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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头 我活得很累很混蛋 正文 第一章

那些年头 我活得很累很混蛋 正文 第一章

作者:顺二 [特大 特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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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天里,我从鼻涕小姐家回来,心情像户外样冷冰着,宿舍没人,年关将到,谁不趁着回家团圆,只有我例外,有家无归,在笼子的宿舍里冷冰着。我本是带着愉快的心情而去,虽未是兴高采烈的程度,总不会像现在这样冷冰着一潭死水。
 
  我在鼻涕小姐家过夜,本想跟她相拥而眠,我们就脱光赤条拥着眠了好几回,可她突然拒绝我的要求,说是在家,不能这样,要不她爸妈会找她的不是,数落她有伤风化。 当然我也不能跟她爸妈共挤一张床,这样也会破坏他们过夫妻生活,自然我将跟她弟弟搭铺。我长这么大,从记事开始,都未曾跟一个男人睡过。我小的时候,跟我妈,大点的时候,跟我祖母,身体从未被男人碰过,自然我满心疙瘩着不高兴 ,只好在书房里亮着灯,要强撑着坐到天亮,当然手头里不忘拿本书。关于我老要装知识分子的形象,有事没事都要捧本书的习惯,好早就有了,无非是装个幌子,让不明里的人以为我是个文明知识分子。
 
  如你所知,我准不会乖乖傻坐到天亮,我就边坐边聆听着发自鼻涕小姐的呼吸声,渴望着悄悄窜进去,可鼻涕小姐那边的房门无动静,我实在困得坐不住,遂过去想敲开她的门,不小心把她弄醒了,她很生气站到我面前,怒骂我。跟她睡下都不行,我很委屈,不行就算了,还这样大骂。我委屈至极,当即就想赶回来。
 
  睡了两个下午,醒来的茫然。怒怒骂我的母夜叉驾势依然在眼前,她说:你疯了,这是我家,你竟然三更半夜地闯入闺房,真小人把戏,去死吧!我不会去死,大不了闷着在街逛逛,未来的世界,我茫然;鼻涕小姐将要怎样冷落处置我,我茫然;唯有一点我不茫然,那是我多么傻瓜爱着她,爱得让我悲观苍凉!我茫然地走上大街,想着我茫然的未来,当然也算计我茫然的爱情。这时有姑娘跟我擦肩而过,满身雏香着, 好性感漂亮的姑娘,我差点擦着她的乳房,可惜我不擦着,妈的,我好不后悔啊!
 
  模样一天天改变,世界也跟着变,唯保持稳定、恒古不变的是:我贪色好淫不减当年。按理说,我可以什么也不发生样,跟鼻涕小姐各归原状,再瞄准另个妞儿,死命追上,如果不出意外,保准两天追到手,然后再跟她干我跟鼻涕小姐在一起干的好事,我所干的好事,无非是喝着雄夫酒,想干就干。问题是,我爱鼻涕小姐爱得死去活来。 刚开始柏拉图时,我们就形同陌路,我不觉得怎么样,因为我们还未有深入的感情。现在就不行了,一年二个月的感情,不是说分就分得了,分得了,我不是崩溃、也会精神分裂。
 
  我说自己精神分裂时,鼻涕小姐怎也不信,言外之意指明我对感情不真。我就不服气跟她嚷起来,鼻涕小姐说:这儿有我爸,你要嚷,咱就到楼下去嚷!
 
  我和鼻涕小姐出了家门,在楼下绕着操场向东走,一路上我拍着胸口信誓旦旦说如何深情爱她。为了她,我可以甘愿牺牲我自己,包括未来,包括生命。可她一路上都一言不发。天空只点缀着零散的星星,照不到她的脸,所以我明确不了她当时的表情,到最后,她到门口说了话,早知她说了这话,我准打死也不跟她下楼,她说:别烦我。很不好气得让我受不了,然后,我受伤着猛地向前跑,爬到操场的水塔上,看着点点的星斗,不禁口出狂言:好吧,就你个鼻涕小姐,我就不信将来我不闪光着发亮,我顺二定要震惊的世界。
 
  时至今天,我还心惊肉跳它是个狂言。我顺二生于80年代后,娘不当人大主任,老头子不当党委书记,贫下中农出身,儿时挨饿的感觉,还时常窜上心头隐隐作痛。我一没钱,二没背景,连三餐都不保,怎可口出狂言要震惊世界?除非我变异生出个三头六臂来,这样可以上得了吉尼斯记录,当做世界一奇,各地巡游去,这样世界定能有所为我惊奇!问题是:我顺二永远是顺二,混蛋归混蛋, 也远不会混蛋到长出三头六臂来!
 
  ········
 
  我知道,我现在要做的事情:是认认真真,全力以赴写小说。我写小说总从所谓的生活开始,有着厚实的事实依据。譬如,我就写到鼻涕小姐,我的女朋友!以前我们感情很好,性生活很和谐的时候,我才思泉涌,下文洋洋千言。可现在就不行,写着写着我就无从下笔,不知写什么好,写什么都写不出来。写不出来我就一肚子闷气,望着窗外,目光涣散,神情呆滞,我想这样下去,我准会闹出病来。可这些鼻涕小姐不心疼 ,她只干涉的是,不要把她的形象搞糟,还再三告诫我:想要真正写小说,就必须到生活之外去。我知道她这个结论很不对,离开生活我就写不出东西来,可为避免对撞争吵,我不跟她说这个,我胆子并不小,可我不想在鼻涕小姐身上犯错误,怕她火药味十足对我,这样我就麻烦得很。
 
  鼻涕小姐对什么都认真,只对我半真不假,她一会儿说需要我这样奉献精神的男朋友,一会儿又说算了,你顺二又穷光蛋着一无所有,到时连你都养不起,更别说养活我了!说得我实在内疚得很,我实在混蛋潦倒的很,所以到时玫瑰小姐给我发下岗证,也于情于理说得通。虽然我曾熬夜为她写了300封情书,封封经典非凡,而买情书手册就花了二百块,还计那些信纸墨,我不是小气之人,什么都要算计得一清二楚。只粗略说下,就足以表明我的用情良苦!
 
  我不知道什么叫未来,有时我就这样开溜,说未来会对个人,对一切想保留感情余地的个人,给予最后摧毁的打击,不管他或她逃循到哪个角落,都无可避免。所以我始终庆幸遭受摧毁打击的不是我,因为我一览无余没有保留爱着玫瑰小姐。我爱的人不多大爱我,甚至还时不时给我灰不溜达的打击,想必这就是活生生的生活,生活里我们互相矛盾着,我跟玫瑰小组耳鬓厮磨过,都说耳鬓厮磨 属于爱情领域,与美好挂钩,谁也没听说什么人在和妓女有耳鬓厮磨,可我总美好不起来,不美好也罢,还隔三断四充满火药味。
 
  我情感受阻,唯一能寄托的是,我必须在这世上成就一番事业。如今世道,要想成就一番事业非亡命之徒不可!譬如我顺二这厮大可以持枪光天化日下抢劫银行,打死打伤几名柜台小姐一举成名!在共产党执政的眼皮底下抢劫银行,就是十足的不想活,何况打劫过程中枪伤了柜台小姐, 法庭准判我死刑,然后我被枪决。作为一名罪恶的抢劫犯,被枪决不足为奇,就算我在抢劫之前受了无数酷刑,我也心甘情愿至死不翻供,那才是可钦可佩!枪决之前,法庭对我说,可准许我在死前玩个妓女,嫖资法庭报销 ,我光荣的荆棘之路,总算不遗憾。可法庭不这样讲人情味,它给我上了麻药、架上刑场,砰的一声就把我光荣了。我很好奇自己临死时会想些什么,或说些什么,或者是什么都没想,什么都没说。这些离光荣还远,我现在什么也推测不出来。
 
  我不单推测不出以后所发生的事情 ,就连梦里发生的事情我也想不起来。有回恶梦,我梦见自己被扒得精光赤条,丢到冰冷的湖里,如此冷冰的天气,我身下的小把把本应缩头龟鸟, 缩得无踪影才对,可我梦见它在冷冰冰的水里冒着烟,这跟我所学的热力学定律极为矛盾。恶梦惊醒,我就翻身起床坐好,一个劲在脑海里寻找梦里的情节,有小些丁点的情节我可记得很清楚,有些就很不厘头,连个踪迹都寻不着,像着了魔样很慌张。我不知道自己寒冬腊月,为什么老是做恶梦,就想自己准在梦里好端端抢劫了银行,要遭枪决的缘故。只有这样为自己解说,我才不慌得很。如大家所知,我所假设抢劫遭枪决的事很不合逻辑,我很想成就一番事业,可我绝不会亡命之徒,因为我胆子不小,可我是怕死鬼一个。   
 
  ······
 
  现在的女孩子,尤其是玫瑰小组这类,念过大学,算得上是个中等知识分子,中等知识分子的女人对父母之言的态度很奥妙,如果要拒绝你,就很贤淑着说:对不起,我父母不同意;若看中你,父母的话就是她们爱情有力的论证:我父母都反对可我还是爱死你。我初次到玫瑰小姐家,看得出他们对我这个一米六八、满嘴络胡子的混蛋家伙很不满意,可女儿拣来的,也就不好多说什么?可我也混蛋之极,初次见面也不挑些礼物送送,都说送礼会接近个人的心灵,问题是我想过,却挑不出什么礼品来,送一个笨大的座钟吧!打包装精亮亮送过来,连看门的宿舍老头以为送啥家具?况且如果是土气的座钟,连他们都笑掉牙,不行!送几十块钱的钟表,只嫌太小,装在口袋里。稍不留神,搁哪就忘了,也不行!所以我明知送礼的重要,却挑不出礼品来!人长得土匪相,空着手见人家,叫人怎么喜欢起来!
 
  这几天我的写作情绪一直受干扰,我总胡乱想玫瑰小姐是不是真心喜欢我、或是压根儿就想玩我,这两桩事情思维角度不同,把我弄得茶饭不思。就因我没乐趣可言,我才选择了玩点文字,我很想写几年文字,盖一所北平式楼房,然后指着胸脯,正色告诉玫瑰,我顺二不窝囊!可我近来却写不出小说来,就不知是不是玫瑰小姐挖苦的缘故了!
 
  我回忆跟玫瑰小姐第一次上床的情形,那时因为第一次,我顺二很合作,不蛮着硬来,还很讲究奉献精神,因为她半夜醒来,黑暗里摸遍了全床,找不到我,就慌得爬起来拉亮电闸,灯亮后才发现我顺二扭曲着脸,痛苦立在床前甩手,她觉得眼前的情形很好玩又很感动,因为一看架势,就知道我顺二整夜用手臂托着她的头,故而血脉不通,双手发麻。当我甩完,定定看着她半露的睡衣下鼓出两个面包大的东西,就算是这个时候,我顺二也不仗着力气大,压到她身上硬来,还很乖着眼看手不动,所以她很感动,因为男人决定要做爱时就有这样眼神,定定看得人不良预感涌上来,以为要承受强奸之苦,都是因为我顺二头夜表现得循规踏矩,她内心就喜欢起来,以为遇上了好人,未来有了依托,所以她对我说:去洗洗吧,然后脱完衣服,等着我从卫生间里出来。
 
  这些我都在日记里有所记载,未曾为显示我的好人形象添加形容词,百分之百的真实。我常说过,我的小说来源于生活,有厚实的生活基础,所以我写的感情都是真实的,真实并非意味着真正发过,可我和玫瑰小姐头次上床的情形,却是确确实实发生着。
 
  小时候学校包场看电影,所以我很小时候就看过《上甘岭战役》、《烈火战士邱少云》,然后开始崇拜英雄人物,如果我能选择,我准选择黄继光,用身体去堵弹头,作为男人,死不值得有什么大惊小怪!大惊小怪的是死的姿态,将死伟大升华。我有如此伟大的英雄情怀,这说明了我不应该生于现代,太过太平的日子,约束了我才华的施展。如果我是黄继光,因身体堵住碉堡的刹那,定会回头向战友敬个礼,因为从此走上了光荣的之路。
 
  为当英雄而死,我尚可考虑,为别的而死就万万不能。我远没有海明威大叔 那么可敬,扳起打鸟枪,伸进自己嘴里,然后扳响,砰地把自己头袋裂开花。他光荣的样子很难看,脖子上只架个干枯枯的下领骨,其余的随地飘扬,脑汁四溅。就为创作灵感枯竭,海明威大叔就义无反顾来这一套,实在是可钦可佩却不可效法。我也灵感枯竭得要死,煮字疗饥都混不到饭吃,可我实在没勇气用打鸟枪迸掉自己的脑袋,这也是我对海明威大叔竖大拇指,可钦可佩的缘由。常言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顺二尚未享受成家的天伦之乐,性生活只过那么几回,过的质量实在泛善可陈,耻于启口,所以这样崩掉的脑袋,实在负于为人生一世了。这也是我上面所提到的,我写的东西都是真实的,真实并非意味着要真正发生,我崇尚英雄,也远不能因崇尚,而用打鸟枪崩掉自己的脑袋。讨论小说主题,请到飞卢小说论坛本部小说来自: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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