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灵探案馆:开业吓哭五个前女友 第004章 难道真凶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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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玄在看到了网上的新闻之后,详细的看了手机文件夹中的资料。

三张调查问卷上面的有被手写上的字母编号,根据发放调查问卷的护士小颖口述,第三张调查问卷回收时间是当天晚上八点三十分,第三张调查问卷已经被死者填写完毕,而且护士回收时候看见了死者还活着,这说明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八点三十分以后。

嫌疑人郭某是死者同病房的病友。

根据医生科学检查断定,郭某确实患有一种叫做梦游症的罕见疾病,睡觉期间的行为,自己完全无意识。

而且据护士小颖口述,一周前的一天晚上她还亲眼见过患者闭着眼睛游走在走廊。

而根据目前的嫌疑人郭某口述,七点到九点这段时间,他的确在睡觉,所有的行为均是无意识状态。

从死者太阳穴的伤口来看,伤口是被一个斧头的钝面所伤,这个凶器已经被找到,就在门口的消火栓当中,这个斧头原本就是消火栓当中的物品,看来被凶手用完后又被放回了原位。

斧头长约六十厘米,重三公斤。

经过检验,斧头的钝面确实沾有被害人的血液,证明被害人的太阳穴位置确实是这个斧头所致。

而这个斧头的斧柄上,的确提取到了嫌疑人郭某的指纹,而且,只有他一个人的指纹!

以上所有的证据都证明,死者确为郭某所杀。

根据证据推测:

当晚,郭某在睡梦期间,无意识的情况下走到了走廊,打开了消防栓,拿出了斧头,然后回到病房,对准死者的头部,砸了下去,一击毙命。

接着又在无意识的状态下,闭着眼睛将斧头重新放回了消防栓当中,然后回到床上,继续睡觉。

陈玄抱着手机开始沉思,这整个的作案过程好像都无懈可击,为什么系统还是让自己明天晚上进入医院去寻找凶手?

陈玄一遍遍的看着照片和卷宗,然后反复推演案件经过,突然察觉到了一丝的不对劲。

拿出斧头,对准被害人头部,然后一击毙命……

一击毙命?!

梦游的人,闭着眼睛,是怎么做到对准被害人头部、一击毙命的?

梦游症杀人的案例以前是有过的,

陈玄记得很久以前看过一篇报道,

一个梦游的人,在无意识的状态下游走到了厨房,摸到了一把菜刀,接着他又在无意识的状态下摸到了一个人的头部,他以为这是一个西瓜,于是开始劈了起来,做完这一切,他回到了自己的床上继续睡觉,直到第二天一早醒来,他才发现自己的妻子被自己杀了。

这场误杀,砍杀对方的前提是,梦游的人在闭着眼睛的状态下,摸到了自己妻子的头,这他才有可能砍中头部。

也就是说,对于闭着眼睛梦游的人来说,所有的外界感知只能通过触摸!

而回到医院的案件,

一个梦游的人,是怎么在闭着眼睛的状态下,拿着半米多长的斧头,做到瞄准死者头部,一击毙命的?!

就算是睁着眼睛,让你对准一个钉子砸下去,恐怕也未必砸的准吧?

何况,是闭着眼睛!

除非……

他是睁着眼睛!!!

是看着死者的头,砸下去的!

这就说明,他杀害死者的时候并非梦游状态,而是清醒的,是故意杀人!

陈玄了解到,梦游症乃是被归为精神类疾病的一种,梦游期间杀人,在断定本人为无意识的状态下发生的,杀人者是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郭某只要被认定是在梦游中杀的人,很可能会被无罪释放!

难道说……这位嫌疑人郭某,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故意假装梦游,杀了被害者?

可是,他的动机是什么?

根据医生反映,病房中这两位病人的相处一直不错,而且郭某是从其他病房转移过来的,进入这个病房只有三天。

只见面了三天的人,而且三天内两人并无矛盾,他根本没有理由去故意杀害对方!

而且,就算是他故意杀害了对方,那他为什么要在斧头柄上留下自己的指纹?

既然是故意,那不是应该擦掉吗?

更加可疑的是,手柄上只有郭某一个人的指纹,在郭某接触之前怎么会没有任何人接触过这把斧头?

至少那个将斧头放进消火栓内的工作人员的指纹是应该留下的。

这说明,

在郭某接触斧头之前,

斧头的手柄被人擦过!!!

对!

一定是这样!

很快,陈玄就推翻了郭某是故意杀人的推测。

第一,因为郭某没有杀人动机。

第二,因为手机系统提示,在陈玄明晚进入医院之后,凶手就在医院当中。目前郭某已经被警察拘禁,不可能在明晚出现在医院之中。

第三,郭某无法在梦游期间精准瞄准死者头部,并且一击毙命!

第四,如果郭某是在清醒的状态下杀人,那他为什么还要在凶器上留下自己的指纹?且只留下自己的指纹?这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所以……

既然郭某不可能在梦游期间做到一击毙命,也并非清醒期间故意杀人。

这说明,

凶手,

另有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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