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李世民讨论了一会幽州的战事后,沈思便告辞回府了。
趁罗成带领骑兵来到之前,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做。
沈思先是花了3000工匠点买了一张改进版踏张弩图纸,它的优点是射程远重量轻,而且使用的是钢矢,威力堪比几百年后的神臂弓。更重要的是骑兵可以在马背上使用踏张弩。
他做出一件成品后,便交由军队工匠们去连夜赶工生产了三千张。
然后,他又去军备府调取了三万多套崭新的玄色明光铠和武器。明光铠是唐十三铠中重量相对较轻,同时防御效果最好的一种铠甲,在军队装备中也是最普遍的。
终于,在两天后罗成率骑兵赶来时,一切都准备就绪。
两天后,大军集结于骊山脚下等待沈思的检阅。
三万多人整齐地按阵型排列,气势浩大,旌旗蔽野连亘出六七里之远。
三万勇猛的骑兵统一穿着玄铁盔甲,手执两米多长的马槊,腰挎锋利的弯刀,威风凛凛地骑在马上,显得威武壮观,犹如虎狼之师。
沈思称之为玄甲军!
其中有三千神机营士兵组成了弩骑兵,他们装备的是唐刀和踏张弩,作战机动灵活,可远程射击,作为主力骑兵的辅助进行攻击。
沈思站在军队前面的一处高台上,望着眼前军容整肃的玄甲铁骑,内心激动不已。
随着一声令下,三万多士兵齐刷刷地举起长槊,大声喊道:“拜见沈将军!”
检阅完后,沈思便率着军队马不停蹄地星夜赶往幽州城。
离开长安后,东出函谷关,经洛阳,穿过华北平原,一路行军近两千里。
因为在沿途可以补给,所携带的物资并不多,所以一昼夜可以急行军四百余里,最后花了五天时间终于到达了幽州境内。
幽州,自古以来便是北方的一座军事重镇,隋炀帝曾以此作为大本营集结军马粮草,三次出征高句丽。
沈思为了防止敌人的侦察兵发现,在老远之外选了一处隐蔽的地方,命玄甲军扎营休整后,便偕同罗成两人来到程咬金的军营。
程咬金几天前就已得到飞鸽传书,李世民让他不得出战,专门等候沈思的到来,然后再一同进攻幽州城。
这几日,李瑗天天派人来门前骂阵,程咬金按照命令不能出战,心中一直憋着一股火。
见到沈思后,程咬金愤愤地道:“陛下不让我出战,又派你们两个毛孩子来帮忙!哼!这不是给我老程上眼药水嘛!”
罗成欲出口争辩,被沈思拦住,沈思不在意地笑道:“程将军息怒,陛下告诉我你与李瑗交战过几次,并没有取胜,还损失了不少兵马,这才派我前来支援你……”
程咬金打断他道:“我虽然损失了两万多人,但李瑗那小子也吃了不小的苦头,只要我再攻几次,肯定就能拿下幽州城了!”
沈思道:“程将军,幽州城早晚拿下,何必分你我,咱们都是为大唐效力!哈哈,我们还是先来讨论一下战术吧。”
程咬金斜睨向沈思,这个十几岁的少年郎还懂得什么战术,“你有什么计策,说来听听吧!”
沈思正色道:“我是这样想的,李瑗应该还不知道我们援军已经到来,所以明日李瑗若再来叫阵,程将军就出门迎战。然后我伺机率领玄甲军打他个出其不意,全部歼灭后我们再一起去攻城,争取一鼓作气拿下幽州!”
程咬金沉吟了一下,嗯,挺中规中矩的战术,“就按你说的办!终于可以打仗了,这几天可憋死我了,我可得好好出出这口恶气!”
商谈完后,沈思便回营地做详细地安排去了。
晚间,沈思要来了罗成的亮银枪,从系统包裹中取出奖励的枪意,将它融入到了亮银枪中。
罗成在剑宗里修炼过几年,虽然没学到御剑术,但是学到了一些相关心法的皮毛。
他一接过武器,便感觉到了其中的变化,亮银枪仿佛拥有了生命般,隐隐约约地与他内心产生某种共鸣。
罗成惊喜道:“这是怎么回事?”
沈思道:“我将枪意熔炼到了枪中,现在只是能帮助你将枪法使用的更加流畅自如,至于能不能真正地领悟御枪之道,还得看你以后的造化。”
这名武痴激动地嘭地一声跪下,“多谢沈将军!罗某无以为报,甘愿唯沈将军马首是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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