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
南平街!
这儿,自古以来,都是春城的金融、商业、娱乐中心,维持着城市中心区的吸引力,设立有步行街,鼓励商业、文化与娱乐的发展。
此刻。
街道两旁,尽是一片人间繁华!
无数摊位,琳琅满目。
各色佳肴小吃的香气,混合在一起,随着人烟,飘散在南平街的每一个角落,勾起人们的食欲,挑逗人们的味蕾,使得人们在各种小吃摊位前驻足。
来自彩云省各处县市,也有来自**其他省份,甚至,也有不少来自水蓝星其他国度的异国友人。
形形色色的过往行人游客,支撑起了南平街的繁花似锦!
这时。
一辆红色的跑车,伴随着低沉的引擎轰鸣声,缓缓从城市主干道上,转弯,驶入了南平街。
南平街正中心,是一条长达六百余米的步行街,不允许车辆的进入。
但是。
南平街的街头与巷尾,与其他街道、城市主干道交汇的地方,却并不存在这种说法。
豪车,稀有。
但,为了生意,还是会有许多老板撑面子买。
可是,跑车,却不一样。
底盘低、不实用,甚至,就连竞速,也比不过一些经过专业改装的专业竞速赛车。
可以说,跑车,最大的,且也是唯一的优点,就是一个字:美!
由世界最顶尖艺术设计大师亲自操刀,搭配上顶级发动机的跑车,也许,对于很多路况不好的道路,都无法适应,甚至会挂伤底盘。
但是,在平坦的城市道路上,跑车,绝对,毫无疑问,是最能够吸引所有人注意力的聚焦亮点!
这辆红色法拉利812,一经出现,就吸引了附近所有人的关注!
“哇!你看你看,法拉利誒!”
有常年混迹各大夜店,穿着时髦,身材姣好,染着发的新潮美女,拉了拉身边闺蜜的手,激动道。
“真的啊!好漂亮啊!好酷!”
那闺蜜看到后,也是眼前一亮!
周遭,还有更多人,亦是不由得停下逛街的脚步,开始驻足观看。
这时。
车门打开了。
从里面走出的,是一名看上去十分年轻,约莫二十多岁,穿着白T恤、水洗牛仔裤,脚踩时髦耐克空军一号的帅气青年。
“哇!!!!好帅!”
那两个时髦的美女,顿时仿佛见到了蜂蜜的小蜜蜂一般,激动地掩嘴大叫了起来:“没想到,开着这么酷的跑车,他本人,居然还这么帅!”
“怎么样?”
“要不要去要个威信?”
“啊?!”
“不要吧。”
“为什么?”
“你不喜欢吗?”
“开法拉利,又这么帅!简直就是年少多金又帅气的完美典范啊!”
“你以为我不知道啊?可是,人家这么优秀,能看上咱们俩么?”
“你管那么多干嘛?去搭个讪,又不掉你一块肉!”
“说得也是誒。”
“怎么样?走不走?”
“嘿嘿嘿……走!”
……
下车后,慕容胜发现,南平街这一小片的人们,都将目光聚焦到了自己身上。
若是以前,慕容胜一定会以为,自己是不是脸上粘着饭粒,自卑地在自己身上找问题。
可是,现在,却不同了!
慕容胜知道,这,一定是因为法拉利812所带来的!
有的时候,不是势利,而是,现实,总是这样无情!
就在慕容胜正准备绕到后备箱,开始摆摊时,一对儿火辣的染发美女,手勾手,左边那个显得外向,右边那个俏脸微红、低着头,俩人一起走来。
左边那个外向美女,挡在了准备打开后备箱的慕容胜身前,说道:“嗨!帅哥!”
“嗯?你是?”
慕容胜愣了一下。
若是以前的话,这种级别的美女,一直,都是自己只能在手机上看看,现实生活中,完全不沾边儿,完全不可能有交集的。
“我的名字,叫做琪琪。”
琪琪道:“她是我的闺蜜,乐乐。”
她并没有说真名。
显然,这种美女,自然不可能傻乎乎开口报真名,“有兴趣认识一下吗?加个威信呗?”
慕容胜虽然心中暗爽,但是,却摇了摇头。
他,很清楚,这两个女人,不是因为他而来要威信,而是,因为他的法拉利。
若是没有法拉利的话,这两个女人,就连正眼都不会看自己一眼的。
而且。
看她们穿着这么暴露,还染着头发,虽不至于每个这种打扮的女孩子都很浪,但是……
看见法拉利,就过来要威信的女孩儿,无论如何,慕容胜也觉得,一定,是那种拜金女。
这种女人,红颜祸水而已。
虽然,慕容胜从小穷到大,只在老家读书时,交过一个女朋友。
可是,他却不可能为了漂亮女人,就迷失自己。
况且。
慕容胜自信,获得了诸天摆摊系统以后,自己一定能够飞黄腾达,成为真正的人上人!
到时候,无论是什么姿色的美女,那还不就是应有尽有?
慕容胜以前,就看不起那些仗着父母有几个臭钱,就对女人挥之即来招之即去、把女人看作发泄欲望的器皿,并且,还沉溺于美女堆中,当渣男的海王富二代。
现在,以后,慕容胜,也不可能变成那种人。
在慕容胜看来,美貌,固然重要,可是,灵魂,才是最重要的!
美貌的外表,随处可见。
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慕容胜一直认为,因为皮囊的好看,就迷失自我,然后浑浑噩噩的人,就算开局一手王炸,也能打得稀烂最后输掉。
也一直认为,真正好的对象,除了不丑陋之外,更需要的,还是三观的一致与灵魂的契合!
所以,现在,慕容胜拒绝了。
且不说,爸爸手术的那五万块,还没个着落,现在慕容胜有的,仅仅只是这辆法拉利812而已。
就算是慕容胜现在手里有点儿闲钱了,也绝对不会,也不想花在这种拜金女的身上。
“啊?”
琪琪嘟起嘴说道:“哎呀~你就给个威信嘛,帅哥~~~”
她娇气地嗲叫,可是,慕容胜却不为所动。
乐乐则是拉了拉琪琪的手说:“琪琪,我们走吧。这么多人看着呢,好丢脸呀!”
“嗯,听你朋友的,走吧。我不会给你们威信的。”
慕容胜说:“让一让,别拦着我摆摊。”
“啊???”
这一刻。
无论是琪琪,还是乐乐。
甚至,周遭围观的所有人,全部都愣住了!
摆摊?!!
什么情况啊?
摆摊,不是因为经济下行,为了谋生,才出来摆摊吗?
你这家伙!
开着跑车来摆摊?!
开什么玩笑!
“帅哥……你不是开玩笑吧?”
乐乐也忍不住开口询问道:“你明明开法拉利啊!开着跑车来摆摊?”
“有什么问题吗?”
慕容胜撇了撇嘴:“开跑车就不能摆摊了?”
“呃……不是。”
乐乐尴尬道:“只是没想到而已。那,帅哥~你摆摊卖什么呀?”
“你让一让,我打开后备箱你就知道了。”
慕容胜从两个美女中间穿过,来到法拉利812后备箱前,打开。
发现,里面有一个卷轴。
还有一个箱子。
慕容胜心想,那两碗忘情孟婆汤,应该就放在那个箱子里。
在有顾客来之前,慕容胜并不准备打开那个箱子。
毕竟,系统赠送的忘情孟婆汤就那么两碗,要是在打开的过程中泼了撒了可怎么办?
到时候,慕容胜可没有成就点再在诸天商城中购买新的!
慕容胜拿出卷轴,随后关上后备箱。
两个美女好奇地看着慕容胜。
周围原本只是因为想看看法拉利的人们,此刻,也不由得被好奇地吸引靠近:这富二代,开着跑车来摆摊,想卖啥?
终于。
在众人的瞩目下,慕容胜一把拉开了卷轴。
只见,卷轴上,是一颇具华夏国风的画。
画面中,天,是黄色的!
地面,满是血红的彼岸花!
中间,是蛇虫鼠蚁、魑魅魍魉、恶鬼灵魂,在浑浊血水中挣扎着的忘川河!
忘川河上,有一木制大桥!
大桥前,有一佝偻着腰的老妇人。
老妇人左手边,竖立着一个旗杆,上书两个字“孟婆”!
孟婆身前,是一个大鼎。
她正拿大勺,在大鼎内,作搅动状。
这一幅画,看上去,惟妙惟肖,竟是一眼看去,能够让人有一种摄人心魄的感觉,仿佛魂儿都被勾进了那副画卷之中!
“原来,是卖画!”
“这幅画,看上去真不简单!”
“何止是不简单啊?”
有彩云艺术学院的绘画系大学生,在一旁赞誉道:“这幅画,一看,就是出自国内顶尖的画师之手!这种水准,就算放眼全世界,也没几个人画得出来!这幅画,简直,就是华夏仙侠风之大成作!”
“果然!开法拉利的富人,出手就是不凡!摆摊卖,卖的,都是这种惊世之作!”
“可惜,这幅画,实在是太过超凡了。能够买得起的人,恐怕不多。”
琪琪和乐乐看着这画,听着身边围观众人的议论,也是目露崇拜的目光说道:“哇!这幅画好棒呀!你是要卖这幅画吗?”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慕容胜却摇了摇头。
这下子。
所有人都愣住了。
不是卖这幅画?
那……
他拿出这幅画来干嘛?
“呃……帅哥。你不卖这幅画的话,你到底要卖什么嘛?”
“对呀对呀!你不卖画,还拿出这幅画来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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