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斯不得琪解 第二章 根红苗正

白斯不得琪解 默默本本 女生小说 | 都市豪门 更新时间:202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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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斯琪在这座名叫幽京的江南古城渐渐就已经生活了18个年头。还记得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杜丽莎躺在当时城里唯一一家正规的医院病床上挺着个大肚子。

因为难产,她身上分娩的疼痛感特别强烈,她额头开始慢慢渗出汗滴,渐渐变成了豆儿大的汗珠,不断从两鬓滑落到耳根,最后头发全部都湿透了,她是个坚强的女子,不断忍耐着,努力不去吵醒病房里的其他孕妇,但是她感觉自己的下身越来越不舒服,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就像自来水龙头打开了阀门一样,哗哗的血流不止。

她一边大汗淋漓,一边声嘶力竭的呼喊,声音也越来越着急,“护士、护士”,“护士,快来人啊,护士护士”。

终于已经睡意很浓的值班护士被杜丽莎一声接一声的呼救声惊醒了,护士跑到杜丽莎身边一看,可不得了,是腹下大出血!杜丽莎的裤子已经全部被血浸透,床单被褥最后拿下来时都拧出一盆血水,后来听医生说杜丽莎因为大出血,体内仅剩3克血,要不是及时主动大声呼救,可能已经与腹中的孩子阴阳两隔了。

当白斯琪呱呱坠地的那一刻,等在产房外的父亲和外婆、外公三人得知险些送命的母亲依靠自己的聪明伶俐保以母女平安后都激动的喜极而泣。

外公和外婆老泪纵横的相拥着彼此,“莎莎真能干”外公拍着外婆的手,“是啊,我们的宝贝女儿将来一定会是个了不起的妈妈。”外婆看着外公,眼里闪烁着泪花。

父亲早已等不及,第一时间冲进了产房,看着女儿紧闭着双眼,面红耳赤,四脚朝天的睡在杜丽莎身边,而杜丽莎则心满意足,有些疲乏的低着头,垂着充满爱意的双眼,看着女儿睡得特别踏实,她还不时用柔软的手掌心去抚摸女儿幼小的身躯,白斯琪睡的更加香甜了。父亲看到这幅全世界最幸福美丽的画面,眼前这对母女特别是他的结发妻子,令他对她的爱更加深沉、坚定,那一刻,他在心底告诉自己,这一辈子,无论日后会遇到什么苦难,他一定会用尽自己的一切力量给予这娘俩儿幸福。这样来之不易的出生也预示了白斯琪注定不平凡的一生。

杜丽莎出生在北方一个部队家庭。父亲是部队里的领导,出生在书香门第,爷爷是文化人,奶奶是地主家的小姐,所以父亲从小耳濡目染久了,自然而然也就带着些书卷气,写了一手好字,吸引了拥有满族血统并且来自单亲家庭,独立能力特别厉害,也就是杜丽莎的母亲。杜丽莎的外婆姓柴,是当时满族里的大户人家,外公只是普通汉族里的平头百姓。听说由于当时那个年代满族是贵族,周围好多人都反对他们在一起,但是年少轻狂的他们相识以后,二人迅速坠入爱河,感情如洪水般一发不可收拾,他们无法控制彼此好似干柴烈火般的激情,最后还是冲破了世俗的偏见与层层重围彼此结合,不久就产下了杜丽莎的外婆。但是杜丽莎的外婆在杜丽莎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因为一场疾病夺去了年轻的生命,杜丽莎的母亲很小就变成了单亲子女,但是因为自身上进要强,自理能力从那时起锻炼的比常人要强,可能是因为没有母亲的原因,就因为这样的能干,这才把一直是部队领导,天天单位工作忙忙碌碌的杜丽莎父亲照顾的格外体贴入微,杜丽莎一家的生活也被母亲打理得紧紧有条,令父亲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自己的事业中去,他的事业如日中天,青云直上,在部队做的越来越顺利,官位也越来越大,最后走到了部队里的部长级。正是因为官位越高,责任越大,在当时那样的年代,部队要求越高级别的领导越要艰苦朴素的跟随部队,部队停留在哪,自己的家庭也要搬去哪,所以杜丽莎从小就跟随部队,一家三口走南闯北,终于最后在战争结束的和平年代定居在了幽京。

幽京,谐音“幽静”,顾名思义,白斯琪的家乡是一个环境清幽的江南小城,它位于江南腹地,靠近全国著名的淡水湖——太湖,是个典型的鱼米之乡。常年自给自足的生活习惯,让这里的民风淳朴,百姓之间和睦、友好,生活节奏很慢。生活环境接近绿色、纯天然,污染很少。产业结构主要以第三产业为主。当地有许多清新脱俗的自然风光,很适合发展地方特色旅游产业。

幽京的城北矗立着几座连绵的青山,山都不是很高,但山与山之间成片的倚靠在一起,形成了山群,这就是她们那有名的碧翠山。山上长年分层栽种不同种类的树木,最高层种的是竹子,成片的竹林,俨然一片竹的海洋。中间种的是果树,以橘子、芦柑、桃子为主,最底层栽种的是茶树,她们那特产的就是绿茶,毛峰、碧螺春、瓜片……种类繁多,远销海内外。

不论是竹笋、水果还是绿茶,都很有市场,再加上本身碧翠山就是一个绿色的天然氧吧,每年都会吸引成千上万的游客从四面八方来到这里,还有不少外国游客。

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幽京最厉害的地方在于这里不仅有碧翠山还有一个连着太湖水系的分支——米湖。住在附近的渔民常年靠湖里的水产为生,鲫鱼、鲈鱼、白沙虾、河蟹、河蚌……既养活了自己的一家老小也哺育了生活在这片土地之上老百姓们的祖祖辈辈。正是因为这片土地用它特有的方式施惠于子民们,所以城里的百姓们才会一直怀着一颗感恩的赤子之心用自己辛勤的劳动给予回馈与报答。才让这份财富源源不断,代代相传,繁衍生息。

杜丽莎年轻时是很有异性缘的,她性格开朗、活泼,气质超凡脱俗,很有亲和力。那时有很多小伙子都有追求她,她也犹豫不决,举棋不定,正当不知如何选择的时候,正好白斯琪的父亲和外婆在一个单位上班,外婆觉得父亲为人老实、本分,工作上进,有责任心,是个优秀的小伙子,值得自己的女儿托付终生,于是决定把自己的女儿介绍给他。开始杜丽莎不太愿意双方见面,总觉得他与自己不够门当户对,毕竟他的家乡远在大西北,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总觉得日后沟通会有困难,没有共同语言,但是外婆告诉女儿,他自身能力很强,总之让女儿先见面试试看。于是双方就在外婆的安排下见面了,没想到缘分就是这么妙不可言,两人一见如故,之前那么多的追求者都因为父亲这匹黑马突然杀出重围,而败下阵来,淘汰出局,没过多久他们就喜结良缘,这才有了白斯琪。

“小杜,你等一下!”只见邻居张阿姨领着她家姑娘急匆匆的打街那头跑了过来。

“你家姑娘长得真好看,我刚从集市买完菜出来,一下就看到她了,你别说她乍一看特别像最近电视里播的那个《余辉西夏》里的热巴拉尔希,像个小童星。”“谢谢,你家宝贝儿不是一样嘛,小孩子都差不多。”杜丽莎边说边把刚买来的棒棒糖递给白斯琪。白斯琪咂巴着嘴里果糖的甜腻,听见阿姨的赞美,天真无邪的她当场心里就乐开了花。从那时起,这样的赞美就不绝于耳,也许是遗传了母亲的优秀基因,她便知道从小自己就是个出众的漂亮女孩。

随着年龄的增长,白斯琪也由不懂事的小女孩慢慢出落成了一个有想法、有见地的青春美少女。含苞待放的她,皮肤白皙、透明,一双丹凤眼下两道卧蚕,眼神明亮,充满灵气,盯着你看时会给人一种对着你笑的错觉,下巴连到耳根的那条完美弧线让整个脸廓棱角分明。脖颈修长,腰细臀翘,尤其是那对大长腿,并不像麻杆那样瘦骨嶙峋,而是健康又匀称的细而长。每每走在学校里,都会投来别人关注的目光。尤其是在高中还是大学校园里时,经常会有男同学站在教学楼上冲着她吹口哨或是直接喊她的名字,时不时的还会收到男生写的告白信,刚开始她会觉得特别尴尬,次数多了,时间久了,也就见怪不怪,习惯了。

为了高考顺利通过,白斯琪一心扑在学习上,只想考上一所好大学,然后离开家乡去大城市学更多更好的本领,所以风花雪月的校园恋情一直都没有发生,但是这并不影响她和同学们的相处,不论是孩提时代还是校园时光,她的周围都会围绕着许许多多的朋友,她很爱笑,也许爱笑的人真的会好运,所以那些年的她一点儿都不寂寞空虚冷。她每天在课堂上如饥似渴的学文化长知识,回家以后继续看书,温习功课,白斯琪有自己的一套学习方法,在她看来学习就像玩游戏一样,她乐此不疲,劳逸结合,成绩自然名列前茅。高考放榜,不出所料,白斯琪金榜题名,轻松考上了西海边那座她梦寐以求的城市里最好的大学——灵海师范大学。

她在大学学的专业是犯罪心理学,白斯琪对专业充满了浓厚的兴趣,学习专业课的同时,她还经常跑去图书馆学习专业以外别的知识,一呆就是一整天,有时晚上会被来关门的看门大爷赶出去。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自己长期不懈的努力,白斯琪不仅通过了各类考试,每年都拿国家级奖学金,还是学生会的干部。如此优秀的表现,校方本来准备把为数不多的几个留校名额给她一个的,可没想到的是,毕业前辅导员突然跑来告诉她,情况有变,名额不够,取消了她的留校资格。“斯琪啊,你可也真是不走运,学校本来准备是想让你留校的,可偏偏上头有个校领导亲戚家的小孩突然决定跳级,正好变成今年和你一批毕业,名额只好给他了。真是太不巧了,其他名额也都已经定了,所以只好委屈你了。不过你也别太难过,你能力那么强,以后一定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千万别灰心啊。”看着辅导员无奈离去的背影,白斯琪只能暗自慨叹世事无常。

是的,象牙塔外的社会就是个大染缸,鱼龙混杂,可不是有耕耘就一定会有收获的,情况多变,人脉相互缠绕,关系错综复杂。虽然距离毕业还有几天,可现在她已经感觉到校园外的世界充满了腥风血雨,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晚上躺在宿舍,翻来覆去,睡不着。耳边总是重复辅导员对她说的那几句话,脑海中慢慢浮现出这些年在学校经历的事情,就像过电影一样。

还记得10岁那年,学校组织全体师生参加全市的小学生歌咏比赛,要求每个班主任从班级里挑选一名学生出来,然后再在这些选中的学生中通过多次筛选,从每个年级里选出一位作为代表本校的选手去参加市里的比赛。

白斯琪因为经常在班里举办的新年联欢会上表演唱歌、跳舞,表演的节目每次都得到同学们非常不错的反映,于是老师推荐了她。

每天中饭以后,所有入选的同学就被集中在一起统一训练,经过7个中午重复而单调的学习,大家的唱功都有了明显提高,于是经过最后几次严格的淘汰、选拔,她脱颖而出,被指定代表本年级和另外5名选手去参加正式的比赛。

比赛当天,她早早起了床,杜丽莎精心烹制了一桌丰盛可口的爱心早餐。吃完饭,她认真洗漱完毕,从衣柜里挑出最美的一条白色蓬蓬纱连衣裙,杜丽莎还为她化了淡妆,白斯琪打扮的像个小公主一样,自信满满的出了门。

到了比赛现场,看着屋子里黑压压的一片,人头攒动,人声鼎沸,她立刻傻了眼,小心脏瞬间提到了嗓子眼儿,再定睛一看,参赛的同学个个跃跃欲试、摩拳擦掌,她的心里更是七上八下,忐忑不安的厉害。

很快报幕员就操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用格外磁性的男中音报幕到:“下面有请6号选手,白斯琪小朋友上台表演,大家鼓掌欢迎。”

在一片掌声和无数注视的目光下她走上台,突然看自己表演的观众由每天朝夕相处的同班同学一下子变成了台下一群陌生人和一组最严肃认真的评委老师们,毕竟只有10岁,又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比赛,紧张再所难免。

音乐的前奏缓慢响起,报幕员上前递上了麦克风。她接过话筒,双手有些颤抖,开始跟着音乐酝酿情绪。就快举起话筒,准备开唱时,突然发现话筒拿错了手。刚才报幕员是从左边上台的,那时经验不足的她由于太紧张,慌忙之中就顺势用左手接了过来,眼看就要开唱了,左手拿麦实在太不习惯,会影响自己的正常发挥。说时迟那时快,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换了个手。时间刚刚好,她顺利唱出了第一个字,之后渐入佳境,演唱完毕,白斯琪如释重负,深深的向台下的观众和评委老师们鞠了躬,同时心里不停祈祷:千万别被评委老师们看出开始的那个“小插曲”。

之后,白斯琪坐在台下一边和大家一起欣赏着其他选手的精彩表演,一边期待而又有些不安的等待最后评委老师们的评判结果。等待的时间就是过得最慢,要数着一分一秒的过,最后,报幕员终于开始宣读比赛结果了。他会依次报出各年级的一、二、三等奖。终于轮到四年级这一组了,“本次大赛小学四年级的冠军是白斯琪小朋友,让我们大家以热烈的掌声有请她上台领奖。”

她是从座位上蹦起来,跑上讲台的。那是白斯琪人生第一次上台领奖,还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儿。

回家以后,白斯琪把奖状自豪的递到妈妈面前,脑子里全是气球、礼炮,脸上乐开了花。

大二某天上午的第一节课是高数,高数是文科生在大学里众多必修课中最怕的一门,枯燥乏味但学分占比最高,让很多混日子的偷懒问题生拿它没脾气,每次的高数课堂会出现虽然座无虚席但却无人听讲的怪现象。

那天早上和往常一样,早上的教室里弥漫着一股菜包子味儿,也不知是哪位吃早饭的同学居然买的是韭菜馅儿的,这味儿,走廊里都能闻到。除此之外,玩手机的,看小说的,扎堆儿唠嗑的,甚至还有趴着睡觉的,估计是昨晚在网吧玩的太久,要么就是直接包宿,熬了一夜,现在体力严重不支,总之一片早晨集市小商小贩讨价还价的喧哗场面。这时,只见高数老师大步流星的走进教室直奔讲台,朝下面的热闹局面瞟了一眼,便镇定自若的转身在黑板上写下四个大字:“今天考试”,接着二话不说便把试卷分发给最前排的同学,让他们依次向后传。瞬间教室里变得鸦雀无声,“茶话会”结束了。那是一次突击测验,没有人提前复习,全凭真本事。没想到几天以后的高数课,发试卷时老师宣布考试排名,白斯琪居然是全班第一。同学们向她投来钦佩的目光搞得她很尴尬,因为事后她仔细思考过,她真心觉得卷子不难,本来高数对她来说就是一门不算很难的课程,有时她特别不能理解其他同学为什么那么害怕高数。

大一那年,刚从幽京来到灵海这座海边城市,白斯琪特别不适应,有点水土不服,再加上白斯琪进入闲散的大学生活,确实不太适应。那阵子,灵海那边突然流行一种叫“黑云”的传染病,搞得人心惶惶,老百姓们都不敢随便去人多的公共场所。同学们出门时都戴口罩,能不出门就尽量不出去。

那时正值深冬,过年放假期间,宿舍的室友都回家了,就剩白斯琪一个人还留在宿舍,本来她也可以早点走的,可偏偏春运期间一票难求,她又忘记提前买火车票了,早些日期的车票早就卖光了,她只能买晚几天的,这样她想离开学校,就只能再等几天。就在等待的那几天里某个寒冬腊月,月黑风高的夜晚,白斯琪拎着热水壶下楼去开水房打水准备在宿舍里简单洗个热水澡,因为外面实在太冷。她左手两个,右手两个,跟练杂技似的,她着急忙慌、踉踉跄跄的往楼上走,这四个水壶打完水后越拎越沉,眼看着就快到最后一层了,突然她脚下一滑,四个水壶往四周同时散开,由于惯性太大,重心不稳,身体一晃就连人带壶一齐向前倒了下去,一个狗吃屎,四个水壶发出“嘣”的一声巨响,里面的内胆全都碎了,撒了一地,滚烫的开水也溅的到处都是,她那个狗吃屎,屎倒是没吃到,不过由于前面两颗门牙正好磕到台阶边沿上,满嘴又热又腥的血腥味儿,门牙儿掉了半颗,膝盖也撞得生疼,趴在台阶上一时半会儿起不来,头撞的晕晕乎乎的,正当她摔得直犯迷糊,突然对面宿舍的门打开了,白斯琪心想,这会儿还有人和我一样没回家的啊,她抬头一看,原来是同班同学江晓晓,她听到“巨响”,便推门而出,看到白斯琪这副惨象,吓了一跳,赶紧跑过来把她扶了起来。

那晚她俩在校医室一直折腾到深夜,无非就是校医帮白斯琪把身上、脸上摔伤、磕破的地方做了简单的消毒、包扎处理,临走时校医一再强调让白斯琪第二天务必尽早去市里的大医院缝针和补牙。从校医室回来的路上,江晓晓搀着白斯琪,寒风刺骨,吹在她那满是伤口的脸上,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不过因为有同学在身边,她还是忍住没让泪水掉下来。回到宿舍,江晓晓特别不放心白斯琪,她用她的水壶帮白斯琪下楼打了壶热水,看她身上还有摔伤,行动不便,就又帮她倒好热水看她洗漱干净了,才准备离开,可白斯琪实在是没忍住,在那样的情况下,一个人远在他乡,宿舍就剩她一个人,还摔的这么严重,江晓晓又对她那么照顾,她特别感动也特别温暖,一下就大声哭了出来,江晓晓看着泪眼汪汪的白斯琪,心疼的安慰了她好久,最后看着她躺下盖好被子,才安心的离开了。那晚白斯琪伤口火辣辣的疼,几乎一夜没睡。

第二天,江晓晓一大早就来敲她的房门,非要陪她一块儿去医院。白斯琪当时心头特别特别温暖,从那时起她和江晓晓就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事后,她俩一说起这件事儿,江晓晓就会闪着她那双大眼睛两眼囧囧有神的告诉白斯琪,那天在医院走廊上,她听到白斯琪从医务室门里发出的一声接一声的惨叫让她无法忘怀,因为太扎心了。江晓晓真是她的患难之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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