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十八岁那年,林平之终于按照自己的规划于乡试中举。
他的进士之路终于要走到最关键的时候了。
不过,为免招摇,所以他刻意压制了能力,在百余位举人里只排在了中游。
为了辟邪剑谱,那些武林人士尤其是青城派,一定会来寻机生事。
若是太早暴露了自己,恐怕会让他们提前生出了防备。
等到了他们快忍不住的时候,再给他们一颗响雷,震慑一番,也能安稳更久了。
同年,还没回家住上一个月,林平之就带着两位镖局中的好汉护卫,告别父母,准备一同进京等待来年的会试。
“平儿,在外面一定要保护自己!”
所谓儿行千里母担忧,虽然知道自家儿子天才绝艳,远超他老子,可王夫人毕竟是位母亲,怎么放心让孩子走出那么远。
可无奈儿子志向远大,她也只能选择支持了。
每个人第一次的遗憾总是让他无法自拔。
所以即使过了三世,林平之始终渴望这样纯粹的母爱。
而且,这一世比上一世还要让他感觉真实,上一世倒更像是一场梦。
不管前世如何,今生她生下了自己,又辛苦养大,绝无私心,自然就是自己的亲生母亲。
而林震南上前却是大力拍了几下林平之的双肩。
“好小子,你可真是长大了!”
说着,他语气骤转沉重,竟猛地将右手化作了掌刀,同时左手也开始握拳收回。
王夫人还没反应过来,林震南的掌刀已经大力挥向了林平之左脸。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那掌刀离林平之的脸颊不过三指只宽处,一只手已经搭上了林震南的手腕,随即迅速将他的掌刀推开。
那自然是属于林平之的手。
不过,林震南可并未就此罢手,左拳已经冲向林平之的心脏之处。
可惜,又被林平之先手一步,稳稳地握住了他的左拳。
从小到大,都不知被这老爷子偷袭过几万回了,林平之只需看看林震南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这亲爹想干嘛。
被儿子两下抵挡了自己的攻击,林震南并不生气,反倒是爽朗笑道:“哈哈!好小子,就你这身手,别说进京赶考,便是和爹我一起天南地北去走镖也不成问题。”
“林震南,你个挨千刀的!这种时候还对儿子动手动脚的,要是伤到哪里怎么办?”
王夫人目斥了林震南一眼,连忙上前抓住林平之的手细瞧。
林震南不敢回应王夫人,转眼脸色沉肃对林平之嘱咐道:“平儿,你若是考中了进士,自然是光宗耀祖的大好事。若是考不中,就回来吧,爹爹这里会一直等着你来接班的!而,你若真是做了官留在京城,我们一家不知多久才得团圆一场。”
话到此时,这位一生走南闯北,铁打般的总镖头也不禁眼眶沉重,老泪将发。
此情此景,林平之也有些忍不住要落泪了,只是唯恐让父母担忧,故而一直隐忍不发。
“爹爹,娘亲,你们放心吧,就孩儿这懒散的性格,也不怎么想做官的。只是读了这么多年圣贤书,总该给自己一个交代,顺便也为您二老争个显荣之名。只是,爹爹,你要想林家祖宗基业能一直传下去的话,可就得和娘亲多努力了!”
说着,林平之又对着林震南向王夫人挤眉弄眼。
闻言,林震南不禁锤了他胸口一下:“你这混小子!怎么竟开起爹娘的玩笑来了!”
“爹爹,娘亲,孩儿真要走了。你们记得要保重身体。”
“平儿,你也要保重身体。”
最终这一家人在默契之中,一直以笑脸相待离别。
林平之走出半里地之后,就快看不到送他的父母时,最后一次回首望去。
这一望才发现,父母已经忍不住抱在一起痛哭。
“爹娘,你们放心,这一世我一定要一家美满,绝不许任何人来破坏!”
坚定信念之时,林平之双目之中竟流出了杀意。
三世为人,他还真未亲手杀过人。
不过,那原著中将福威镖局灭门的青城派,如今却绝对是他必杀的目标!
这时,只见他突然夹腿停住了自己的爱马小雪龙,随即抽出了自己的白玉长笛。
一旁护卫他的镖头郑义开口问道:“少镖头,怎么了?”
林平之还未答复,却听史明笑道:“说甚呢!咱家公子爷如今已是举人了,日后更是有望登入天子门堂,以后来往的都是官家人,你这般称呼,岂不叫人暗地里耻笑林家?”
郑义敲着自己的头连连称是:“是是是,公子爷怎么说也是举人老爷,地位不同往日了。说不好咱们兄弟也能有幸随公子爷一同瞻仰瞻仰天子的圣容!”
“二位大哥,长路漫漫,且让小弟一曲长笛尽兴!”
“能有公子爷的笛声相伴行路,我兄弟可谓三生有幸啊!”
说着,林平之却是吹奏起了一阵欢快喜悦之曲。
笛声悠扬传响几里地,明明是离家远行之时,他却吹奏了一曲好似状元归乡的喜乐。
显然,这是吹给他后方的爹娘听的。
曲艺,厨艺,这些都被林平之归到了医术之列细细钻研,它们确实能对人身带来颇大的影响,能救人也能杀人。
不过,他最初对它们感兴趣的主要原因,自然还是因为它们也是能结善与人的制胜法宝,尤其是他还想着娶上几房美娇妻。
无论重活几世,最初的孤独之感依旧未曾消失,他很清楚自己的人生道上需要有红颜常伴,而且多多益善。
只是此前他一直将精力投入了学习之中。
很快,原著的剧情就要开始,他也将遇到自己那个此世原本命中注定的妻子。
悠悠荡荡,渐行渐远,终于是断了他们赶路之外的所有念头。
就这样,一路散漫着游赏大明河山,一行三人缓缓往京城而去。
足足五个月后,第二年,也就是这个世界的大明弘德四年的二月初六,林平之才终于踏入了京城。
不过,虽初次来到天子脚下,林平之也只是对民风颇感兴趣。
京师虽繁华,但怎奈北方饱经千年战乱所害,如今物产已远比不得南方繁荣,自然相较南京这个旧都豪无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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