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起仄收和平起平收就不说了,有兴趣的网上搜一下。至于平仄平仄平平仄的说法是错误的。两仄夹一平,仄平仄,被称为孤平,视为大忌,但传下来的诗句中有不少犯孤平却极其精彩的句子,如: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水连海、上明月,都是孤平,但整句话却是千古绝句,可见瑕不掩瑜。是不是错?还要看诗句整体的精彩性,不可以为了避免犯忌而降低整句话的档次,甚至词不达意。为了符合格式而改变自己真正想要表达的思想内容,那就得不偿失了。
回到刚才我写的这首打油诗,也曾欢喜也曾忧,仄起平收。它整首诗的格式归为: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第二、三句:春光几度伴君游、云开雾散登高上,都符合了格式,但第一句却不太符合,这便是从它的整体性上进行的归类。抛开首字不入韵,头一句的格式依旧很乱,都说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我却写成了一三五分明,二四六不论。不过从第二、第三句上判断,仍然把它归为仄起句式。只要你想写,总能为自己找到合适的借口,即使写不好,自己觉得爽就好。
不说了,反正就算半瓶子,咱照样可以晃荡,而且更浪。
噢,对了,还有一点,第一句结尾忧、第二句结尾游,同音不同调,同样犯忌,至于犯什么忌?还是那句话,上网搜一下,你会发现,各种忌讳多到让你下不去笔。所以初学写诗,最好还是荤素不忌的好,先学会走路,等吃饱饭闲得没事干时,再深入研究应该先迈哪条腿?
正思潮起伏,身旁响起楚天遥的声音道:“兄弟,怎么不把整句话念完?那样不是更能一抒胸怀?”
念完?吃多了我才会念完呢。
“噢,楚哥还是不大了解兄弟。”
我保持着衣袂飘飘的“仙姿”,昂首向前,头也不回地道:“我这人就喜欢这么憋着,江湖人称:一见忧深大杠头。”
“杠头?”
楚天遥愣了一下,随即失笑道:“看来一定是有什么误会,让兄弟你心里面在和哥哥们赌气!”
“赌气?没——有!”
我拖着长音,把脖子挺得梗直梗直道:“我们家乡有一个人叫庄子,善理财事,于是镇上一位叫熊商的富户就派人去请他到店里做大掌柜。庄子问来人:我听说贵府有一只大神龟,已死去千年,它的龟板依旧被挂在熊府大庙之上,天天接受供奉。是吗?来人说:是。于是庄子问:那么那只乌龟是情愿死后留个骨壳受人尊重,还是乐意活着拖起尾巴在泥里爬呢?来人道:当然是宁愿活着在泥里爬。庄子笑道:那请回吧,我也要拖起尾巴在泥里爬。”
“霍先生的意思是即使被人当神明一样供着,也已经满足不了你的胃口?所以你想丢下我等这些累赘独自离开了?”
马长风果然是个实际的人,既然打算跟我翻脸,就不再留可能挽回的余地,连霍兄弟也不叫了,直接改口称呼我为霍先生。
“霍兄弟只是举例那么一说。”
楚天遥却是不动声色地拦住了我和马长风之间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笑着对我道:“国公大人从来没有想过要干涉霍兄弟你的行动,只是他职责在身,皇命未尽之前,既便他自己,也不能随意离开前线,所以才没有及时带霍兄弟回京。”
楚天遥这一放低姿态,我反倒不好意思了。毕竟我答应过卢道元,要帮他打擂。就算我不是大南朝人,对打擂没有什么责任感和使命感,但被人好吃好喝招待了这么长时间,总不能吃干抹净,掉屁股就走吧?
辛澜平当初说的一点也不错,人情、人情!被人情拴住,就算别人不拦我,我也走不掉了。
“好吧。”
我无奈道:“兄弟全听楚大哥的。”
“哼!”
马长风在一旁重重冷哼了一声。显然他觉得我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在这危机四伏的迷雾高原上,我不和他们抱团取暖,还能去哪里?
去哪里?老子去大北朝不行么?别忘了,我可是写了“投诚书”的,老子是大北朝的奸细,老子要回去找组织。尤其是等史晓东回去后,把我掌握的各种绝技一宣扬,估计小王爷肠子也得悔青吧?他当时要不临时改变主意,把我赶走,我现在就应该是他手下的头号打手了。
“虽然没有办法确定离开报国城多远?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次大北朝夜袭报国城,是在接到史晓东的讯息后临时起意,因此不可能调动太多的人马,更不可能像攻打军都城时那样,派出大部队拦截有可能来自宣德城方向的大南朝援兵。”
摆平我这个小小的“麻烦”,楚天遥言归正传道:“所以只要方向不错,咱们接下来的路程还是比较安全的。只是各位要辛苦一下,待会儿喝足狼血后,还要各自带足三天的狼肉,以保证咱们能有食物坚持到抵达宣德城的一刻。”
三天?沃滴个娘诶!上次好歹还有一匹马共乘,今天可是要全靠我这双老腿去奋斗了。但一转身,看见后面还跟着位一个头三个大的孟旺扉,我顿时又乐了。
真正蛋疼的是这位,我怕个球?
正幸灾乐祸之际,突听马长风的声音道:“糟糕,咱们被发现了!”
顺他目光所望方向一回头,我看见右侧的一个山头处,上百匹战马正陆续登上坡顶,在我们发现他们的一刻,他们也发现了我们,一声呼啸,所有人便都像闻到腥味的野兽一样,嗷嗷怪叫着打马向我们所在山头处冲了过来。
“义父,怎么办?”
孟旺扉看来是铁了心跟定我,第一时间不是想着快跑,而是表现出一副唯我马首是瞻的样子。
“你居然问他怎么办?”
马长风则是彻底不认我这个兄弟了,“呛啷”一声拔出钢刀,左手举弓,右手操刀,面对大北朝人马冲来的方向,好一派临危不惧的大将气度。只是嘴里面却在嘟嘟囔囔咒骂道:“这下大家都要被那个蠢货给害死了!”
我去,这是在骂我么?然而我已经顾不上和他怄气了,一拉孟旺扉道:“乖儿子,跟爹来!”
这时候在我眼中,孟旺扉这个骄横跋扈的二世祖也比那个自命不凡的马长风强。
马长风做事的确比孟旺扉有原则,但他认可的是强者,起码是能和他平分秋色的人。至于我这种没有一点大人物风范和傲骨的普通人,就算有幸掌握了几门“绝技”,也同样入不了人家的法眼。
但是,呵呵,他对我而言,不过是一个路人,认不认可我有什么意义呢?真不知道他这种优越感是从哪里来的?
楚天遥估计是怕我和马长风再起争端,拦住扯着孟旺扉要离开的我后,急急开口道:“霍兄弟,两条腿是无论如何跑不过四条腿的。与其最后精疲力尽被敌人斩杀,还不如保留精力拼死一搏,如果能侥幸夺得一两匹战马,就仍还有一线生机。”
这真是一语点醒梦中人。
“楚哥,就凭你看得起兄弟这一点,你这个朋友,兄弟我交了。”
我说着话,伸手一拍孟旺扉后脑勺道:“乖儿子,叫大爷!”
“都什么时候了,霍兄弟你还有心情开玩笑?”
楚天遥哭笑不得地埋怨了我一句后,对孟旺扉道:“孟将军请退后,待会儿楚某三人击杀大北朝士兵后,势必会有无主的马儿冲向后方,你便负责截停战马。只要能获得两匹马,咱们就有逃离这里的希望。”
瞧瞧、瞧瞧!什么叫大将风范?这才是大将风范!指挥若定,临危不乱。比那什么只会和人玩命、并且怨言不断的马长疯、羊抽风的强了不知道多少倍?要不人家楚天遥就是侍卫长,那什么马抽风的就是侍卫?
当个小头目就了不起了?侍卫头子也是侍卫。自己都不球行,还拽得二五八万似的瞧不起别人。切!
心中狠狠地鄙视了一番马长风,我“嚓”一声拔出了龙吟刀,大踏步朝着大北朝人马冲来的方向走去道:“用不着,楚哥,你站着别动,不就是百八十个嫌命长的家伙么?今天兄弟给你表演一下什么是真正的闪电霹雳刀!”
“义父威武!”
见我一副要找人玩命的架势,孟旺扉那个不肖子不但不表示一下担心,反而兴奋地大叫了起来。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无数的马蹄声突地在我们身后响起,一匹匹战马仿如神兵天降,从远处山谷中的残雾中钻出,眨眼间已经奔到我们近前,却又从我们身侧分流而过,直扑对面刚刚穿过谷间雾气、冒出头来的大北朝人马。
“咱们的人,是咱们的人!”
孟旺扉再次兴奋地大叫了起来道:“是陈国公的随行骑兵!”
孟旺扉一语未了,整个山头已经全部被涌出的骑兵铺满,包括两侧谷地,犹如一道巨大的洪涛漫过地面,奔涌向前。
“杀啊!”
直到两兵相接,巨大的喊杀声才震天响起,挟着如虹气势,一举将对面的那支大北朝骑兵吞没。
战斗几乎是一触即止,双方兵力太过悬殊,即便大北朝人马可以以一敌十,也难逃被瞬间灭杀的下场。
大约一刻钟后,我们四人被带到了骑着一匹大白马,身披软甲、斗篷,腰挎沉沙宝刀的卢道元面前。
看来冯致庸终究还是没敢收卢道元的礼物,不过我这把龙吟刀是不准备还给他了。
那家伙,又轻、又薄、又快,对于我这个没有什么力气的现代人来说,别提多称手了。没用过不知道,只要一次就上瘾,堪比兵器界的鸦片。
“贤弟,愚兄和孟统制经过路上的沟通,已经消除误会,确信化功散之毒绝非孟家叔侄派人所下。”
卢道元把我拽过一边,表情懊悔道:“既然不是孟家叔侄所为,愚兄又可以肯定冯致庸和林秋深他们绝不敢为了这么一点小事而挟私泄愤,那么事情就变得可怕起来。唉!”
卢道元长叹一声,无奈道:“尽管愚兄立即率人返回,奈何迷雾高原的夜晚难辨方向,即使司南,在迷雾高原上也会失去作用。”
我去,司南在这里会失去作用?我忍不住插话问道:“难道迷雾高原是这个世界的南极或北极?”
“什么南极北极?”
卢道元显然对这个词没有什么概念,但我已经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四季皆夏啊,怎么可能是南极或北极?那么这里是一个天然大磁场?所以把我给吸过来了?不对呀,要吸也应该是吸诗……
呸呸,还西施呢,没见女人太久了,神经都紊乱了。诶,对呀,这里没有女人,所以这里荷尔蒙乱了。可那是人乱,也不至于把司南也扰乱吧?这也太厉害了。
乱了,全乱了,不过总之这迷雾高原是个神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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