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狂风飞雪吹得门帘布幔卷集而起,雪花偷入屋内,让本是紧张又诡异的气氛没得又是一冷。
屋内冷,屋外更寒,又兼之落雪和呼啸的狂风,简直寒凉透体。
剑侠闻人追风正穿梭在繁茂的雪地林间,天虽寒,风虽急,可他却无惧,瞅准了一个方位,行走飞速,脚步轻点,往往踏雪无痕。
他只穿了一件单衣,头顶结着发髻一丝未乱,背负一口三尺剑,腰间悬了个酒葫芦,可却浑身燥热,心里更是燥热。
燥者,急也;热者,喜也。
他又急又喜,心中如燃着一团烈火。
半个月前,江湖传言,那早已归隐的北国大将军陆放将要再次显于世间,更有人言,那陆放是为了复仇而来。
陆放之仇,不说天下人尽知,可也远播宇内,四海皆有耳闻。
相传,陆放和苏伊月曾是一对挚爱情侣,可半路却杀出个三皇子楚佚,不仅夺人之美,又设计陷害,险些至其身死。
再传,那陆放和三皇子楚佚本是相交莫逆,曾多次携手御敌,可是皆都倾慕于苏伊月,苏伊月最终却选择了三皇子,陆放怀恨于心,不死不休。
又传,那三皇子娶了苏伊月让南北两国复又安定,皆因陆放成人之美,原是陆放与那苏伊月早已私定过终身,后不忍相见,只好归隐。
朝堂江湖事,但凡风闻,皆无空穴来风,可也绝非事实,不过是谈资而已。
闻人追风曾是陆放和苏伊月共同的好友,他听到陆放复仇的风闻自是大惊失色,痛心疾首。
陆放复仇,非三皇子楚佚莫属,可是,这和自杀又有什么不同?
难道这十年来,陆放又有精尽,还是——
他心里既喜又忧,喜的是陆放归隐后一概消息则瞬间断绝,世人甚至不知道他隐在何处,连老友也不相往来。
今次听到旧友归来,又如何不喜?
忧的却是既然归来,又何必寻死?既要寻死,那也当算我一个,不能同生,或能共死,也不辜负年少时的仗剑豪情。
闻人追风这才打探了仔细,匆匆而来,不觉间竟从如春日的南国奔至白茫茫一片的雪原。
世间何其大耶,世间人又何止亿万?听到陆放复仇,也不过多了份笑谈,却能如闻人追风者,不过一手之数。
风愈狂,雪愈乱,闻人追风恰如追风逐雪,是山野白皑皑里的一道幽影,如燕拂水,虽皱无痕。
……
酒馆里,风吹雪涌,忽地满室尽皆落雪,纷纷扬扬,让本是温热的烧酒,仿佛也带了些冰凉。
南宫慎的心更凉,眼前英雄盖世的大将军刹那间就变成催人性命的厉鬼,又如何不凉不惊?
“嗨,出了雪窝又入狼窝,终归难逃一死,算逑——”
老太监身前,陆放先是手指着两个“小乞儿“,又轻抬手指点向楚逍,说道:”王中官,不如就从这个少年人开始,你看如何?“
老太监突然面有难色,和先前的慌乱略有不同。
他先前被陆放的霸气震慑,已颇感羞辱,看了屋内的禁军们一眼,似乎壮了壮胆色,心想着,“横竖不过一死,可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这屋内的禁军可都是千挑万选的猛士,怕个甚来?”
“我这半生都缺个鸡儿,今天倒想做会男人。”
似决心已定,生死看淡,不免就沉着了下来。
老太监缓缓转过了身,高声道,“陆将军,何苦为难两个孩子。“又环视了半圈,怒道:”动……”
“动”字后面,当然是个“手”字,可是未等说出口,便听到一声更高亢的厉喝,“且慢。”
那“且慢”两字,好似已压抑了许久,此时脱口而出,有如岩浆崩炸,似一团烧灼的火。
说话之人,当然是楚逍。
也许在座的禁军,甚至是老太监都早已忘记了陆放的恐怖,可是楚逍又怎么会不知道?三年来,可就是这个魔头,把自己折磨的欲仙欲死。
此处的禁军虽多,可也绝非陆放的敌手,在那北荒的荒芜里,陆放的身边常年聚集着一群“莽汉”,各各如人熊一般,都有生撕虎狼之力。
楚逍猛的站起,双眼血光如电,喝道:“我……是……”是字才说出一半,便觉得脑袋剧痛,却是不知何时,南宫慎也已站起,手里提着半根桌腿样的木头棍子,一棍子就砸在楚逍的太阳穴上。
“你……”楚逍怎么样也想不到,南宫慎会敲了自己一棒子,真是哔了狗。
这一连串的动作简直让人眼花缭乱,此时,酒馆里皆无一个端坐之人,都森森的站立,一股凝重的血腥和杀伐之气在酒馆里弥漫。
这是战前的片刻安静。
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今晚的这间酒馆里必有一方死绝,特别是老太监更是知晓,他这里如果失败,那陆放离着三皇子必将又近了一分。
当然,“心里清楚”的并不包含南宫慎。
他什么都不知道,像个白痴,早已醉在了酒里,更是沉醉在自己编织的英雄梦里。
“呵,牛刀杀鸡,有趣啊。“
牛刀当然是皇家赐酒,鸡,弱鸡,有两只。
南宫慎虽然惧死,可并不胆小,他前一刻见着陆放手里捏着的金制小巧酒壶,已然大致明白了章程。
“说书人“可是频频的说过,”话说啊,那皇家赐的酒,可并非都是什么好酒,无非喜酒和毒酒;喜酒用瓷盏,毒酒用金盏;瓷易碎,碎碎平安,金显贵,算是哀荣……“
那陆放手里拿着的明明是毒酒无疑,又怎么能够喂给救命恩人?
“他死,还是我死?”
“我本就应该冻饿而死,不如还是我死算了。”
“楚逍啊,敲你一棒子,赔给你一条命,也算是两清了,你可别记恨。”
“唉,老偷儿啊,我这样算不算不做偷儿?算不算是大盗豪雄?你可别走远,我来看你来了。”
场中,禁军们忽动又忽静,恰如黎明之前的墨色深渊,皆已手按着兵器,心里皆有死志,却都转过头来瞧着一个破烂单衣的小少年。
目里有死光,心中却泛暖。
甚至是满脸男人豪情的老太监,不免都滴了一滴男儿泪。
当然也有赶车的车夫,手里鞭,眼中疑,满身杀伐。
不怒自威的陆放,脸上突地有笑,他哪里是当真要杀楚逍,不然先前也不会放过,只不过要称一称楚逍的胆量而已。
大周的皇孙,可不能是个怂货,冤有头,债有主,不伤无辜,与大周无碍。
不成想,却炸出一个傻雕少年。
“倒是要看看,你待如何?“
陆放依然手执着金壶,稳如泰山。
只见那破落小少年,他站也站不定,提着只腿,似已酒醉,又似未醉,一手里是根带血的半截桌腿,一手里是个泛着温热的酒杯。
脸色涨得急红,见着众人的眼神,先有些怯,后却全然变做无畏,朗声道:““将军,我敬您是英雄,可英雄那有鸩杀弱小的道理?”
想了想说书人如果遇到此情此景会用什么说辞,南宫慎又道:“将军,您杀一人如屠狗,我,南宫慎,多数时节连只狗都不如,今天,我这只不如狗的小偷儿,也想教将军知晓,什么是豪胆,什么是豪雄?“
“南宫慎?慎——“
陆放眼里有赞赏,可听到“慎“字,不免又心头一暗,浮想联翩。
可好似老天做弄,这时候的南宫慎有如赴死,单腿一跳,已是全力,就把金质小壶抓在了手里。
一仰脖子,酒入喉,呵,皇家赐酒,果然绵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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