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赵和老蒙走了,带走了陆轩的所有存货。
“西瓜呢?就那一个?”
“暂时只有那一个,被你们吃了。”
“浪费,浪费啊,为什么吃的时候就不能慢一点,把种子留下来也好啊!”
“咳,那个……没事,明天你就能看见种子了。”
“在哪在哪?”
“你家茅厕?”
“……”
“西红柿呢,黄瓜呢,还有花生?”蒙毅看着满满一车的地瓜,并不甘心。
“也都被你们吃了。”
“这个……明天还能见到种子吗?”
“咳,老蒙,你咋这么恶心!”
“……”
“不是,老赵,你拿我酒干嘛,这玩意不用进献,又种不出来,地瓜多了,也就酿出来了。”见老蒙和老赵土匪一般,什么都往车上搬,陆轩不乐意了。
地瓜搬走也就搬走了,以后可以育苗,种出更多,可我的地瓜酿,这玩意又不能种植,你搬走干嘛呀!
“我自己喝!”
老赵才不管三七二十一了,尽管以后可以预见到,地瓜酿的酒将不会再稀奇。
可至少眼下,独此一家不是?
而且最关键的是,好喝啊!
甘醇,浓烈,最是合他们秦人的口味!
把东西都搬走之后,老赵和老蒙这两天没再来打扰陆轩的生活。
尽管他们搬走的,也只有地瓜,可只是一个地瓜,也够他们忙活的了。
粮食种植,尤其还是一种新的粮食作物,其种植,更是容不得丝毫的武断,蒙毅和嬴政倒是相信陆轩所说,地瓜能够亩产几千斤,可万一要是种不好或者是种不活呢?
所以在普及之前,蒙毅和嬴政还得率先验证一番。
出兵北击匈奴之事,暂时被搁置了下来。
不搁置不行,粮草实在不够。
这要是没有陆轩拿出来的地瓜,说不定嬴政就心一横,直接出兵了,反正就算耽搁上两年,大秦的粮草,也未必有多充足,那还讲究个什么劲?
可现在不一样了,一旦地瓜能够大面积种植,那大秦的国库将会前所未有的充盈!
到那时候,不出兵则已,出兵就必要彻底灭了匈奴!
系统给的地瓜,本是陆轩摆摊能卖半个月的量,可都被老蒙和老赵给抢走了。
陆轩没办法,只能在咸阳城内卖起了黄瓜。
这黄瓜倒是逃过了一劫,当时陆轩的屋子里有黄瓜,可老蒙和老赵吃的都是削了皮,还拍碎了的,所以一时之间,竟是没能认出来。
陆轩可不会傻到告诉他们那就是黄瓜……
有黄瓜卖,那也是极好的,但就是——来买的全是女人!
突然有一种在女生宿舍楼下摆摊卖黄瓜的既视感,有没有?
大秦因为连年征战,国内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只是咸阳城内的寡妇,就不知凡几。
而黄瓜,最是受这些寡妇们的欢迎……
大秦民风彪悍,这些寡妇们来买黄瓜,一点都不带避讳的。
“这根好,又长又直!”
“我还是喜欢粗一点的。”
“小老板,你这的黄瓜都带刺吗?”
“无刺的有没有,带刺的不太舒服。”
看着面前挑挑拣拣的几位女子,陆轩都感觉不好意思了。
大秦人结婚早,所以虽是寡妇,可大多却也都是些还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而已,更有在女生宿舍楼下卖黄瓜的既视感了……
“这个,能吃的!”
搞得陆轩都不得不提醒他们一下,这黄瓜是用来吃的。
“用完了吃么,会不会有点恶心?”
“有的吃就不错了,还嫌恶心?”
“既能用,又能吃,这黄瓜可真是好宝贝!”
陆轩:“……”
求求你们告诉我,你们口中的“用”,真的只是用来切片敷面膜……
听说“用”完了还能吃,来买黄瓜的人就更多了。
一时之间,黄瓜成了咸阳城之中最为走俏的商品,陆轩这里一度供不应求。
也得亏是来自于系统供应,而卖的越多,他的积分就越多,不然的话,还真不够卖的。
黄瓜的出现,不知道解决了咸阳城内多少寡妇的生理问题。
但其,也引起了某些人的不满。
比如赵高!
赵高身为宦官,本就心理不健全,听说咸阳城内有人卖“形如阳物”的所谓黄瓜之后,刻意换了身衣服,带着三两个小厮,来到了陆轩的摊位之前。
陆轩正在跟几位新顾客强调“黄瓜真的能吃”,为了证明,他还拿起一根黄瓜来,咔嚓,咬了一口。
这一声脆响,直让赵高裆下发凉。
赵高刻意换了衣服,本打算是“微服出访”一番的,可这一声脆响,却瞬间勾起了他某些不愿意想起的回忆。
“蛊惑人心,妖言惑众,贩卖某些不知羞耻之物,把他的摊子,给我砸了!”
赵高直接便怒了,他挥手示意身后的小厮,砸向陆轩的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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