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剧收场。
等回到陈宫家时,已是晚上近十点。
林毅的这位大学同学不是H市人,临近毕业,他就从宿舍搬了出来,换到了套合租房,跟另外三位同样是工作不就的职场新人住在一起。
“条件不好,将就一宿。”陈宫带着歉意笑容“实在不行,帮你到汉庭酒店开间房?”
拿了林毅一万块的衬衫,陈宫心中有些挂不住,显得有些客气过度。
“没事,都是兄弟,讲那么多弯弯绕干嘛。”
林毅不以为意。
在他看来,反正能洗簌、能睡觉就行了。
若是去住酒店,不是凉了室友兄弟的心。
陈宫搓手,嘿嘿笑着,原本平添出的几分疏远,立马消失。
“回来这么晚,吵吵啥。”
从陈宫对门走出个大汉来,满胸黑毛,瞧着是凶神恶煞。
“哟,还买新衣服了啊。”那大汉倒是不认生,抢过陈宫的衬衫上下打量着“衣服不错,借我穿几天。”
话语不容置疑。
这家伙显然没见过路易士登品牌,但直觉告诉他,这衬衫价值不菲。
“不还好吧。”
陈宫陪着笑,下意识的要去夺衬衫。
“有啥不好的。”大汉瞥着眼,满脸不屑“老子要换工作,打算去面试,甲骨公司知道嘛?全球最牛逼的IT公司,谅你土包子也不敢想。”
嚯?
竟是跟林毅应聘的同家公司。
原本就看不惯这大汉强抢衬衫,现在发觉又是自己的竞争对手,林毅自然不能坐视不理。
“这才买的衣服,你就抢去穿,不将就吧。”
虽说大汉个头跟陈宫类似,不过身形要壮一些,这衬衫,他穿着有些嫌大。
“你是?”那大汉这才注意到林毅……手上的另外件衬衫:“确实不讲究,你体型跟我差不多,你的给我穿吧。”
大汉随手将衣服扔还给陈宫,不过他明显使坏,衣服朝着侧旁的损坏家具调去。
嗤啦。
家具上的锈钉扎破衬衫袋子,心疼的陈宫一个箭步冲上去,拿去衣服仔细端详。
“还好,只是沾了些铁锈,不算脏。”
林毅歪着脑袋,身体稍微侧了侧,躲过大汉前伸出的手。
“不借。”
大汉恼了。
“租行了吧,一百块给你,租你一天。”那类似无毛猩猩的大汉显然很喜欢林毅这件衣服,随手从裤腰里掏出一百块钱,脸色稍微心疼的抽出了下,扔在林毅脚下“你应该也才毕业吧,一百块钱够你好几天伙食费了。”
呵呵。
林毅心里冷笑。
“一百块钱,连买路边摊的衣服都不够吧。”
他反唇相讥。
大汉恼了。
“这么狂,那你这件衣服几个钱。”他头微微上抬,满脸倨傲“劳资投简历,被甲骨公司邀请面试了……知道甲骨公司不,你个屌丝,全球领先的IT行业,只要劳资应聘上了,每个月五千工资。”
这大汉年纪看着不大,应该毕业也没两年,在他看来,如此年轻就有机会拿到月薪五千,真的是年少有为。
“借你件衣服,还唧唧歪歪的,不愧跟陈宫那小子是一个德行,都不知道尊重前辈。”
“你若是听话,我可以传授你一两招,让你花半年的时间,琢磨、有针对性的应聘甲骨公司。”
“不过我看你这样子……没前途啊。”
作为甲骨公司的准雇员,大汉满脸倨傲。
“是嘛,那祝你面试成功。”林毅满脸不屑,跟这种自以为是的傻逼,他是在提不起精神打交道,敷衍两句就行了“还有,衣服不借不租。”
大汉急了。
明天的面试对他来说很重要,他的衣服跟林毅这件衬衫比起来,简直就是狗屎跟金鼎的区别。
“草泥马,不借也得借。”软的不行,大汉打算来硬的。
“去你码的。”连持枪社会人都不放在眼里,林毅拿回看得上这大汉,顺手抽过个废弃钢管,引着大汉胳膊就砸去。
大汉吃痛,后退两步。
凶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这大汉最多欺负欺负才毕业的陈宫,连“凶”都算不上,而手上有几条人命的林毅,稍微瞪个眼,对方骤然觉得好像掉进了万年冰窟。
大汉毫不怀疑,若自己再强来,这棍子下次击打的地方,就是自己脑袋了。
“我买,买还不行嘛?”他又掏出七八张红票“一千块钱,多的算送你了。”
大汉真的喜爱这件衬衫,难得的阔气。
路易斯登的镇店衣服,能不引人眼球嘛?
“你买得起嘛?”林毅嗤之以鼻“这衣服一万,你这一千,连零头都算不上。”
啊?
大汉明显不信。
“你吹牛!”
他不敢太过造次。
林毅懒得再搭理他,直接将小票摔在大汉脸上。
“陈宫,我洗簌睡觉了,你没给我说过,你宿舍居然养狗,还是条疯狗!”
赤裸裸的鄙夷,毫不掩饰的看不起。
小票上。
一后面四个零,如同无形巨手,甩在大汉脸上,火辣辣生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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