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睡了一天,一直到晚饭的时候,甄宓才把他叫醒。
古人的平常生活,男耕女织。
甄宓这几日没闲着,看着丈夫每天只有一套内衬,心里一直牵挂着呢,所以这几天一直跟着一些老妪学做衣服。
甄宓冰雪聪明,一学就会。
再者,黑风军营虽然规模不大,但是五脏俱全,织机、染坊都有。
再加上从岱郡抢来的布匹,目前一千多人的生活,还是绰绰有余。
“风郎,宓儿送你个礼物!”
秦风睁开眼睛,便看到甄宓将手背在身后,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俏皮的看着自己。
“哦?我的宓儿要送什么给我呢?”
有个词叫秀色可餐,秦风觉的这句话很有道理。
每天就这样看着甄宓,他就觉得精神满满,一点也不饿。
“呶,这可是我自己亲手做的哦!”
甄宓将意见灰色内衬捧在手中,满脸喜悦的看着秦风。
“风郎,快点把你身上这件脱下来,换上这件新的!”
甄宓给秦风换上新衣服,只见眼前这个人儿,身材颀长,容貌俊美如妖,就像从画中走出来的一样。
尤其是他身上那股邪魅神秘的气息,危险又迷人,让人忍不住为之着迷。
一时之间,甄宓有些看痴了。
两人缠绵了一会,甄战来敲门了。
“无双,宓儿,吃饭了!”
秦风实现了自己的诺言,只要跟着他,顿顿有肉吃!
与民共饮共食已经成了秦风的习惯。
作为现代人,他根本没有贵贱的观念,而且身先士卒,自己也亲自参与到侦查放哨的行列。
他的这种做法,让黑风军民感恩戴德,纷纷从心底发誓永世追随秦风!
用完晚饭,秦风一想李二他们还在山前盯梢,便找张燕等人交代了一下军营的事情,他一个人提起龙魂神陨枪,便向山前赶去。
“李二,你们几个回去吃饭,我替你们!”
远远看到李二几人猫着身子聚精会神的观忖形势,秦风生怕吓到他们,所以提前喊话。
“老大,我们带了干粮的,扛得住!”
李二他们看到是秦风亲自来,很感动。
“赶紧滚!你们几个回去吃饱喝足了,好好地睡上一觉,这里有我!”
李二他们离开之后,秦风打开了随身携带的皮革缝制的酒壶。
这个时代的白酒是纯粮食酿造,酒精度不高,入口纯正,晚上喝点,可以祛湿保暖提神!
再者,秦风以前也喜欢没事抿几口小酒,相比于现代的白酒,秦风把三国时期的粮食酒当饮料喝。
论喝酒,在整个雁北山,还真没遇到对手。
夜色已至。
眼下的岱郡城灯火通明,虽然没有白天的躁动,但是人声鼎沸,欢呼雀跃,别有一番壮观!
秦风看了看自己的着装,自己的那件龙鳞黑风甲被甄宓换去洗刷了,自己此时穿的衣服,正是从岱郡抢来的。
突然,秦风的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微笑。
在他的记忆中,关羽关二爷曾经单刀赴会鲁肃,龙魄虎胆,流传千古!
你关云长做得,我秦无双为何做不得!
想到此处,秦风抖了抖精神,攥了攥手中的龙魂神陨枪,也不多想,直接大踏步向岱郡走去。
要知道当年二爷赴会鲁肃,身后有蜀国千军万马作为后盾,更有鲁肃从中调和。
但是秦风此去,如若被识破,绝对会死无葬身之地!
但是秦风也不是莽撞行事,他觉得如果被发现,凭着“八方神落”,抢下一匹快马,逃生是没什么问题的。
此次行动,只是单纯的隔空与关二爷一较高下!
袁绍的傲慢不仅表现在他个人身上,就连他的大军也受他影响。
此时岱郡城周围的军士们三五成群,饮酒作乐,丝毫没有一点警惕之心。
或许他们觉得,他们这近十万大军,就算是眼前这雁北山,也能给你踏平喽、踢碎喽。
在这世上,除了董卓能与他们一较高下,谁还敢来在太岁头上动土!
而董卓正在长安荒淫作乐,哪还会千里迢迢来招惹他们!
就算是秦风在军营中如后庭赏花,溜达了快一个时辰了,他们也根本没有发现这是个外人!
“来,兄弟,喝!”
秦风正在腹诽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呢。
突然,一个满身酒气的士官把手搭在他的肩上,递给了秦风一碗酒。
秦风顿时乐了,丫的你眼瞎啊!
我们很熟?
唉~
你可长点心吧!
秦风长叹了口气,但是脸上却挂着如沐春风的微笑。
他稳稳地结过酒碗,大声说道:
“兄弟,海量啊!来,干!”
秦风将酒一饮而下,然后直接把碗摔得粉碎。
啪的一声,在喧嚷的人声中有点刺耳。
马上,几百双目光齐刷刷的朝秦风看了过来。
秦风耸了耸肩,心道终于发现我是外人了?
结果马上,大家有样学样,纷纷干完碗中酒,就酒碗砸在了地上!
“真他娘的痛快!”
“岂曰无酒,与子共饮!”
唉~
饭桶啊!
秦风是彻底无语了。
与此同时,和他一样的一声哀叹传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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