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的兴致很高,很快,就搭建了十几座茅草屋。
同时,食物也消耗得特别快,昨晚上剩下的馒头大肉,基本已经消耗殆尽。
秦风看着这面前的雁北山,绵延不绝,一眼望不到尽头,便拉着甄宓的小手,叫上甄战一起,登高望远。
遥远处,模模糊糊一座雄宏伟岸的城池进入眼线。
“爹,那里是?”
甄战眯着老眼观忖了一会,脸上挂着羡慕。
“岱郡,袁绍的地盘,良田千顷,农业十分发达,老袁的北方前哨!”
岱郡?
秦风努力回想着有关三国的知识,一无所获。
丫的这书是白读了。
不过据张燕所说,袁本初此时在和公孙瓒交战,应该无暇北顾。
那么现在,就是机会!
秦风主意打定,三人很快下山。
“张燕,挑选一百个年轻精干的军士,然后吃饱喝足,等我命令!”
秦风一边擦拭手中的龙魂神陨枪,一边吃着甄宓亲手喂的大肉。
“是!”
很快,一百名军士整装待命。
秦风看着这一个个年轻的面孔,非常满意。
“现在,你们随我夜袭岱郡!记住,你们现在不是军士,你们是匪,你们是狼!只要能吃能穿能用的,全部给我抢回来,想怎么抢,如何抢,那是你们的事情,你们抢回来的东西一半充公,一半属于自己!”
“还有,看你们这穿的都是什么玩意,回来的时候,如果你们还穿成这幅乞丐样,直接给我滚蛋!”
去抢劫??
军士们蒙了。
我们不是来打仗的吗?
不过看着秦风将一个大麻袋当做披风披在肩上,一副饥渴的样子……
他们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有样学样,纷纷找起麻袋来。
抢的东西一半归自己,这回报率太高了!
月黑风高,一队人马趁着夜色朝岱郡掩杀而来。
身为“袁家之龙”的袁绍,在三国初期,继承了官宦世家“汝南袁氏”,有着得天独厚的人马领地。
这个时候,没有哪个铁憨憨敢去招惹这个财大气粗的家伙。
至于他和公孙瓒的矛盾,据坊间传闻,是为了一份天书。
所以,岱郡的守备非常松懈。
岱郡驻扎五千军队,此时都在军帐中喝酒取乐,只有两百倒霉鬼充当巡夜。
这帮子人都是新加入袁绍的农夫,平时都是做最累的活,受最冷的待遇。
好处是,袁绍声名在外,在他麾下当兵,不用打仗,勉强能混个温饱。
“大哥,还巡什么也夜啊,要我说,我们找个偏僻的地方睡他个一晚上,等早上直接去交班!”
一个尖嘴猴腮的兵油子哈欠连连。
“燕小二,袁大人交给我们这么重要的工作,那是对我们的信任,还想不想升迁了……我看,就这么着吧!”
升迁?
升个屁!
领队的是个虎背熊腰的大汉,自以为可以凭借自己这副身板体魄成为袁熙的心腹,没想到心腹没做成,成了一个守门的。
这队人马装模作样的出城,然后来到了雁北山的山脚,一个个扔掉手中的长矛,四仰八叉的一躺。
“大哥,你说这雁北山有没有土匪?这山大沟深的,是土匪去处的不二之选!”
“有个屁!”
黑汉子折了一根小草杆剔了剔牙,满脸的不在意。
“要是有土匪,老子立马将他们拿下,拿去袁熙大人那边邀功,老子巴望不得呢!”
“哟,是吗?”
一阵冰冷夹杂着调侃的声音传来。
黑汉子还没做起来,只觉得一阵寒风袭来。
等他低头的时候,一柄黝黑的长枪已经抵在了他的门面上。
他惊异的抬头一看,只见面前正站着一个身材颀长的人。
黑甲黑枪,俊美如画。
“你?”
一百名黄巾军模样的军士直接将他们围了个水泄不通。
其中有一个想要喊叫,直接被张燕一斧头削去了脑袋。
“尼玛啊你,打劫!”
张燕将斧头一甩,几滴鲜血直接溅在了这个领队的脸上。
他伸手抹了一把,看着手中一片殷红,话都不敢说了。
“就你那怂样,还巴不得!大哥,怎么处理?”
张燕将两把斧头磕的叮叮响,然后向秦风请示。
“两个选择,第一,你们脱衣服,交兵器,投降!第二,咔嚓,然后扒衣服,捡兵器!你们选择!”
黑汉子眼珠子骨碌碌一转,剩下的人有没有机会反击先不说,自己肯定是没机会了。
那柄散发着寒气的枪尖,随时都有可能把自己捅个对穿!
“大……大王饶命,我们投降!”
“脱!”
张燕大吼了一声。
很快,两百斤是脱得赤赤条条,张燕命令他们穿上自己的黄巾军衣服。
秦风一看,笑了。
张燕这家伙越来越上道了。
“你们现在走到哪里,都是一个死,哥给你们一个建议,一会城中大乱,你们就守在北门,替我们扛东西,到时候抗得多的,回去有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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