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行,那你们也写呗!”
李铮好笑的道。
“那……好吧!”
程处嗣表情忸怩,最终决定还是一起写。
至少在数量上不能输是吧。
李铮开始回忆后世所学过的诗。
诗中要必须带有梅花。
条件反射般就记起一首被魔改过的。
“墙角数枝梅,我问你爱谁。”
“若是你不说,就是你同桌。”
这是曾经小学时,很流行的一首魔改诗。
不过原诗是真的牛,通俗简单,立意却十分高远。
属于写梅的最强诗之一。
程处嗣吭吭哧哧的憋出几句,然后歪歪扭扭的写在了宣纸上。
萧锐走过来一看,嗤笑道:“别丢人现眼了!”
“还是直接认输吧。”
程处嗣涨红了脸,怒道:“关你屁事。”
“呵呵!”萧锐拿起宣纸,带着玩味的笑容道:“我来给大家念一下程大才子的诗。”
“梅花你真美,洁白又美丽。”
“风也吹不倒,春天落下来。”
“啧啧,真是好诗啊!”
围观的人轰然大笑。
程处亮和程处弼见此,连忙把自己写的揉成一团,藏了起来。
大哥的水平已是程家最强,咋们做弟弟的还是不献丑了。
于是程家几人只能眼巴巴的看向李铮。
兄弟,你要挺住啊!
你是咋们村唯一的希望了!
萧锐看向李铮,下巴上仰,带着些傲气,道:“你呢?”
“为何还不动笔?”
李铮淡然一笑,平静的道:“你们未在我眼里。”
“自然无须抢先。”
人群哗然。
这人好大的傲气。
居然不把萧锐放在眼里。
不知是真有才还是虚张声势。
程处嗣却是感觉扬眉吐气,你比我傲气,但我们的人比你还傲气。
“废话少说,赶紧写吧。”
萧锐冷哼道。
李铮刚拿起笔,顿了顿,他想起一事,好像忘了叫程处嗣几个许愿了。
他们几个作为顶级二代,气运不低,肯定能撸不少羊毛。
萧锐见李铮不动笔,不禁冷笑,道:“我还道哪里来的大尾巴狼,原来是样子货。”
“写不出来就滚吧。”
李铮瞥了萧锐,直接提笔写道: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
“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他在后世的时候,因为爷爷是书法家,所以从小练得一手好字。
他模的是瘦金体,现在还未出现过。
所以围观的人,第一印象不是诗如何,而是……
“这书法是什么字体,为何没见过?”
“笔迹瘦劲,灵动飘逸,真是不凡。”
“就这手书法,已价值千金!”
“可谓开宗立派吧!”
“……”
良久后。
当众人把注意力转移到诗句上时,又是一呆。
诗句朴素,而意境深远。
寥寥几句,却写尽了梅的深意。
来怜香楼的人本就多为读书人,因此鉴赏能力自然不低。
这是一首极为难得的传世之诗。
许多人眼睛都红了,天下读书人虽多,可有几人能作出传世之诗?
诗词传世,作为作者,自然也名传千古。
这已是许多读书人的终极梦想。
萧锐不可置信的看着这一幕。
他怎么也不相信,有人在他面前作出了传世之诗。
而这人还是他看不起的一个无名之辈。
程处嗣看这情况,虽然不懂这诗有多好,但大致知道自己这方如今胜算很大。
于是毫不客气的嘲讽回去:“直娘贼,不是要比么?”
“赶快把你们的诗拿出来。”
“或者直接认输,好让老子打耳光。”
一番话说完,简直神清气爽,爽透了!
这回换做萧锐气得脸通红,道:“我又没输。”
“既然比的是白姑娘的诗题,自然该由白姑娘来评判。”
萧锐自身也明白,自己三人作的诗与李铮的那首完全没得比。
但万一呢?
万一白姑娘更中意他们的诗,也不是没有机会。
“对对,赶紧给白姑娘送去。”
“这下白姑娘该能选出入幕之宾了吧?”
“快去,快去。”
管事的很会来事,收起宣纸,递给一边侍女,让她拿给白姑娘。
“各位稍待,这就让白姑娘选出中意的诗来。”
李铮脸色有点不自然。
这怎么还要给那个白素贞去看?
万一他看上我的诗了,岂不是要单独相处?
(PS:因为有点事,所以晚了很久,待会儿熬夜再码一章,抱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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