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温侯再生 第四章 得赤血万炜战高顺 创马镫卫尉收大匠

三国之温侯再生 舍杯酒 军事历史 | 三国梦想 更新时间:200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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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得赤血万炜战高顺创马镫卫尉收大匠

这时候的董卓,独揽大权,占据国家几乎全部的珍宝,四百年来汉室所有皇帝从各地收集上来的珍奇异宝,其数量之庞大,实在不是普通人能相象的。

吕布此刻为董卓头号需要安抚的战将,他的请求董卓自然不会拒绝。

历时两个月,新年刚过了两天之后,一柄名为‘赤血’的凶器被送至吕府上。

这柄黑柄红头的赤血完全是以方天画戟为原型,一比一仿制出来的。但虽然形状和重量完全和方天画戟一样,它们的材料却是完全不同的。

赤血的主材料,是由房屋大小的天外陨石中精炼出的,只有长匣大小的非铁质硬物。初时,常温下该物也极为烫手,且粗看乌黑,细看却有丝丝金光,因此称之为‘赤金’。将其浸泡在深宫内一冰泉中。历时三十年,冰泉不冰,此物方为常温,可入手。

赤金韧却不利。乃取泰山顶上一颗怪石打磨做刃。虽称‘石’,但其硬度,却比上乘钢铁还硬上三分。其石本红,打磨之后更是鲜艳欲滴,宛如精血,乃称‘朱雀石’。

“可是干吗要把这‘赤血’称为凶器呢?”万炜一边爱抚着这柄将要陪伴他戎马一生的爱戟,对亲自把此戟送至府上的当今第一巧匠,朝廷营造少府内首席兵器师,因专门负责给将领打造武器而被戏称为‘将作大匠’的吴修说。

赤血就是他亲自打造出来的。

吴修是个极为健壮的中年大汉,头发草草地用一根铁簪别着,可能是常年呆在火炉边的原因,在这寒冷的一月他也仅仅罩着件被火炉烧的都看不出是什么毛皮的大衣,露出胸膛上一片黑漆漆的胸毛。最让人注意的是他那常年舞动铁锤,比大腿还粗上三分的双臂,万炜暗想,这吴修如果去参加奥运会,那个举重金牌是必须的,大概铅球也能得个第一什么的。

当下吴修叹了口气,解释道:“万校尉,为造赤血,我等冒昧向都亭侯借方天画戟一观。发现方天画戟不愧为神兵,质地坚硬吹发断毛不说,这画戟之上,竟还有一种以潮碧石镶嵌而成的仙阵。只要手握画戟,仙阵即可吸取天地元气归己用,回复持戟者体力。

吴修不才,年少时曾遇异人,得蒙仙师收为俗家弟子,所以对仙阵略有接触。当时见此精妙仙阵,忍不住技痒,于是又翻遍国库,寻潮碧石而不得。只能以上品原木石代替。

唉,说来惭愧。也不知是吴某技艺不精,还是此阵另有玄机,一样的阵势,其效果却截然不同。

赤血戟上所刻阵势并不能吸取天地元气为己用,却能吞人魂魄强化自身并持戟者。

方天画戟可称神兵,此赤血,却只能是一柄凶器。”

闻言,万炜掂量着手中赤血戟,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如果是初来三国,有人和他说什么吸取天地元气,吞人魂魄的事,万炜肯定是嗤之以鼻,附带一脚踢开。但两个月前,他亲眼看见了吴修口里那些仙人的其中一个,欣然上人。而后在刻意打听之下,又从吕布口中了解了一些修真界的事情。

自然知道,吴修所说的,竟有八分可信。

此赤血,的确是柄凶器。

传闻大凡凶器,都有些蛊惑人心,令人走火入魔的后果。万炜有些迟疑,不知到底要不要收下这把赤血。

吴修回话后等了半晌不见万炜回答,乃做辑道:“某已把赤血送至万校尉手中,那某家告辞了。”转头飞身上马,用常人听不到的低声叹息道:“可惜如此凶器,竟然落入董贼走狗手下。唉~~”

万炜听力卓绝,把这句话听的一清二楚,苦笑地回过神来。他决定收下这把赤血,因为不能将它‘落入董贼走狗手中’。抬头看到吴修即将远去,万炜突然想起一件事来,高声喊道:“吴大人,改日当登门拜谢。另还望大人再替我造件小玩意!”

吴修的身子微微颤了一下,装着什么都没听到,骑马远去了。

万炜苦笑不已:‘这董贼鹰犬当的还真是招白眼呢!’转念一想,这吴修如此技艺,如此血性,倒是个值得结交的汉子。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将他收入麾下。

当天下午,万炜兴奋地提着赤血跑到城外军营,找到高顺将军:“高将军,来来来,我们再来一场!”

高顺字伏义,原本就是丁原亲卫主骑。也是最早知道丁原死因的三人之一,更是吕布麾下的头号战将,深得吕布赏识。因此在吕布不在之时,万炜的武艺就由高顺指导。

另外行军布阵这方面的知识,万炜则向卢植请教。

两个月下来,万炜在战术方面,凭借超前两千年的知识以及灵活的头脑,令卢植大叹‘子用兵不拘一格,奇计战法有如铁树开花,无中生有,防不胜防。’续而又责曰:‘然则孙子曰: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子用谋过多,恐失正道。切记,无正不足以速破敌,如敌顽强,谋多只能激敌之怒气也!’万炜欣然受教。

而在个人武艺方面,万炜进步最大的,则是弓术。仅五天,目力强化五倍的万炜已经能做到拉三石弓,射一百五十步靶的地步。然则令万炜惭愧不已的,却是自己发费最多精力,却斩获最少的单挑技艺。

这马战单挑,绝对不像万炜原本想的那样简单。

这天下午,刚得了赤血戟得万炜第八次挑战高顺。

两人披挂妥当后,各自用粗布裹住枪头,并熬上白粉,然后骑马在距离一百步的地方停下。

高顺将手中钢枪耍了个枪花,大声叫道:“二爷可准备好了?武场之上,请恕属下无礼了!”虽然高顺知道万炜不会怪罪自己,但是作为家臣,这种场面话还是要的。

万炜扭了扭屁股,回道:“高将军尽管来就是了,这次某定要报前几次被k的仇啊!”

经过万炜的特别教导,和他比较熟悉的几个人已经知道了像‘被k’这种话的意思。

想起之前几次万炜失败原因,高顺忍耐不住笑了起来:“呵呵,请二爷小心了。莫再像前几次一样败下阵来!”说罢,纵马而起。

万炜脸微微一红,咬牙切齿狡辩道:“之前是没有好装备,现在有了赤血,看俺怎么蹂拧你!”手里一拨缰绳,也放马狂奔起来。

两匹马全力加速,百米距离一瞬而至。

万炜在心里默默地计算着自己离高顺的直线距离,算着高顺进入自己有效攻击范围的时间,以及自己进入高顺攻击范围的时间。

来了!

万炜眼光一闪,在高速行进中捕捉到了那个接触的瞬间,手里赤血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戟头直至高顺。

眼见被二爷抢了先手,高顺眼里闪过一丝赞赏,手中却不慌不忙,一摆钢枪,枪头不偏不倚命中赤血戟,令万炜无功而反。续借反震之力抖出几朵枪花,反而向万炜的要害招呼过来。

万炜早料至此,改刺为扫,登时将铺天盖地的枪花打散,硬是靠自己的蛮力将长枪打的激高。没等自己得意片刻,高顺忽然顺着枪势,头上尾下地又戳了下来。

此时两马已经由原先相距一两个身位拉近成近似接触,高顺这招虽然范围小但是速度极快,在这种情况下却是最适合使用,登时把万炜吓出一身冷汗。

危机之中,万炜顾不得许多,反射性地将不纯熟的‘方圆戟’使了出来。

赤血戟以左手为圆心,轮转上来,如果高顺去势不变,则赤血的戟刃将砍中高顺持枪之手,并将钢枪挡开。

仅仅一招方圆戟就将形式完全逆转,原本还处于上风的高顺登时落入危机。

高顺也不愧为猛将,喝了声好,去势不改,双手一翻,变刺为砍。不但避开拦截,二十多公分的枪刃直逼万炜脑门。万炜连忙双手横枪上举,险而又险地将长枪架在里脑门半公分之处。

两马错分,各自跑出四十来米方在两人的拉扯之下转了个半圆,兜了回来。

此时,才是第一回合结束。

高顺高声赞道:“来的好啊!二爷于时机掌握比之属下,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受到夸奖,万炜心里美滋滋的,口里却强道:“抢了先手还被你反压三招,受不得将军称赞,我们再来。”

奔驰之间,万炜忽然觉得重心略略偏了一点,有了前七次的经验,哪还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暗骂了一声,忽然看见对面高顺似笑非笑的表情,立时知道自己的问题已经被看出来。一时小孩子脾气出来,勒马大叫道:“不打了不打了,我的重心又被砍偏了,再这样下去,没过十回合又会像前几次那样被你劈下马。太没面子了!”

高顺也拉住马匹,忍笑道:“二爷言重了。不过属下还是建议二爷多多练习马术。二爷箭术高超,但如果没有马术配合,骑射准头将会大幅度降低,更不用说飞射之类的高等骑射技艺了。”

万炜挠了挠后脑勺,嘀咕道:“能怪我么,本来二十一世纪能骑的马就少嘛。何况,这里的马怎么就没有一副固定的马鞍呢?”

“什么?”高顺听的不是很清楚。

“没有,我,我是说。”万炜脑筋一转,就有了回话:“我是说,等我明天,不,等会我就去找吴修大匠,让他帮我造副马鞍。恩,是我自己设计的新式马鞍,只要有了那马鞍,就万事大吉了!”

“哦?”高顺的语气中带有明显的不相信。

万炜急了,叫道:“不信的话,来来来,我们现在就去找吴修大匠造东西去!”

高顺见万炜不像说假,有心见识一下所谓的新式马鞍,便换上便装与万炜同往吴修府上。

吴修初时还推脱劳累不肯见,待万炜掏出一布绢要门童转交后。衣冠不整的吴修很快就出现在门口。手托着布绢,神色复杂地看着万炜,良久方道:“此物为万校尉所创?”

万炜见吴修神色就知其已经看出那现代马鞍的好处,当下无不得意地道:“正是小子涂鸦之作。”

吴修的脸色变的更加古怪,有激动,有不信,但更多的,却是一种深深的惋惜。他忽然把布绢往怀里一揣,大声道:“小孩子家涂鸦,怎地拿来糊弄某家。”说罢,便欲转身进府。

“大匠莫走!”站在一边的高顺忽然出声。“既然吾家二爷之作入不得法眼,公可将布绢归还。”

吴修浑身一颤,大叫一声:“不能给,不能给!”竟然掏出布绢,当场撕成碎片。

“公此为何意?”高顺语气转冷,右手摸上剑柄。

“伏义莫动怒。”万炜一手虚拦高顺,又对吴修冷声道:“吴修,布绢不值几个钱,但上面之画,却是吾亲手所画。此事汝最好现在给我个解释,不然这梁子,我们算是结上了!”

“这……这真的是你所作?”吴修的语气与其说是不信,不如说是一种极度的失望下的颓然。

“吾为何不能作此物?”万炜开始觉得吴修的神情有些不寻常。

吴修深吸一口冷空气,稍微镇定一点后,忽然恭敬地对万炜说道:“可否请万校尉并高主骑进府详细谈谈?”

“当然!”吴修的态度的确让万炜和高顺感到奇怪。

移至吴修府内一小客厅,万炜与高顺坐定后,吴修忽然一咬牙,扑通一声给万炜跪了下来。万炜吓了一跳,急走过去扶吴修:“大匠这是干吗?”

“如公子答应吴某所求,小人愿给公子牵马扫地,并将家财悉数奉上!”

“吴修大匠,有话好说。那布绢之事,某忘却便是了。汝快快起来。”万炜欲托起吴修,哪想到那吴修力大,硬赖在地上不肯起来,口里还不断重复道:“愿公子大发慈悲,答应小人请求。”

“我靠!”万炜真的急了,喊道:“你娘的有什么要求就说嘛,又不说又要我答应,你什么意思!”

吴修扑通扑通就是三个响头,说道:“请公子为天下苍生念,勿将此物告与董贼……董臣相知晓!”

“董贼?”旁边的高顺低声重复了一遍,问道:“大匠可先起来,将此事缘由清楚地告与某家公子知晓,再由其定夺。相信,二爷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万炜突然想到一赖皮招,马上说道:“是啊,是啊。你起来,坐好,喝杯茶在说。不然,不管你要干什么,我都不答应!”

闻言,吴修立马蹦起来,方想开口,万炜抢先道:“坐下,喝茶!”吴修张大的喉咙里发出一阵咕咕声,哭笑不得地乖乖坐在下席,喝起茶来,他还不敢喝快,怕万炜说他是喝水不是喝茶。

看到吴修那想装可怜,却夹杂着一丝忍不住的笑意,高顺自己偷笑了起来。与万炜接触两个月后,高顺已经知道万炜很大程度上是一个17岁的少年,虽是吕布的弟弟,却从来不摆架子,但是却会利用这个身份去糊弄人。而不可思议的是,越被万炜捉弄的,与万炜的关系反倒会越来越亲近。现在看来,这个吴修也脱不了此例。

“呵呵,喝太多茶对身体不好呢。吴大匠不用喝那么多。”万炜笑道。

吴修差点被呛到,但对这善意的玩笑,他又实在生不起气,只得整理一下头绪,开始说正事:“吴某收回之前贬低公子画中物的话。加此肚带,可加固马鞍,使骑手稳据其上,而两侧公子所加之落脚处(万炜插言道:“那叫马镫。”)哦,马镫,试想双脚有了落脚之处,骑马如行路,马战威力自然提高数倍。“顿了顿,吴修深深叹了口气,接道:“最让我佩服的,也是最让我感到可怕的是,这种马鞍完全可以量产!董贼之兵,多是西凉骑兵,如果再配上这种马鞍,则天下恐无人能制。”说到动情处,吴修满面流泪再次拜服于地:“公子慈悲,切莫将此物交与董贼……哦,不,不。董丞相!”

回想了一下关于吴修的事情,确定这吴修不会是董贼派来测试自己忠心的间谍,万炜与高顺交换了一下眼神,一齐离座,扶起吴修,道:“万炜平生除大哥吕奉先与高伏义外,未服过第三人,先生高义,时刻以苍生为己念,万炜不得不服。先生受万某一拜!”

高顺道:“也受高某一拜!”

说罢,两人恭敬地向吴修行一大礼。

吴修呆了一呆,不可思议地道:“这么说,万公子答应了?”

万炜与高顺对视一眼,高声笑了起来:“诚如公请!”

吴修大喜,又一次下跪,拜道:“主公在上,请受吴某一拜!”

“你这是干吗?”万炜连忙又要上去扶吴修,一面暗骂古代人怎么动不动就跪呀,拜呀的。怎的膝盖就不痛,腰就不闪了呢?

吴修道:“主公既然答应吴某请求,属下自当收诺,为公子牵马!”

“好!”说这话的是高顺,他抢先一步扶起吴修,道:“今后我们既为同僚。公只要与二爷多相处几日,便知公子之德!高某可断言,公必然不会后悔今日的选择!”

高顺这手,虽有点喧宾夺主,对万炜不大尊敬,但却快刀斩乱麻地确定了吴修与万炜的关系,省的万炜会因为佩服吴修那种性格而拒绝将其收入麾下。

他哪想到,早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万炜就考虑怎么把吴修收为己用。

万炜认真观测了一下吴修,发现他并没有太多的委屈之色,心道:“这样我就把吴修收服了?这样吴修就是我的家臣了?哎呀呀,我也没干什么呀?”想归想,口里还是道:“吴先生大义,深的吾心。有一点你可放心,吾与高将军并非真心为董,其中另有玄机。”

于是万炜将早已与吕布高顺串通好的说辞,声情俱茂地将一部艰辛的,感人的卧底故事通过万炜那独有的煽情语气说了出来。

故事中,高顺在自己的主公丁原死后,为了报仇忍辱偷生地投入敌阵,伺机准备刺杀幕后大boss董卓。而万炜则是把自己与二帝的关系说了出来,这一说不要紧,知道万炜竟然是御封的卫尉后,那吴修竟然又跪了下去,他怎么也的算是首席匠师,专门负责制造军官武将使用的兵器与甲胄的大匠来着,怎么就那么喜欢下跪呢。

当然,吕布是最后的秘密,不能将他暴露出来。只是依万炜的意思,也把丁原的死说成是董卓派刺客刺杀,而吕布也被万炜说的像三国演义中的关公投降曹操那样,降汉不降董,而之所以那么受董卓重视,完全是董卓在收买他。

吴修听完后,已经泪流满面,对高顺称赞不已,对万炜,则是完全的死心塌地了。

唉~~古代人真好骗。

一切事情都搞定,万炜回吕府时,时间早就到了晚上。

隔了老远,万炜就看见吕布半靠着府前那头石狮子,看样子是在等万炜回来。一丝暖流流过万炜的心田。

吕布对待自己的亲人,实在称的上是关怀备至。这点,万炜从这两个月中已经有了深刻的体会。

虽然天天要跟着董卓,保卫他的安全,并且天天都参加董卓的宴会,自己这个好色的老哥却从来没有在宫内过夜,为的就是每天能见自己这个八年不见的弟弟。当然,吕布的确是好色,经常也会带着几个董卓赏赐的侍女回家。

其中很多都是宫女。

今天不知道有没有又带几个回来呢。

“大哥,呵呵,小弟回来晚了。”万炜不好意思地笑道:“让大哥喝了那么多西北风,小弟真是过意不去啊!”

“你这小子!”吕布用力地拍了一下万炜后背,笑道:“是不是去逛窑子了?竟然这么晚才回家。”也只有对自己唯一的弟弟的时候,吕布才会这样笑着开这种成人笑话。日间,他都是一脸冷酷地训练着自己的部署。

“为老不尊!”万炜面对这个天下第一实在是有够狂:“看你笑的那么淫荡,是不是今天又带了几个女孩回来了?”

“啊!是啊,四个!”吕布爽快地回话道。

“看看,又是四个……咦,我说大哥。”

“怎么了?”

“很少看到你那爽快的回答哦!”

“哈哈。”吕布笑道:“不愧为某二弟。”说罢,击掌三下,吕府大门后陆续转出四个盛装女孩。

“奴婢清儿,爽儿,舒儿,心儿见过公子!”

“她们四个今后就是二弟你的贴身女婢,照顾二弟起居。”

“大哥。这……”万炜有点呆滞,回道:“这不大好吧?我还要训练呢!”但好死不死的两眼却不住地打量眼前这四个美丽的‘私人小蜜’。

四女都极为漂亮,每一个放回现代,都是可为‘花’级美女。

人如其名,清儿清秀,爽儿开放,舒儿抚媚,心儿可爱。她们中最大的肯定不超过十八岁,而最小的看的出来是心儿,年龄可能只有十三,四岁的样子,刚达到古代‘那个’的年龄标准……

靠,我都想了什么……

万炜忽然觉得不对劲,转头一看,吕布正笑吟吟地看着自己。吕布使用了一个现代人‘请’的动作,微弯腰,双手一前一后,掌心向上地同指四女,说道:“继续!”这动作无疑是万炜教的。

万炜脸红了,手一挥,对四女道:“下去给我烧盆热水去。”

“是!”四声略有不同的莺燕声差点把万炜的骨头都弄酥咯。

待四女走远,吕布于万炜才徐徐朝府中花园内的小石亭走去。

“我说二弟。这次你怎么那么爽快地收下了啊!我还在想你推脱后,某自行了断呢!”吕布调笑道。

万炜用肩撞了吕布一下表示不满:“这次我看是推不了的吧?如果我一而再,再而三的推辞,那董卓怕是要怀疑我了吧。”

吕布呵呵笑道:“二弟不苯嘛,呵呵,不用大哥多费唇舌了。现在外面的形势有点紧张,前几个月董卓自己封的各地诸侯都有蠢动的迹象,董卓现在可是忧心忡忡啊!所以呢……”

“所以呢,他怕自己一个应付不来,要拉我们一起下水是吧!”万炜不置可否地接道。

去年十一月,也算就是公元189年的十一月,董卓在夺取了大权之后登上权顷天下的臣相职位后,马上开始讨好那些士大夫,欲‘录用天下名士以收众望’。

先是三日内将蔡邑官职迁制尚书,后又升至巴东太守,留朝拜为侍中。而后又征处士荀爽,陈纪,韩融,申屠蟠。复又拜荀爽为平原相,行至宛陵,迁光禄勋,视事三日,进拜司空。从荀爽被征用到等上三公之列,其间只过了九十三天。

又以陈纪为五官中郎将,韩融为大鸿胪。

只有申屠蟠收到征书后,不理睬董卓。

可叹蔡邑,荀爽等人虽为天下名士,却畏惧董卓残暴,无敢不至。

后董卓又拜尚书韩馥为冀州牧,侍中刘岱为-州刺史,颍川张咨为南阳太守,陈留孔-为豫州刺史,东郡张邈为陈留太守,一时桓帝灵帝不得志之名士,全都得到了明显的提拔。

走近花园石亭,吕布摸出一坛酒,口里耻笑道:“这董卓可是作茧自缚呢。当初拼了老命地巴结士大夫,几乎把所有的大官都封给了他们。而自己身边的武将却大多都是校尉这类的芝麻小官,他们早就有些不满了。现在好了,那些外放的诸侯开始有聚集一处造反的迹象,董卓这老贼这才开始笼络老部下。官职没有空缺,就把金银珠宝,美女珍奇一股脑的分发下来。”

万炜接过酒坛,给两人倒了一杯,叹道:“也就这时候,董卓送的东西不能拒绝了吧。唉,不收明摆着是不给董卓面子,和他说我对你有意见的意思了。”

两人干了一杯,吕布又道:“不只如此,二弟还小看了董贼心思。这些珍奇女子,无不为宫廷内御物宫女,甚至原本就是皇帝的妃子。只要收下这些东西,我们可就是犯了大不敬,论罪当诛。这样我们就几乎没有退路,只能上董卓这条贼船了。”

万炜呆了呆,冷笑道:“这董卓果然够狠。竟然想出这种办法。恩,对了,大哥,今日那四个女子是???”

吕布笑道:“是某个妃子身边的贴身侍女,二弟是不是觉得他们地位太低了,想弄个皇帝妃子来陪陪啊?”

万炜心中一跳:皇帝的妃子啊!口不对心道:“哪里会,哪里会,那可是大罪啊!”

见万炜略有分神,吕布哪还不知道他已经心动,呵呵笑道:“二弟,今天收下这四个宫女,你已经是大罪在身了。再来个妃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自是现在宫内剩下的嫔妃,大多被董贼强占过,想找处子之身就比较难了。”

万炜登时吃不消,急急喝了杯酒来掩饰自己的尴尬,连忙转移话题道把今天关于吴修的事情说出来。

得知万炜把吴修收为家臣,吕布乐呵呵地笑了出来,连声赞道:“二弟好本事,二弟好本事啊。先是卢植,现在又是吴修,二弟所收之人全都非同凡响啊!”

万炜嘿嘿笑道:“哪里,哪里。木翁怎么又会是收的。他可是我老师啊,算我被他收了还差不多!”

吕布摇摇头,道:“如果是以前,我肯定不会说这话。现在的他,不但在官场上失意,落了个弃官潜逃的下场,更是被董卓害的家破人亡,要不是现在收了你这个得意弟子,有了寄托,可能早就郁郁而亡了。这两个月下来,卢子干并未教你儒学大道,而是将排兵布阵,计谋韬略倾囊相授,如此行为,恐怕像幕僚军师多过导师!”顿了顿,总结道:“我想他是看好你,在积极的转变自己的位置,想在你手下效力。”

“大哥说笑了!”万炜不大同意:“我现在可是董卓鹰犬,虽有小恩与他,依木翁性格,岂会屈就于我这个小辈?”

吕布呵呵一笑,解释道:“第一,卢植与张司徒,袁太傅的关系十分好。很可能之前他就知道了当日救驾的那个万卫尉。第二,你那天是佩戴中兴剑出行的,以他的眼光,岂会认不出来?我想,要不是他认出那把剑,也不会跟你到我这个董贼手下头号鹰犬的府内居住。还教你这个小鹰犬兵法了。”

“不是吧!”万炜有点相信了。

“呵呵,也许明天可以把我们的事,原原本本,一丝不漏的告诉卢尚书。如果能正式把他收入麾下,日后我们的声望可就非同小可了。”吕布话头一转,又道:“扯远了,扯远了。话说回来,二弟你设计的那马鞍,当真如吴修说的那样神奇?”

“等会我就去和卢植摊牌,说服他做我手下头号幕僚……大哥,你不看看我是谁!我设计的东西还会差嘛!”万炜对有人怀疑他的才能很是不满。

吕布摇头笑道:“只是这两个月你给我的惊喜多了点。‘小飞将’竟然会设计出连大匠都惊叹的东西。”

‘小飞将’是吕布麾下众将在见识了万炜的箭术后半开玩笑给他起的外号。

吕布的语气有点过于平静,说话的时候,一手端着酒杯悬在半空中不停的把玩。万炜知道,大哥现在在思考什么问题了。

果然,过了一会,吕布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略带兴奋地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日间来报,河内王匡调集了六万兵力屯于河阳津,其意图已经非常明确。依照李儒的意思,是要拿这王匡开刀,杀鸡敬猴。到时,董卓将会领大部队驻扎在平阴渡以转移王匡的注意力。另外,要我明天开始从西园军与西凉军中挑选五千精锐,成立‘飞熊军’。等时机成熟后,绕道小北平渡口,潜过江从后面夹击王匡。二弟部曲不是一直还没有着落么。明日我给你挑出五百精锐中的精锐。”

说到这里,吕布的语气忽然正经起来:“二弟,你找吴修,要他给这五百人都装备上最好,最适合的装备。你设计的马鞍先试试,如果真的能用,也给我装备起来。”

万炜略略一思量,问道:“大哥是要我做一着暗子?”

吕布赞赏地看了万炜一眼,道:“没错。这次挑选兵力完全由我负责,董卓那里肯定能瞒下来。而在他眼里,你也不过是个17岁的小孩,没多大威胁。所以,你来做这把顶在董卓背后的匕首,最适合不过了。嘿嘿,如果那马鞍真能提高马战威力……”

“我的马鞍肯定没问题!”万炜再次强调,想了想,发觉了一个问题:“不过大哥,我可能还缺一个副将来帮我进行日常的训练呢!”万炜毕竟是现代人,对于古代军队的训练,还是不大明白。

“副将?这倒是个问题,让我想想啊。”吕布也有点苦恼:“首先要忠心,这五百精兵存在的真实目的是绝对不能泄漏出去。而且他还要有能力协助我的好弟弟。”

“你看把张辽调过来如何?”万炜提议道。说实在的,上朝后的第一天万炜就想见张辽了,可是得到的答案却让万炜大吃一惊:张辽竟然不在吕布麾下!

万炜的第一反应就是:不可能!第二反应是:绝对不可能!最后几经努力,才在记忆的深处找到这么一句话:“何进遣至河北募兵,得千余人。还,进败,以兵属董卓。卓败,以兵属吕布……”

所以一旦有机会,万炜很想提前把张辽给弄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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