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演绎的人生 打工岁月二

爱演绎的人生 玉峰李 都市言情 | 都市生活 更新时间:201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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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岁月

家不仅是人遮风避雨的场所,更是人停泊心灵的港湾,家是牵挂,家是思念,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家是人生的全部!生命在这里开始,生命在这里成长,生命在这里归属!自从一个生命来到这个世界直到离开,有一个地方永远伴随着他人生的所有,这个地方就是家!

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的八点了,这是一个盛夏的傍晚,烧了大地一日的太阳已经落下去,犹存的光芒还未完全褪尽,形成了落日的晚霞,火烧云在天的那一头翩翩起舞,变换着不同的姿势,格外妖娆,给这个只有几十户人家的村子送来了奇异的色彩,劳累了一天的男人们忙碌着烧水喝茶,家里的女人正着落者晚饭,从烟筒里冒出的缕缕青烟将小山村轮罩着,晴朗的天空此刻便烟云缭绕起来,西边舞蹈的火烧云和村子里滚滚而出的炊烟倒映在东边碧蓝的天空里,犹如一幅美丽的画卷,此刻坐落在群山林里的村子瞬间成了人间最美丽的天堂,那一朵云,那一座山,那一条沟,还有在那沟里潺潺流动香甜的水。美矣!

每年夏天的这个时节,我都会回到家里,这在以后的日子里,慢慢的形成了惯例,不管是在上学的日子里,还是在打工的岁月里,以及后来我成家在城市离开了农村,我都会回去一趟,在生我育我的村子里回来转一圈,因为这是夏收的季节。都说秋天是收获的季节,但对于这一片土地上的人们来说:真正收获的季节是夏末,在那最炎热的天气里,手拿把镰刀,半跪在精心照料了一年的土地上,头顶火辣辣的日头,收割麦子。

在我人生的记忆里,农民最苦最累最受罪的农活就是割麦子,割麦子的时节正好在伏天,头伏和二伏天之间的几天里,对于北方来讲:整个伏天是全年最热得日子,伏天的末日就是立秋,按季节来讲:那个时候才是秋天的开始,与其一起到来的就是秋蚂蚱。在这个季节交替的时间段里,雷雨天特别的多,因而在当地流传着这样一条民谣:三伏天割麦,如同龙口里夺食!想想那个时候农民紧张的程度,凡人要在龙王爷嘴里抢食物,何等的艰难。

农民是艰辛的,从农村走出去的人呢?也同样的艰辛,一年的打工生涯,让我对这个世界有了全新的认识,虽然现在的我表达不出来,但意识中有朦胧的一块堵在心田上,似懂非懂。其实经历就是让人清醒,开阔视野不是看的远了,而是人的心理成熟了,想问题透彻了,乘坐的出租车行驶在崎岖蔓延的山道上,那是一条我走过很多年的路,熟悉的不能在熟悉的路,但此刻,我没有了往日出行回来的新鲜和那么多的触情,走在乡间的路上,及平静又平淡,路本来就是人走的,人走的路也是由人走出来的一样,没什么不一样和特别的。快速行驶的小车很快爬上小坡,经过村子口的那颗大柳树,缓缓的停在了我家的大门上。

离别了一年的家我又回来了,一年的时间说短也短,365天而已,说长也长,像看书一样,一字一字的看过去,人的一生能有多少个一年呢?冬去春来,也没有多少,但是这一年对我来讲:是不同寻常的一年,就在这一年里,我走遍了十几个省,也许对于我们村子来讲:自从建立村子开始,也没有一个人在一生中走过这么多的地方,何况,一年的时间,我走遍了几乎多半个天朝,习惯了出门的我到觉得很累,没有什么?但对这个村子来讲:绝对是个新闻,八点的山村,人们都在忙着吃饭,还有就是忙着伺候那些养得能换钱的畜生,在这个时候,回家,时间上我是经过精心安排的,我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要这样做,但我知道这样做是有道理的。

提着行囊,以及给家里人买的礼物,小包大包的提着五六个,走进了离别一年的大门。我不知道在自己的生命里,对这扇朱红油漆的大门进进出出的走过多少回?我无法计数,但我知道,这扇门永远像磁场一样吸引着我,不管走的多远,都对它牵挂和思念!

没有给家人打招呼突然回家的我,给家里人的首先是震惊,然后是惊喜,我无法用文字来表示,母亲看见我的神情,这种神情只能自己去体验,我也无法表述我看到日夜思念的父母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但我清晰的看到了母亲眼角的湿润,随即看到的母亲的欢喜还有不知所粗。好像在瞬间吃饭欢笑的屋子被一种神奇的力量凝固了,静静的,没有一点声息。

坐在炕上吃饭的父亲,停下了吃饭,面带笑容的说了一句话,对着我母亲说:今天早上我还对你说呢?喝茶的时候怎么一根茶叶直直的立着不动,给你说今天家里来人呢?你还不信,看怎么样?母亲应着父亲的话说:收麦这么忙得时候,谁来呢?真是想不到。想不到来的是自己日夜思念盼望的儿子。

全家人团聚是人生最快乐幸福的事情,基本上按时休息的父亲破天荒地的没有早早的去睡觉,很有兴致的在炕上坐到了深夜,全家人把我围在炕的中央,问长问短的,没有丝毫的困意,开着的电视此时早已成了一幅摆设,虽然电视剧相当的精彩,但在这一晚在我们家里注定没有人在去关注,因为焦点在我这里,其实这样的场景发生在很多农村的家庭里。在山区的农村里,没有广场舞,也没有什么夜市可逛,晚饭后的时节,一般情况是在村子的论事台唠嗑,自从电视这科技的玩意到了咱农村,便慢慢的改变了晚饭后唠嗑的习惯。

记得小时候,电视还是稀罕物,全村四十来户人,黑白的电视只有两台,大队书记家里有一台,是十二英寸的,我们家里有一台,稍微大一点,好像是十四英寸的,是后来买的。在我们家买之前,书记家里的电视是全村子唯一的,这个唯一不仅指的是我们村子,还有我们村子周围的好几个村子,大概有四五个吧,在山区,地理的原因,一个村子与一个村子大概要隔上一二里路的样子,不像是平原,挨家挨户,坐落的密密麻麻,整整齐齐的,有些村子之间有四五里路程也是正常的,甚至更远。妈的就是这样一个环境里,一道沟的地方里,书记家的电视,自然的就成了唯一的宝贝,干完农活后的村民赶时间的吃饭,都顾不上洗锅涮碗,抢的站位置,跟看电视剧。更可恶的是这龟孙子书记像看电影一样买票,当然这些发生在当年我们村子真实的看电视买票的事情是我听人后来富裕了大家都有电视看的时候乡亲的闲谈聊起的笑话,确实是笑话,但在当时是实实在在发生的。

甜不甜故乡的水,亲不亲家乡的人,都在一口井里吃水的父老乡亲,他娃儿的,看个破电视,还买票。但这也至少说明:当年的农村是多么的封闭落后和贫穷,本来淳朴的同样的劳苦大众而站在权力的位置上是多么的势力,这也许是人之本性吧!

听说刚开始的时候所有来看电视的人都收费,当然除了自家的人,不过收了一段时间,碍于面子,同村的人就不收了,外村的依旧收费,一些人为了看电视而每天交不起钱,经不住精彩的电视剧诱惑的人,难免阿谀奉承一下,点头哈腰的事情在没有文化的落后地区显得更露骨。

这样的状况直到我们家买了电视以后才真正的结束,结束了我们村子看电视像看电影一样收费的历史。虽然这个事件直延续了短短没有几天的时间,但仍然没有因为时间的短暂影响了它成为这个村子发展历史上不可抹去的印迹,可笑而滑稽。

快乐的时候,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已是深夜,当一辈子勤俭节约的奶奶说:今晚电视没人看,都没有关,白白的费了一晚的电费。顺着奶奶对浪费的埋怨,父亲很清淡的讲了一句话:现在看电视不收费。在妹妹质疑的眼神中,我们一家人都笑了起来。是啊!这是开心的一笑,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个家庭的命运慢慢改变的时刻开始到来了。

习惯了城市的繁华,突然在村子的安静夜晚让我多少有些失眠,躺在自己长大的久别了的暖暖的炕上,没有睡意的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夜安静漆黑,静得没有一点声音,黑得没有一丝光亮,唯有房间里的白炽灯在闪着光芒。我点燃了一支烟,深情的凝视着自己的房间,还有被父母已经修的整齐的院落,思绪又回到了从前,那个时候爷爷还在,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早在还没有播完新闻联播的时候,村子的很多人,已经早早的出现在我们家的院落里,等待着电视剧的开始,那个时候还没有卫星接收器,接受电视台的天线高高的挂在一根很高的树干上,有些时候碰上雷雨天气,怕烧掉电视机,在节目精彩的时候不得不把电视关掉,有些失落的乡亲不得的唉声叹气。作为孩子的我们淘气的声音充满这整个院落,在这个时候爷爷笑呵呵的说: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当然在我记忆的深处,爷爷和村子另外的老头讲的最多的是马家军抓兵的事。

而现在每家每户再也不会聚集到一起看电视了,这样的情景我想永远的退出了我们山村历史的舞台,那种一大群人围在一起听故事的日子永远的也过去了,过去得还有爷爷永远的也离开了这个世界,躺在冰冷的祖坟里,是啊!爷爷,我已经长大,开始参加了工作,在给家人买东西的时候,我总觉得少点什么,对,少得就是给爷爷的礼物。躺在爷爷离世的炕上,我不觉有点思念爷爷而难过,难过的还有这个山大沟深的看天如丼口的家,在内心深处有一种隐隐的感觉,感觉我要离开这个家,我要把这个家搬迁到理想的地方去。

在午夜沉思的记忆里,早晨的第一缕阳光是那样的吝啬,梦醒时分,日头早已高高的挂在天边,夏收忙碌的父母这个时候已经在田里割了不少得麦子,疼爱儿子的父母没有叫我起床,一起去地里,其实早在我上大学的时候开始,割麦子这项劳动早已淡出了我的世界,好像父母也习惯了这个样子,从小的时候,什么样的苦我都不怕,什么样的活我都干,但一提割麦子,我老打退堂鼓,反正不想干,有一次载父亲的严厉之下,我还是顺从的到了田里,顶着日头一下下来,汗流了不少,手上水泡打了一把,麦子没割下母亲半个小时的,摆放的还乱七八糟得不成样子,从此开始,我几乎就没有去过割麦的田地。不过这件事到成了我爷爷的担心,这个娃娃长大了成不了好庄稼人,家里这么多的地怎么种的担忧。

其实见过世面的把父亲培养成老师的爷爷,从来没有想过让我做一个地道的农民,这种担心只不过是不让我到田里去的最好借口而已。不让你干活,总的要找一个托词吧,庇护也是要有理由的。

在对爷爷的无限思念之中,我简单的吃了些早点,外出打工的生活让我早已没有了家乡那种早上起来八卦炉里烧水喝茶的习惯,便拿上了奶奶早已准备好的纸钱,还有爷爷爱吃的糖果甜点,迈出大门,向爷爷安葬的地方走去,这是一种传统,也是一种习惯,在老家里,出门人回来,都是要去祖坟祭奠的,这是对亡者的尊重!

爷爷的坟坐落在离山顶不远的一块地里,这块地就是爷爷当兵换来的,坟地里安寝者爷爷的父母,所以就变成祖坟了,后来时代不管怎么变迁,这块地我们家硬是要了下来,守不住自家的祖坟,是后人最大的不孝,我很赞同爷爷父亲的这个观点。从村子到山上,大概有二里来地,但路基本上是超过30度的坡道,走起来不是那么的快,我一路慢慢的悠闲到祖坟大概花了一个来小时,反正也没有事做,所以一路欣赏风光慢慢的走着。

坟地里种的是油菜,这个时候早已收割成粮了,割过油菜的茬子满地都是,散落的油菜籽在雨水的润泽下又发了芽,整个一块地被盖的绿油油的,新鲜的空气随清风飘荡,整个是一副活跃于自然美丽的画卷,爷爷的坟在平坦的田地里高高的隆起,犹如一条倒扣者的小船,船身上也是青草自然铺成的碧绿色的缎子,盛开的野花轻轻的摇摆着,仿佛是再给爷爷唱着歌。我想爷爷在这样的地方安寝,也算是一种享受了。生活于自然,长青与大地,短暂的人生,完美的终结!人啊!永远与黄土为伴!

祭奠完爷爷,我便回到了家里,对农活的不娴熟,在忙碌的时节里,给父母也帮不上什么忙,在家里瞎转悠了几天,以假期已到上班为由的幌子,给父母打了声招呼,便离开了家。

上班,去哪里上班呢?离开公司的时候,我在言谈中给老板表明了不再回去的意思,视野里早已不见了乡村的影子,那种久违的熙攘声,撞击着耳膜,让人非常的心烦,一时有点不知所措,在镇上的小餐馆里随便的吃了点午饭,便乘车直接去了市里,坐在车里的我,脑子里不断的盘算着,下一站我要去哪里呢?

从镇上到市里没有多少距离,不一会儿便到了,短途拉客的小面包车没有固定的车站,在城市的周边吆喝的拉客,一群大盖帽的交警在离市区不远的地方查车,超员的司机不得不把多拉的客人央求的放在路边,我看反正也到市区了,便下了车。

拉着行李箱漫步在离城市不远的路上,迷茫的走着,时节已过立秋,但此时的黄土高原依然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一轮红日当空,晒得脚下的土地阵阵发烫,浑身上下很不自在,中午时候,最热的天气恰逢烈日最毒的一时,走几步路,让人立刻大汗淋漓,虽然街道两旁杨柳倒垂,但那几条早已晒的发了卷的丝条无法给人阴凉,走在沥青的路上,脚下软绵绵的,不远处融化了沥青泛着白,忙着气,眼前有种眩晕的感觉。这样走下去是不行的,我要找个歇脚的地方,对了,大姑妈的家不就在东郊吗?刚好离我现在位置不远,自从离开家乡,上大学的那个时候起,姑妈的家里已经很少去了,例如在往年,每年的春节还去拜拜年,由于去年春节没有回家,屈指一算,大姑妈的家里二年已经没有去了。

人呢?就是这样,在无助的时候,最先想到的是自己的亲人,想起要去大姑妈家里,我脚下突然起劲了不少,我知道,对于大姑妈来说:我可永远是上宾,这主要是因为,我是姑妈唯一的亲侄子,我姑妈很多,一共有六个,最小的姑妈大我没几岁,我上小学的时候,小姑妈在上初中,在爷爷奶奶的那个年代里,提倡的是人多力量大,那个家庭有几个孩子的,不足为奇。说起条件,我的姑妈们过的光景都差不多,但要数住的地方,大姑妈家是最好的,在城市的郊区,除了一些不怎么来往的远亲,大姑妈算是我们家亲戚中唯一的城里人了,虽然不在市里,但基本上和市里没有什么区别。

从环城东路穿过一条小巷子,走了四五分钟的时间,我便到了大姑妈的家里,有二年没有见到我的大姑妈,忙忙碌碌的不一会把家里好吃的东西都端了出来,我们姑侄长长短短的说了一个下午的话,不觉已是黄昏,都耽误了姑妈很多家务事。

晚饭时节,姑妈特意给表哥了打了电话,买了不少招待客人的上等食物,早娶了儿媳妇抱上孙子的大姑妈特意下厨,给我烧了一桌子的菜,那一种亲情,让我觉得在此刻,喝一杯凉水也是香醇的美酒!看着烧完菜又忙着给我碗里夹菜的大姑妈,我眼角有点湿润的目光停在了大姑妈已经皱纹斑斑的额角上,看着大姑妈花白的头发,不知不觉,那个曾经给我洗头穿衣的大姑妈已经不在年轻了,而是已到垂垂暮年了,像今日的天气,日落去已黄昏。人生如白驹,岁月啊!你为何不停一停,让我的大姑妈在年轻一会呢?

大姑妈的家境比我离开的时候又好了很多,姑父的茶叶生意已经不在做了,表哥在市场上贩卖菜的三轮车也已经淘汰换上康明斯了,这说明那个以前领着我渡过童年初中都没有毕业的表哥走在当老板的路上,又跨越了很大的一步,尽管现在还是一个贩卖菜的小贩,但已经突破了创业前的艰难,看那肥头大耳的身体,说明这二年,表哥的光阴是不错的!

河州是一个很奇怪的地方,这里的教育水平是相当低下的,生活在这里人们的思想意识中,虽然渴望知识,但从来没有重视过教育,就算对教育的重视,也只停留在口号上。造成这个现状的主要原因是:这里是一个非常民族的地方,在这片只有几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几乎居住着全国回族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其次就是历史的原因,熟知历史的人都知道,河州是当时茶马古道的重镇,什么是茶马古道呢?茶马古道就是拿中原的菜叶等产品交换吐蕃的马匹的通道,等同于丝绸之路,吐蕃就是现在的青海部分地区和西藏。历史和民族的原因,这里的人慢慢的形成了经商的习惯,经商的对象也是西藏和阿拉伯地区,这是一种历史传统的传承。

生活在这个地区的人们,自小就善于经商,自己的名字不会写,扁担倒了不知道是个一字的小孩,算起帐来不亚于现代计算机的精准,普通话说的播音员都听不懂,但大部分人都会讲标准的藏语和阿拉伯语,并且在回族的圈子里有专门授阿拉伯语的阿訇,当然阿訇所授的是民族的信仰-古兰经,伊斯兰教义。但在学习古兰经的时候很自然的学会了阿拉伯语言。

所以在整个河州地区,和西藏及阿拉伯国家做生意的人特别的多,不过生意的内容基本上也传承了历史的遗产,不是皮毛就是牛羊。后来在青藏高原上发现了一种名贵的中药材,冬虫夏草,这个买卖基本上也由河州商人所垄断,这是地域位置和历史的原因造成的。真所谓:南方人吃鱼虾,北方人吃牛羊,这不是那个营养好与坏的问题,是环境位置导致的生活习惯。

在大姑妈家里待了几天,无所事事的我跟着表哥干了几日贩卖菜营生,我觉得不能在待了,因为我是为了上班才离开家的,如果和表哥贩卖菜的事情传到家里,谎言不久拆穿了吗?那可是破天荒地的大事,在父母的心中,村子人眼里,我可是名副其实的大学生,怎么能够在菜市场贩卖菜呢?在这个只有离家不到十几公里的城市里,熟人多的是,村子里打工的基本上都聚集在这里,还有拉着人力三轮走街串巷干买卖的同村人,很容易碰到。所以我要离开这里,尽管我很喜欢过这种到菜农的田头收菜讨价还价的充实生活,但我们不能在继续下去了,我必须要离开。

我提起行囊离开了大姑妈的家,也告别了和那些菜农们在田间地头搓一棒子烟充实逼真清静的生活。买了一张去省城兰州的车票,来到了这个过客般的城市,是的,对于这个城市来讲:我绝对是过客,尽管这个城市我来过很多次,但从来没有一次正视过,都是匆匆的来,匆匆的去,唯一的一次,也只是站在中山桥上,看了看黄河。

在去郑州的那一次,站在中山铁桥上,看着波涛汹涌的黄河滚滚东流,与两岸倒垂的杨柳一道,构成了浑天一体的兰州市美丽迷人的天朝城市中唯一特有的黄河风景线,使这座古老城市天然的魅力吸引了不少中外游客,从四面八方涌来,许多不同肤色的人被同样的美丽汇聚在河堤两岸的滨河路上,黄河河畔,沐浴着千年黄河文明的灿烂。那也是一年前的事情了。

那一年,就在黄河母亲的傍边,中山桥上,我站在母亲河的中央,望着滚滚东流水,澎湃的心情,立下了人生一个永恒的志向,有一天,我要生活在这里,生活在这座母亲黄河滋润孕育的城市里。现在我来到了这里,这座我要生活一辈子的城市里,但我能生活在这里吗?这里会有我的一席之地吗?

遥望着这座繁华而美丽的城市,人海茫茫,车流滚滚,一座座宏伟的建筑倒影在黄河两旁,从西到东,绵延百里不见尽头。

能够生活在城市里,是每个农村人的梦想,十年寒窗,博一功名,不就是为了能有一份荣耀的工作,生活在这里吗?但那个时候,想往的,只是一份公职的工作,能够生活在家乡的小城镇里。兰州,这样省会级的大城市,是从来没有奢望过的。但现在,我真正的来到了这里,这座曾经想往都不敢想往的城市里。十年寒窗是苦读了,那个所谓的大学也上了,可工作呢?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也很迷茫。

美丽繁华的城市,灯火糜烂的夜晚。我站在中山桥上,望着奔流千年的黄河,静静的思索,我不知道自己在思索什么?但此时此刻,好像整个世界也随着我的沉思而静止了,夜幕垂垂而下,秋高气爽的这座坐落在黄土高原母亲河之滨的城市,也渐渐的进入了安静之中,走出思索世界的我,又回目了一眼连接南北两岸的铁桥,四下里空荡荡得,没有一个行人,只有我一个人站立子那里,陪伴我的还有孤独而冰凉的铁链,在秋风的吹嘘下不停的晃动,发着叽叽喳喳的声响,但此刻它不是美丽的乐曲,见证的是这座铁桥的古老印记,好像是一种流逝岁月的呐喊!呐喊着它即将离去的生命!

是的!中山铁桥是一座古老的桥,他的古老当然和赵州桥是无法比拟的,他的历史沉淀也无法比鉴于卢沟桥,但他依旧是古老的,是一个时代的见证,它得出名不在于屹立在黄河之滨,而在于他是天朝历史上第一座纯真的铁桥。是的,是铁桥,是出现在中华大地上的第一座铁桥,中华的文明都汇集在石头上,而铁桥只能是西方的杰作,在那个时代,这座桥的建设者属于希特勒时代的德国人,是的,是希特勒掌控欧洲人命运的德国时期,为什么希特勒能掌控欧洲人的命运呢?而欧洲的德国,和我们相聚万里之遥的德国人跑到兰州来修桥呢?这我不得而知,也不想知道!但我明白此时的自己,就一个人静静的站在这座德国人造的桥上。

在中华的土地上,欣赏着西方人的智慧,而美丽城市的边上,依然隐隐的能感觉到伏尔加河上纤夫的呻吟声,这是一种不管岁月过了多少年感怀的记忆,伏尔加河上的纤夫类同于黄河之沿岸的船工,这是字小时候书本上老师讲解的,而今天,我就在这个千年的黄河边上,也许过不了多久,也会成为船工,或者是纤夫。这也许是一份职业,或者是社会底层人们生活的写照。纤夫啊!船工,你们或许白昼之后还有一张睡觉的床,或者是一块属于自己安生的地。我呢?此刻有什么呢?城市偌大,哪里才是歇脚的点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现在的我,就在黄河铁桥上,夜已深,城已静,黎明时分还远远没有到来,月色下,一个来自山村的青年形影相照,孑孓一人。

咆哮的黄河,哗啦啦的流,夜晚的宁静,更让她疯狂的嘶鸣,生活在海边的人都知道,水的温柔只是一种传说:她发怒的时候,依然让人胆怯!虽然黄河不比大海,但咆哮起来,仍然给人一种恐惧的感觉!尤其是在夜晚,奔流不息的黄河看不见丝毫往日的宁静和祥和,如同千军万马向你掩杀过来,把你的整个身体还有灵魂一起吞没!

提着只有几件衣服行囊的我,这个夜晚彻夜未眠!黄昏后来到这个城市的我孤零零的在黄河边上站立了一夜,直到东方发白,露出鱼尾纹,渐渐的一轮红日从天的那边升起,夜晚祥和宁静的城市过足了睡瘾,清醒了,开始喧哗起来!

金色的阳光照射在波浪滚滚的河面上,发出一股股七色的光彩,晨阳和晚霞一样的优美,那一刻,在黄土高原上,早晨已经能感到有点冰凉的身体沐浴在阳光的温暖里,瞬间!身体和灵魂一起被那万丈光芒所融化。哎!这又是一个黎明,我已经在这里整整站了一个晚上,没有丝毫的睡意,甚至一点困的感觉都没有,没有困倦而彻夜未睡,意识有些朦胧的我,迈着沉重的脚步,离开了黄河边,我知道,这样思索着像傻子一样站在河边不是办法,要知道河水的深浅,必须要亲自去体验。哪怕为了那个过河的目标,被澎湃的河水淹没也在所不惜。

在陌生的城市里,旅馆永远是游子移动的家,还在思绪的梦境里没有完全清醒的我,提起行囊,找了一家小旅馆住了下来。算是在这个城市里,有了一个歇脚的地方。小旅馆真好处在河州人比较集地方,从旅馆的窗子望去,来到这个城市揽工的父老乡亲们在简陋的铺盖上,横七竖八的斜躺在立交桥的下面,时不时在那群懒汉们居住的地方,传来家乡的山歌-花儿,人人们都说是出门人好,出门人的心苦哈谁呀知道,三九天我们出了个门……

看着立交桥下面寒碜的揽工汗乡亲,我觉得比起那些人,自己的处境不知有好了多少,至少还有一张床可住,也许这就是上了大学唯一的不同和好处吧,至少我可以不去工地上辬砖砌瓦,能找一份看着穿得干净一点的衣服的工作,哪怕是干销售,做的是求人下话,看人眼色的工作,那些人干着很肮脏的工作,何尝也不是看着主人的脸色呢?哎人呢?他妈的,活着就是累!

我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思悲天伶人,妈的自己又好到哪里去呢?五十步笑百步,正是可笑之极!

躺在开门就是床的小旅馆里,点了一支烟,美美的吸了一口,突出的烟圈螺旋式的直逼屋顶,看着很是过瘾,所有的不快和烦恼随着大小的烟圈散到了九霄云外,当后来,我听很多人说:戒烟,吸烟有害健康是,我恨不得上去给两个耳光,妈的,谁不知道吸烟有害健康,谁不认识那几个烟盒上要命害健康的字,都是扯淡!吸烟得了肺癌死,总比得了精神症,猝死的好百倍!横竖是死,看要怎么死,关键的时候罂粟还是良药能止疼呢?

接下来干什么呢?长期住旅馆也不是办法啊?工作和住房成了我目前两个最大的难题!也是首要解决的问题,而又是最棘手的问题,还好,一年努力的工作至少银行卡里有上万元的人民币,但坐吃山空的,不吃也不行,工作和住房一刻都不能拖,要急需解决。

人就是这样,关心的永远是眼前最危急的事,我不是没有未雨绸缪的脑子,也不是没有防患于未然的思想,他妈的很多的时候,是没有机会和时间来防患和绸缪,就像是骑在老虎的脖子上,上下都不得。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真正的机缘巧合,任何事情都是又必然的关联,是又因果的,就像佛教徒信仰的六道轮回一样,种什么因得什么果.

中学的一砖头下去,得罪了普通话不怎么标准的英语老师,结果这门课程算是彻底报废了,如果没有那一砖头,或许会好一点,但这个世界没有如果,其实没有这个如果,结果也是一样的。如果我初中毕业了不要听父亲的话,不要上什么高中,去直接去上警校的话,也许这个时候的我在那个派出所里,或者是乡镇机关的武装部里,好歹也是个国家干部,如果高中毕业了,不要去上那个狗屁大学,也许我在魏哥的建筑工地上,坐在那个后来梦寐以求的办公椅上,赶上了房地产业的火箭式发展,发财了。但人生没有如果,只有结果,现在的结果是我在一个开门就是床的小旅馆里,腾云吐雾,想着明天干什么,要住在哪里?

是的,人生没有如果,只有结果,没有那些如果的背后是我的手机响了,给我打电话的人,是我的大学同学,是我大学校园里的同桌,同桌的她!

她的名字叫何萍,普通而简单的名字,漂亮而美丽的女孩,在我上大学的时候,去过我们家二次,第一次是我上大二的时候,那一年刚好是我爷爷的三周年忌日,还有一次是我们快要毕业的时候。第一次是以我同学的身份去的,第二次还是以同学的身份去我们家的,但家里人是心如明镜的,知道她是我的女朋友,在当时的农村里,没有女朋友的说法,还是老传统,把女朋友称之为对象,对象和女朋友都是一回事。

记得第一次何萍去我们家的时候,我父亲正忙碌着给爷爷的三周年忌日祭奠,在老家里,亡人的三周年忌日不同寻常,非同小可,基本上和出殡没有多大的区别,祭奠规模和花销甚至超越出殡,是亡人离开这个世界后最后一次也是最隆重的一次祭奠活动。

第一次去我们家的何萍,虽然是以同学的身份去的,但我们自己的那点小九九还是逃不了家里村子上人的一双双眼睛,当我把一个外地的,几百里地的女孩领回家的时候,大家的心里是明白的,她的身份不像我说的同学那样简单,忙得不可开交的父亲顾不上我的同学,安排母亲以农村最高的礼仪规格接待了何萍,其实也没有什么可接待的,反正早到家里了,不过,在我们回家的几天前,我给父母亲大果招呼,所以百忙中得全家人都做了应有的准备,打扫房屋,添置家具,购买食物,对于一个在山村里的普通农家来说:为了接待何萍的到来,做了力所能及的!

生活在农村里的人,生活是简单的,友情是纯洁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大多是没有利益的,都是乡里乡情的,你帮我,我帮你的,不像城里人,势力的金钱关系,只为一个钱而活着,整天算计着怎么捞点油水,弄几张钞票,住在门对门,老死不相识。当然几寸土地吃饭的老百姓,每天面对的是老祖宗留给的那几块黄土地,唯一的工作就是劳动,物色好几亩田里的庄稼,想捞点油水也没有地方。我想这里是这个世界上唯一没有被金钱污染的最为干净的地方了,不过也不是绝对的净土,还是有一些站在位置上的权势,但至少大多数是厚道的那种。

我的父亲虽然是老师,也算是国家的干部,是个文化人,但毕竟一直生活在农村里,当然也超脱不了生活的环境,山大沟深的地方,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在山沟里农民取不上娶媳妇现象的普遍严重,自视清高的父亲也和母亲一到,在忙碌着爷爷祭奠的同时,给予了我名誉上女同学,实际就是女朋友的同桌何萍更多的热情!这是我没有想到的,在我的影响力,父亲是古板的,封建的,这不是父亲的原因,而是我们这个多民族混居形成的特殊的文化思想!

在没有回家之前,我还担心父亲会埋怨,但我没有想到,回到家里后父亲对我有女朋友的态度,让我觉得,父亲变了,其实父亲没有变,变的是在父亲的心里,儿子长大了,当然,在娶媳妇很困难的农村,父亲还是想狠多的农民一样,关心自己的儿子,能早早的解决自己的人生大事,当然父亲这样的想法,当时的我是不知道的,是后来母亲告诉我的。

就这样,在我们全家人的热情招待中,何萍在我们家里住了三天,三天后祭奠我爷爷的日子到了,但在这个时候,何萍提出了回家,在我的内心深处,爷爷的这个祭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当然这里面还有我和爷爷无限的感情,尽管对于何萍急着要回家的心情我万分的理解,虽然我们已经成年了,是大学生了,但我们依然还是学生,尽管我能感觉到:何萍在我们村子人异样的眼光下,有着很多女孩子特有的羞涩,在我们家里住的很不自然,但我还是不愿意在这个时候让她离开,那样的话,我们村子的人会怎么开我,毕竟我是爷爷的长孙,在爷爷离开人世后最后的一个隆重的祭奠日子里,我有了女朋友,而我的女朋友在这个节骨眼上要离开,内心深处讲:无论如何,我是接受不了的,但事实不能改变,我没有改变的心思,我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结果就是何萍离开了,是我在祭奠爷爷的前一天送走了她,我的女朋友,何萍!送走何萍的时候,我内心深处一阵的冰凉,我不知道这种内心深处的冰凉,是对何萍离去的依依不舍,还是自己内心深处的不悦!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

第二次何萍去我们家的时候,是我们快毕业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在学校的安排下去实习了,我们没有服从学校的安排,去南方的工厂里给小孩子加工玩具!而是回了我的家,看望我的父母,这一次回家,我给父母明确的表达了我和何萍的关系,何萍的女孩的羞涩表情中在我的父母面前承认了和我的关系。

而现在,躺在小旅馆的床上,处境一片迷茫的我,接到了何萍的电话,我知道:何萍对我的感情是执着的,在她那暴烈的性格下,我们在一起相处的日子里,很多的时候是矛盾重重,战火不断,但我知道,她对我的爱,是经得住任何考验的!

相识于那个下雪的冬天,相恋于那个无人的夜晚,在雪的纯洁中,夜的宁静里,有一团爱的篝火,燃烧着二颗年青澎湃跳动的心。那一刻,爱执着,激情,回目过去的一切,仿佛就在昨天,就在昨天,一个天真,活泼,可爱的少女,像轻柔的纱一样向我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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