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纨绔 第3章 顶级纨绔

大明纨绔 子时勿语 军事历史 | 架空历史 更新时间: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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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本名朱厚炜,我的大哥叫朱厚照,大明朝皇帝;我爹呢是朱佑樘,大明朝皇帝;我爷爷朱见深,他也是这大明朝皇帝,我祖宗八辈都是这大明朝的皇帝。比地位你比得上我们家尊贵吗?

我家有钱,非常有钱。有钱到什么地步呢?家里的钱库里听说堆满了一箱箱的铜钱铁币,金银珠宝,古董玉石。都是各地、各个国家的宝贝都在我们家。我们家的钱从来不按贯算,也不按两,都是按箱来算。这宫中的物什,随便拿出去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顺便说一句,你再有钱能比得上印前的吗?

我家的产业那更是数不来,养蚕织布产粮食,打铁制造挖矿产,哪一行我家都有。皇城万岁山边上那里一排排的匠库作坊都是我家的产业。这河流山川是我家的,这吃的住的都是我家的,连你都是我们家的,还比吗?

我每天从两米多长的床上醒来,几个侍女给我收拾打扮,十几个人专门给我做饭,成百上千的人是我们家的“员工”。出行要做三马驾车,三个长队跟着,要过三道门,这仅仅是出了我的院子的门。从我家的大门口到我的院子,走路要半个时辰,就是骑马也要骑上几刻。如果有人想来见我,他大概要在外面住一晚上,因为一天就走不完。在我家逛一圈是真的累,没办法,家太大了嘛。

你还有啥能和本王比?本王都懒得和你比。

我家就是这天底下最尊贵的皇家,我就是这大明朝最大的纨绔!

作为一个纨绔,我文能出口成章,武能马上拉弓,出门百人仪仗,能让人从人群中一眼就能认出的浊世佳公子。

但是——这个大光头,也太毁形象了吧。

朱炜摸着新剃的发茬,看着镜子里宛如一个小和尚的自己欲哭无泪。可偏偏那个给自己“剃度”的近侍端着个镜子笑眯眯的看着自己,仿佛在炫耀自己的手艺多好。

“他绝对在笑话我!”朱炜恶狠狠地瞪着近侍,仿佛要把所有的气撒在他身上。

原以为古代人都是一头没用过飘柔的长发,每日还要梳头束发。还能坐在月下,风吹起长发飘飘,装一回“人生真是寂寞如雪”。但现在自己被剃了个大光头,锃光瓦亮的大光头。

明代儿童有剃发习俗,皇室子女也不例外,宫中设有“篦头房”,有近侍十余员,凡皇子、皇女诞生,到满月剪胎发,百日命名后,便按期剃发,与民间的儿童一样,将头发全部剃掉,一根不留。到十多岁时开始留发。朱炜也不例外,昨日晚膳时,老爹和老妈聊到过这些事,之前久久卧床而不起也就算了,如今已经醒了,按照礼制该请发了。老爹就吩咐小姑娘,也就是沈月,今日带自己去篦头房“整容”。只是当时朱炜听不太懂,也没放在心上。谁知今天在这里一顿摧残,就成了这样,所以他现在就是“如佛子焉”。

头发剃光,再戴上一顶爪拉帽——一顶由玄青绉纱制作的六瓣圆帽,其形如西瓜皮倒扣,俗称“瓜拉帽”。走在这官道上别提多拉风了。朱炜现在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这个光头实在是太扎眼可,感觉边上路过的太监、宫女都在看自己:不能出门了,就让我在房里宅死吧,打死我也不出门了。

“月儿,拖拖拉拉有事没做完?还不快点走。”

“哎,就走就走。”沈月走在朱炜后面提上裙子快步撵了上去。

回到宫中,一进门,朱炜抓起头上的帽子就扔到一边,径直往椅子上一坐,不停的摸着自己的头,口中念念有词:“头发走的第一天,怀念。”

看着朱炜唉声叹气,沈月不明白为什么殿下自从回来以后就满面愁容的,不过她也没有多言,端来糕点放在桌上。

“殿下,这糕点,是皇后娘娘特别要求御膳房给您做的,您来尝尝。”

朱炜看到这几块糕点,不觉腹中也有些饥饿,便拿起一块塞嘴里。

还别说,糕点相比来说还是挺可口的,就是味道有些淡,有些干。虽是比不上前世的小点心,不过也能理解。现在技术落后,物资缺乏,能做出来什么好吃的——食品添加剂呢?

忽然,朱炜像是想起了什么,从椅子上跳下来,急冲冲的赶到书房:“月儿,快快拿纸笔来。”

沈月看着活蹦乱跳的朱炜,实在是替朱炜感到高兴——谁都喜欢生龙活虎的胖小子。欣喜之余,又说:“殿下慢些,当心磕到碰到。”

身为天底下最顶级的纨绔,朱炜实在忍受不了这种古代的生活。在前世,作为一个生活在物质富足,精神享受,信息便捷的二十一世纪的人民,虽然生活不富裕,但是相比较而言,那时候也很幸福,可以说有些方面比古代帝王过得还舒服:比如吃的,对!还是吃的。

要问前世提起什么吃的最有名呢——红烧肉,这有魔力的三个字让人提到就不自觉地流口水。朱炜现在就特别想吃红烧肉。

“一个王爷,要什么没有,可他就是没有红烧肉。”“没吃过红烧肉的王爷,就称不上是王爷,这是土鳖。”“我就要成为这个世界第一个吃过红烧肉的人。”

秉承着这样的想法,朱炜放下糕点,急忙把红烧肉做法记下来,说不定哪一天就忘了。

不一会儿,沈月从外面拿着笔墨纸砚过来,放到桌上,站在一旁替朱炜磨起了墨。朱炜随意挑了一只顺手的。

笔尖在纸上起起落落,点横勾折,如行云流水一般的三个字“红烧肉”便跃然于纸上。前世,自己在上学之余,颇爱书法,从最开始的《曹全碑》,到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再到柳公权的《左神策军碑》朱炜不止一遍的临摹,诸如宋徽宗的瘦金体,欧阳询的欧体,以及米芾吴昌硕的字都有涉猎。明显练就了自己的风格。虽然这具身体尚小,写字颇为费劲,但那笔势,构造以及神韵却如同前世一模一样。就连在一旁的沈月也不禁夸了一句:“好字!”虽然好像并没有在意这卧床三年的殿下怎么会写字。

写完,朱炜回忆了下前世假期在酒店厨房做帮工的时候,在多个大厨边上看他们做菜,久而久之也练就了一手好手艺,人人都夸他有上新东方的天赋,但他毕竟是个学生,还是学业为重。

临走时候,老王头还偷偷地传授了他几道最拿手的菜,比如这个红烧肉:“取带皮五花肉,切块下水中浸泡,水中加料除肉腥。不宜多浸,多浸则鲜味尽失。而后锅中加水,把猪肉放到热水里煮一下,开锅后捞出,待用。锅置火上,倒油,放糖加热,待糖完全熔化时,倒入煮好的猪肉;肉块煸炒当糖色均匀地炒在肉块上,下葱段、姜片、料略炒,加水、盐,用旺火烧开,再用小火慢烧1小时以上烧的火候不够,肉硬。烧的火候过了,肉又太软,不成形,严重影响最后的收汁,待猪肉熟烂,最后出锅,一道秘制红烧肉便制成了。”

随着最后一个字落下,一篇经典红烧肉做法就完成了。他突然发现自己的记忆力非常好,连具体的细节都能像到,朱炜饶有兴趣的继续记录其他的几道菜。

皇宫御膳房,几个太监站在一旁:天知道这位爷今天发了哪门子疯,听说躺了三年前日方才苏醒,今日就风风火火的跑到御膳房来,说是要做什么菜。要是让万岁爷知道了,这下可不好收场。可谁知,这位小爷不仅不听阻拦,反而把我们支开,亲自下厨,这可如何是好啊。

不管他人怎么说,朱炜就是要吃红烧肉,吩咐着下人把材料准备齐全,东西一样不少的放在案上。先切这一大块五花肉,拿起刀来——算了,拿不动。就指挥着其他人来做。随后,下锅,按照步骤一步一步来,大半个时辰后,约莫着差不多了。

掀开锅盖,先是浓郁的肉香飘散开来,整个御膳房里都弥漫着令人饥饿的肉香,再看锅中,肥瘦相间,色泽金黄的红烧肉令人垂涎欲滴。

朱炜迫不及待想尝一口,也不管烫不烫,就夹了一块往嘴里塞。

香甜松软,入口即化,肥而不腻,这不正是红烧肉吗?成了!

其他几个灶的人也都围了过来,眼巴巴看着自己,朱炜有些不好意思。意思了一下:“如何?”

几个掌勺的太监也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分食,塞到嘴里慢慢品尝,看着他们也露出享受的神情,其他人也迫不及待问道:“如何?”

其中一胖太监回过神来,竖起了大拇指:“好吃!太好吃了!我从来没尝过这么香的肉,实在是太香了!”

见众人这样,朱炜也很高兴,便让众人都尝了一尝。这一圈人都露出非常享受的神情。

忽然,那胖太监对朱炜:“殿下,此菜甚是美味,奴婢此前未曾一见,是否为殿下所创?”

朱炜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胖太监低下头,跪了下来,长揖道:“奴婢只觉此物甚是喜爱,众山珍海味,与之难以比肩,恳请殿下教我。”

“抬起头来,你叫什么。”

胖太监抬起头:“回殿下,奴婢谷大为。”

“喜爱未免有些牵强,但你很机灵,可以是可以,但以后我想吃?”

“随时有!”

“行了,我答应了。”

胖太监再次长揖:“谢殿下。”

“明日早晨我还会来,届时我教与你。”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恭送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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