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从五岁神童到大魏霸主 【作品相关】-东汉中央职官及军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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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中央职官

禄秩由高至低罗列:万石、中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六百石、比六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百石、斗食、佐吏。

一、上公:

1.太师:上公之一,为辅弼天子之任,后代多为荣誉虚衔。一人,金印紫绶。灵帝中平六年(189年)置,其后又废。

2.太傅:上公之一,为辅弼天子之任,后代多为荣誉虚衔。一人,金印紫绶。非常设,每帝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则省。

二、上公属官:

1.太傅属官:

1.1.太傅长史。众史之首,督率诸掾(yuàn)属,主掌辅佐太傅之任。一人,千石,铜印黑绶。

1.1.1.太傅掾属。十人,估计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皆铜印黄绶。

1.1.2.太傅御属。主掌仪仗及警卫。一人。

三、公:

1.丞相、相国:西汉初一公,百官之首,统领国政。一人,万石,金印紫绶。灵帝中平六年(189年)置相国,其后又废。献帝建安十三年(208年)置丞相,废三公。

2.大司马:公之一,国家最高军事首长,主掌军事兼管国政。一人,万石,金印紫绶。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51年)省。灵帝末,复置大司马。献帝建安十三年(208年)废。

3.太尉:公之一,国家最高军事首长,主掌军事兼管国政。统领太常、光禄勋、卫尉。一人,万石,金印紫绶。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51年),改大司马为太尉。灵帝末,复置大司马,而太尉如故,自此则大司马与太尉始并置。献帝建安十三年(208年)废。

4.大司徒:公之一,国家最高行政首长,主掌国政。一人,万石,金印紫绶。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51年)废。

5.司徒:公之一,主掌民政兼管国政。统领太仆、廷尉、大鸿胪。一人,万石,金印紫绶。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51年),大司徒更名为司徒。献帝建安十三年(208年)废。

6.大司空:公之一,主掌国家司法、国家图书档案、监察百官,兼为丞相副职。一人,万石,金印紫绶。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51年)废。

7.司空:公之一,主掌水利工程、城防修筑、宫室营建,兼管国政。统领宗正、大司农、少府。一人,万石,金印紫绶。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51年),大司空更名为司空。献帝建安十三年(208年)废。

四、公属官:

1.丞相属官:此为西汉属官,东汉略同。

1.1.丞相司直。主掌辅佐丞相检举百官不法者、监督诸州。位在司隶校尉上。一人,比二千石,银印青绶。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年)置。

1.2.丞相长史。众史之首,督率诸掾属,主掌辅佐丞相执法、管理丞相文书、管理相府诸事务。两人,千石,铜印黑绶。文帝二年(前178年)置。

1.3.丞相东、西曹掾。

1.3.1.东曹掾。为诸州刺史,主掌监督诸州、举荐人才,武帝置州刺史后其主掌变为二千石官吏升迁任命及军吏任命(估计为将军、校尉等武官下属)。九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1.3.2.西曹掾。其一人留相府为西曹,主掌受领百官奏事,其五人为侍中,主掌传达百官奏事。其后变为主掌相府官吏任命(估计武帝时)。六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1.4.黄閤主簿。主掌审计、文书及书记,兼辅佐丞相之任。一人,估计六百石,铜印黄绶。

1.5.诸曹掾。估计共三十人,估计各曹一人,估计皆比三百石,铜印黑绶。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年)置。

以下例举部份曹掾:

1.5.1.户曹掾。主掌百姓户籍、祭祀、农桑,兼管诉讼、礼俗。

1.5.2.比曹掾。主掌检核人口及财产。

1.5.3.时曹掾。主掌按时节祭祀。或称祠祀掾史。

1.5.4.田曹掾。主掌农桑。或称劝农掾史。

1.5.5.水曹掾。主掌水利。或称都水掾。

1.5.6.将作掾。主掌建筑工程。或本名司空,估计成帝时改名。

1.5.7.仓曹掾。主掌粮食仓储。

1.5.8.金曹掾。主掌金融、商业税收、盐政、铁政。或称市掾。

1.5.9.集曹掾。主掌征集粮食。

1.5.10.漕曹掾。主掌漕运(水上运输粮食)。

1.5.11.法曹掾。主掌驿站交通。

1.5.12.兵曹掾。主掌军事、征兵、输送士卒。或称兵马掾、监军掾。

1.5.13.尉曹掾。主掌运输卒徒(服徭役者)。

1.5.14.贼曹掾。主掌治安。

1.5.15.决曹掾。主掌刑法。

1.5.16.辞曹掾。主掌民事诉讼。

1.5.17.奏曹掾。主掌奏章。

1.5.18.议曹掾。主掌议政、顾问。

1.5.19.侍曹掾。主掌随侍曹吏、接待宾客。

1.5.20.医曹掾。主掌医药。

1.6.丞相征事。主掌不详。一人,比六百石,铜印黑绶。

1.7.丞相史。估计丞相长史副官。二十人,四百石,铜印黄绶。汉初置相国史,秩五百石。后罢,并为丞相史。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年)置。

1.7.1.丞相少史。估计诸丞相史属官。八十人,三百石,铜印黄绶。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年)置。

1.8.丞相属。诸曹掾副官。百人,二百石,铜印黄绶。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年)置。

1.8.1.丞相属史。估计诸丞相属副官。百六十二人,百石,铜印黄绶。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年)置。

1.9.丞相御属。估计主掌相府车驾、仪仗。一人,百石,铜印黄绶。或称大车属。

1.10.计相。主掌郡国上计(地方定期向中央呈报治理情况称为上计),统领诸计室掾史。员数、禄秩不详。

1.10.1.计室掾史。主掌辅佐计相之任。员数、禄秩不详。

2.大司马属官:此为西汉属官,东汉略同。

2.1.护军。主掌监督诸将军。一人,估计比二千石,银印青绶。本名护军都尉,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年)属大司马,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居大司马府比司直,哀帝元寿元年(前1年)护军都尉更名为司寇,平帝元始元年(1年)司寇更名为护军。

2.2.司马长史。主掌辅佐大司马之任。一人,千石,铜印黑绶。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置。

2.3.司马曹掾及属。共二十四人,皆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置。

2.3.1.东曹掾。主掌二千石官吏升迁任命及军吏任命(估计为将军、校尉等武官下属)。估计一人,比四百石,铜印黄绶。

2.3.2.西曹掾。主掌司马府官吏任命。估计一人,比四百石,铜印黄绶。

2.3.3.司马诸曹掾。主掌各项事务,设置略如丞相。比三百石,铜印黄绶。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置。

2.3.3.1.司马属。诸曹掾副官。比二百石,铜印黄绶。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置。

2.4.司马御属及令史。共二十四人,其中司马御属一人。皆百石,铜印黄绶。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置。

2.4.1.司马御属,主掌司马府仪仗及警卫。

2.4.2.閤下令史,主掌司马府仪仗。

2.4.3.记室令史,主掌审计、文书及书记。

2.4.4.门令史,主掌司马府门卫。

2.4.5.其余令史管理文书。

3.太尉属官:属官设置略与大司马同。

4.大司徒属官:此为西汉属官,东汉略同。哀帝元寿二年(前1年),废丞相置大司徒,其属官改冠司徒名,如司直为司徒司直、长史为司徒长史。属官设置略与丞相同。

5.司徒属官:

5.1.司徒司直。主掌辅佐司徒之任。一人,比二千石,银印青绶。光武帝建武十一年(35年)省。

5.2.司徒长史。众史之首,督率诸掾属,主掌辅佐司徒之任。一人,千石,铜印黑绶。

5.3.司徒曹掾及属。设置略与大司马同。共三十一人,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皆铜印黄绶。

5.4.司徒御属及令史。设置略与大司马同。共三十六人,估计皆百石,铜印黄绶。

6.大司空属官:此为西汉属官,东汉略同。

6.1.司空司隶。主掌监察京师百官,兼管监督三辅(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河(河南尹、河内、河东)、弘农郡。一人,估计比二千石,银印青绶。本名司隶校尉,武帝征和四年(前89年)置。成帝元延四年(前9年)省。绥和二年(前7年),哀帝复置,但为司隶,属大司空,比司直。

6.2.司空长史。供职于宫中兰台,主掌国家图书档案、监督诸刺史、受领公卿奏事、检举弹劾百官,统领侍御史。一人,千石,铜印黑绶。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改御史中丞为司空长史。哀帝建平二年(前5年)大司空复为御史大夫,司空长史复为御史中丞。元寿二年(前1年)御史大夫复为大司空,御史中丞改为御史长史。

6.3.御史长史。供职于宫中兰台,主掌国家图书档案、监督诸刺史、受领公卿奏事、检举弹劾百官,统领侍御史。一人,千石,铜印黑绶。哀帝元寿二年(前1年)御史中丞更名御史长史。

6.3.1.侍御史。主掌受领公卿奏事、检举弹劾百官、惩治地方奸臣贼子。十五人,估计六百石,无印绶。武帝时置,不常设。

6.3.2.御史主簿。主掌文书、书记、文房。估计一人,估计比六百石,无印绶。

7.司空属官:

7.1.司空长史。众史之首,督率诸掾属,主掌辅佐司空之任。一人,千石,铜印黑绶。

7.2.司空曹掾及属。设置略与大司马同。共二十九人,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皆铜印黄绶。

7.3.司空御属及令史。设置略与大司马同。共四十二人,估计皆百石,铜印黄绶。

五、卿:

1.太常:卿之一,主掌皇室宗庙祭祀、国家礼仪、国家教育、天文历法。一人,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2.光禄勋:卿之一,主掌宫殿宿卫、皇帝侍卫。一人,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3.卫尉:卿之一,主掌宫门守卫、宫城巡察。一人,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4.太仆:卿之一,主掌皇帝车马、国家马政。一人,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5.廷尉:卿之一,主掌国家司法刑狱。一人,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6.大鸿胪:卿之一,主掌归附蛮夷事务、接待诸王侯朝觐、赞导朝见礼仪,诸王侯去世则代表皇家前往吊唁。一人,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7.宗正:卿之一,主掌皇室宗亲事务、皇室族谱。一人,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8.大司农:卿之一,主掌国家农业、财政税收。一人,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9.少府:卿之一,主掌皇家园林物产、皇帝财政、皇帝生活起居,兼管国家财政税收。一人,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六、卿属官:

1.太常属官:

1.1.太常丞。主掌辅佐太常卿之任,承办小型朝会、祭祀活动时统领诸曹掾。一人,比千石,铜印黑绶。其署曹掾史按需配置人数,诸卿皆然。

1.1.1.太常卿员吏。八十五人,其十二人四科,十五人佐,五人假佐,十三人百石,十五人骑吏,九人学事,十六人守学事。

1.2.太常赞飨。主掌祭祀及朝会时引导皇帝。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1.3.太史令。主掌天文、历法,凡遇国家祭祀与喜、丧事则定良辰吉日,凡有祥瑞天象及灾难则记录。统领太史丞、明堂丞、灵台丞、太史待诏。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1.3.1.太史丞。太史令副职,统领明堂、灵台二丞,主掌祭祀、天文。一人,二百石,铜印黄绶。

1.3.2.太史明堂丞。主掌祭祀。一人,二百石,铜印黄绶。

1.3.3.太史灵台丞。主掌天文,统领灵台待诏。一人,二百石,铜印黄绶。

1.3.3.1灵台待诏。四十一人,其十四人候星,二人候日,三人候风,十二人候气,三人候晷景,七人候钟律。一人舍人。

1.3.4.太史待诏。三十七人,其六人治历,三人龟卜,三人庐宅,四人日时,三人易筮,二人典禳,九人籍氏、许氏、典昌氏,各三人,嘉法、请雨、解事各二人,医一人。

1.4.博士祭酒。主掌文化教育、参与国政及文化学术讨论。诸博士之首,统领诸博士。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1.4.1.博士。主掌文化教育、参与国政及文化学术讨论。十四人,比六百石,铜印黑绶。本四百石,宣帝增秩。

1.5.秘书监。主掌校勘图书,统领秘书郎、校书郎。一人,估计六百石,铜印黑绶。桓帝延熹二年(159年)置,后省。

1.5.1.秘书郎。主掌校勘图书。估计四百石,铜印黄绶。

1.5.2.秘书校书郎。主掌校勘图书。估计四百石,铜印黄绶。

1.6.太祝令。主掌诵读祝告文及迎送神灵仪式。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1.6.1.太祝丞。太祝令副职,主掌小型祭祀的读祝告文及迎送神灵仪式。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1.6.2.太祝令员吏。员吏四十一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二人佐,二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九人有秩。百五十人祝人,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六十人。

1.7.太宰令。主掌祭祀所用餐具及祭品烹饪。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1.7.1.太宰丞。太宰令副职。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1.7.2.太宰明堂丞。主掌祭祀所用餐具及祭品烹饪。一人,二百石,铜印黄绶。

1.7.3.太宰令员吏。员吏四十二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三人佐,九人有秩,二人学事,四人守学事。宰二四百四十二人,屠者七十三人,卫士一十五人。

1.8.大予乐令。主掌国家祭祀、宴会等乐舞。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本名太乐令,明帝永平三年(60年),改太乐为大予乐令。

1.8.1.大予乐丞。大予乐令副职。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1.8.2.大予乐令员吏。员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七人佐,十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

1.9.高庙令。主掌太祖高皇帝庙守卫及扫除。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1.9.1高庙令员吏。员吏四人,卫士一十五人。

1.10.世祖庙令。主掌世祖光武皇帝庙守卫及扫除。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1.10.1世祖庙令员吏。员吏六人,卫士二十人。

1.11.先帝陵园令。主掌陵园每陵园各守卫及扫除。每陵各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1.11.1先帝陵园丞。先帝陵园令副职。诸陵各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1.11.2先帝陵园校长。主掌陵园守卫及防盗。诸陵各一人,二百石,铜印黄绶。

1.12.先帝陵食官令。主掌祭祀。诸陵各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1.12.1先帝陵食官丞。先帝陵食官令副职。诸陵各一人,三百石,铜印黄绶。

1.12.2.先帝陵中黄门。诸陵各八人。

1.12.3.先帝陵从官。诸陵各二人。

2.光禄勋属官:

2.1.光禄勋丞。主掌辅佐光禄勋卿之任。一人,比千石,铜印黑绶。

2.1.1.光禄勋卿员吏。四十四人,其十人四科,三人百石,一人斗食,二人佐,六人骑吏,八人学事,十三人守学事,一人官医。卫士八十一人。

2.2.五官中郎将。统领五官署郎,主掌宫殿宿卫,凡皇帝出行则为车驾侍卫。一人,比二千石,银印青绶。

2.2.1.五官中郎。主掌宫殿宿卫,凡皇帝出行则为车驾侍卫。无定员,比六百石,铜印黑绶。

2.2.2.五官侍郎。主掌宫殿宿卫,凡皇帝出行则为车驾侍卫。无定员,比四百石,铜印黄绶。

2.2.3.五官郎中。主掌宫殿宿卫,凡皇帝出行则为车驾侍卫。无定员,比三百石,铜印黄绶。

2.3.左中郎将。统领左署郎,主掌宫殿宿卫,凡皇帝出行则为车驾侍卫。无定员,比二千石,银印青绶。

2.3.1.左中郎。主掌宫殿宿卫,凡皇帝出行则为车驾侍卫。无定员,比六百石,铜印黑绶。

2.3.2.左侍郎。主掌宫殿宿卫,凡皇帝出行则为车驾侍卫。无定员,比四百石,铜印黄绶。

2.3.3.左郎中。主掌宫殿宿卫,凡皇帝出行则为车驾侍卫。无定员,比三百石,铜印黄绶。

2.4.右中郎将。统领右署郎,主掌宫殿宿卫,凡皇帝出行则为车驾侍卫。无定员,比二千石,银印青绶。

2.4.1.右中郎。主掌宫殿宿卫,凡皇帝出行则为车驾侍卫。无定员,比六百石,铜印黑绶。

2.4.2.右侍郎。主掌宫殿宿卫,凡皇帝出行则为车驾侍卫。无定员,比四百石,铜印黄绶。

2.4.3.右郎中。主掌宫殿宿卫,凡皇帝出行则为车驾侍卫。无定员,比三百石,铜印黄绶。

2.5.虎贲(bēn)中郎将。统领虎贲禁卫军,主掌宫殿宿卫,凡皇帝出行则为车驾侍卫。无定员,比二千石,银印青绶。

2.5.1.虎贲左、右仆射。虎贲郎骑射教官,主掌虎贲郎习武。诸虎贲中郎将左、右仆射各一人,比六百石,铜印黑绶。

2.5.2.虎贲左、右陛长。主掌管理执勤虎贲军士,朝会负责殿中侍卫。诸虎贲中郎将左、右陛长各一人,比六百石,铜印黑绶。

2.5.3.虎贲中郎。主掌宫殿宿卫,凡皇帝出行则为车驾侍卫。无定员,比六百石,铜印黑绶。

2.5.4.虎贲侍郎。主掌宫殿宿卫,凡皇帝出行则为车驾侍卫。无定员,比四百石,铜印黄绶。

2.5.5.虎贲郎中。主掌宫殿宿卫,凡皇帝出行则为车驾侍卫。无定员,比三百石,铜印黄绶。

2.5.6.节从虎贲。主掌宫殿宿卫,凡皇帝出行则为车驾侍卫。无定员,比二百石,铜印黄绶。

2.6.羽林中郎将。统领羽林禁卫军,主掌宫殿宿卫,凡皇帝出行则为车驾侍卫。无定员,比二千石,银印青绶。

2.6.1.羽林左、右监。分别统领羽林左骑、右骑。每羽林中郎将左、右监各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2.6.2.羽林左、右丞。羽林左、右监副职。诸羽林中郎将左、右丞各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2.6.3.羽林郎。主掌宫殿宿卫,凡皇帝出行则为车驾侍卫。无定员,比三百石,铜印黄绶。

2.7.杂号中郎将。如:东、西、南、北中郎将,镇贼中郎将。不常设,多为出征将领任职。估计各一人,比二千石,银印青绶。东汉末置。

2.8.奉车都尉。主掌御用车驾,兼征伐。无定员,比二千石,银印青绶。

2.9.驸马都尉。主掌皇帝车驾以外的随行车驾,兼征伐。无定员,比二千石,银印青绶。

2.10.骑都尉。本统领羽林骑军估计东汉已无此职权,兼征伐。无定员,比二千石,银印青绶。

2.11.诸大夫。

2.11.1.光禄大夫。统领诸大夫,皇帝顾问,主掌议政,诸国王侯嗣子去世则代表皇家前去吊唁,平时无固定职责,受诏令行事。无定员,比二千石,银印青绶。

2.11.2.太中大夫。皇帝顾问,主掌议政,平时无固定职责,受诏令行事。无定员,千石,铜印黑绶。

2.11.3.中散大夫。皇帝顾问,主掌议政,平时无固定职责,受诏令行事。无定员,六百石,铜印黑绶。

2.11.4.谏议大夫。皇帝顾问,主掌议政,平时无固定职责,受诏令行事。无定员,六百石,铜印黑绶。

2.12.议郎。皇帝顾问,主掌议政,平时无固定职责,受诏令行事。无定员,六百石,铜印黑绶。

2.13.谒者台(外台)诸官。

2.13.1.谒者仆射。统领谒者台诸谒者,主掌天子出行前导、皇帝顾问。一人,比千石,铜印黑绶。

2.13.2.常侍谒者。主掌朝会时报时、监督公卿礼仪举止、皇帝顾问。五人,比六百石,铜印黑绶。

2.13.3.给事谒者、灌谒者郎中。主掌皇帝顾问,朝会及祭祀时唱礼,诵读奏章,皇帝问及奏事时代为询问,负责代表皇家对去世的将军、大夫以下的官吏进行吊唁。共三十人,其给事谒者,四百石,灌谒者郎中,比三百石,皆铜印黄绶。

奉车都尉、驸马都尉、骑都尉、光禄大夫、谒者仆射均为文属光禄勋,其余为职属。文属指条文、制度上隶属光禄勋,但受皇帝直辖。职属指不仅条文、制度上隶属光禄勋,其实际职权上也受光禄勋统制。

3.卫尉属官:

3.1.卫尉丞。主掌辅佐卫尉卿之任。一人,比千石,铜印黑绶。

3.1.1.卫尉卿员吏。四十一人,其九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学三人百石,十二人斗食,二人佐,十二人学事,一人官医。卫士六十人。

3.2.公车司马令。主掌南宫南阙门,凡低级官吏及百姓进京上书、各地进贡、公车征辟者皆由公车令接待。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3.2.1.公车司马丞、尉。公车司马丞为公车令副职。公车尉统领阙门禁军。各一人,估计皆三百石,铜印黄绶。

3.3.南宫、北宫卫士令。分别统领南宫、北宫卫士。各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3.3.1.南宫、北宫卫士丞。南宫、北宫卫士令副职。各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3.3.2.南宫卫士员吏。员吏九十五人,卫士五百三十七人。

3.3.3.北宫卫士员吏。员吏七十二人,卫士四百七十一人。

3.4.左、右都候。主掌皇宫巡察、受命缉捕罪臣。各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3.4.1.左、右都候丞。左、右都候副职。各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3.4.2.右都候员吏。员吏二十二人,卫士四百一十六人。

3.4.3.左都候员吏。员吏二十八人,卫士三百八十三人。

3.5.诸宫门司马。

3.5.1.南宫南屯司马,主掌平城门(雒阳外城主门)禁卫。一人,比千石,铜印黑绶。南宫南屯司马员吏九人,卫士百二人。

3.5.2.北宫门苍龙司马,主掌东门禁卫。一人,比千石,铜印黑绶。北宫门苍龙司马员吏六人,卫士四十人

3.5.3.玄武司马,主掌玄武门禁卫。一人,比千石,铜印黑绶。玄武司马员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

3.5.4.北屯司马,主掌北门禁卫。一人,比千石,铜印黑绶。北屯司马员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

3.5.5.北宫朱爵司马,主掌南掖门禁卫。一人,比千石,铜印黑绶。北宫朱爵司马员吏四人,卫士百二十四人。

3.5.6.东明司马,主掌东门禁卫。一人,比千石,铜印黑绶。东明司马员吏十三人,卫士百八十人。

3.5.7.朔平司马,主掌北门禁卫。一人,比千石,铜印黑绶。朔平司马员吏五人,卫士百一十七人。

诸宫门司马皆有居宫中者名册,凡居宫中者皆持铁印文符以证其身份,出入宫门示与所属宫门司马核查验明。宫外人出入宫门须有棨传(通行证),有官职者须上报官职,所属宫门司马须核查验明。

4.太仆属官:

4.1.太仆丞。主掌辅佐太仆卿之任。一人,比千石,铜印黑绶。

4.1.1.太仆卿员吏。员吏七十人,其七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学八人百石,六人斗食,七人佐,六人骑吏,三人假佐,三十一人学事,一人官医。

4.2.考工令。主掌制作兵器铠甲及编织绶带等杂工。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4.2.1.考工左、右丞。考工令副职。各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4.2.2.考工令员吏。百九人。

4.3.车府令。主掌宫中乘舆车辆。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4.3.1.车府丞。车府令副职。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4.3.2.车府令员吏。二十四人。

4.4.未央厩令。主掌未央厩乘舆及马匹。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4.4.1.未央厩令员吏。员吏七十人,卒驺(zōu)二十人。

4.5.长乐厩丞。估计主掌长乐厩乘舆及马匹。估计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4.5.1.长乐厩丞员吏。员吏十五人,卒驺二十人。苜蓿菀(盖为马场)官田所一人守之。

4.6.承华厩令。主掌承华厩乘舆及马匹。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顺帝汉安元年(142年)七月置。

4.6.1.估计有承华厩令员吏略与未央厩令同。

5.廷尉属官:

5.1.廷尉正。主掌诏狱犯人(钦犯)审判。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5.1.1.廷尉左监。主掌诏狱犯人审判。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5.1.2.廷尉左平。主掌诏狱犯人审判。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5.2.廷尉卿员吏。员吏百四十人,其十一人四科,十六人二百石廷吏,文学十六人百石,十三人狱史,二十七人佐,二十六人骑吏,三十人假佐,一人官医。

6.大鸿胪属官:

6.1.大鸿胪丞。主掌辅佐大鸿胪卿之任。一人,比千石,铜印黑绶。

6.1.1.大鸿胪卿员吏。员吏五十五人,其六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学六人百石,一人斗食,十四人佐,六人骑吏,十五人学事,五人官医。

6.2.大行令。统领治礼郎。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和帝永元十年(98年)置。

6.2.1.大行丞。大行令副职。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6.2.2.治礼郎。主掌斋戒祭祀赞礼及司仪。四十七人。其四人四科,五人二百石,文学五人百石,九人斗食,六人佐,六人学事,十二人守学事。

6.2.3.大行令员吏。四十人。

7.宗正属官:

7.1.宗正丞。主掌辅佐宗正卿之任。一人,比千石,铜印黑绶。

7.1.1.宗正卿员吏。员吏四十一人,其六人四科,一人二百石,四人百石,三人佐,六人骑吏,二人法家,十八人学事,一人官医。

7.2.公主家令。主掌公主家诸事务。诸公主家各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7.2.1.公主家丞。公主家令副职。诸公主家各一人,三百石,铜印黄绶。

7.2.2.公主家主簿。主掌文书。诸公主家各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不常置。

7.2.3.公主家仆。主掌仆人。诸公主家各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不常置。

7.2.4.公主家私府长。主掌府库财物。诸公主家各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不常置。

7.2.5.公主家直吏。主掌公主直属官吏。诸公主家各三人。不常置。

7.2.6.公主家从官。主掌公主随从。诸公主家各二人。不常置。

7.2.7.公主家傅。其主薨无子,置傅一人守其家。不常置。

8.大司农属官:

8.1.大司农丞。主掌辅佐大司农卿之任。一人,比千石,铜印黑绶。

8.1.1.大司农卿员吏。百六十四人,其十八人四科,九人斗食,十六人二百石,文学二十人百石,二十五人佐,七十五人学事,一人官医。

8.2.1.大司农部丞。主掌国库。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古今注曰“建初七年(82年)七月,为大司农置丞一人,秩千石,别主帑藏(tǎngcáng,国库)”,则部丞应是而秩不同。应劭汉官秩亦云二千石。

8.3.太仓令。主掌太仓(存储郡国转运京师的粮谷)。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8.3.1.太仓令丞。太仓令副职。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8.3.2.太仓令员吏。九十九人。

8.4.平准令。主掌平抑物价,兼管织物印染。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8.4.1.平准丞。平准令副职。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8.4.2.平准令员吏。百九十人。

8.5.导官令。主掌舂御米(舂米即择米,御米为供应宫中的粮食)、制作干粮。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8.5.1.导官丞。导官令副职。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8.5.2.导官令晨吏。百一十二人。

9.少府属官:

9.1.少府丞。主掌辅佐少府卿之任。一人,比千石,铜印黑绶。

9.1.1.少府卿员吏。三十四人,其一人四科,一人二百石,五人百石,四人斗食,三人佐,六人骑吏,十三人学事,一人官医。

9.2.尚书台(中台)诸官。

9.2.1.尚书令。尚书台首长,主掌统领尚书台事务,任免尚书台官吏,管理各项文书、奏事,下达皇帝政令。一人,千石,铜印黑绶,若以公为之则增秩二千石。

9.2.2.尚书仆射。尚书令副职。尚书令职缺或外出则主持尚书台事务。一人,六百石,铜印青绶。献帝建安四年(199年)分尚书仆射置左、右尚书仆射。

9.2.3.尚书左、右丞。尚书左丞,主掌书记、监督政令期限、监督尚书台法纪、管理下级官吏及百姓上书,统领驺伯史(估计为尚书台驾车养马之属吏)。尚书右丞,主掌书记、监督政令期限、监督尚书台法纪、管理尚书台印绶、管理文房及财物,与尚书仆射一同管理国库钱粮借贷。各一人,四百石,铜印黄绶。

9.2.4.三公曹尚书。主掌岁末考察州郡政绩。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9.2.5.吏曹尚书。主掌公卿奏事、选举及祭祀。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本名常侍曹尚书光武帝改名。约灵帝时改为选部尚书。

9.2.6.二千石曹尚书。主掌考察刺史、地方水火灾、地方治安、地方案件。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9.2.7.民曹尚书。主掌受领官吏上书、城防修葺、盐池、园林,兼管治安。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9.2.8.南、北客曹尚书。主掌外国、羌胡、夷狄事务,皇帝法驾出行,负责护驾(仪仗监督、整顿)。各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9.2.9.尚书侍郎。主掌起草文书。每曹尚书六人,共三十六人,四百石,铜印黄绶。

9.2.10.尚书令史。主掌抄录文书。每曹尚书三人,后增剧曹三人,共二十一人,二百石,铜印黄绶。

9.3.御史台(宪台)诸官。

9.3.1.御史中丞。御史台首长。主掌国家图书档案、监督诸刺史、受领公卿奏事、检举弹劾百官,统领侍御史。一人,千石,铜印黑绶。

9.3.2.治书侍御史。主掌选拔精通律法者充任御史台属吏,凡遇谳(yàn)疑(疑难案件)负责依法仲裁。二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9.3.3.侍御史。主掌检举犯罪、受领公卿奏事弹劾罪臣,凡祭祀、朝会、封爵拜官之时负责监督百官举止,检举不当者。十五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9.3.4.兰台令史。主掌撰史、管理图书档案、抄写文书奏章。估计无定员,六百石,铜印黑绶。

9.4.侍中寺诸官。

9.4.1.侍中祭酒。主掌侍奉皇帝左右,随时受命。一人,估计二千石,银印青绶。本名侍中仆射,东汉更名祭酒,不常置。

9.4.2.侍中。主掌侍奉皇帝左右,随时受命。皇帝法驾(中等规模仪仗)出行,则选一侍中坐皇帝车驾陪侍,其余皆随行乘舆后。无定员,比二千石,银印青绶。

9.5.中常侍。主掌侍奉皇帝左右,随时受命。宦者充任。无定员,千石,铜印黑绶,后增秩比二千石,银印青绶。

9.6.符节台诸官。

9.6.1.符节令。符节台首长。主掌符节,凡有使者则由符节令授予符节。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9.6.2.尚符玺郎中。主掌玉玺、虎符(供调兵)及竹符(供调民力物资)。四人,估计比三百石,铜印黄绶。

9.6.3.符节令史。主掌文书。估计无定员,二百石,铜印黄绶。

9.7.给事黄门侍郎。主掌侍奉皇帝左右,随时受命。供职禁宫中,传达皇帝诏命及尚书奏事。诸王朝见则为之引坐位。无定员,六百石,铜印黑绶。

9.8.小黄门。主掌侍奉皇帝左右,随时受命。供职禁宫中,传达皇帝诏命及尚书奏事。诸公主及王太妃生病则使之慰问。宦者充任。无定员,六百石,铜印黑绶。

9.9.黄门署诸官。

9.9.1黄门令。黄门署首长,统领宫中宦官。宦者充任。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9.9.2.黄门丞。黄门令副职。宦者充任。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9.9.3.黄门从丞。主掌黄门令随从。宦者充任。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9.9.4.黄门令员吏。宦者充任。十八人。

9.9.5.黄门署长。估计主掌黄门(禁宫大门)门卫。宦者充任。一人,四百石,铜印黄绶。

9.9.6.画室署长。估计主掌画室守卫。宦者充任。一人,四百石,铜印黄绶。

9.9.7.玉堂署长。估计主掌玉堂殿守卫。宦者充任。一人,四百石,铜印黄绶。

9.9.8.丙署长。主掌守卫诸宫室。宦者充任。七人,四百石,铜印黄绶。

9.10.中黄门冗从仆射。皇帝在宫中则主掌随驾侍卫,皇帝出行则骑马随驾左右,统领中黄门冗从。宦者充任。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9.10.1.中黄门。主掌侍奉皇帝左右,随时受命。宦者充任。无定员,比百石,后增比三百石,铜印黄绶。

9.10.2.黄门冗从。主掌皇帝仪仗、鼓吹(鼓号队)、骑吹(骑马鼓号队)。宦者充任。估计无定员。

9.11.掖庭令。主掌后宫中贵人至采女事务。宦者充任。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9.11.1.掖庭左、右丞。掖庭令副职。宦者充任。各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9.11.2.掖庭暴室丞。主掌暴室(生病的嫔妃、宫女于暴室医治,皇后、贵人有罪则置于此)。宦者充任。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9.11.3.掖庭令吏从官,百六十七人。掖庭令待诏,五人。掖庭令员吏,十人。皆宦者充任。

9.12.永巷令。主掌宫中官婢、侍使(因罪没入官府为奴婢的女人为官婢、侍使)。宦者充任。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9.12.1.永巷丞。永巷令副职。宦者充任。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9.12.2.永巷右丞。估计永巷令副职。宦者充任。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9.12.3.永巷暴室丞。估计略同掖庭暴室丞。宦者充任。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9.12.4.永巷令员吏。员吏六人,吏从官三十四人。皆宦者充任。

9.13.御府令。主掌御用衣服。宦者充任。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9.13.1.御府丞。御府令副职。宦者充任。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9.13.2.御府右丞。估计御府令副职。宦者充任。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9.13.3.御府织室丞。主掌织造纹绣祭祀服装。宦者充任。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9.13.4.御府令员吏。员吏七人,吏从官三十人。皆宦者充任。

9.14.祠祀令。主掌宫中小型祭祀活动。宦者充任。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9.14.1.祠祀丞。祠祀令副职。宦者充任。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9.14.2.祠祀令从官吏,八人。祠祀令驺仆射,一人。祠祀令家巫,八人。皆宦者充任。

9.15.钩盾令。主掌宫城附近小型池塘、园林等皇家游乐之处。宦者充任。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9.15.1.钩盾丞。钩盾令副职。宦者充任。一人,三百石,铜印黄绶。

9.15.2.永安丞。主掌永安宫园林。宦者充任。一人,三百石,铜印黄绶。

9.15.3.苑中丞,主掌永安宫离宫园林。宦者充任。一人,二百石,铜印黄绶。

9.15.4.果丞,主掌永安宫果园。宦者充任。一人,二百石,铜印黄绶。

9.15.5.鸿池丞,主掌鸿池。宦者充任。一人,二百石,铜印黄绶。

9.15.6.南园丞,主掌南园。宦者充任。一人,二百石,铜印黄绶。

9.15.7.显阳苑丞,主掌显阳苑。宦者充任。估计一人,估计二百石,铜印黄绶。桓帝时置。

9.15.8.濯(zhuó)龙监。主掌濯龙园。宦者充任。一人,四百石,铜印黄绶。

9.15.9.直里监。主掌直里园。宦者充任。一人,四百石,铜印黄绶。

9.15.10.钩盾令吏从官,四十人。钩盾令员吏,四十八人。皆宦者充任。

9.16.中藏府令。主掌皇室府库金银、珍宝。宦者充任。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9.16.1.中藏府丞。中藏府令副职。宦者充任。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9.16.2.中藏府令员吏,十三人。中藏府令吏从官,六人。皆宦者充任。

9.17.内者令。主掌宫中各项器物布置。估计为宦者充任。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9.17.1.内者左、右丞。内者令副职。估计为宦者充任。各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9.17.2.内者令从官,一人。内者令员吏,十九人。估计皆为宦者充任。

9.18.尚方令。主掌制作御用赏玩刀剑、金石玉器等工艺品。估计为宦者充任。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9.18.1.尚方丞。尚方令副职。估计为宦者充任。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9.18.2.尚方监。估计主掌管理工匠及监督工作。估计为宦者充任。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9.18.3.尚方令员吏,十三人。尚方令吏从官,六人。估计皆为宦者充任。

9.19.太医令。主掌治病、医药,统领诸御医。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9.19.1.太医药丞。主掌药物。一人,四百石,铜印黄绶。

9.19.2.太医方丞。主掌药方。一人,四百石,铜印黄绶。

9.19.3.太医令员医、员吏。员医二百九十三人,员吏十九人。

9.20.太官令。主掌宫中膳食,统领诸食官。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制,太官令秩千石。丞四人,秩四百石。”不与志同)。

9.20.1.左丞。主掌饮食。一人,四百石,铜印黄绶。

9.20.2.甘丞。主掌餐具。一人,四百石,铜印黄绶。

9.20.3.汤官丞。主掌酿酒。一人,四百石,铜印黄绶。

9.20.4.果丞。主掌果蔬。一人,四百石,铜印黄绶。

9.20.5.太官令员吏。员吏六十九人,卫士三十八人。

9.21.守宫令。主掌御用文房及尚书台用具、文书封泥。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9.21.1.守宫丞。守宫令副职。一人,二百石,铜印黄绶。

9.21.2.守宫令员吏。六十九人。

9.22.上林苑令。主掌上林苑中林木禽兽。一人,六百石,铜印黑绶。

9.22.1.上林苑丞。上林苑令副职。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9.22.2.上林苑尉。估计主掌上林苑治安。一人,估计三百石,铜印黄绶。

9.22.3.上林苑令员吏。五十八人。

9.23.鸿德苑令。主掌鸿德苑中林木禽兽。估计一人,估计六百石,铜印黑绶。桓帝延熹元年(158年)置。

9.23.1.属吏略与上林苑令同。

尚书令、御史中丞、侍中、中常侍、符节令、诸黄门、掖庭令、永巷令、御府令、祠祀令、钩盾令、中藏府令、内者令、尚方令皆文属少府,其余为职属。

七、诸官:

1.执金吾:主掌京师警卫、治安、消防。一人,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2.将作大匠:主掌宗庙、宫殿及帝陵的基础建设。一人,二千石,银印青绶。光武中元二年(57年)省。章帝建初元年(76年)复置。

以下为皇太后宫官:

4.长乐(长信)卫尉:皇太后卿之一,主掌皇太后宫门守卫、巡察。初为士人其后常为宦者充任。一人,二千石,银印青绶。居长信宫则称长信卫尉,居长乐宫则称长乐卫尉。皇太后驾崩则省,不常置。

5.长乐(长信)太仆:皇太后卿之一,主掌皇太后车马。初为士人其后常为宦者充任。一人,二千石,银印青绶。居长信宫则称长信太仆,居长乐宫则称长乐太仆。皇太后驾崩则省,不常置。

6.长乐(长信)少府:皇太后卿之一,主掌皇太后宫中事务,尊奉宣谕皇太后诏命、沟通宫内宫外,皇太后出行则为随从。初为士人其后常为宦者充任。一人,二千石,银印青绶。居长信宫则称长信少府,居长乐宫则称长乐少府。皇太后驾崩则省,不常置。

以下为皇后宫官:

7.大长秋:皇后卿之一,主掌皇后宫中事务,尊奉宣谕皇后诏命、沟通宫内宫外,皇后出行则为随从。初为士人其后常为宦者充任。一人,二千石,银印青绶。

以下为太子宫官:

8.太子太傅。太子师傅,主掌辅导太子,不领官属。一人,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9.太子少傅。太子师傅,主掌辅导太子,管理太子宫诸事务,统领太子官属。一人,二千石,银印青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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