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普法,你拍祁同伟当案例? 第16章给犯罪分子治病疗伤,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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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万?”

王忠垒失笑:“哥,您在资本市场混久了,这钱的概念动不动就是几百上千万。二百万我都能去买个大作家的剧本了!我还买他啊!”

王忠军:“两万?”

王忠垒:“两万就有点侮辱人了,我看二十差不多。”

王忠军抿了口红酒,意兴阑珊:“你自己看着办吧。”

公司的具体事宜,向来都是弟弟王忠垒在管。

王忠军主要负责资本市场。

无论二十万也好,二百万也罢。

在王忠军心里,概念差不多。

都是小数目。

“对了,去谈的时候,稍微注意点分寸,人家毕竟是公务员。”

王忠军提醒道。

“放心吧哥,我会跟底下人打招呼的,不过一个小警察而已,也没太必要放心上。”

华艺家大业大,走到哪,都有地方领导陪同。

区区一个警察,王忠垒还真不放在心上。

两兄弟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继续看着荧幕。

王忠垒也想看看片子的后续水准,到底怎么样?

行的话,这事就这么安排。

如果不行,那就不用花这个心思了。

……

此时,荧幕中。

通过张贵卿的回忆,影片第一次交代了香江仔的过去。

其手臂上纹着的一条蜿蜒毒蛇。

彰显出该人物的狠辣气质。

而这段剧情也进一步佐证了网友之前的观点。

这个张贵卿的真实身份,应该就是一个黑市医生!

……

“那颗子弹永远留在了他的脑袋里,之后他几乎每天都头疼,我只能给他配一些止疼药。让他每个月派人来拿。”

“是谁帮他拿药?”

……

画面转场。

一个清纯可人的女人,接起电话。

“好,我知道了!”

远景拉开。

这是一家理发店。

墙上的招牌,还写着“小美”二字。

……

【哇,终于有个年轻漂亮的女性角色了。】

【这女的长得不错哦。】

【不会是女主吧?】

【这剪辑水平,真一流!】

……

张贵卿:

“从十年前开始,就有一个叫小美的女生来帮他拿药,那时候她才十几岁,她是什么背景,我不知道。”

“叫小美?”

“嗯,程小美。”

正说着,陈桂林的手机震动了下。

是黄毛发来的照片。

原来张贵卿的儿子,被黄毛接走,在酒吧过生日。

眼见儿子安全。

张贵卿才松了口气。

“你儿子这么喜欢吃冰,对牙齿应该不好。”

“你绑架人还担心他牙齿好还是不好?”

张贵卿吐槽。

……

【哈哈哈!】

【原来是过生日去了!】

【其实,陈桂林本性不坏。】

【这应该也算绑架罪吧?】

【严格来说,并不算,绑架罪需要有勒索事实或者其他不法目的,并通过暴力胁迫,控制人身自由。陈桂林这个,只能说有绑架性质,但不能安上绑架罪。对了,我是一名律师,顺道替路警官解释一下。】

【哈哈,律师都来了。可以可以,你多科普点,省得路警官科普了。】

【这人一多,果然什么样职业的都有。】

【哥们,你这不是抢路警官的戏吗?!】

【没事,小问题我帮他解释,大问题路警官自己来,我不抢戏。如果可以,大家也可以关注我一下。欢迎随时咨询!】

【兄弟,你广告速度比曹操都快……】

……

陈桂林继续问道:“林禄和呢?”

张贵卿:“这个人消失很久了,十几年前从我这寄了一封信给他妈妈,这是他妈妈的回信。”

说着,从抽屉里取出一封未拆封的信。

递给陈桂林。

陈桂林拆开信奉。

信上清晰写着四行偈语:

——一失足成千古恨。

——回首已是百年身。

——舍弃贪嗔痴。

——来世再做新的人。

……

【这牛头他老妈,水准不错啊!一看就是有文化的。】

【林禄和是高知犯罪?】

【这种人最恐怖了。】

【兄弟们,这片子的艺术成分很高啊!】

【有多高?】

【大概……二层楼那么高!】

【我看起码四层楼!】

【奇怪,怎么越拍越往文艺片的方向去了?】

【是啊,千万别自嗨啊,爆杀流挺好的!】

【文青是种病啊,路警官!干脆点,就拍犯罪部分,其他没必要的统统砍掉!】

【同意!这段有点忒墨迹了!】

【同意你妹啊,又一帮闲的蛋疼,瞎带节奏的。】

【不爱看,请离开,OK?】

……

张贵卿:“我知道的都已经告诉你了,我儿子在哪?”

陈桂林收起信,揣进怀里:“见到程小美,我就会告诉你。”

不久后,一辆保姆车停在药店门口。

陈桂林坐在车上,看见一个年轻女子,走进药店,片刻后便拎着药,回到车上。

陈桂林扔掉烟头,立刻驱车跟了上去。

张贵卿在店里左等右等,终于等来了自己的儿子。

儿子手里还有一个新买的玩具。

黄毛完成任务,也很快消失在小巷中。

……

至此过渡剧情结束。

……

“好!让我们暂停一下!”

房间内,路晨及时摁下暂停键!

大幅画面重新给到他。

……

“开始普法了!不知道这回要讲多久?”

“我说老赵,人家拍出来是当案例的,不是真让你当电影看的!”

“都一样!法律也学了,电影也看了,多好啊!特色嘛!”

赵大海点上一根烟,美滋滋道:

李维民连连摇头,哭笑不得。

……

“各位观众,看到这,大家应该大致猜到后续会是一个怎样的故事。”

“关于《周处除三害》这个典故,我看评论区已经有观众进行了解释,先谢谢这位网友。”

“没错,这个典故,就是这个案例片子的灵感来源。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上网查一下原文故事。”

“闲话少叙,我们来讲讲刚才这段剧情中,存在哪些违法犯罪行为。”

“先说说陈桂林是否涉嫌绑架?刚才也有专业人士给出了解释,我就不过多赘述了。”

“关于这段剧情,我重点想探讨的人物,其实就一个:张贵卿!”

“正如大家所言,这个女的确实是一个黑市医生,明面上经营一家药店,私下也经常会给一些罪犯治伤,换取报酬。”

“她跟陈桂林相识,也基于这种关系。”

“那么问题来了,大家觉得张贵卿这种为罪犯治病疗伤,同时又向警方隐瞒这些罪犯行踪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路晨目光看向评论区。

“大家可以踊跃发言一下。”

……

嘉行。

“蜜姐,这应该算包庇罪吧?”

“你问热芭啊,她不是演过一部检察官的戏。”

热芭闻言,点点头:“算,这属于知情不报,算包庇罪。”

祝徐丹:“那一般这种罪得判几年?”

“这个……”

热芭挠挠头,讪笑道:“我给忘了,估计一两年吧。”

“热芭,看来你之前那部戏的功课,做得不认真哦。”

杨蜜打趣道。

热芭有些不好意思,确实,之前学了不少法律知识,但现在基本都忘了。

“不对啊,蜜姐,我记得你以前也演过一部检察官的戏啊!”

热芭突然想到什么,反问道。

杨蜜脸一红:“我那都多少年前的事了,早忘得一干净。行了,继续看直播吧。”

……

此时直播间,几乎满屏都在说张贵卿有违法犯罪。

甚至还跳出好几个自称是律师的,直接点明说这是包庇罪。

(PS:网站不允许具体条文出现,说涉政,我无奈,以后具体条例,能省就省。)

……

看着评论区,专业人士给出的法律条文。

答案似乎已经跃然纸上。

路晨点点头。

“看来我们直播间来了不少专业人士。”

“诚然,从表面事实看,张贵卿确实有包庇犯罪份子的事实。”

“但大家先别急着下结论,”

“我们先剖析一下张贵卿这个人物。”

“电影中,她长期帮一些黑道大哥疗伤治病,并隐瞒这些黑涩会人物的行踪和信息。且在警察问询时,未予以配合。

“处理这类案件,我们应该区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治病,二是报案。”

“先说说第一部分:在明知对方是犯罪分子的前提下,张贵卿还帮他们治病疗伤,这一点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我的观点是:不构成违法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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