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以为陈同要牺牲自己为自己断后,顿时感动的一塌糊涂,连连大呼‘高义’。
另一边陈同随便扯下一个死尸身上的衣物将枪头血迹擦拭干净,大摇大摆的往回走。
曹操需要跑路是因为那厮跑去刺杀董卓,失败了不得不跑。
其实陈同完全没必要那么着急嘛。
至少他还穿着西凉军的外皮,恰逢曹操自东门逃跑,随便编个理由唬住吕布,他的处境还真没多危险。
毕竟看到他暴起杀人的目击者已经死了个干干净净。
到时候二一推作五,堂堂吕布,总不至于拿他一个小卒泄愤吧。
至于真的跑去和吕布硬磕?别开玩笑了!
换个地界、换身装备陈同还真不惧。倒不是说什么初生牛犊不怕虎。因为老道士坐化之前说得很清楚了,以他的武艺,天下不敌之人不出一掌之数。
什么意思?
就是说天下间能稳胜陈同的不足五人。
那便宜师父说话一向保守,他既然敢这么说,那么实际上这个数字只可能更少。算上说不定不出世的老怪物,他还真不见得就刚不过吕布。
不过现在就算了。
就拎着他手中那杆西凉军制式木枪,靠着一双腿,去刚六神装在握,还有并州铁骑压阵的汉末第一武将,找死也不用找得这么新奇。
约莫盏茶功夫,一队骑兵甲胄分明,追至东门。
只见为首一人约丈高,头戴束发紫金冠,背挂西川红锦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着强弓,执画戟。座下赤兔神骏异常,比寻常战马高出半头,马上不是吕布又是何人。
正碰着陈同拎着一杆木枪往城内走。
“小子!可见着曹操狗贼?”
“禀将军,曹贼杀我袍泽夺门而逃,卑下正要回营寻得良马,追击此獠。”
吕布眉宇紧锁:“东门守卫近百人,曹操武艺稀松平常,如何尽数斩杀?”
陈同不假思索回道:“盖因其身边一少年将军,身长八尺,相貌堂堂,弓马娴熟,神勇不似凡人,护着那贼夺门而逃。”
哪有什么英武的少年将军,陈同口中所赞之人无非就是自己。
若是此刻曹操在此,估计下巴都能砸倒脚面上。
曹操敢说他自己在自夸的时候都没这么不要脸。
“那你又是如何逃生?”
陈同低头抱拳:“卑下武艺尚可,那厮知道温侯将至,不敢恋战。可恨卑下并无战马,否则必不叫此贼逃脱!”
“哦?以步战敌骑将?”吕布不疑有他,只当曹操走了狗屎运被人所救,同时还不忘夸赞陈同一句:“好气魄!左右,赠这小卒一匹良马,正好与我一道追击曹操。”
跟着吕布追曹操,这么刺激的吗?
陈同也不拒绝,娴熟跨上一匹西凉大马,跟在吕布身边便出了城。
说来也好笑,这下连他回城夺马的功夫都省下来了。
追击途中,吕布则是越瞧身边这小卒越是顺眼。看起来年纪不大,长得眉清目秀一副书生相,长途纵马却不露丝毫疲色,当真一奇人。
“好小子,你有点意思,当个小小的城门卒吏倒是屈才了,以后便跟在本侯身边当个旗官。”
鬼的旗官!
要说等未来吕布杀了董肥肥之后也算是汉末诸侯之一,不过这厮是最先被陈同排除在外的那一批人。这家伙是注定不可能成事的,可惜吕布自己却看不到问题的本质。
说句不好听的,跟着他胡闹都不如自己扯上大旗单干。
要建功立业,名垂千古那得跟对人,不然自己百年之后别说什么民族英雄了,不被史官写成奸贼走狗都阿弥陀佛了。
吕布和陈同同为草根,就这一点,累死他吕布都不可能成为一番霸业。
换一个时代,或许草根可能还有逆袭的可能性,比如明太祖朱元璋就是草根逆袭的典范。
可惜在世家门阀林立的东汉。没有出生,就意味着几乎不可能得到世家的支持。
都不提治理天下的文士懒得搭理你,就钱财一项,没有那些富得流油的门阀支持,靠什么维持军用开支?
势力规模小的时候尚可以战养战。
至于称霸天下?那和天方夜谭有什么区别。
而且吕布这人好的挨不上,坏的全占光。
家世不好本就是软肋,名声还被他败精光。随随便便认义父就算了,还是个不折不扣的义父杀手。
在以孝治天下的两汉,这简直就是花式作死。
跟着他,有个锤子的前途可言。
“多谢君侯抬爱,某志不在此。”
被拒绝了?
吕布老脸一黑,他在军中素有威望,还从来没有被一个小卒拒绝过,顿时冷哼一声:“狂妄。”
陈同只是笑笑,不再言语。
他可没有什么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的觉悟。
拒绝吕布的好意怎么了,反正迟早是要战场上掰腕子的,早一天得罪晚一天得罪也没啥区别。
再说了,这都出了洛阳了,他要是真不高兴了,一拨缰绳就溜了。
他还真不信吕布丢着刺董的曹操不理,追着他一个无名小卒不放。
这边陈同安逸的打着心里的小算盘,前面慌不择路的曹操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
他在城门前被陈同耽搁了一下,本来跑得就晚了些。
加上陈同并未阻拦追兵片刻,这导致他很快便被并州狼骑的斥候锁定了大致逃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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