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晴朗,蓝天和白云都很干净,空气透明。
这样的天,很让人心情舒畅。
苏醒却舒畅不起来,他情绪低落,从“小雨花”酒吧里出来。这是一个很小的酒吧,所在的位置也很偏僻。
酒吧老板知道“神火组合”的名气,看过他打击钢鼓,很愿意他来,一切都说好了,最后他才得知,要自己带钢鼓。专门为他添置昂贵的钢鼓,酒吧老板没有这个决心。
“难道你自己没有钢鼓?要不,你先借一套?”
苏醒没有说话,他觉得再说也是多余的,他哪儿借去呀?
他在街里走着,脚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
捡起来,是一个细脚伶仃的皮鞋高跟儿。
啊,哪个女孩的高跟鞋掉了根儿,这样小巧,这样精致。
他正想扔掉这小东西,恍然看见前面有一个身影。
啊,是她,在“蓝百合酒吧”看他打击钢鼓的年轻女孩。
太阳光很亮很亮,映得两边店面都焕发出一种透明的色调,空气也是透明的。
女孩站在离他约有五六米远的地方,整个身影都笼在阳光下,背景是远处街口的蓝天。
这次他可以很清晰地看见她了。
而她也正望着他,透出一种女孩的美,那眼睛清澈明亮,还有点儿蓝,是阳光的原因么?
女孩向他微笑了一下,笑容浅浅的,是轻轻抿着嘴唇的那种。
苏醒一下子被震慑住了,骤然间,停止了思考。
该死,他怎么这样?是因为这女孩太美么?
不,比这女孩美的女孩他见过?绝不仅仅是美。
“喏,那个。”女孩微笑着,轻轻努了努嘴。
啊,他手里拿着的高跟儿,是女孩的。女孩穿着淡紫色的裙子,比玫瑰的颜色要浅,正用一条腿支撑着身体,另一腿腿略有些弯曲,小巧的脚踩在歪倒的鞋子上。
“啊,是你的鞋跟儿,对不起。”
鬼晓得,他怎么说起“对不起”了,就好像鞋跟儿掉了,是他的责任,真是乖孩子。
*,他不应该是规矩的男孩,他应该坏一些才对,
苏醒在心里对自己说:“我是流氓,我怕谁。”他咧嘴笑着,细脚伶仃的鞋跟儿,在掌心里翻了个斤斗:“可没有白做好事儿的,捡了东西,可都得有报酬。”
“好啊,你拿过来。”
苏醒走过去,离女孩很近,他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气。
“多少钱?三百?五百?”女孩一条腿站立着,身体微微摇晃,从小巧的钱包取出钱。
苏醒惶惑了,不知道该不该接,他没料到这女孩真的会拿钱,尽管他现在很缺钱,可不愿意被对方轻视。
“算了,看你挺可怜的,算我学雷锋吧。”
“我知道,你根本就不会拿。”
“为什么?”
“因为你是好孩子啊”
好孩子?苏醒有些气恼,他挑衅地问:“坏孩子是什么样?”
“你先把鞋跟给我。”
女孩拿着鞋跟儿,试着安上去,又把高跟鞋套在脚上。
往前走了两步,鞋跟儿又掉下来。女孩一下子歪倒了,坐在地上。
“我早就知道会这样。”苏醒在他背后说。
“那你为什么不说?”女孩回过头来。
“我不是好孩子,”苏醒抱着双臂。
女孩望着他:“对不起,我忘记你是帅哥儿了。”她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和脚,又抬起头来,“帅哥儿,别在一边看热闹,帮我出个主意。”
“这还不好办。”苏醒蹲下身去,伸出手,“拿来。”
女孩打开自己的小挎包。
“嗨嗨,我不是要钱。”苏醒皱起眉头。
“要什么?”
“要你的鞋,把另一只鞋子脱下来。”苏醒指了指女孩的另一只脚。
他拿起高跟鞋,用力往地上一磕,另一个鞋跟儿也掉了下来。
“这下两个一般高了。”苏醒开心地笑了。
女孩也笑了,突然冒出一句:“你钢鼓打得很好,你是这方面的天才。”
苏醒愣住了。
“我去蓝百合酒吧,就是去看你打钢鼓的。”女孩又说。
“你也喜欢钢鼓?”
“你敲击的韵律和音调与别人都不同。我喜欢听你的,。”
这女孩提到了他的钢鼓,提到他几乎视为自己生命的音乐艺术,用不着在更多的语言交流,他像一下子找到了知音。
女孩已经穿上了鞋子。
苏醒还没有走。
女孩也没有让他离去的意思。
两只掉跟儿的鞋,套在脚上别别扭扭的。
女孩脱下鞋来,扭动着脚趾:“你能去帮我买双鞋子吗?”
“可以啊。”
苏醒蹲下身去,从女孩脚边上拿起掉了跟儿的皮鞋。
女孩套着透明丝袜的脚很美,令人想起电视里那些漂亮的鞋子广告,很美的女孩腿。
苏醒想着,扭开了脸。
老盯着漂亮女孩的脚,会使对方产生误会。以为自己流氓。
买来了鞋子,女孩请他去喝咖啡,问他为什么不再去“蓝百合酒吧”了。
“我不愿意去,那个地方!”他哼一声,故意装出一种无所谓的神情。
“好朋友之间应该坦诚。”
“我们是好朋友么?”
“你认为不是?”女孩微笑地望着他,眼睛亮亮的,好像能望穿他的心,“
“好,跟你讲也没什么。”苏醒索性坦然地把情况全讲了。连小雨花酒吧的事情也讲了出来。虽然这些都是很窝囊的事儿,但他是用嬉笑怒骂的口气说出来的,顺便还调侃一句,“看我落魄,你开心吧?幸灾乐祸吧?”
“开心,看到你落魄最开心了。”
“什么意思?”
女孩微笑着,向自己的脚努努嘴:“你刚才看我落魄,不是也幸灾乐祸么?”
苏醒笑了,觉得对方挺尊重自己的。
“一套钢鼓多少钱?”女孩望着他问。
“你问这干什么?”苏醒戒备地问,“想扶贫?”他讥讽地笑看对方
女孩摇摇头,不慌不忙:“不,我想放高利贷。”
“什么?”苏醒一时没明白。
“不开玩笑了。”女孩收敛起笑容,“你听我说,你是不错的钢鼓手,我喜欢听你打钢鼓。我买钢鼓,不是送给你,是暂时借给你,没别的目的,就是听你打钢鼓。你在酒吧里挣够了钱,还我。”
苏醒不作声,这事儿太突然。
“你再想想,咱们下次谈。下个礼拜,还是这个时间,在小雨花酒吧。”
女孩又向他温雅地一笑,转身走了。
苏醒愣愣地站着,他似乎没有清醒过来,事情太蹊跷了,一个根本不知道名字的女孩,突然要拿出很多钱来,为他买钢鼓,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吗?
他望着脚下掉了跟儿的鞋子,他替女孩买新皮鞋时,曾用旧鞋子做样子。鞋店老板一眼就看出这高跟鞋价值不菲,是外国名牌,至少要三千元以上。现在女孩扔下它就走了,说明是非常非常有钱。
可有钱也用不着给他啊。
女孩临走前,让他好好想想,他是要好好想想。
他告诉贺敏了。贺敏是他的好朋友,而且守口如瓶。
“就是蓝百合酒吧里喝‘冰雪皇后’的那个女孩?”贺敏很兴奋,“你等等,让我好好想想。她为什么要给你买呢?谁也不会无缘无故地给别人钱,肯定是圈套,肯定有大阴谋。”
贺敏分析了几种可能:
“一种是“劫财”,先给你点小甜头,然后把你的大钱骗走。可你是穷光蛋啊,买钢鼓要一万多块钱,也不是小甜头啊?”
“再有,是劫色,不对不对,那女孩漂亮之极?不用她劫,大男人都会追着抢着地勇往直前。”
“第三种可能,就是雇凶杀人。这也不太可能,你是奶油小生型的,哥儿几个谁也比你强。”
贺敏晚上又来了电话,又分析了一种新的可能:“这个女的,这么有钱,又那么文雅,咱们几次看见她,都是独身一个。我看,准是港台的哪个大款包的二奶,有花不完的钱,但精神寂寞,想找个漂亮的小青年寄托,看上你了。”
贺敏使劲怂恿:“哥们儿上啊,别犹豫。非要保持你那处男的童贞,我替你上,我愿意为革命献身。”贺敏热心地自我推荐。
苏醒想过这种可能,他还想了另一种:这个女孩是音乐学院的学生,发现他有艺术细胞,出于爱才,爱上了他。这种想象虽然有些牵强,但他努力往这方面想,他在报纸上看过类似的事情。
这女孩即使真是“二奶”,让他献上“童贞”也没什么?他只当恋了一次爱,同了一次居。
现在的男男女女不都是这样吗?
再说,他现在还算处男么?以前糊里糊涂的那一次算不算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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