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欺诈者,开局打造国运游戏 第23章 大道与法则

从本章开始听

炼化完手中的力之大道法则碎片,苏洛感受了一下自身力之大道法则的掌握程度。

大致估算了一下,力之大道法则大概掌握了百分之七的程度。

距离掌握完整的力之大道法则,还需要大概十三四枚与刚刚炼化的那枚差不多的力之大道法则碎片。

十三四枚......考虑到自己今天一天,准确的说今天前后不过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已经获得了四枚大道法则碎片。

苏洛突然觉得,似乎也不是很难的样子。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

所谓大道法则,大道和法则其实是两种东西。

其中,大道为道之显化,每一种大道都代表着一条体系的终点。

而法则,则是大道的衍生,是大道的载体。

举个更容易理解的例子。

同样拿洪荒流举例,盘古十二滴精血化生的十二祖巫,每个都自精血中传承了盘古所掌握的一条大道法则。

而这大道法则,其实是无法对标盘古本身所掌握的对应大道的。

这一点,想一想也可以理解。

全盛时期的完全体盘古所掌握的大道,怎么可能会在一滴精血中完整的显化?

所以,精血中所承载的,其实就是对应大道的衍生法则。

甚至整个洪荒,在盘古开天辟地之后是不存在完整的大道的。

洪荒一众先天魔神所修行、所感悟的,都是大道所衍生出来的对应法则。

而洪荒诸多先天魔神之中,除了生来就得到盘古传承的一条完整法则的十二祖巫外,其他的是没有一个将某条法则参悟完整的。

包括以造化法则造人的女娲,都不曾将造化法则参悟完整。

所以,她才需借鸿蒙紫气,以造人功德成圣。

在洪荒之上,鸿钧说证道之法有三:其一,以力证道;其二,斩三尸证道;其三,功德证道。

这三法之中的以力证道,也并非某些人所理解的效仿盘古开天辟地证道。

盘古开天辟地证的也并非圣人,盘古在开天辟地之前,自身本就是混元之上的存在。

他的以力证道,证的是道之本身,而非混元道果。

而欲证混元之道的以力证道,其实就是指的以法则证道。

参悟任意一条完整的法则,将之参悟的百分之百的程度。

继而,借完整的法则逆反本源,推导出其本身所对应的那一条大道。

将元神寄托于这一枚大道之种,则可证得混元道果。

而且,与后两种‘元神寄托天道,天道不灭圣人不死’的证道之法不同。

元神寄托大道之种的法则证道,证的是混元大罗金仙,所对应大道不灭,则对应混元不灭。

所以,一条完整的大道法则,就能造就一位混元大罗金仙。

一个混元大罗金仙,就占据一条对应的大道道果。

当然,也并非是一条大道有人证道了,其他人就不能再参悟了。

只是,对应的大道有凝聚了对应道果的混元存在,其他人就只能参悟这条大道,却不能再以之证道了。

而且,即便能够参悟,参悟的进度也永远无法超越执掌对应道果的那位混元。

换个比较贴切的说法,称这样的混元为对应大道的掌控者,也完全名副其实。

所以,鸿钧说天地之间圣位有九,乃是天道之下以鸿蒙紫气强行将元神寄托天道、能够御使天道法则的圣人。

而与圣人对应的混元大罗金仙,本身是一条大道一个名额的。

三千大道,其实也不是真的只有三千之数。

三本就泛指多数。

大道本身无穷无尽,所以正道之路本身也是无穷无尽的。

只要你所走的对应大道没有对应的混元,你就有机会能够证道。

在盘古开天之前,混沌之中有很多混沌魔神。

这些混沌魔神所走的,也都是这种以完整法则凝练对应大道之种,以大道之种寄托元神,成就混元大罗金仙的路线的。

这样的混元大罗金仙,只要大道感悟提升,随着大道之种的成长,自身实力就能不断成长,而不需要像圣人一样受困于天道。

所以,法则只是对应大道的敲门砖。

以法则凝聚对应的大道之种,以大道之种寄托元神,才有了探索无尽大道的可能。

而苏洛手中的这些大道法则碎片,所承载的自然不可能是真正的大道,而只是对应大道所衍生出的大道法则。

所以,如今的他自然也还没能踏入混元,获得那一掌探索无尽大道的门票。

不过,即便只是法则,即便力之法则还只掌握了百分之七的程度。

以他如今的实力,也已经能够媲美神话级的存在,甚至力压许多传说中的仙神。

毕竟.....法则这种东西,本身就是踏入仙神领域后才能开始接触的东西。

而且,还得是神话中比较高级的存在。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创新、原创、火热的连载作品尽在飞卢小说网!

按左右键翻页

最新读者(粉丝)打赏

全部

飞卢小说网声明

为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飞卢坚决抵制淫秽色情,涉黑(暴力、血腥)等违反国家规定的小说在网站上传播,如发现违规作品,请向本站投诉。

本网站为网友写作提供上传空间存储平台,请上传有合法版权的作品,如发现本站有侵犯权利人版权内容的,请向本站投诉。

投诉邮箱:feiying@faloo.com 一经核实,本站将立即删除相关作品并对上传人作封号处理。

关于我们| 小说帮助| 申请小说推荐| Vip签约| Vip充值| 申请作家| 作家福利| 撰写小说|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飞卢小说手机版| 广告招商

All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北京创阅科技有限公司 ICP证京B2-20194099 京ICP备18030338号-3 京公安网备11011202002397号 京网文〔2022〕3848-114号

飞卢小说网(b.faloo.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通190302号)

RSS 热门小说榜
小说页面生成时间2024/6/14 17:47:53
章节标题
00:00
00:00
< 上一章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