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末世求生存 第二章

人在末世求生存 爱吃猕猴桃 都市言情 | 都市异能 更新时间: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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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高大的城墙屹立在大地上,墙内是繁华的城市,绚丽的灯光尽展科技之美。高墙之上却是一座座火炮和多管加特林,枪口对准的却是下方的贫民窟,它是对付暴乱,保护墙内居民的一道利器。

贫民窟的边缘地带有这着一座工厂,那是这座里唯一能称得上建筑的建筑,它为墙内提供所需要的原材料进行加工。

“这鬼天气,都多久没下雨了。”

“怕啥,不是有厂长护着咱们吗。”

“厂长?”

为首的刀疤男对另外两个人轻蔑一笑。

“呵,我们三个不过是他的走狗罢了,你真以为他会护着咱们?”

“说好听点,我们仨的职责是为保护墙内领导人的利益免受心存不斐的人的侵害。说难听点,咱就是个看大门的,他要那天看我们几个不爽,有的是人来争抢。”

这三个人是工厂的看门人,他们和其他贫民窟的人一样,一副灰头土脸的形象。邋遢的头发,很久没有刮的胡子,以及粗糙的皮肤。

但他们有着一种别人没有的东西——枪!

枪这种东西属于违禁品的存在,任何有抢的人都会被视为威胁的存在,轻则带走审问,重则就地正法。

“喂,你们三个窃窃私语什么呢!”

一个满脸横肉的胖子走了过来,看年龄是个中年男子,顶着地中海,穿着一副衬衫看着还算整洁。

“哟,王总管,您怎么来了。”

说着,刀疤男自觉地从口袋里抽出一支烟递了过去。虽然脸上笑嘻嘻的,但心底却一阵肉疼。那可是他一个月的薪水啊,自己平时都舍不得抽。

并不是这里的烟有多贵,但便宜的实在拿不出手啊。

王天豪顺其自然地接过那支烟,夹在嘴边,点上。深吸一口气后吐出混浊的烟雾。脸上尽显尼古丁带来的愉悦感,不过这并没有改变他严厉的态度。

“上班时间不好好站岗,工厂要你们是来吃闲饭的吗,不想待给我滚蛋,有的是人来!”

刀疤男身后的两人表情明显有些不自然,那不是在害怕王天豪,而是在隐忍心中的愤怒。

“怎么,你俩还不服是不是,不服赶紧给我滚,也不想想平时谁给你们住处,是谁给你们食物,平时是谁给你们发工资,要是没我,你们连臭水沟里的一条老鼠都不如,你们应该把我当做你们的衣食父母看待!”

刀疤男看局势越发的紧张,赶紧上前阻拦。

“哎呦喂,王总管,你跟他俩畜牲叫什么劲啊,这俩狗日的能有什么感恩之心,能活到今天,哪一份不是您的功劳,来来来,消消气,消消气。”

“哼”

见事情已经到了到了这个地步,王天豪也不在继续追究。

而是转过头对刀疤男说到。

“李大壮,你最近浮躁的很啊。”

“啊?您的意思是……”

“我看你最近对工厂的意见很大,你不打算说点什么吗?”

听罢,刀疤男露出了一副惊讶的表情,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置信的东西。连忙说到:

“王总管,您怎么这么看我呢。听我讲,这是可从来都没有过的,工厂以及您对我的照顾我那一天不铭记于心,我每天都在准备着为工厂做出贡献呢。”

嗯?是这样吗,可我刚刚听着……

“哦,刚刚啊,嘿嘿,说来惭愧,这不刚刚发工钱了吗,我们哥几个正讨论着该去哪个窑子爽上一把呢?”

王天豪没有继续在质疑李大壮,而是直勾勾的看着他。那张阴晴不定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个笑容,牙龈上的那颗金牙也漏了出来,脸上的肉被挤在了一起。

“哈哈,既然你有这种思想准备就好,不管这事是真是假,只要你没有忘工厂对你的照顾,那我就放心了。”

“不过啊,你也是有家室的人了,可不能这样了,万一老婆跟人跑了,那可得不偿失了。”

“是是是,您老说的是。”

刀疤男,一面点头,一面笑脸应付着。

“诶对了,大壮,琪儿最近怎么样。”

“嘿嘿,还行吧,就是是叛逆期到了,不好管了。”

“唉,这就对了,我家志远也一个样,说啥啥不听。女大不中留,不如考虑下琪儿婚事,我看我家志远就不错。你说呢?”

王天豪看向刀疤男,话中的意思,已经不言而喻。

一丝为难的脸色开始在李大壮脸上蔓延。

“王总管,你可别开玩笑了,琪儿还小呢,再说了,志远能看上我家娃吗。”

话已经说到这里了,王天豪也不在为难他了,转身朝着大门走去。

“王总管,您慢走啊,改天我请你喝酒。”

李大壮在后面喊着客套话,即使王天豪至始至都没有转过一次身,或回过一次头。

三十多年前的冬天,是李大壮记忆中最冷的一个冬天,因为他被父母赶出了屋,在冰冷的环境中忍饥挨饿,那一年他才五岁。

那一年的冬天也确实是冷,干燥的柴火都点不着火,真个贫民窟冻死了不少人。不止冬天,那一整年都很邪乎,春天莫名其妙闹起了瘟疫,夏天更是一天雨都没下过。秋天也闹起了鼠灾,老鼠们像饿疯了一样,见什么吃什么,连人都吃。冬天的寒冷更是雪上加霜,李大壮被父母抛弃的时候才五岁,他们家还有个老大要养,他的哥哥比他大三岁,所以养大的成本更低,成为有效劳动力的时间更短。

李大壮的命倒也是硬,成功熬过了那个冬天后,他开始了谋生,期间他打过架,偷过东西,打过杂工,买过力气。他曾经看过年纪轻轻的少女为求生计,把自己买到窑子里,也见过好好走在路上的小孩被人贩子抓走,为当苦力的场景。

生活和经历是人生最好的老师,要说这位老师教会了李大壮什么,那好像就只有对生活弱肉强食的认知,以及见人耍嘴皮子的功夫。

本以为自己的一生会像以往一样,浑浑噩噩的,就过去了,这种想法一直持续到遇见了她,那个命中注定的女人。

当一个幼小的生命降临在人世时,李大壮发誓,那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他终于知道他要干什么了。

李大壮不是个文化人,但却给女儿起了个非常有文化的名字——李琪。琪是指美玉的一种,也比喻贵重之物。他认为女儿永远是他的心肝宝贝,也希望琪儿能够通过读书早日脱离这个地方进入墙内。

没错在这贫民窟内,还有这一座学堂,每年都会有学生被招进墙内深造。当然,学费也高的吓人,从某种程度上,算是过滤掉了没有能力拿的出学费的人。这也就是为什么李大壮的薪水不低,却依然过着不算富裕的生活。

太阳终于要下山了,它带走了散发出来的光,却没有带走它独子留下来的热量。

“刀叔~”

远处传来呼喊,李大壮应声望去,看到有个提着兔子的少年。待叶晓走近,李大壮笑骂到:

“臭小子,跟你说了多少遍了,我名字里可没有刀这个字,哟,这么大只獠牙兔,能卖不少钱吧。可以呀,小伙子,咱们这敢独自出入野外打猎的可没几个人。”

叶晓没有说话,只是傻笑,刀疤男是整个镇上为数不多的几个肯关心他的人。

叶晓突然想起家里还有一个弟弟要照顾,连忙回到

“不聊了我得走了刀叔,家里还有叶晨等着我呢。”

说罢,叶晓便朝着家的方向跑去。

“哈哈,去吧小畜生,慢点跑,路上别摔死了。”

李大壮看着渐行渐远的身影,不由得想起多年前那个曾经为生活拼搏过的自己。

在这个时代,家的意义仅局限于你人在哪里,跟你住在哪里无关。

“小晨”

叶晓在门外喊到。这是座石头盖成的平房,石头表面凹凸不平,但从外面看,这勉强算是个能够遮风生存空间,这种房子还有很多,大部分人都住这种房子,只有这里的富人和那些稍微和墙内人有关系的人才会住那些由混泥土盖起的房子。

房门被打开一条缝,里面露出一个怯生生的头,确认眼前这个人是叶晓的时候,便不在有顾虑了,冲出房门后,叶晨便一头扎在叶晓腹部,紧紧抱住叶晓的腰部。

“哥,你终于来了。”

叶晓笑到

“看这次给你带来了什么。”

手中的獠牙兔让叶晨眼前一亮,很快又被失望所占据。

“这个是要卖钱的吧,只能吃到内脏了。”

“这你还不满足吗,你不知道镇上有多少人连饭都吃不起。”

不等叶晨反驳,叶晓走近屋内,点火烧水,准备煮肉。不一会水开了,内脏也煮熟了。

叶晓所有吧所有能吃的内脏都放入了叶晨的碗里。

“哥,你吃什么啊。”

“我不饿,这不是还有肉汤吗,我就着黑面包吃就行。”

见叶晨还有点犹豫,叶晓安慰道:

哎没事,这东西是给小娃娃吃得,吃这东西长的快,快吃吧,昂。

叶晨虽然年龄不大,但在这个年龄已经懂的不少了。

叶晨没有继续反驳,开始埋头吃饭。

夜深了,叶晨也已经睡下了,看着熟睡的叶晨,不禁让叶晓想起几年前的的早晨,真是个可怜的孩子,和叶晓一样的孤儿。

叶晨躺在床上,嘴里像是在说着梦话,又像是在无意识的哼哼,脸颊红热,难道说……是发烧?

这下轮到叶晓慌张了,要是烧坏了脑子就不好了。

想罢,叶晓拿起刚猎完的獠牙兔朝着镇上唯一的商店跑去。

说是商店,其实是大理石盖起来的一座平房,屋内屋外没有任何装饰,但看起来也比叶晓住的地方要好很多。

“冯伯伯”

叶晓打开门,迎接他的是个和叶晓年龄相仿的少年。

“切,怎么又是他。”

这个少年叫冯超,他不是很讨厌叶晓,但心里多少有些排斥。即便如此,他还是笑脸相迎,尽量保持自己的和善。

柜台后方的帘子被推开,从阴影中走出一位老者。

“是叶晓啊,这次你又给我带来什么东西好东西了。”

说话的这位便是叶晓口中的冯伯伯了。

眼前这位这位油尽灯枯的老人,皮肤像干枯的树干,但他的眼睛却透露着与年龄不符的目光。

叶晓将獠牙兔仍在柜台桌子上,这让冯伯眼前一亮。

毛色洁白,体格健壮,这在墙内可是不可多得的野味,就算没有人买这肉,把这兔皮做成一顶帽子,对墙内那些爱美的夫人们,倒是件不错的装饰品。

但他没有奖心里的喜悦表现出来,而是斜眼向叶晓看去,无所谓的说到:

“说吧,你想卖多少钱。”

两千

叶晓回到,可他低着头,似乎心里很没底,眼神不断瞟向那个老头,失望的是,他从那个人脸上什么也没看出来。

“两千?”

我记得你上次那个小旱鳄价格才一千五吧,你觉得这只獠牙兔会比那只旱鳄跟值钱?你最近很缺钱花吗?冯伯看向叶晓

“嗯,小晨他又生病了,得买点抗生素吃。”

“嗯……那就有点难办了,买了药之后,你还能剩多少钱,据我所知,小晨哪所学校学费不低吧。”

“您能看着给就行”

叶晓面无表情的回答道,他不指望冯伯能多给点钱,在这个时代,最不可能实现的就是别人的施舍。

说罢,老头将獠牙兔拿走,从一个瓶子中小心倒出几粒抗生素。在这里,药物是很珍贵的东西,一般人可用不起的起。

冯伯把抗生素放和钱放在桌子上,叶晓拿过了过来,发现那些钱多了五百块。他愣住了,看向冯伯,眼神里透漏着不解。

“看什么臭小子,回去别饿死了,下次别忘记给我带点好东西来。”

叶晓不可置信的看着他,那一瞬间,叶晓甚至觉得自己就是冯伯亲生的儿子。他不理解为什么要帮他。

叶晓投来感激的眼神,转头朝着家的方向跑去

“爷爷,你怎么这么照顾他。”

冯超,你记住了,一段良好的人际关系,雪中送炭远比锦上添花来的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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