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凶极魔 正文 第二章 杀戒
杀人其实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有心算无心之下,一把水果刀就能让你轻易的杀死比自己强壮得多的人。但是,如何在杀人时避免留下线索以逃避警察的追捕,这对于一个从未接受过专业训练的普通人来说,就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难题了……当然,一般人也不会没事想着去杀人玩。
但是郑宾现在却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三天之内,他必须杀死十个人,否则魔王就会拿他顶数。可十个人是那么好杀的吗?先不说杀不杀得了,这么多条人命在中国可是顶破了天的大案了,警方肯定会全力追查,要是查出是他做的……那下场也不会比被魔王干掉好多少。
不管怎么说,人还是得杀,关键是要杀得巧,杀得妙,杀得不留一点线索。首先不能被人发现,其次要毁尸灭迹。虽然没干过警察,但是郑宾也知道:十条人命的血案和十个人口失踪案,对警察来说根本不是一个概念。
要做到这两点其实也不难,第一条,只要在僻静的地方找那些落单的人下手就行了,至于尸体怎么处理……对于刚刚学会了召唤骷髅的郑宾来说,这还是个问题吗?
打定了主意,郑宾立刻开始工作:首先,他用了一半的积蓄在杂货市场买回一把弩弓和一柄尺余长的匕首。其实他本来是想去搞把枪的,但一来中国枪支管理太严,像他这种没什么社会关系的人要搞枪难度太大,也容易被警察盯上。二来,开枪杀人动静太大,那巨大的枪声只怕几里外都能听见,相比之下无声无息的弩倒是更合适一些。
当然,光有武器还不行,为了避免给警察留下线索,郑宾可算是煞废了苦心:胶皮手套可以避免留下指纹,自然是必不可少,大两码的鞋子添上棉布,可以让警方无法从脚印中推断出自己的真实体型,宽大的雨衣可以很好的掩示自己的身材,这样既使被人发现,也不会给警方留下太多的线索……
自认为做好了一切准备后,郑宾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一个大背包中,乘车来到了城郊的一条小路,找了个不当眼的角落藏起来。
这条小路是c城出了名的‘黑道’,平时来往的人本就不多,城里的小混混又没事总爱来这里转转,看能不能碰到个赶夜路的肥羊好宰上一把,治安案件几乎是隔三岔五的出,就连警察也没什么办法根治,周围的居民是怨声再道。但对于郑宾来说,这里却简直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极品‘刷怪点’。
他的目标,自然是那些劫道的小混混。
郑宾从来没想过什么替天行道,为民除害之类的东西,但他好歹也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被三个代表和谐出来的新时代青年,思想觉悟就算再低,要杀死一个跟自己无怨无仇的人,多少也会有点心理压力。但如果是这些神憎鬼厌,连自己爹妈都烦的社会垃圾,这种压力相对就会小很多了。而且,像这些小混混多半都是居无定所,死了也没人关心的烂货,他们失踪了只怕警察也会拍手称庆懒得理会。对于郑宾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
天色很快黑了下来,趁着周围没人的时候,郑宾换上了准备好的衣物,把弩也拉上了弦,就等着合适的目标出现。
虽说知道自己已经走上了一条充满血腥的不归路,可到底是第一次杀人,郑宾还是感觉挺紧张的,一颗心‘砰砰’直跳,好在手没有发抖,不然影响射击可就麻烦了。
没过多久,两个黄毛绿发的小青年出现在郑宾的视线里,他们鬼头鬼脑的在这条路上来回晃荡着,显然是在寻找下手的目标,这不禁让郑宾想起了那句成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两个人,虽然有点难度,但只要能用弩先解决一个,剩下的就不会有太大问题了。打定了主意,郑宾缓缓将弩枪举起,瞄准了左边那个高个的后心,手指缓缓扣下……就在这时,突然出现在街头的一男一女打断了郑宾的行动,也让这两个小混混暂时捡回了一条命。如果他们能就此离开,或许也就躲过了这一劫,可惜,他们并没有抓住这唯一的机会,而是向着自己的救命恩人围了过去。
“哥们,借点钱花花。”小混混晃动着手中的刀子,不怀好意的笑着。
被抢的男女似乎也挺有经验,并没有惊慌失措的大喊大叫,而是很认命的掏出了身上所有的钱:不多,只有几十块,全部交给了小混混。
“妈的,怎么就这么点?”
“就这么多,全在这了。”为了证明自己没说谎,那对男女还将自己所有的口袋都翻了出来。
“钱已经给你们了,我们可以走了吧?”
“操,就这么点钱,你打发叫花子呢?”
小混混显得十分不爽,他们认为自己付出的辛劳并没有获得相应的收获,这当然得怪被抢的人:谁让他们带这么少钱出门的?要是个个都这样,他们抢谁去?
发现对方脸色不善,男人急忙警告道:“抢点钱只是治安问题,警察不会重视,但如果行凶伤人,而且被伤的还是记者,那问题的性质可就不同了,你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吧?”
两个小混混愣了一下,他们低声骂了几句,到底还是没敢动手打人,双方就此分道扬镳,为这起小小的抢劫案画上了句号。
这种人渣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从头到尾看完了这一幕的郑宾心中仅有的一点迟疑也消失了,当那一男一女离开视线,他毫不犹豫的再次举起弩,瞄准着小混混的身体扣动了板机。
二十厘米长的金属猎箭瞬间贯穿了小混混的身体,还没有搞清是怎么回事的可怜虫只觉胸口一阵剧疼,便被箭上的动能推倒在地。也许是郑宾人品爆发,这一箭竟然刚好射穿了心脏,以至于他连呻吟都没来得及发出一声就一命乌乎,倒也少受了许多活罪。
事情来得太过突然,另一个小混混还以为他是自己摔倒了,竟兴灾乐祸的大笑起来,不过,当地上的尸体被一团黑烟笼罩,尸体的肌肉,毛发,甚至身上的衣服都以惊人的速度被黑烟腐噬时,他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鬼,鬼啊……”
愣了数秒后,小混混撕心裂肺的悲嚎着转身便逃。可是,一只白森森,没有半点肌肉的骨手却刚好捉住了他的脚腕,在惯性作用下,他被拉倒在地。接着,当他翻过身来,看到的是一只恐怖的骷髅正张牙舞爪的扑向自己,那白花花的骨架上,甚至还挂着一丝丝没有被腐噬完的血肉。
小混混两眼一翻,很干脆的晕了过去。
整个过程顺利得令人不敢置信,郑宾事先设想过的无数种可能出现的意外和应变计划根本就没有用上,从头到尾,他只是躲在暗处射了一箭,放了个召唤骷髅的低级法术,便轻而易举的终结了两条生命。
原来,杀人就是这样简单。
将匕首插进晕倒的混混心脏,郑宾感叹着,突然发现一团黑色的气息从尸体的眉心渗出,瞬间凝成一颗米粒大小的结晶后没入了自己的掌心。同样的情形,在他用弩射死第一个混混时也出现过……看来,这就是所谓的魂玉了。
不知道那些不是被自己亲手杀死的人是不是也能收集魂玉?郑宾想到了这种可能,并决定有机会一定要实验一下。毕竟,他也不想变成一个嗜杀成性的疯子,能少沾点血总不是坏事。
但那都是以后的事了……郑宾回过神来,挥手间又将一团黑烟打入了尸体之中,数秒后,第二个骷髅站了起来……抛开这令人恶心的过程不谈,郑宾倒是发现这手召唤骷髅的法术用来毁尸灭迹还真是不错,简直是居家旅行,杀人灭口的必备良技。
清理了一下现场,确定没有留下任何痕迹,郑宾带着自己的两个骨头宝宝悄无声息的消失在夜色之中,奔向下一场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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