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
何大清起身在前门大街闲逛着。
整条街的店铺一眼望不到头,衣食住行应有尽有,是整个四九城最繁华的街道。
救助站以及农贸市场都在附近。
而且,路边摆摊的,吆喝的小商贩很多。
就在此时,人群中突然有人大喊道:
“抓贼啊,抓贼啊!”
“有人抢我钱包!”
紧接着喧闹的人群顿时一片慌乱。
只见一个高大的身影从人群中突然窜了出来,往何大清的方向而来。
何大清随即反应过来,定睛一看。
只见抢东西那人,脸上有一道伤疤,而且长得人高马大的。
一手提着包,一手拿着一把明晃晃的短刀。
街道上的行人见此情景,早就吓得不行,急忙躲在一旁,让出一条通道来,生怕被短刀误伤。
“都他妈给我让开!”
“不然老子一刀过去……”
那人边跑边喊,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
一看就是亡命之徒,旁边的行人谁还敢上前阻止,躲都来不及呢!
如今建国没过多久,整个四九城还属于军管制度之下。
全国到处都在抓敌特,所以城里到处都有荷枪实弹巡逻的士兵。
眼前的人敢光天化日之下,在这么热闹的街道当众抢劫。
无疑肯定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或者本身就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一直躲起来,如今估计没了吃喝,这才铤而走险,出来抢劫。
那人一手提着包,一手拿着刀划来划去,竟没人敢上前阻止,他正暗自得意,以为一切顺利。
很快就到了何大清的面前。
本来何大清不想多管闲事的,但是随即心里一寻思,如今他可是身体达到了人类的极限,举手投足之间使不完的力气。
对付一个小小的毛贼还不是手拿把攥。
而且,把这毛贼制服,对自己名声的提升也是好事。
如果运气好,对方是个敌特的话,那还不是立了大功!
想到这,何大清决定抓住这次机会。
就在那个毛贼经过他的身边,眼看就要离开的时候。
何大清直接将腿往旁边伸了出去,然后大喝一声:
“走你!”
接着,那名毛贼直接应声倒地,面部朝下,摔了个狗吃屎。
何大清反应快,直接上去把他手里的刀子夺了过来。
然后将他按在地上,反手制服。
那毛贼人高马大,力气很足,还想要挣脱开,可是他哪里是何大清的对手。
任凭他使出浑身的力气来,还是没法从何大清手里挣脱。
见此情景,旁边围观的路人这才放下心来。
随即,大伙一拥而上,把那名毛贼当场拿下。
何大清顺势退了出来。
这个毛贼的下场基本能够预料得到。
这年头,敢当众抢劫,而且还动刀子。
基本跟土匪无疑了,指定要吃花生米的。
不过,好在不费吹灰之力就将他制服了。
自己也没受到什么伤害。
没多久就来了几位身穿制服的警察,瞬间就将那名毛贼反手拷了起来。
何大清这时注意到为首的居然是一名女警官。
关键是,这位女警官看着有些眼熟。
仔细一看,何大清彻底惊呆了,这才猛然想起。
眼前的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光荣时代里面的白玲。
毕业于熊国情报专业的高材生,目前是四九城公安局局长。
何大清细细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女人。
虽然她身穿着制服,但是却难掩她精致的面容,还有那玲珑有致的身材。
表面看着虽然有些清冷,但是举手投足之间,却有着女孩的娇俏可爱。
此时的白玲同样注意到了何大清。
她大老远就看到眼前的男人独自一人制服了毛贼,旁边围观的行人一拥而上之时,他又淡定的退开。
警察的直觉让白玲觉得眼前的男人不简单。
毛贼已经被制服了,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
随后,她几步就来到了何大清面前,问道:
“刚才是你将毛贼治服的?”
何大清点了点头,随口解释道:
“治服谈不上,我就是看他手里拿着刀,怕他继续伤人,等他过来的时候,我伸腿绊了一下,这才趁机将他按倒在地。”
这时,何大清才近距离的看到了白玲。
他这才发现白玲气质很出众,无论是相貌气质,还是举手投足,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小姐。
这样的女人他平常并没有接触过。
白玲这时也细细看了看眼前的男人,只见他一脸淡定,举手投足之间并没有丝毫慌乱,看上去特别的沉稳,但是他的穿着打扮又十分普通。
一时间白玲有些好奇,她淡淡一笑,继续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住哪里的?做什么工作?以前有练过武术吗?”
白玲连着好几个问题,就跟查户口一般。
让何大清有些不爽。
不过,对方是衙门的人,他又不敢不回答。
沉默了片刻,他才慢悠悠的回答道:
“我叫何大清,是红星轧钢厂的厨师长,住在南锣鼓巷75号,没有学过武术,只是从小体格就好,加上每天颠大锅,所以力气比一般人大一些!”
对于白玲这样莫名过来问自己,何大清并不觉得意外。
首先她是警察本来就比一般人眼光毒辣。
再加上,毛贼虽然被治服了,但是他们肯定是要录口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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