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在穿越来三国之前,是昆仑山森林保护区的护林员。
那天晚上,他见山中有微微亮光,以为发生了火灾,连忙跑去查看。
这种植被丰富的森林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他提着一桶水,连忙往山林亮光处跑,快接近火光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把手擦破了一层皮,水也撒了一地。
凑近一看,那根本不是火光,而是一颗金色的珠子悬浮着。
好奇心使得他用手去拿珠子,当珠子沾到他的血迹时,突然发出一道猛烈的光芒,珠子钻进他体内,发出巨大的冲击力,使得他被当场震晕过去。
再醒来时,他已经在吴夫人肚子中了。
孙诩知道那颗珠子不寻常,他能感受到那颗珠子时时刻刻在他的识海中漂浮着。
而且因为这颗珠子,孙诩一直对所有人都隐瞒着一些事。
比如他一岁就能轻松拿得起父亲80斤的重剑。
比如他从不怕火烫,不怕水淹。
比如他皮肤从来没有被划破过。
比如他曾无数次梦到过金色的巨龙在云海翻腾,吞水喷火。
甚至,他能用意念来控制气象!
想什么时候下雨、雪、冰雹都可以!
这一切都证明了,左慈那个老家伙,说的是真的。
他,孙诩,就是真龙转世!
要不然怎么解释他从小就力大无穷、不怕水火、刀枪不入、控制天气?
自己这些“超能力”,从来没有在别人面前展示过。
不然以古代人的封建迷信,加上左慈的那番话,东吴的人肯定会尊他为吴王。
到时候孙诩就得当皇帝,跟曹操刘备他们天天打架,好累啊。
还是咸鱼点好,没事研究研究美食,泡泡妞,多安逸!
所以当孙权把他派到交州这个南蛮地域,他也十分乐意的接受。
毕竟山高皇帝远,北边打仗也不会打到这里来,作为一州刺史,可以说就是这儿的土皇帝了。
“不知道交州的女子长得怎么样?”
孙诩现在只关心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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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州和扬州交界处。
“三公子,天色已晚,这四处也没有村落,不如我们就在此地安营扎寨吧?”身旁的老将程普提议道。
程普是父亲孙坚的老部下,为人忠心耿耿。
吴夫人信赖他,因此钦点他跟着孙诩去交州赴任。
“就依程将军言,我们在此歇息一晚,明早再赶路。”
孙诩对这位老将还是极为敬重的,他辅佐过爹爹和大哥,对孙家向来尽心尽力。
程普立刻下令安营扎寨,就地生火做饭。
赶了一天的路,大家都累坏了,吃完饭便都早早歇息了。
半夜,营地里突然喧闹起来。
“走水啦!大家快起来,营地走水啦!”
孙诩连忙起床,只见帐外火光四起,兵荒马乱。
马是最怕火的,见到起火,纷纷嘶叫起来。
突然,一群穿兽皮,脸上涂油彩的人冲进营地,三百余人将营地团团围住,控制了营地的战马。
“山匪来了!”人群中突然有人喊道。
为首的山贼竟是个女人,她穿着虎皮衣和虎皮裙,身上肌肤露了大半,身材精瘦干练,皮肤是小麦色,只是脸上的油彩让人看不清她的模样。
“兄弟们,咱们开始吧!”祝融夫人厉声喊道。
一群山匪们叫喊着,拿着刀剑准备冲进营地掠夺。
程普带着一队士兵朝孙诩围了过来,举刀喊道:
“保护好三公子!”
三十个没有上马的轻骑兵,对阵三百多个看上去训练有素的山匪,实在是胜算极低。
祝融夫人一脸轻蔑道:
“怎么,你们还想抵抗不成?”
孙诩从人群中钻出来,冷静的对祝融夫人说道:
“你们既是来劫财的,值钱东西劫走便是,莫要伤我士兵性命。”
“看来是位富家公子,若是我将你绑了回去,是不是还能拿到更多钱财?”祝融夫人玩味的看着孙诩。
“大胆匪徒,你可知我们公子是谁?”程普厉声喝道。
祝融夫人嘴角一扬:“我可不管他是谁,到了这荒山野外,就算是皇帝,也得听老娘的。”
程普眉头渗出丝丝汗意,很明显,想要在荒山野岭,在十几倍于自己兵力包围的情况下,杀出重围几乎是不可能。
程普眼神悲壮,低声对孙诩说道:
“公子,等会你跟在老臣身后,老臣就算死,也要把您带出去!”
孙诩心中颇为感动,程普的确对孙家忠心耿耿啊。
“现敌众我寡,程将军莫要硬来,她们不过是要财而已,给她些便是。”孙诩很明白这些山匪目的,不想孙家军队因此产生伤亡。
孙诩朝祝融夫人道:
“女侠,这营地内的金银都给你们便是,还请不要伤到我们,若是不够,我明日写信再送些来。”
祝融夫人轻笑道:
“要是我放你们走了,你又不派人来送钱财,那我岂不是要沦为兄弟们的笑柄?”
“那你想要如何?”孙诩问道。
“你,小白脸,先押在我们寨子里,让你手下回去送信,等钱到了我就放你走,怎么样?”
祝融夫人直勾勾的看着孙诩,心想道:这个公子当真是生得俊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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