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文星是来办正事的。
大新朝在杜文星前世历史上并不存在,可本质上和北宋时期是差不多的,只是在生产力上因为杜国伟的原因,比之历史上的北宋要更强一些。但是在一些作风、习惯上,还是沿袭自唐。
就如服饰来说,基本上是跟晚唐时期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大袖口,无领子,长襟,杜文星几天来,就感觉到,这种服饰,有个最大的缺点,就是不便于携带东西。
虽说宽大的袖口里面可以存放的物品较多,但是又非常容易掉出来,且容易干扰正常的举手投足,相当的不便。
他想到了前世,那随处可见的手提包、公文包,想到那些时装,想到那些个奢侈品品牌,顿时就感觉找了一片新大陆,他要做商业,做时尚品牌!
老祖宗杜国伟把他想做的,能做的差不多都做了,唯独经商这一块,还尚且可以一试。
要经商,就得做市场调研,杜文星这次也是想先看看,这汴京城的商品的丰富程度和工艺水平如何,主要还是想了解下当布匹、皮革之类的一些信息包括价格和渠道。
以便于自己日后若是经营,在控制成本和保证原料的供给上是否可以。
杜文星是带着几个狗腿子,一路的寻找布匹,绸缎和皮革之类的商铺。
在走了好几家布匹店和皮革店后,杜文星心中已经是了解了个七七八八。
此时的布匹主要分为两大类,麻和丝,普通老百姓穿的是麻布,有钱人家以丝绸制品为主,丝绸制品呢,大体又分为织锦、花绫、纱、罗、绢、缂丝等,产地也各有不同。
皮革类,此时主要还是牛羊马皮为主,也有各类比较珍稀名贵的动物毛皮,制革技术也是比较成熟。
杜文星是大为兴奋,在原料这块,基本上比他想象的要丰富,工艺上也比他想象的要成熟,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如何组织生产,如何策划销售了。
正事办完,杜文星就觉得压制不住身体里的那股混蛋劲了,心里斗争了很一会,才终于妥协,对着几个狗腿子一招呼:“走,咱到柜坊扔骰子去!”
张三等几个狗腿子一听扔骰子,顿时喜笑颜开,一扫刚才那副疲惫相,欢呼雀跃,他们熟悉的小王爷,终于又回来了。
大新朝的律法规定平日里是禁赌博的,只有在特定的节日时,才会允许民众聚众而赌,而所谓的柜坊,原本是专门替人保管钱币和贵重物品的地方,只是这些柜坊,也私底下经营组织赌局,这也是公开的秘密了,官府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杜文星作为汴京城的首号纨绔子弟,柜坊当然是熟门常客。
他现在所在的位置,到最近的柜坊,也得穿过大半条街,路上要经过一家书局。
书局是专门印刷出版各类书籍的地方,他们从文人手里购得手稿,刊印成册,售卖,也有文人,来书局自行将手稿刊印,赠与友人或出售,书局就像现代的出版社和印刷厂。
活字印刷术的普及,极大的推动了这项出版事业,书局在大新朝遍地开花,光是汴京城就有好几家。
杜文星对活字印刷术这项四大发明之一,是充满了好奇的,当下,他决定停下来到书局看看,这活字印刷的工艺流程。
这个书局的门面是朝街而开,门面不大,里面有好几进的深,前厅是卖书的地方,后院校对、印刷的场所。
书局的柜台处,一个年过半百的老掌柜正满面笑容的在接待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男的面前还放着一大叠的手稿。
这男子是一副书生打扮,藏青色的外套,一条棕色的腰带,一脸的正气。
他旁边的女子,肌肤白嫩,一身青色的罗裙,身姿婀娜,长发及腰,头上一枝断尾金钗,一张鹅蛋脸,秀美又不显俗气,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灵动无比。
真是美丽无比的女子,杜文星是看得入了迷!旁边的王五,在他耳边小声的说道:“小王爷,这是小少奶奶和你大舅哥!”
“什么?这绝世的美女就是曾小姐!她旁边的男子就是文坛大家曾巩?”杜文星是又惊又喜。
身体便又有些不由自主起来,这个混蛋身体,总是不停的在影响着自己,让他有时候总是莫名其妙的做出一些混蛋举动。
或者说,杜文星潜意识里,就是有着这种混蛋气质,让他在穿越到这个身体之上后,不知不觉的就被释放了,比如现在,杜文星就是一副自来熟的样,嬉皮笑脸的凑了上去,嘴里娴熟的喊出一声“大舅哥!”
曾氏兄妹是同时循声朝他看了过来。
“原来是文星啊!前日里听说你病好了,在下也挺高兴的,怎么今日有空来逛书局?”曾巩还是相当的讲究礼数的,对于这位臭名远扬的混蛋妹夫,他也一直没有表现出一丝的厌恶。
旁边的曾梦雨就没这么客气了,还没等杜文星回曾巩的话,她就瞪眼道:“谁是你大舅哥!不许叫!”
“是是是!听娘子的,不叫不叫!”杜文星摆出一副无赖相,点头哈腰道。
“你!”曾梦雨被杜文星这声娘子叫的顿时一脸的通红,白了他一眼后,自顾着低头不再理会。
旁边的李四,上来插嘴帮着回曾巩到:“曾公子,小王爷是准备去柜坊扔骰子,路过这里!”
“胡扯,你这狗东西,是不是招打,小爷我要上进了!怎么会去这种庸俗的地方!”杜文星拧着李四的耳朵,骂道。
“是,是,小王爷刚才就说要上进了!”李四痛的个龇牙咧嘴。
“大舅哥,你可别听这几个下人们胡言,没有的事!”杜文星是赶忙向着曾巩解释道,随后赶忙岔开话题道指着柜台上厚厚一叠手稿道:“大舅哥,这些可是写来准备刊印的?”。
“哦!这些都是前朝的一些佳作,受友人所托,准备刊印了在诗会上分与众人共赏!”曾巩微笑的对着杜文星说道。
前朝,自然是指唐朝,唐代是天朝诗歌的鼎盛时期,唐诗代表着古典诗歌的最高成就。作为一个学霸级的高三文科生,杜文星也是熟读唐诗,有时候还能模仿着,写上几首。
听说曾巩要开诗会,杜文星就琢磨了,能参加曾巩的诗会,必然也是些后世眼中的文坛大家了。
要是他能和这些文坛大家一起坐下来谈论文学诗歌,那会是无比的荣耀啊。
“诗会!好啊!不知道大舅哥能不能让小弟我也见见世面!”杜文星堆起了笑脸,凑到曾巩面前说道。
“这!”曾巩似乎是犹豫了一下,说道:“要是文星你真有心上进,曾某自是欢迎!”
“不许来!”一旁的曾梦雨一听杜文星也要来参加诗会,又板起脸,有些不乐意道!
“小妹,你这又是如何?”曾巩有些埋怨郭梦雨到。
看到这里,杜文星装出一脸的委屈,又极度的真诚表情对着曾梦雨道:“娘子,在下可是真的想要痛改前非,征求上进!”
“可是,可是你又不懂诗文,如何参加这诗会!”曾梦雨似乎也觉得自己是有点过,随即有些害羞的对着杜文星说道。
曾梦雨呢,对杜文星的态度其实是相当的复杂的,一方面,在她心中杜文星始终还是个混蛋,甚至有些不待见她。但是另一方面,这个混蛋却偏偏是她的未婚夫,而且还是皇帝亲自赐的婚。
若说在此前,曾梦雨是非常憎恨杜文星的,因为这个混蛋偷看她洗澡,毁了她的名声,最后自己还得被迫的许配给了这个混蛋。
可随着时间的过去,她也是渐渐的接受了这个事实,儒家思想在这个时代是根深蒂固的,作为女子,本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没有自己的主动权。
退一万步说,就算是解除了婚约,她又能嫁个什么样的人呢?
所以这个聪明的姑娘渐渐的也就明白了,对她来说,最好的结局还是,杜文星能痛改前非,能发愤图强,能和他的父亲、爷爷、祖宗那样出人头地。
杜文星看到此时曾梦雨对自己的态度并没有像刚才那么冷漠了,心中激动不已,更是一本正经的朗声说道:“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就算现在的我不懂,那我也不能放过这一次学习的机会!”
“说的好!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曾巩听到杜文星的话,点头称赞!
“你,真的是这么想的?”曾梦雨脸上竟然是出现了一丝欣然之色,她没想到,这个混蛋,居然也能引用圣人的话了,也许他真的想痛改前非了。
“当然是真的,男子汉大丈夫,说话算话,他日若能建功立业,还请娘子不会嫌弃!”杜文星更是厚颜无耻的拍拍胸脯说道。
“那希望你能记住今日所说!如果!如果真能这样,梦雨自然不会嫌弃你!”曾梦雨说到后半句的时候,已是满面通红,低下头去,声音小的跟蚊子似的。
这话说得那真是把杜文星,那个美得,心里就别提有多爽了,真没想到,在大新朝,泡妞是如此的简单,几句豪言壮语,就把这个大美人给摆平了,不愧是开局送的老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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