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章开始听门外发生的种种,其实洛白衣在二楼看得一清二楚。
当黎歌一剑斩杀了十几个来闹事的黑虎帮高手时,她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觉得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因为在洛白衣心目中,黎歌是不会输的,哪怕对方人多势众。
即便是不喜欢出门的她,都对黑虎帮这个名字有所耳闻。店里每天都会来一些蹭书看的年轻人,从他们小声谈论的话题中,洛白衣得知到一些相关的信息。
但是,她一点也不在意。
不过是一群臭鱼烂虾的组合罢了,以往也有人想上门收保护费,甚至还吓跑了当时在店里打工的女学生。洛白衣理都不理,只是低头看书,把那些人全然当做不存在。
这种情况,他们肯定会怒火冲天,然而脚还未曾踏进店门一步,一道肉眼不见的剑光闪过,又转瞬即逝,而那些人仿佛站不住了,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抱着忽然断开的双脚满地打滚。
“你们,把地弄脏了。”洛白衣面无表情地说道,看不出是在生气,还是什么,可能就只是单纯的觉得地面沾了血就不好清理了。
从此以后,离人轩就成了各大势力不敢招惹的存在,但凡有点眼力的人都知道,这个看起来只有十几岁的冷漠少女,竟然是筑基期的大佬,御剑术已经驾驭地炉火纯青。
试问谁敢招惹,估计也就这样黑虎帮这种憨憨吧。
洛白衣不喜欢麻烦,最讨厌喧闹,更重要的是,那帮人居然敢在她的地盘闹事,甚至威胁自己最重要的人。
是的,她已经正视了自己的内心,忽然发现,和黎歌这半年的相处,不知不觉中已经把对方当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每天只要黎歌过来,她的心里总会欢喜一下,只不过脸上不能表现出来。要是哪天对方迟到了或者晚来几分钟,便很焦灼,很害怕以后再也见不到了。
这是什么感觉?洛白衣翻了无数本书,都找不到答案。
她需要自己去领悟,而今天,终于知道了。
这是喜欢,当喜欢一个人时,心里就会无时无刻得想念,眼中也始终装着对方。
洛白衣不懂这些,但她认为,自己对黎歌的感情,就是喜欢。
既然心上人被人威胁了,作为恋人的自己,自然就得出面解决,永绝后患!
得了,在黎歌还不知道的情况下,洛白衣就把自己定位成他的恋人。
她在天上御剑飞行,偶尔有同境界的大佬擦肩而过,都很诧异得看一眼已经消失不见的身影,惊讶道:“好快的速度!这又是哪里冒出来的剑道高手?!”
黑虎帮的驻地在海马区的天成大楼,88层高的建筑,显然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
帮主齐虎,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实力不俗。
更重要的,他其实早就突破到筑基期,只不过一直隐瞒了真正的实力,就是为了一举拿下海马区北部地域的地下统治权。
可是他此刻暴跳如雷,一把明晃晃的长剑忽然出现在手中,识货的人便会惊讶大喊,这居然是宝器级别的飞剑!
飞剑,法宝,都是修行者必须拥有的东西,而且品阶都不一样,普通剑、名剑、宝剑、灵剑、仙剑、神剑等等,法宝亦是如此。
宝器级别的飞剑属于很昂贵的武器,一把少说也得上百万,一般人哪里用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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