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海里回忆着《纪效新书》的内容,杨哲拿起笔,在石桌上写道:“器械不利,以卒予敌也;手无搏杀之方,徒驱之以刑,是鱼肉乎吾士也...”
这是《纪效新书》里强调兵器和训练的重要性的一章。
虽然词率如口语,不复润饰,但对于毫无领兵打仗经验的杨哲来说,还是太过生疏。
毕竟知道和做到是两回事,不然也不会有纸上谈兵一说。
深思之时,忽听路口传来一阵马蹄传来。
抬头看去,只见蒙恬在老头的带路下,按辔徐行而来。
蒙恬一见杨哲,立刻翻身下马,跨步走到面前,作揖道:“蒙恬受大王之命,前来请先生到咸阳一趟。”
杨哲心里暗喜,寻思着是某个推演得到验证了,立马故作深沉地回应了一声,仿似对一切事物的发生都了如指掌一般。
蒙恬见对方年纪不大,但受到大王邀请却能面不改色,处之泰然,心里暗暗称赞。
想起嬴政在言语中曾透露对方有推演之能,忍不住抬眼看向石桌上已经隐隐风干的字迹。
“数万之众,堂堂之战,岂是待交手之后,方决胜负之物耶?须是未战已前,件件算个全胜,使他寸刃不得伤我,一交手便讨他些便益,乃为用众之道。...”
蒙恬惊为天人,短短几个字,却透露着兵种器物大道。
可惜前面的字迹已经消散,无头无尾,让人欲罢不能。
蒙恬忙问:“敢问先生,这话的前文后续是什么?”
杨哲见蒙恬一脸崇拜,哑然失笑。
他对兵法的了解在对方面前根本不值一提,却因复写戚继光的兵书而被误会成兵法大家,让他来给对方上课,肯定说不尽书里的变通。
但想接下来的时间里,蒙恬都是嬴政身边的大红人,交好对自己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杨哲干脆通篇背出。
“器习利而无号令金鼓以一其心,虽有艺,与徒手同也。三军既熟悉吾令,则当精乎艺。艺与法令当并行而不悖者…”
《纪效新书》不像《孙子兵法》拥有着很高的战略角度,但却非常实用,又因戚继光本来就是在武学高手,所以《纪效新书》在武术界的地位比它在军事界的地位还高。
书里不单讲兵,还讲武,听得蒙恬兴致勃勃。
早就熟读兵书,培养出较高的军事素养当即在杨哲的话中到启发。
个人武艺练好了,是否就能打仗了?
不。
没有武艺是万万不能,但武艺也并非万能,还要数量兵器,和听从号令,这两者同等重要。
但即使军队的士兵都练到极限,也并非不败之师。
再弱的国也会有一支强军。
如果彼以弓矢,我亦用弓矢;彼以短兵,我亦用短兵;彼以马众,我亦以马众,对砍对杀,强强对决,难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所以要未战之前,就要以兵种配合,武器压制,使他寸刃不得伤我。
蒙恬越想越深,但杨哲的声音戛然而止,将他拉回现实。
这是篇章结束了。
蒙恬虽意犹未尽,但也不好意思让杨哲讲解更多。
他很确定杨哲所说非出自其他兵书,而是杨哲对兵法的见解。
一时间,蒙恬即赞赏又羞愧。
亏自己还生在三代为将的家门,对兵法的了解还不及人家万一,难怪秦王会派他前来,这可是秦国流落在外的人才啊。
“多谢先生传授,蒙恬受益匪浅。”蒙恬深躬道。
“严重了。”杨哲摆手浅笑,适可而止的停下话。
再无价的话,说多了,也会变得不值钱了。
这一幕把带路的老头看得一愣一愣,他虽然不知道蒙恬是何人物,但见他身旁的宝马和腰间的配剑,就料定对方不是普通人。
一个显贵之人受大王之命前来邀请同村的村民,此时不表现一番,更待何时呢?
老头见蒙恬不过来了一人一马,而杨哲已经回屋收拾行李,灵光一闪,连忙跑回自家前,把家里唯一的瘦马送了过来。
蒙恬见状,满意地点了点头,掏出一粒碎金交给老头,并示意离开。
虽然这块碎金已经足够买好几匹马了,但老头并没有想象中高兴,而是扭扭捏捏地看着蒙恬。
相比这点金子,他更希望跟着杨哲去咸阳城,说不定哪一天就能鸡犬升天了呢。
蒙恬哪里不知老头的心思,也不多说话,就恶狠狠地瞪了对方一眼,把老头被吓得撒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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