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子听到莫凡的话,微微一愣,继而点头道:
“是啊,没错,五菱宏光,那车看起来还挺破的。”
莫凡立刻问道:“车牌尾号是不是XX05427?”
柱子皱着眉头,思索道:“具体我没细看,不过听你这么一说,好像是这个牌子。”
“那就结了,我们去找这个孙晓华,他很有可能是与此案有关的嫌疑人。”
莫凡起身说道。
“那这件怎么办呢?”
柱子看着那些座椅配件,脸色有些难看。
如今已经能够确定这些件是盗抢车的一部分。
柱子既然花钱把它们买下来了,就已经牵扯进这起刑事案件里了。
一不小心很有可能会被判处销赃罪。
根据涉案金额量刑,即便他买的都是座椅靠垫这类不值钱的东西,也很有可能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众人都清楚柱子担忧的是什么。
从莫凡的角度来说,其实他很感谢柱子的。
要不是柱子拿出这些零件来,他也不会发现犯人的踪迹,柱子本人也不会牵扯进案件里面。
而且这事儿一个处理不好,薛佳和冯林都会变得很难做人。
毕竟是他们把莫凡和陈雅璇带到这儿的。
要不是因为他们的缘故,柱子也不一定会把件拿出来。
想了想,莫凡对着忧心忡忡的柱子说道:
“放心吧,这件事与你关系不大,你在买之前并不知道这是盗抢车的拆车件,而且你帮助我们找到了犯人的线索,另外车主本人就在这儿,我可以让她放弃对你进行追诉。”
陈雅璇听到这儿连忙点头道:“没错,我感激你都来不及,又怎么可能向你发起追诉呢?真正可恶的是那群偷车贼,他们才是应该要被绳之以法的罪犯!”
柱子听到这里,稍稍放下心来。
冯林安抚道:“你先把上次买的那件零件全部收集起来,回头我们报案后你直接提交给警方,就当是主动退赃,另外我们几个也会从侧面对你辅助查案的功劳进行解释,一定会没事的。”
“那行,我这就去把东西全部收集好,保证一个不漏,”说着他就要往店里走去,但很快又顿下脚步,对莫凡等人说道,“孙晓华那小子就住在街尾,龙兴巷十七栋701,这是他的地址,不过这个时候他不一定在家,你们可以在附近守着,他中午都是回家吃饭的。”
莫凡点了点头,和柱子辞别后,就带着陈雅璇过去了。
薛佳和冯林也跟过去看戏。
与此同时,交通局检查大厅。
三班倒看监控看到头晕目眩眼花缭乱的一众刑警们,仍然没有找到莫凡所提到的线索。
一时间,众人都有些怀疑莫凡到底是不是在骗他们。
唯独苏碧婷,随着时间的推移,脸色却越来越难看。
她倒是不信莫凡会骗他们。
至于为什么不信,这纯粹是一种直觉。
而且真正说起来,他要是没掌握线索,又怎么可能提出合作的要求?
这是他最大的底牌。
但是一晚上都已经过去了,他们三班人十几双眼睛一起盯着,都没有找到所谓的线索,现在就连苏碧婷都有些心烦意乱了。
这么长时间都毫无进展,死死的卡在第一步,而莫凡已经获知了关键,谁知道他现在已经进展到哪一步了?
万一他已经追查到被盗车辆的踪迹了怎么办?
难道他们警方这么多人最终会输给他一个人吗?
一想到这儿,苏碧婷就突然有些心慌。
要知道,他们这些科班出身拥有破案经验的刑警,向来看不起私家侦探这类泥腿子。
这帮人从来都是在法律的盲区和黑白界限中厮混,靠坑蒙拐骗捞钱。
即便其中难得出现几个好手,在查案方面也绝对比不过普通的刑警。
因为刑警的背后是公安,是整个国家机器。
他们拥有常人难以企及的破案资源。
这些资源是普通人根本就拿不到的。
因此,身为一名刑警,或者说刑警队队长,苏碧婷的骄傲不允许她失败。
这也是她为什么不答应莫凡合作的要求。
在占据这么多优势资源的前提下,她决不允许自己认输。
苏碧婷深吸口气,按捺下起伏的心思,正准备继续让下一班人换过来查看监控。
就在这时,她的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
苏碧婷接通电话后,听完下属的汇报,眼睛猛地一亮。
他们竟然找到了目击者!
根据现场情况汇报,目击者是一名环卫工,凌晨五点左右在莲花小区附近扫大街,看到一辆五菱宏光从巷子那边开过来。
更难得的是,因为车牌号的数字与他银行账号的一部分重合,他竟然把车牌号都给记下了。
获知这些关键信息,苏碧婷顿时面露狂喜之色。
随即她雷厉风行的开始安排,让下属在监控上查找那辆五菱宏光出现过的踪迹,同时开始在交通局这边调取其他路口监控,进一步查找五菱宏光的下落。
很快,消息进一步得到反馈。
下属们在监控当中找到那辆车出现过的踪迹。
并且,交通局这边也查到了车子今早在花乡出现过。
消息一步步汇总,迟滞已久的调查彻底展开,案情也迅速变得明朗起来,包括车子消失的原因和方法警方也全都推理出来,借助内部档案和监控录像,他们很快就确认了五菱宏光的具体位置。
当即,苏碧婷点齐人马,就朝花乡快速赶去。
飞卢小说网声明
为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飞卢坚决抵制淫秽色情,涉黑(暴力、血腥)等违反国家规定的小说在网站上传播,如发现违规作品,请向本站投诉。
本网站为网友写作提供上传空间存储平台,请上传有合法版权的作品,如发现本站有侵犯权利人版权内容的,请向本站投诉。
投诉邮箱:feiying@faloo.com 一经核实,本站将立即删除相关作品并对上传人作封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