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地下拳场。
后备区,集装箱。
密密麻麻的人,陆陆续续地从集装箱中开始转移。
身形魁梧,脸上气血越发低沉,整个人看起来毫不力量感的牦牛,正站在蓝色集装箱上,看着他们这些年救助的伤员。
眼前,丝丝缕缕的白将烟,一会囤成团,一会聚成云圈,从他眼前飘过。
牦牛不知道这次大幅度转移到底对不对。
但有一点他可以确认,每年全国武考之际,魔神榜上那些杀手们必然会有大动作!
其中,已经发生的305路公交车爆炸案和k312路地铁站凶兽暴动,便证明他们的行动已经开始。
或者说,提前!
而今,牦牛以及整个“死灵组织”得到的消息是,今年魔神榜背后有大助力……
“师父。”
就在牦牛为之感到些许忧愁时,独眼龙匆匆赶来。
“嗯?”牦牛收回心神,“不是让你护送伤员和孩子们平安转移吗?”
“现在路口有大块头看着……孟婆对一个叫林楚的学生,下了生死状!”
“时间定在明晚零点。”独眼龙汇报道。
听到这,牦牛咬在嘴角来回咀嚼的烟柄,一下脱落。
“荒唐!”牦牛气得气血攻头。
“师父,您不要动怒,梦菲应该有她的理由。”独眼龙赶紧上前搀扶。
“行了,这事你不用管!先安全完成转移。”牦牛当即打断他,挥袖离去。
边走,牦牛边忍不住呢喃。
梦菲啊,梦菲啊。
我知道这些年你一直想替我分担,也想继承死灵禁术。
可自古死灵禁术,传男不传女,你怎么就这么固执呢?
还有一个最致命的问题,你体内的气血与死灵禁术,完全相斥!
气血相斥,两种力量不合,就像水火不容!
哎~
牦牛重重一叹。
他千算万算,万没想到,自己好不容易等来的禁术继承人,明晚可能会被自己最宠爱的徒弟杀死。
噗!
快到集装箱时,牦牛一个没撑住,一口黑血喷出。
他看着落地当即开始腐烂、腐朽的死灵血,脸色愈渐凝重,心中消沉。
牦牛狠狠跺了一脚。
这一战,不能打。
也打不得!
不行!
我必须要想办法阻止,一定要阻止!
……
与此同时。
地下拳场十一擂台候场室。
戴着乌鸦面具的韩阳,接到一个电话。
“徐梦菲对一个叫林楚的学生,下了生死状,打擂时间,明晚零点。”
“行,我知道了。”韩阳挂断电话,眉头皱起,有些不解。
昨晚你潜入林楚宿舍,不是说要约林楚在操场见面有事要谈?
怎么半天的功夫,你就对林楚下了生死状?!
东山生死擂,凡是签订生死状者,注定有一半必死。
所以明晚零点在生死擂台上,要么林楚死,要么徐梦菲死。
这般想着,韩阳将一直翘起的二郎腿放下,慢慢站起,走到候场室窗前。
透过窗口,他能一眼看到整个地下拳场的布局。
这是独属于韩阳这位十一擂台王的福利。
此刻,第六擂台,也就是徐梦菲、孟婆的擂台,空荡无人。
其他各场,各个区域,却都在战斗着。
韩阳两眼愈渐猩红,乌鸦面具后的脸庞越发狰狞。
首先,一个是我魔神榜一直想杀,却迟迟没机会杀死的龙国天才武者,徐梦菲。
其次,全国武考临近,魔神榜近几日两次大行动都惨遭失败,而任务失败就必须要有人当替罪羊!
幸运的是,林楚两次行动都在。
所以论起替罪羊,没有谁比林楚还要更合适!
当然,到底两次计划是不是因为林楚导致,魔神榜背后的人,并不在意。
他们只要结果!
韩阳眼神逐渐狠辣:“若交不出林楚这个替罪羊,那死的人将会是我!”
“可徐梦菲这死婆娘迟迟不接受我的挑战,一但错过明晚的机会,以后杀她将会更难。”
“所以无论是徐梦菲,还是林楚,都得死!”
韩阳拍着脑门:“可是我该用什么办法,能让两人全死在擂台上?!”
在他们两个打擂时,偷袭?
不行!
站在徐梦菲背后的人,肯定一直在等自己露出马脚,隐藏在拳场内部的刑警也在等自己暴露杀手身份。
可当徐梦菲杀死林楚后,她若再和以往一样,继续拒绝我的挑战呢?
……
对于自己因为想要作死,而签订生死状一事,会掀起这番波澜,林楚一点不知。
器官们控制着林楚就要进入地下拳场时,嘴中叼着白将烟的牦牛,正朝他挥手。
【心脏:嗯?师父怎么知道今晚咱们会这个点来?】
【肝脏:不知道,但我知道师父现在体内的气血值,比那天咱们看到的,还要低。】
【大脑略作沉思:行了,你们也不用疑神疑鬼,今晚师父在,我们能学到的更多,是好事!】
【你们都给我记住,我们只剩今晚最后一次机会为主人争取!】
【明晚,主人是死是活,我们是死是活,也全靠今晚。】
【众器官凝重道:我们明白!】
看到林楚朝自己走来,牦牛煞白的面孔上,强挤出些许血色。
既然明晚徐梦菲和林楚打生死擂的目地,是为了争取死灵禁术的传承。
那我今晚就将这死灵禁术传给林楚!
我倒是要看看,当你得知此事后,还打不打?
而这,
就是牦牛思来想去,认为短时间内解决此事的最好办法。
……
……
飞卢小说网声明
为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飞卢坚决抵制淫秽色情,涉黑(暴力、血腥)等违反国家规定的小说在网站上传播,如发现违规作品,请向本站投诉。
本网站为网友写作提供上传空间存储平台,请上传有合法版权的作品,如发现本站有侵犯权利人版权内容的,请向本站投诉。
投诉邮箱:feiying@faloo.com 一经核实,本站将立即删除相关作品并对上传人作封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