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这样?我居然回到了古代!”这是卢智完全恢复意识后,喊出来的第一句话。
当然,他喊的是什么,恐怕联他自己也听不明白,别人当然就更听不明白了。只不过,他喊的这一嗓子声音可够大的,如果不是亲耳听到,很难想象一个婴儿可以发出如此大的声音来。所以,专门负责照顾他们小哥俩的丫鬟小红,还以为他是突然犯了急诊或者是撞什么邪了,吓得赶忙大呼小叫的喊人去了。
他当然没得什么急诊病,更不可能撞什么邪了,他只不过是一下子接受不了现实吧了。可是,其他人并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被他现在的父母风风火火找来的大夫,自然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大夫在给他号了半天的脉象之后,只说是受了惊吓,给开了副安神的药方子了事。
于是乎,他就为了自己这莫名其妙喊出来的一嗓子,足足喝了七八天的药。
古代的大夫开的药方子上,开的自然是中药了。这大夫也是久经江湖的老手,知道给这种大户人家开药方子,是不怕药贵、就怕药不够好。所以,他方子上开的都是地地道道的好药。只可惜,这中药自古又有“良药苦口”之说,这下可苦了他这个喝药的人了。整天嘴里直泛苦水的他,心里可是把那个把他弄到古代来的家伙埋怨了个够。
这天,卢智终于喝完最后一碗跟黄莲有的一比的“苦口良药”,那个让他恨的牙根直痒痒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我的时空转移试验已经顺利完成了!我呢,也要回自己所在的时空去了,临行前来跟你道个别。怎么样,你对这里还满意吧?”
“好个屁呀!把我弄到古代来也不跟我打个招呼,吓了我一跳不说,还害的我要喝这苦的要命的东西!”卢智一边狠狠的想着,一边四下张望了一下。虽然恨不得咬那人两口,但是由于没有发现说话的人身在何处,只得作罢。他显然没考虑到,就算给他这个婴儿真的咬上两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是你自己要到十七世纪来的啊?”那个声音不解道,“正好我试验的目的地也是这个还处在十七世纪的时空,所以我才顺便把你给带来了。一般人想来,我还没那闲工夫带呢!”
“十七世纪?我什么时候说要来十七世纪了!”卢智激动的差点叫出声来了。幸好,他看到一旁照顾他们兄弟俩的丫鬟小红时,想起来自己是为了什么而喝这苦的要命的药的,硬是把到了嘴边的话给咽了回去。
“别激动!这是我捕捉到的,你临死前最后一瞬间的脑电波的资料,我现在回放给你,你自己看看吧!”
话音刚落,卢智的脑海中就浮现出一位年轻女子的容貌——是她!卢智的心颤动了一下,一阵熟悉的歌声仿佛又传入他的耳中:“在水里、在火里,我的爱不变不移。就算时光倒回去,我也追到十七世纪。在风里、在雨里,你的雨伞吹翻过去,我绝对毫不犹豫,为你披上我的外衣……”
“原来是这样!”沉浸在回忆中卢智,良久才回过神来,幽幽道,“那只不过是歌词而已。她爱的不是我,就算她真的来到了十七世纪,我追到这里来又能如何?”
这时,他又听见那个声音说道:“真搞不懂你们这些古人。我走了,你好自为之吧!”
“古人?那个人居然称自己为古人!难道……”震惊之余的卢智,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没有问对方到底是什么人。
“我所在的时空,与你原来所在的那个时空相隔有一千年的时间。按照你们的说法,我属于‘未来人’……”那个声音“听”起来,居然有渐渐远去的感觉。
※ ※ ※ ※ ※
“当心!”卢智刚一分神,就听见身后传一声惊呼。
可惜这声提醒来的迟了些,他已经无法控制身体的平衡了。在众人的惊呼声中,他带着一脸的无奈,重重的栽倒在冰冷的地面上。
这已经是今天第四次摔倒了。本来他还以为,学走路是小菜一碟。没想到这看似简单的走路,从头学起来居然会这么难。这些天,会为了学走路,他已经是摔得鼻青脸肿,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了。今天,好不容易才算是“学会”了走路。正高兴呢,没想到因为一时大意而失去了平衡,又摔了个两眼直冒金星,半天都爬不起来。
丫鬟小红见小主人摔倒在地,赶忙跑上前来扶。谁知卢智的脾气还真够倔的,明明痛的眼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却硬是咬着牙不肯哭出来,还挥动着小手试图拨开她的手,不让她去扶他起来。没办法的她,也只好由得他去了。
对卢智的倔脾气,她已经是见怪不怪了。这些天来,小主人不管摔的有多重、有多疼,他都不肯哭;可要是你扶他起来,他可要跟你闹上半天,非得他自己爬起来才甘心。只是,这次小主人好像摔的很重,不但挂了彩,还费了好半天的劲才爬起来。回头要是夫人知道了,又该心疼好一阵子了。
这一跤可摔的真够惨的,好一会卢智才恢复过来,慢慢的从地上爬了起来。这些天也真够他受的,他现在浑身上下,几乎没有不疼的地方。再看看旁边的卢勇,他也学会了走路,正一边朝前走,一边扭头冲卢智直乐呢!
“这小子,居然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气死我了!”卢智心里恼火道,“我就不信,以前走了二十几年的路,现在居然会在学走路这么“简单”的事情上,比不过一个婴儿?”想到这里,卢智咬了咬牙,带着满身的伤痛,继续坚持练习。
相比之下,前些时候学习说话时,可比现在容易的多了。虽然练习发音也没有他原先想象的那么容易,可总比学走路要“安全”的多。至少,不会摔的浑身是伤,疼的他晚上都睡不着觉吧?反正学的还是中国话,只要学会控制嗓子的发音就可以了,然后还不是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啊?所以,没两天的工夫,卢智不但“学会”了说话,没事还自己背了几首唐诗。为了避免父母吓着父母,卢智只敢挑现在他看到的唐诗“背”。要是让人发现他居然练他没见过的唐诗都会背,那还了得?不过,即使是如此,也足以让大人们惊奇的了。不过,他的孪生兄弟卢勇的表现可也不差,学习语言的速度也让父母感到了惊奇。只比卢智晚了不到一天,卢勇他居然也能用语言准确、流利的表达自己的意思,并且也能背上几首诗了。这令卢智非常的震惊,其震惊的程度要远比父母强的多。因为他作为一个现代人,再重新“学习”这些东西,速度快的惊人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卢勇不同,他只是个普通的婴儿啊,怎么也这么快就学会了?难道孪生兄弟间,除了心灵感应外,连知识和技能自然的互通有无吗?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卢智这边正想着“学”说话时的“风光”呢,就听见前面的卢勇兴奋的喊道:“哥哥,快来看啊!有好多的虫虫要打架啊!”
卢智顺着声音朝卢勇那边望去,只见前方不远处的大树下,围着不少人,不知道在看着什么。按卢勇的说法,应该是在看什么“虫子打架”吧?
“真是个小孩子,虫子打架有什么好看的?”卢智一边想着一边朝那边走了过去。他也不想想,在别人眼里,他也是小孩子一个。
等走到了跟前一看,卢智不禁觉得好笑,原来卢勇口中所说的“虫子打架”只不过是有人在斗蟋蟀而已。
可是他再仔细一看,就发现奇怪之处了。一般来说,斗蟋蟀都是将两只蟋蟀放在一个器皿之中斗的。可他现在看到的这个斗蟋蟀的器皿,是一个非常大的方形的瓷盘。瓷盘之中的蟋蟀也不是通常的两只或几只,而是足足有二十只之多。并且,这二十只蟋蟀分为青、黄两种颜色,每种颜色不多不少,都是十只。
按道理,这么多蟋蟀在同一个盘子之中,就算不打成一团,也应该十乱作一团。可奇就奇在,这些蟋蟀并没有乱成一团,而是按颜色分成了两列:青色的蟋蟀全部列队于盘子的右侧,而黄色的蟋蟀则全部列队于盘子的左侧。尽管两边的蟋蟀各各跃跃欲试,却又没有一只蟋蟀越雷池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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