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我的辩护迫使银行被迫改制 第24章:法外狂徒盯上了被诉讼席

从本章开始听

二审重审案不同于一审和二审,是对原判决裁定后,认为基础事实不清,需要查清事实,可能会改判的。

所以简单来说就是上诉方提出证据,被诉方反驳举证。

法庭在通过裁定认定后,采纳相关适用新证据后,综合考量的一个过程。

“咚”法穿敲响,王伟贤宣布举证结束。

“被诉讼方请就诉讼方提出的问题进行自行辩护!”

张义缓缓起身,接过助理律师提供的材料:“我方公司旗下产品个别出现某项指标超标,即刻起会开始内部自查”

“若是发现确如诉讼方所言产生了问题,会第一时间予以下架回收处理”

“并且追回相关产品,若出现已经食用的,我方也会出台相应的赔偿方案”

张义很清楚,既然事情闹大了,就不是捂盖子的事情了,及时止损才是王道。

这一番说辞大义凛然,说的就连他自己都信了。

“对于当事人张达女儿的遭遇我代表我方做出最诚挚的歉意,愿出十万作为人道主义救助。”

“我方认为诉讼方提出的证据不足以推翻敲诈勒索罪,申请维持原判!”

“对于诉讼方提出的精神、务工损失费,我方申请驳回请求。”

“广告涉嫌虚假宣传,我方会开展研讨会,就企划部涉事相关人员进行审查,所有涉事人员都会通过法律手段处理,绝不会知法犯法。”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我的自行辩护结束。”

直播间内看着张义如此不要脸,将自己公司摘得干干净净,纷纷吐槽。

“我帮你说了吧,审查结束,全尼玛临时工的事情,到时候随便开除几个倒霉蛋就混过去了。”

“无耻之尤!”

“这不是大企业一贯做法吗,出了事别问,问就是临时工全责。”

看看王五如何应对了吧,对面这老讼棍了,突出一个唯利是图。

罗祥眉头一皱,对面这货也太老油子了。

按他的说法,狗屁事情都没了,这显然不符合当事人的利益。

后面的资料已经烂熟于心,没在接欧阳潇潇递过来的材料。

现在罗祥要做的,就是突破张义。

“诉讼方,请对被诉讼方的自行辩护的阐述,有没有需要质证的?”

罗祥:“请问下被诉讼方代理律师,据我所知,该案件一审与二审都是你在受理”

“是”

“好的,想问问,你知不知道雅洁集团旗下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此言一出,法庭内些许议论声为之一顿。

法院内也不可能一直维持绝对安静,不过审判长会将议论声压制在一个绝对低的范畴内,确保庭审秩序。

在场众人皆是人中老龙凤,成熟又稳重,何尝不知法外狂徒王五要拿对面张义做文章了。

“审判长,根据律师法相关规定”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我申请拒绝回答诉讼方委托律师提出的和本案无关的无理要求!”

“审判长,根据律师法相关规定,同样做出了明确解析”

“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看看我方当事人孩子,在看看出来举证的孩子,这都是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啊!”

“如果这种都还不属于严重危害他人安全,我不知道是否当真要出现致人死亡才算!”

“在我看来,律师的辩护主要目的是让罪行得到合理的判决”

“而若是明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隐瞒,那就涉嫌违法犯罪了。”

“我现在在问被诉讼方代理律师,请你如实回答!”

“你,是否知道,雅洁集团旗下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只需要回答知道,亦或者不知道。

“我要慎重的提醒你,在庄严的法庭之下,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也就是说,若是当真我再次拿出证据,能证明你涉嫌包庇、隐匿证据,最高可以按同犯罪论处。

张义此时的压力如潮水般涌来,短短时间内,无法分辨出对面这货是在炸胡还是真有材料。

这些年作为雅洁集团法务组长,自然是赚的盆满钵满,成为了利益共同体。

咬咬牙:“审判长,我申请拒绝回答和本案无关事情。”

罗祥:“审判长,本案中张义作为一审、二审直接参与人,是重要的人证,我申请他回答。”

“申请通过,被诉讼方代理律师,请你慎重回答诉讼方提出的询问。”

“本庭再此提醒你,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由书记员记录在案。”

“请你立即回答,如若沉默,本庭视为默认赞同诉讼方观点!”

“不知道!”张义沉声说道。

到了这一步,已经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了。

他们之间的勾连颇深,早就不是几句话就能摘干净的了。

唯有,硬抗!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创新、原创、火热的连载作品尽在飞卢小说网!

按左右键翻页

最新读者(粉丝)打赏

全部

飞卢小说网声明

为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飞卢坚决抵制淫秽色情,涉黑(暴力、血腥)等违反国家规定的小说在网站上传播,如发现违规作品,请向本站投诉。

本网站为网友写作提供上传空间存储平台,请上传有合法版权的作品,如发现本站有侵犯权利人版权内容的,请向本站投诉。

投诉邮箱:feiying@faloo.com 一经核实,本站将立即删除相关作品并对上传人作封号处理。

关于我们| 小说帮助| 申请小说推荐| Vip签约| Vip充值| 申请作家| 作家福利| 撰写小说|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飞卢小说手机版| 广告招商

All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北京创阅科技有限公司 ICP证京B2-20194099 京ICP备18030338号-3 京公安网备11011202002397号 京网文〔2022〕3848-114号

飞卢小说网(b.faloo.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通190302号)

RSS 热门小说榜
小说页面生成时间2024/6/14 14:52:50
章节标题
00:00
00:00
< 上一章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