天昏地暗一塌糊涂啊!

在张倩儿收拾东西的时候,高勇看到了由屋内跑出来的张辽,这是他还只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年纪上与高勇相仿,不过却明显的较高勇强壮。高顺带着张辽向高勇见礼,高勇急忙将张辽扶起,意味深长地说道:“又是一员上将!看来我真的得好好的谢谢高将军了!”高顺听到高勇赞扬张辽,面上露出了欣悦的神色,说道:“这都是张小姐教导有方。”可是张辽却有另外一种说辞:“哪里,这都是高大哥平日里教我习武还有做人的道理。”看到他们连个人在争辩,高勇和沮授同时微笑,心中都已经明白了些什么。

本来在当时的时代,天一黑城门就将关闭不再允许出入,这也是为什么高顺有些焦急的原因。一切准备妥当之后,众人开始向东门奔去。刚刚离开张倩儿的家,就有大批的官兵赶了过来,并且将院子团团围住,带队的正是那个赵六!

看到时间紧迫,众人加快了脚步。来到城门时城门已经关闭,高勇见到这种情况有些焦急,就对高顺说道:“高都尉,我们要不要打出去?”高顺仔细的察看了一下守门士兵的情况,摇了摇头:“不行,我们人数太少,恐怕难以取胜,反而暴露了我们。”沮授也同意道:“高都尉说的没有错,现在不宜硬攻。”就在几人苦思对策的时候,把守城门的士兵好像发现了这边的动静,紧接着一个军官带着几个兵走了过来。高勇等人见状纷纷拔出刀剑严阵以待。很快那个军官靠了过来,就在高勇准备发出命令的时候,高顺突然摆手并且将剑放了回去。高勇正自奇怪,却见高顺走了过去与那个军官相拥。很快高顺带着那个军官过来并且介绍道:“高太守,这位是我的好兄弟宋宪。”高勇一听马上想起来这个宋宪正是吕布的部将之一,就急忙上前施礼。

宋宪说道:“我已经听说了高兄弟的事情,杀得好,替我们出了一口恶气。不过现在你们应赶紧出城,刚才县丞下了命令:全城戒严,捉拿高兄弟。”高顺也叹气道:“我也正为此事发愁。”宋宪一摆手说道:“别担心,听到捉拿命令后,我立刻就赶到这里,你们赶紧随我出城。”众人一听喜出望外。

就这样在宋宪的帮助下连夜出了城,直到确定没有追兵后,高勇才让大家就地宿营。众人围坐在一起,高勇就说道:“宋将军为了我们把职位都给丢了,我们十分的过意不去,不知宋将军将来做何打算?”高顺也用同样的目光看着宋先,宋宪回答道:“没有什么,这里的活我早就不想干了!出来之后,我打算到太原去投奔我的兄弟魏续,他现在正在太原刺史丁原手下做事。”听到魏续高勇猛地想起来这个魏续好像是吕布的妻弟,于是就问道:“宋将军可曾听说过吕布这个人?”宋宪略微点了下头,说道:“听说过,他就是魏续的上司。现在在丁原手下任书佐。”停了一下,就转头问高顺:“高兄弟要不要与我一同前去?”高顺看了一眼张辽,摇头拒绝道:“多谢宋兄,不过我已经答应了高太守随他去玄菟。”宋宪露出了一丝失落的神情,高顺也有些落寞。高勇将这一切看在眼中,对这宋宪说道:“此去玄菟,我要处理三个郡的事物,也十分需要像宋将军这样的人,不知宋将军能够屈就先作右北平郡的都尉?这样就可以继续与高将军在一起了。”高顺显然没有想到高勇会想的如此周到,宋宪也是一愣,毕竟现在他只是一个城门官,都尉那可是一个相当大的官呢。只见宋宪闭目思考了片刻,最后回答道:“谢谢太守好意,不过我已经决定另闯一番功业。”高顺用一种难以说清的眼神看着宋宪,许久才说道:“一路平安!无论如何我们都是好兄弟。”

第二天宋宪告别了众人向南走,高勇等人继续向东赶路。而他本人却由于得了两员大将而兴奋的全无累意,不断地与高顺谈及军队的装备和战术。

一天夜里高勇来到帐外,如今已是六月天了,在树林里凉风习习,说不出的惬意。看着满天的星斗,高勇发出了一声感慨:“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好,有气魄。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这堪称千古名句啊!”听声音就知道是沮授,“长野漫漫,无心睡眠,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如此,想不到沮先生也是难以入眠啊!”高勇没有回头,轻声说道。“呵呵,睡不着的不只主公和我,还有高都尉呢!”高勇回头一看,果见沮授旁边还站着高顺,不过高顺脸上则尽显崇敬之色。“高顺见过太守!”高顺躬身施礼。高勇摆摆手,道:“不必多礼,我们私下里都是朋友,来到这里坐。”说着手指指两旁,那二人先是一愣,而后面露欣慰之色,坐在了高勇一侧。

“高将军,这些年住在边塞,对于匈奴骑兵的作战方式了如指掌,不知你对匈奴骑兵有何看法?”

高顺望了望星空,似有所思道:“匈奴骑兵强在一个快字上,其凭借马力优势,来如风,去如电,在这茫茫的草原上飘忽不定。而且匈奴人在作战时的补给相当的简单,马奶和肉干就足够,这一点不像我们的军队需要粮食、灶具那样简单。兼且他们的骑兵十分的擅于长途奔袭作战,也可机动合围,战术多变。但他们也有缺点,防护差,普遍是皮甲,当不得我大汉的弩箭;野战虽强,攻城却弱。”高勇向着高顺点点头,表示同意,而后开口道:“高将军,如果有一只军队,骑士与马匹都身着防护强劲的精钢铠甲,马匹面甲上还固定有一支长刺。骑士以长枪、马刀为武器,冲锋时以长枪前刺,近身以马刀劈砍。你认为可行否?”听着高勇的描述,高顺沉思片刻,很快便掩饰不住兴奋之色,闭上眼睛,想象着如果自己指挥着这样一支部队,那该是何等的威武!片刻,高顺道:“太守,这种骑兵可以称为重甲骑兵,其利于战阵冲刺,攻破敌阵的正面冲击,去敌士气。唯其重甲亦使得机动力不强,所以还需要一支弓弩轻骑兵予以配合,方可无敌于平原野战!”高顺激动地说道,“不过这样的铁甲却需要相当的人力和财力,就算现在的大汉也难以维持,还有就是您所说的那种精钢铠甲,我还是头一次听说。至少现在能够造出好钢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更不要说精钢了。”

“好,高将军果然见解独到,等到了玄菟郡,就由你负责组建训练这样一支无敌劲旅!然后我们便要放牧草原,让那些外族臣服于我们!至于说那种精干铠甲吗,倒是后我自会拿给你用!”

“主公!如有这种铁骑,高顺定然消灭匈奴,让我大汉边疆永保太平!”高顺转身单膝跪地,激昂道。惊起林中飞鸟,扑棱棱飞向夜空!

看到高顺那忠贞的样子,高勇心中无限感慨:吕布空有这样的猛将而不能用,实在是暴殄天物!“高将军请放心,我答应得一定会做到。而且除了这样的骑兵,我还打算组建一支重装甲步兵,专门用于对阵攻城作战。到那时”

#审核:ugitass 时间:11 8 2019 10:21PM#发布:ugitass 时间:11 8 2019 10:21PM#审核:wenzhouxieye 时间:12 18 2019 3:24PM#发布:wenzhouxieye 时间:12 18 2019 3:24PM#审核:15298977004 时间:04 23 2022 2:13PM#发布:15298977004 时间:04 23 2022 2:13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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