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仙之眷属 017——人妖关系

狐仙之眷属 慵懒宅熊猫 同人小说 | 动漫同人 更新时间:20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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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山城,依山傍水而建,城边景色秀丽,城外的群上也不乏磅礴之气,的确是一处难得的风水宝地。

但这些都不是涂山天狐一族在此建立都城的原因。

无他,只因这里有一株独一无二的瑰宝,苦情巨树。

几百年前,涂山城虽也是涂山领域的一方首府,单更像是纯粹的狐妖之城。

偶尔有一些零散的其他小妖,至于人类,更是稀有的存在。

恩?因为什么?没有生意啊,呃,应该说,

没有那么多甘愿抛却种族界限,相爱的人与妖。

人类与妖怪水火难容的时代,转世续缘,即使在道盟高层之中,也是传说的存在。

而且只是归类在探求‘转世’一支的一种禁忌之法,至于能不能续上缘?有谁关心呢。

非我族类,见着必诛!

这句话基本是那时候的时代方针。

在物资匮乏,或者用现在的话,在生产力不足的年代,没有那么多‘文明’可讲,弱肉强食,物竞天择,是不二的法则。

那么,人类一族,又如何争的过妖怪?

论蛮力,十个人类也不是一个小妖的对手。

论天赋,不同种族的妖怪都有着不同的天赋神通,而人族,凤毛麟角罢了。

论法力,即使是天资翘楚之人,终难逃寿命所限,一生一世,不过百年尔。

单轮法力累积,又如何是动辄千年以计的大妖的对手呢?

要轮优点,或许是长的快?百兽想修炼出灵性来,也要花费不少时间。

对于大妖来说,这些‘小人’们长的快,吃的也能依靠自己耕种解决,饭都不用自己喂。

也没有什么抵抗能力,使唤干起活起来也算任劳任怨。

唔,肉质也非常鲜美,那些敢抱怨的,就当做口粮好咯。

总而言之:【非常适合圈养起来当奴隶。】

出生在人族,似乎就是玩游戏的时候选择了一种地狱模式。

所幸,各大妖王仗着的实力,联系非常松散,根本没有什么‘联盟’的想法。

各自占山为王,凭实力说话。一言不合,大打出手的也是稀松平常的事情.

某位妖王或死或逃,对妖界来说,也就是山头换了个妖王而已,那些‘奴隶’还是‘奴隶’而已。

人类一族,唯有逃至穷山恶水之地,报团取暖,才能再夹缝中得以生存。

直到人类一族,从这穷山恶水之中,竟发现了能与法力调动进行增幅的灵物。

唤名为:法宝。

人类寿命虽有限,法宝却可以一直传承。

在一代代的血泪成长中,人类终于初步建立了关于‘法宝’体系,也终于开始在这天地之中,挺起腰来。

当一个一直被压迫的人,获得了力量,会如何呢?

御妖国是一个比较极端一点的例子,肆意奴役妖怪,要讲当初所受的,加倍奉还。

其他人类一族,也在同仇敌忾的时代中,将妖怪视作生死之敌,欲除之而后快。

或许有人见过那些善良的妖怪,但是在大浪之中,谁又能说出口呢?

酒后闲谈,至亲好友仅仅是把你当做酒后胡言加以呵斥罢了;

在大庭广众之下,为妖怪声援,在“大义”之下,或许就会被戴上一顶‘人族叛徒’的帽子。

更遑论,与妖怪相爱,定下至死不渝的誓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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