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竹林,很快,骑着小毛驴刘政的便可以看到城郭的样子。
不过,毕竟此处山路多,而且九曲十八弯,结果便是要花上比一般直道数倍的时间。
驴子上,刘政一边走,一边也是思考着事情。
出一趟竹林不容易啊,所以,该给自己进点什么货。他得仔细地考虑考虑。
不知道少女会不会自己做衣服。
他倒是可以去买一些布回来,不过恐怕,以少女的样子,大概也是不可能会的了。
一来。
年纪尚幼。
二来。
母亲死得早没人教。
三来。
就是他一眼就感觉少女不会做。
只能说,刘政一般看人还是很准的,某个人有没有料,会不会做什么事情,基本上凭直觉就能猜个七七八八。
而少女给刘政的感觉。
反正,就是不会。
不过也没关系了,衣服什么的,他都可以具现出来,这都没有问题,日常里的保暖什么的,还是能够自给自足的。之所以让少女做,只是为了说不定可以给平日里无所事事的少女拿来消消闷而已。
试想想。
两个人一起做衣服。
瞎姬八弄。
虽然最后不一定能做出来。
甚至即使做出来了,也不能拿出去穿。
但是!
这应该也算是夫妻之乐吧。
……
“那么好的!”
“布就买一匹吧。”
“买多了也只是浪费。”
“另外,剪刀,针线什么的,自然也得备齐。”
“不过在此之前……”
“好像还忘了什么。”
“肉,蔬菜的种子。”
“另外,感觉可以把小毛驴换成一匹马。”
“到时候他进城也就更容易了。”
“不不不!”
“可以再买一匹马。”
竹林深处。
居然还有人有马。
这想想就觉得不简单。
这么一想,倒是让他对搬进城里的欲望和热情,瞬间又没了那么高。
据说。
那个白居易还是谁,刚刚当官那会没钱在城里买房子,所以租的是离自己上班很远的地方,所以每天早上都是骑马上班。
刘政倒是觉得,他也可以买一匹马,这样,二十里的路,也不过弹指之间。
到时候就可以天天遛马。
其实要不是因为生活不便,让刘政舍弃现在的竹林也是不舍得的。
毕竟苏轼都有写过这么一句诗。
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
竹子代表着超凡脱俗,清新高雅。
而他,恰恰就是这样的人。
这是提升逼格的利器,反而要是搬进了城里,一下子就感觉自己俗气了。
对了!
他忽然倒是想起来了。
他记得,他现在所在的那片竹林应该是有人的。
刘政的意思是。
这么大片竹林,不可能没有主人。
这一次进城,他大概还得解决这片竹林的归属问题。
最好,是从对方的手上把整片竹林都买过来。
不然,那他的房子就是属于违建。
虽说可能是这是古代,说实话,违建也未必有想象中的那么严重,问题是,他一直都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违建的事情可大可小。
本身在古代,随便找个山林钻进去,自己搭几间茅草屋,再弄个鸡圈,开垦几块菜地,然后田园归隐,这的确没什么问题。
但问题出就出在,这找到的山林是无主的,那倒也还好。
可万一是有主的呢?
这个世界的土地制度,跟后世的土地制度差不多,全部属于国有,这是肯定的。
不过也有一部分的土地。
比如说城外的竹林、矿山等,会被皇帝封赏给一些有功之臣。
就拿现在刘政所处的那片竹林来说。
很有可能,就是某人的私有物。
当然!
在没被发现之前,刘政还能继续住下去。
就算被发现了。
没人管,他也可以接着住。
但问题是……
万一人家跟他追究起这件事情。
那就很麻烦了不是。
所以这一次进城,他还得打听打听这片竹林的归属问题,运气好的话,假如这片竹林还属于无主之物,那么他住也就住了,最多也就跟官府知会一声,而假如是有主的,那就得跟主人商量商量看看能不能把竹林给买下来了。
到时候。
恐怕少说也得花费数百两银子。
咳!
可能还不够。
毕竟也别把古人当傻子,竹子在古代的用途还是很广泛的,既可以拿来烧,又可以拿来做各种居家用品,比如说竹扫帚、竹席、竹凳等,而且竹笋还能拿来吃,并且营养价值极高。
可以说。
竹子本身在就是一种很有用的资源。
当然了。
可能受到古代自然资源丰富的影响,因此竹子的价值并不能完全体现出来。
但不管怎么说。
竹子代表的就是钱,这一点总归是没错的。
因此。
刘政觉得自己一趟出来,还得想办法干一票大的。
进了城。
刘政立刻便干起了活来。
首先是去布庄买布,这个都没什么问题,毕竟他这些零零碎碎的花费,别人也不会在意,直接把银子具现出来也就行了。
虽然其实说起来。
要说好的布,刘政自己都能具现出来,但问题就在于,他们这是拿来玩的,又不是真的拿来穿的。
跟布店的老板商量好了,要一匹布以后,也是跟老板说暂时寄放在这,而且还把小毛驴也先丢在店门口,让老板帮忙看着。
老板看刘政丝毫不讲价,也是意识到,自己可能遇到一个有钱的主了。
毕竟能一口气买下一整匹布的人,说实话,整个城里都不多。
大多人都只能是一小块一小块地买下来。
除非是某些富家大户。
当然了,人家那就不是一匹布一匹布地买了,而是几匹,十几匹地订。
不过今天一早开门,居然能够遇上刘政这种花钱阔绰的,也是让店家笑得直点头,说客官你忙,你的驴有我看着。
殊不知。
刘政想要的也是这个效果。
之后。
刘政便去了一趟马市。
这边的马市倒是没有北边的马市那么兴盛了,据闻在北面,有的马市光是人员用于寄住的穹庐,就有千帐之多。
可想而知那盛况。
而这里的马市,最多只能算是个小集市。
因为上一次在这里买过驴,有认识的人,因此刘政也是找到了当初帮忙买驴的人,没有名字,不过别人都叫他李三,李三见到刘政的时候,也是两眼放光,毕竟,像刘政这么好宰的水鱼真的不多了。
搓着双手,对方就热情地来到刘政跟前。
问刘政这一次想要什么。
当然,也有在警惕,是不是上次买回去的驴子出什么问题了。
不过不应该啊。
他李三虽然人品不怎么样,但是也不至于把不好的东西卖给自己的顾客,直到刘政表明自己的来意,说想要一匹好马,李三这才放心了下来。
而且……
或许是上一次感觉宰刘政宰得有点多吧,这一次竟然出奇地用心。
没多久。
一匹高大英俊四肢壮硕的马就出现在了刘政的眼前。
不过刘政却觉得怎么看都有点不对味。
因为据他所知,这么好的马,都可以当军马来使用了吧,《周礼·夏官·马质》有云:“马量三物,一曰戎马,二曰田马,三曰驽马。”,也即是马的三个等级,而平常里这马市的马最多也就是一些驽马,还有一些比驽马大概好那么一点点的田马,也即是用于狩猎的马,结果李三现在牵给他看的,简直可以说是马中的王者。
赤兔!
是你吧!
瞧这健硕的身躯,俊朗的外表,简直跟他一般帅。
虽然刘政也很想要这样一匹马,但是怎么看都觉得,这匹马该不会是什么黑货吧,而且这么好的马,居然没有人来问价?城中比他有钱的恐怕也不少吧。
李三便笑了笑。
回道:“刘兄弟这你恐怕就不知道了,这宁州城,一般人又哪里用得着买这样的马,买头驴也就够了,再不然,一匹驽马都够用了,其实……这马是武定侯府上的。”
然后紧接着,便跟刘政说起了近些日子所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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