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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升级版本的刑事警察 第一卷 第七章 依法释放乔君烈(1)

我是升级版本的刑事警察 第一卷 第七章 依法释放乔君烈(1)

作者:碧天蓝水 [特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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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君烈被留置审查快两天了,即将超过法定的最后时限了。
 
  我代表0513案件专案组向市局和分局有关领导汇报案情。虽然乔君烈有作案的动机和嫌疑,但是由于他有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据,我提出依法释放他。专案组将继续围绕着乔君烈加大侦查力度,同时也扩大排查范围,开始在蓝雪生前所在的工作单位寻找破案线索。同时,跟周边城市的兄弟单位紧密合作,加紧侦查盗车案件。昨天已把0513案件案发当晚进入香格里拉花园高级住宅区保安监控室的那个女犯罪嫌疑人的电脑模拟像发往周边城市的公安机关,还将派出警员到北方的城市去,寻找被销赃的凌志轿车,以此入手追缉盗车团伙各成员,查找被抢夺的录像带的去向。
 
  蒋瑜反对释放乔君烈。
 
  蒋瑜胸有成竹地发表对0513案件的见解。徐希愉、死者蓝雪的父母和儿子都可以证明乔君烈有强烈的作案动机。他们众口一词,认定凶手非乔君烈莫属。蓝雪的指甲内有他人的皮肉屑,经过技术鉴定证明是乔君烈的。这正是在乔君烈用钝物敲击蓝雪的头部的时候被她抓伤手臂留下的。蒋瑜也同意蓝雪在因头部遭重击而昏迷后几乎是不可能用手指蘸血写字的结论。由此推理乔君烈的智商非比寻常,他故意写下自己的名字再擦拭掉,而且擦拭得不很彻底,以此迷惑警方,让警方认为是别人作案,嫁祸于他,借此为自己开脱罪名。凶手一度试图用煤气焚烧作案现场以达到毁尸灭迹的目的,却又突然放弃这一计划,是因为不想烧死自己的儿子。而且他爱子心切,打开窗户放掉煤气,拔掉电话线以防不测,这正是乔君烈作案的一大特征。由乔小星的证言可以推理,乔君烈当晚动手打了蓝雪后跑了出去,却大概在半个小时之内潜回家里杀害了蓝雪,一时不慎把手机遗留在家里了。他在案发十四个小时后才出现,一定早已跟杨丽童订好攻守同盟。给乔君烈作出不在作案现场证言的证人杨丽童是不值得信任的,反而是非常可疑的。她正是那个引起事端的第三者。乔君烈杀死蓝雪,可能是受到她的唆使,甚至可以设想她是同案犯。蒋瑜指出也应该注意到,即使杨丽童的证言是可信的,但是如果乔小星记错了时间,或者乔小星所提供的时间有误差,那么乔君烈完全可以在九时前杀害蓝雪,九时三十分左右来到杨丽童住处。另外,在心理方面,乔君烈和杨丽童均已承认在同居当晚没有发生性关系,原因正是他们在作案后心神不定,没有丝毫的性趣。徐希愉也作出旁证,乔君烈曾经向她咨询一个是自杀还是他杀的刑侦问题。这也间接地证明了乔君烈有作案的前期准备。由此可见,本案直接、间接证据已经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链条,基本上可以证明乔君烈作案的动机和事实。蒋瑜由此推定,乔君烈有重大嫌疑,不应该释放他,而是应该对他和杨丽童执行刑事拘留,进一步查实他们的罪证!蒋瑜进一步指出,本案不适宜于搞零口供。杨丽童是本案的软肋,如果迅速从杨丽童身上找到突破口,穷追猛打,本案将不日告破。
 
  对于一般人来说,乍一听蒋瑜似乎是把案情分析得首尾呼应、无懈可击。就连富有刑事侦查经验的上级领导,也为之精神大振,表示赞赏。但是我非常清楚,这一切仅仅是局限于推理和旁证,并没有实质的证据。这些旁证和推理,甚至可能处在似是而非的边缘,起到误导案情的效果。
 
  我对蒋瑜反对释放乔君烈的发言感到惊讶。因为在向两级有关领导汇报之前,我和蒋瑜就是否释放乔君烈的问题争长论短,各持己见。最后蒋瑜勉强地表示同意我的意见,保留他自己的意见。没想到在两级有关领导的面前,蒋瑜显然是有备而来,发表了不同意见。
 
  蒋瑜是刑警大队里最老资格的副大队长了。三年前大队长之职虚位以待时,传说他曾经被有关主管领导内定为头号人选。对于我从天而降担任大队长职务,蒋瑜是有看法的,也产生了抵触情绪。他一直在暗地里跟我较劲儿。我也以此为鉴,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此时此刻,在两级有关领导面前,蒋瑜发表精心构思的反对意见,虽然在表面上可以解释为这是出于工作的需要,但是我认为他是有私心的,他的做法等同于冲着我猝然发难。几天前张宾提醒过我,蒋瑜的姑夫不久前接任分局政委职务。看来蒋瑜更是有了觊觎大队长位子从而将我取而代之的资本了。
 
  我和蒋瑜之间心照不宣的私人恩怨,我暂时可以置之不理。我不能不考虑到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最宝贵的东西,那就是自由。我念中学的时候,我最尊敬的班主任由于仗义执言,得罪当地一位有权有势的警察,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投入看守所达半年之久。班主任重获自由后,我发现他一下子老了二十岁。他希望我发奋读书,做一个好人,做一个自由的人,不要做警察。他抄了一首诗给我: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只有失去过自由的人才能更好地领悟到这首诗的真正涵义。但是,我历来都把这位班主任视为自己的慈父。他身陷囹圄让我设身处地般地获得同样的感觉。我能深深地体会到自由是多么的重要!还有,班主任当时跟我说了一句培根的名言:一次错误的司法,比一次犯罪更可怕!当时我没有理解这句话。最近十年来,我才知道培根所提倡的这个司法理念是多么的重要。后来,本来想当一名医生的我,却由于命运不济当上了法医,却由此成为一名警察。我常常暗暗地向班主任发誓:我要当一名好警察!
 
  对于乔君烈,他那可恶的欲望和私生活让我非常反感。即使他不是凶手,但是蓝雪之死在间接上或多或少都跟他有关联。我也希望尽早看到他受到惩罚,不论是法律上或是道德上的惩罚。然而,从法律的角度出发,0513专案组还没有找到有关乔君烈作案的实质证据,相反,却有他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必须执行疑罪从无的法律精神,释放乔君烈。另一方面,我顺便也要把蒋瑜给压下去,结束他在暗地里对我的挑战。
 
  我在两级有关领导面前,解释案情的关键疑点,熟练地运用法律条文,发挥自己雄辩的口才,坚持要依法释放乔君烈。同时,我郑重地向领导保证,一定在短期内让凶手归案。
 
  面对两极化的争论,市局和分局有关领导最终采纳我的意见。乔君烈在法定的时限内离开了留置室,恢复自由。张宾把乔君烈的手机交还给他,要求他确保开机状态。
 
  乔君烈被释放后,首先是找到我。他根本不知道我为他做了一些什么。他没有感激,只有悲伤。
 
  乔君烈说:“这两天我不好说,说了也没用。现在我说了,第一,蓝雪不是我杀害的。第二,我希望尽快抓到凶手!”
 
  我点点头。
 
  乔君烈说:“许大队长,你一定会怀疑,蓝雪是我杀害的。我承认,有一气之下打过蓝雪这情况,可以说这是普通的家庭暴力行为。但是,这距离要杀死蓝雪还很远很远!因为我没有理由!我绝对不会杀死她,让我儿子没有妈妈!章子怡、张曼玉的身价不是超过一亿元人民币吗?即使杨丽童就是她们中的一个,我也不会为此剥夺蓝雪的生命。”
 
  虽然我坚持依法释放乔君烈,但是在真凶没有落网之前,他的作案嫌疑还是存在的。即使最能言善辩的人,最终也会言多必失,露出马脚。因此我想跟乔君烈聊一下。
 
  我让乔君烈坐下来,给他倒了一杯水。
 
  我说:“既然你来了,咱们随便聊一下。可以跟我说说,你和蓝雪是怎样认识的?你们以前相爱过吗?”
 
  乔君烈一口气喝下一杯水,很认真、很努力地讲起他和蓝雪的爱情故事。可以看出,过去他是真心爱过蓝雪的。
 
  我想起来了,蓝雪死的时候,腕上戴着的是一块欧米茄女表。据我所知,蓝雪还有一块伯爵女表和一块雷达女表。一般说来,女人极少给自己买贵重的首饰和手表。我最关心的是这些手表是谁送给蓝雪的。
 
  我问:“你的手表呢?”
 
  乔君烈说:“我有一块劳力士。前年到海南三亚市旅游,在宾馆客房里丢了。我报了案,不过没有找回来。手机有时间显示,电脑也有。我就像大多数现代人一样,对手表没多大的兴趣了。我对汽车和电脑有兴趣。现在我最希望有一辆宝马。”
 
  “你是事业成功人士,应该戴名表。”我亮出腕上的手表,问乔君烈,“你说,这是一块什么牌子的表?”这是一块全新设计的帝舵王者系列手表。
 
  乔君烈稍作辨认就说:“帝舵。”
 
  我说:“案发当晚,蓝雪戴着一块什么样的表?”
 
  乔君烈说:“我不太注意。她有几块手表,估计都是挺名贵的。她在佳联公司负责财务工作,说不定有严重的经济问题。”
 
  我说:“你有证据吗?”
 
  乔君烈摇摇头,敏感地问我:“蓝雪之死,跟她那些名表有关吗?”
 
  我说:“蓝雪有几块金钻名表,没有引起你的怀疑吗?你不觉得是她的情人送给她的?”
 
  乔君烈说:“蓝雪应该没有情人吧?”
 
  我说:“如果蓝雪对你不贞,你不在乎吗?”
 
  乔君烈说:“老实说,我倒希望她有情人,她就同意跟我离婚了。”
 
  我说:“既然你知道她有几块名表,你为什么不问她、不想办法弄清楚是谁送给她的呢?”
 
  乔君烈想了一会儿:“我承认,我对蓝雪非常冷漠。她干什么我一概不关心不管。”
 
  我也考虑了一下,还是说出来了:“案发当晚,蓝雪戴着一块欧米茄手表。当时,表带扣子打开了,好像凶手谋财害命,要把它拿走。问题是,凶手并没有拿走它。表上也没有凶手的指纹。你说,表带扣子为什么打开了?”
 
  乔君烈说:“表带扣子是不会自动打开的。那块欧米茄是包金的,不是上海牌全钢手表,凶手怎么会不拿走它呢?虽然我不了解案情,但是我相信凶手绝不是为了谋财。”
 
  我说:“你能解释,表带扣子为什么打开了吗?”
 
  乔君烈说:“让我想想。”
 
  一个同事走进我的办公室,把一份侦查终结报告和一个案情卷宗放在我的办公桌上。这个入室杀人抢劫的案子在社会上影响极坏,市政法委一直催办。重案二组的同事们连续作战,在破案期限内把它拿下来了。我就让乔君烈走了,拿起结案报告仔细看一下,对某些关键的语句和字眼儿作出修改,让同事立即送到文印室去打印。一会儿后我将向领导汇报。
 
  我始终觉得蓝雪之死和她那几块名贵的手表有关。
 
  虽然乔君烈在两天前是主动来找公安机关协助解决问题的,现在他又竭力地证明自己心中无鬼,此案与他无关。从他的表现来看,确实很难把他想像为杀害蓝雪的凶手。如果他是真凶,那么他的演技和心理状态也太出色了。他不但可以骗过我,还可以骗过所有的人和测谎仪。他在恢复自由后会不会趁机逃匿,我心里没底儿。假如他在风声紧的时候负案潜逃,我这个坚持要释放他的人要负什么样的责任是不言而喻的。
 
  蒋瑜建议我动用四个同事,分成两个小组,轮换着去监视乔君烈。我说如果有必要这样做,就不应该释放乔君烈,而是把他刑事拘留。
 
  蒋瑜竟然用胜利者的姿态,异常温和地说:“所以说,你不应该释放乔君烈。”
 
  对于蒋瑜又提起这个问题,我非常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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