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
权力——
杀戮——
有人说我是上不得台面的小丑;
有人说我是个缩头缩尾的懦夫;
也有人视我如蛇蝎,将我当作冷血的刽子手;
总之,这世界上所有恶毒的语言在我面前都像是纯洁的少女。
我那被大卸八块的老爸曾是教父手底下最强的打手,干了半辈子脏活才遇到我的舞女老妈。老实说,一开始我觉得老妈的狗眼绝对是被屎给糊住了,不然怎么会愿意嫁给一个即将退休的打手?
在我们这行,退休就意味着不得好死,再强壮的雄狮,年迈后也会被逐出狮群,最终死在鬣狗的尖牙利爪之下。
直到我上道了才打听到,老妈的手底也不干净。他们这也算是臭味相投了吧。
总之,他俩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有意思的是他们不惜一切代价送我去读贵族学校,企图以此来将我洗的干干净净,没准我以后还能当个受人尊敬医生或者老师之类。
对此,我只能说,我的出生,让爸妈本就捉襟见肘的智商更是雪上加霜。
我从未感受到快乐,尤其是在学校被那帮贵族老爷的少爷小姐们排挤和鄙视的时候。好在托老爸赫赫凶名的福,至少我没受到人身伤害。其实我一直都想要个朋友的,真的。但是没人愿意让自己的孩子跟坏孩子做朋友。对此我非常理解,换做是我的话,也不会让自己的孩子跟一个打手与舞女的孩子做朋友。
我不止一次的幻想,如果我读的是贫民窟的公益小学,或许会有很多的朋友,或许只有穷人才不会那么在意一个孩子的身份。当然,我并不知道贫民窟的孩子从来都不敢抬头看我。毕竟我是唯一一个穿着整齐的校服和亮锃锃的小皮鞋,坐着他们不敢奢望的有专属司机的小汽车去贵族学校的唯一的‘穷孩子’。体面的校服扔在打满补丁的旧衣服堆里时,不知道哪个更碍眼。
10岁那年,教父走的很不安祥,连带着老爸也遭到了清算。
老妈带着我东躲西躲,最终我从粪坑游到排污口才躲过一劫,后来听说老妈死的很惨。
老实说,从出生以来,我从未感受到过家庭的温暖,我一直都恨不得跟他们划清界限,老爸一整天总是忙个不停,经常消失很多天之后才带着一身伤回家,老妈整日忙着演出,每晚回来都醉醺醺的,经常吐的满地都是。我非常讨厌呕吐物的味道,尤其在管家阿尔斯爷爷去世之后更是如此。他们在我心里还不如那一盘玩具积木重要。
我一向这么认为的。
但他们都死了之后,我没有想象中那么平静,心里空落落的,整日的麻木着,像只丧家犬,就是一只丧家犬。我开始喜欢怀念他们还在的日子,这时候我才发现,他们不管在什么时候,只要是在我面前,总是笑得很开心,虽然我并不开心。
我被清理污水管道的老头子收养,虽然每日粗茶淡饭,但他从没让我挨过一顿饿,而我却不止一次怀念起曾经锦衣玉食的生活。
继承了爸妈基因中优秀的一部分,我即强壮又帅气,14岁就开始在码头做搬运工.
老头子对此很欣慰,翻箱倒柜找出了一件封存了四十多年的皮衣交给我,他说是他婚礼那天穿的,他的妻子死在了婚礼当天的一场火并中。
老头开了一瓶珍藏了四十多年的红酒,骄傲的说他有路子,将来让我去当海员,说不定还能混个舵手什么的,如果踏实肯干,晚年说不定还能有一艘自己的海船,被风暴埋葬在大海是男人最后的浪漫。
15岁生日那天,老头死在了给我买蛋糕的路上。
当我赶过去的时候,他已经被装进了裹尸袋,记者们举着各种相机对着他拍个不停,掉在地上的蛋糕被踩的粉碎。或许这是他这一生除了婚礼外唯一一次这么受关注。他们对我做了笔录,之后就不管不问了,一个普通的糟老头子,死了也就死了。
巧克力奶昔蛋糕的味道还不错,虽然不知道沾上了谁鞋底的狗屎还有老头子的鲜血味,但是瑕不掩瑜,我吃的很开心,开心的差点哭了。
老头子格鲁斯是码头卸货主管小时候的邻居,主管对于他的死表示非常遗憾,老主管依依不舍的在我的辞职单上签了字,他说像我这么能干的年轻人可不多见,然后从他的私人钱包额外掏出两张大钞揣进我兜里。
那是我出生之后第二次哭泣,老主管抱着我,拍着我的肩膀说,男人的成长就是这样充满意外,想做什么就放手去做吧。
码头是个好地方,什么消息都能打听到,我用所有的积蓄买了一把手枪,穿上了老头子留下的黑色皮衣。
杀死老头子的是一个小组织的两个小喽啰,原因是他们刚在赌场输了个精光,看到老头子那么开心就恨得牙痒痒,杀一个六十多岁穿着穷酸的糟老头子能费什么劲呢,朝着胸口捅两刀就行了。看着那糟老头躺在地上连声音都发不出,临死前还把蛋糕抱在怀里,他们把蛋糕踢到一边又踩上了两脚,老头临死前愤怒狰狞的表情,让他们笑得很畅快,临走的时候甚至没抢走老头子的钱包。
那两个小喽啰临死前恐惧的表情我记忆犹新,我说,你好,我叫格鲁斯,如果开心的话,你们可以叫我狗屎侠或者蛋糕侠之类的,要是这两个称呼都不满意,干脆叫我狗屎蛋糕侠也行,我并不在意。
我把子弹怼了他们一脸,直到弹夹打空才慌张的在警笛中逃跑。
时间过得很快,在后来的十年间,我杀过很多人,非常多,除了最初的那两个杂鱼,我从不认为谁该死,只不过,如果他们不死,我就得死。
当我第一次拿起枪的时候,我就知道未来肯定麻烦不断,只不过我找了条解决麻烦的捷径。
制造麻烦的人都死光了,那就没有麻烦了,而我只需要让他们去死就行了,恰巧杀人是我的强项。
我开始理解整日不回家的父亲了。
当你深陷泥潭的时候,如果没有弄脏全身衣物的决心,就别想抽身而出。
而当你满身泥泞的时候,也别指望有人能理解你。
你能做的,就是沿着这条泥泞的道路一直走下去,直到遇见一个愿意为你洗净污垢的人,或许才能喘息片刻。
导致我父母死亡的元凶坐在椅子上,抽着雪茄,满面憔悴,他说他老了,但是我看来他比我老爸死的时候年轻多了。
他将自己保险柜的钥匙丢给我,说他不止一次幻想过自己晚年悲剧英雄式的惨淡落幕。
但是从未想到自己落幕的原因,是附属帮派外围的两个小喽啰一时兴起杀了一个毫不相干的老头子。
他笑得很洒脱,说就算格鲁斯安享晚年,自己也迟早有一天要死在我手上,因为我骨子里本就流着不甘人下的血液。
我给了他一个痛快,祈祷着当我到了这天,后来者也能给我一个痛快。
我并没有替爸妈杀死罪魁祸首之后大仇得报的快感。干这行就要有随时丧命的觉悟,他们也算死得其所。
这个城市诞生了新的地下传奇,白手起家的领头人,一个25岁的主导者。
所有人都必须遵守我制定的规则,除非他们能打破我的规则。
我的位置只坐了不到两年,就被这场灾难撕的粉碎,我绝不允许有超出掌控的东西,就算是灾难,也要像被我杀死的人一样,跪在我面前颤抖。
但我从未想到有一天,会有平民会因为感激而跪在我面前失声痛哭。
我并不是在救他们,一个领导者,要有自己的班底,这么大的地盘,我不可能事必亲躬,而这场灾难将我曾经忠诚能干的下属变成了更可怕的敌人。如果可以,我真的不想让他们死两次,但这不是小屁孩在蛋糕店选择狗屎味还是巧克力奶昔味,大人的世界,末日的世界,我们没得选。
生活就像一坨狗屎,绕不过就将它踩个稀巴烂。
这座大楼,这座营地,不是下水道和粪池里的苟且,这是我末世新的起点,收纳更多的幸存者,开始新的征程。
我,是格鲁斯,是复仇者,是征服者,是掌控者,我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事从我手中夺走属于我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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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儿,线人汇报大桥对面发生了爆炸,有人正准备过桥”,穿着作战服的迈尔闯进格鲁特的办公室。
“肯定是那个老家伙来了”,顶楼落地窗前俯瞰整座城市的格鲁斯按灭手中的雪茄,从旁边的办公桌上拿起一把军用步枪向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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