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锤经营大三元餐厅,那么多年下来,真是积攒了不菲的身家。
在重庆的郊区,轻松购买了一个大宅子。
居住的地方,虽然有点偏,但宅子的空间,真的足够大。
现在的王家大院,分为内外二院。
外院住的都是佣人,内院住着王家三人。
掌上明珠小女儿王苦瓜。
王大锤和赵甜瓜都已经想好了,不再外嫁。
准备招一个上门女婿,然后和自己一起生活。
大儿子王止太不靠谱了,现在人在战乱的上海。
是生?
是死?
家里一概不知,根本就无法指望。
小儿子王戈的模样,就跟女孩子一样,细皮嫩肉,说话娘娘。
这样的一个小人,却是天生的暴脾气,动不动就枪毙坏蛋。
干的事情,真是吓死人了。
这样不讲理的野蛮儿子,长时间住在家里,肯定是不可能的!
怕坏人报复。
才刚十八岁,就已经杀了二十多人。
这样生猛的儿子,虽然是抗日英雄,剿匪英雄,但还能常住家里吗?
。。。。。。
王家内院的一个菜窖,被王大锤扩建了,里面改成了王家的靶场。
以前家里的武器,都是到处乱藏,就是害怕被人发现。
保养枪支,极为不易。
现在王家不担心了,因为王家三人,都有了合法的持枪手续。
在乱世中,王家为了低调,这才买了农村的宅院。
买了宅子,没有买周围的耕地,就是不愿意跟外界接触。
王家现在的情况,几乎是自给自足,不再赚钱,而是不停花钱。
“甜瓜妈妈,这个新家真好!茄子特别喜欢!”
院子里,到处都是翠绿挂果的果树。
吃的蔬菜,种的到处都是。
只要买上一些,米面油盐,家里就啥也不缺了。
“是吗?妈妈也特别喜欢。”
赵甜瓜抱着穿着花裙子的王茄子,就坐在草地上,温馨的聊着。
一旁的姐姐,看着可爱撒娇的弟弟,关心地问着:
“茄子,你会经常回家吗?”
姐姐王苦瓜现在可依赖王戈了,太崇拜了。
年幼的弟弟,牛逼的本事,真是大的无边了。
赚钱,更厉害。
都是一皮箱,一皮箱,往家里拿。
“姐姐,几个月内,总可以回家住上一段时间。
我们领导对茄子,可好了。”
王戈明白,不能再回家了。
身为特工。
如果不能忘记自己的家里,经常回来。
万一被凶残的日本人,找到了这里。
那就真的要出大事了。
。。。。。。。
“妈的,逗人玩呀!
老子一大早,就赶来集合了。
现在部队都吃过中午饭了,我们还没有出发!”
王大海带着自己的精锐部队,第一个,赶到了警察局。
此刻正对着局长宋耀祖,不满的说道。
“大海,向导都在重庆行动处,不等不行啊!”
宋耀祖本人不进山剿匪,但却是这次行动的总指挥。
军情一处的人马,也在中午吃饭前,赶到了警察局。
。。。。。。
“出发!”
随着肖建国一声大喊,二辆卡车,就使出了行动处的大院。
郑鸿宾和陈金旺站在卡车上,但二人的衣服,都特别的另类。
进口厚底高腰陆战鞋、厚裤子、厚衣服、身上还系着一件黑色的敞篷。
最稀罕的事情。
如此的大热天,二个勺里吧唧的家伙,还都戴着一顶戴面纱的帽子。
这些东西,都是陈金旺跟科长肖建国请假,专门开车,去购买的进山装备。
当然必须要给肖建国买上一套。
说是剿匪,其实就跟野外拉练一样,没有时间的限制。
本来准备中午出发,结果硬是拖到了傍晚时分。
五科耽误的原因,就是郑鸿宾要去购买,进山的装备。
另外三支队伍,已经在重庆的郊区附近,安营扎寨了。
明天一早,启程前往鬼见愁,然后再直接进山。
陈金旺看着徒弟郑鸿宾,一脸苦笑,太热了。
捂得太严实了,身上都已经被汗水湿透了。
可这套拉风的装备,不直接穿在身上,实在是没法拿了。
后背背着野外宿营的行李。
进山以后,自己还要背上吃的干粮,还有武器弹药。
负重非常多。
郑鸿宾只是看了一眼苦逼的陈金旺,就不再理会。
心里想着:“等进了山,你就知道这身装备的好处。”
。。。。。。
重庆郊外,夜晚降临。
一块平坦的空地,几堆篝火,聚集着200多人。
热闹的营地,正在埋锅做饭。
到处都是欢歌笑语,就跟喜庆的篝火晚会一样。
大锅炖肉,还配有定量的烈酒。
兴奋的士兵,三五一群,坐在一起,开心的大吼大叫。
已经没有了部队的组织纪律。
“卧槽,好痒!
老子都擦了花露水,咋还有虫子?
奶奶的,小虫虫,顺着裤管往身上爬!”
一个警察,站起来,把身上的虫子,直接狠狠地打死。
一身冷汗,不敢再在地上坐了。
“呵呵,大惊小怪,是不是你的花露水,是国产货呀?”
“你咋知道的?
进口的花露水,太贵了,谁舍得买呀?”
陈金旺一点不热,躺在地上,听着远处的警察聊天。
心里得意地骂着:
“傻逼!
穿那么短的勺子裤。
就算是有绳子,也没有办法,扎住裤管呀!”
“老陈,你大爷的,不义气呀!
怎么不给老子,也弄上一套,这样牛逼的行头?”
特工老兵副队长宋大嘴,看着美滋滋的陈金旺,走过来不满的说道。
“老宋,你明天进山前,去前面的人家,搜搜。
也许可以弄齐一套。
这是山里必备的行头。”
陈金旺得意地一笑,只是提醒着说道。
“嗯嗯,必须准备。
老陈,你咋知道的这身装备?”
“我的徒弟,从小就住在山里,自然知道!”
“哎,老子是真羡慕你,找了一个好徒弟!”
“哈哈。。。。”
“老陈,你现在为什么自己洗衣服了?”
“老宋,这还用问吗?长大了呗!”
。。。。。。
第二天,天还没亮。
宋大嘴被重庆郊区的小虫虫,折磨的几乎一夜没睡。
起床后,拉着一群快疯了的特工,开车就直奔前面而去。
必须找到进山的装备。
“小郑,表现不错。
这趟山里之行,跟在科长身边,做科长的警卫员。”
一身黑色山里装备的肖建国,来到拿步枪的郑鸿宾前,精神抖擞地说道。
“是,科长。”
郑鸿宾一个立正,大声的说道。
“科长,不带这样的,那是小陈的徒弟!”
一旁的陈金旺,仗着老资格,立刻不愿意的说道。
“笨蛋,脑袋被打坏了,你不会跟随保护徒弟吗?”
肖建国只能把话挑明,对着笨蛋陈金旺说道。
。。。。。。
“。。。。都来领粮食、咸菜,尽量多领一些!。。。。。”
进山的主食,就是炒面。
用长条袋包装,可以直接背在背上。
一条五公斤,郑鸿宾背了二条。
咸菜,就是大块榨菜,郑鸿宾只要了一份。
陈金旺跟郑鸿宾一样,也背了二条炒面,要了一份榨菜。
七八名白云山的土匪,每人的身上,都背了六条炒面。
就连科长肖建国,都背了一条炒面。
此时所有的部队,已经聚在了一起,准备进入鬼见愁。
“能不能,明天再进鬼见愁!”
警察局侦缉队队长楚明凯,早就发现了不对,马上大声提议。
“为什么?老子都把侦察兵,派出去了。”
王大海看着戴着大檐帽的楚明凯,不理解的问道。
“我们的部队,太单薄了!”
楚明凯眼睛一转,皱眉看着王大海说道。
“太单薄了?”
夏天。
王大海顿时就蒙了。
“哈哈哈。。。。。”
五科的特工,集体开心地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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