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外情缘 第二章 90年代

世外情缘 木老人 都市言情 | 都市异能 更新时间: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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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户,个体户、三转一响、下海、打广、下岗……是改革开放后的一些新名词,进入九十年代,天朝社会的意识形态开始出现变化,大街上不再只是蓝白灰,人们的观点逐渐多元。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发展才是硬道理,改变观念,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理念逐渐开始影响一些有商业头脑弄潮儿。各种各样的商店、商品从发展较早的沿海地区涌入内地,也涌进了阳城这个小县城。有一部分人富了起来,街上有了VCD,有了大哥大,BP机,也有了形形色色的个体经营者。夜总会什么的也如雨后春笋。还有了一个新的工种,叫做公关小姐……人们的思想也在开始慢慢变化。后来公关小姐越来越多,人们索性就把“公关”两字去掉了。

※※※※

终于有一次机会,让我可以彻底摆脱当苦力工人的命运。

在一个休假日的下午,我在街上看到了一则招聘启事,一个新开的大型夜总会公开招聘歌手,公关小姐,服务生,舞蹈表演等等人员,我记得当时开出的月薪是280元,还有小费什么的,这对一个象我这样的小工人来说诱惑实在太大了,要知道280元相当于我当时差不多两个月半的工资了,而且还可以穿干净衣服,真正“体面”的上班,这实在太令人向往了。年轻的心总是燥动不安,热血澎湃,我悄悄去应聘了歌手,面试,才艺表演都通过了,我被录取的名字贴在了夜总会的大门口。于是我成了厂里第一批主动摔掉铁饭碗的人,无论厂领导怎么约谈,挽留,老子去意已决,尔等焉能留我?

在夜总会我的主要工作是当服务生和伴舞,唱歌我只能偶尔唱一两首,因为他们事先已经请好了主唱歌手,而我只能作为一个备用,这多少让我有些遗憾。不过也好,服务生有小费,有时一晚下来小费就顶一个月工资了。当时那些来的客人才是真正的高逼格,公款吃喝逐渐成为一种风气,客人们出手阔气得令人瞠目结舌,公关小姐陪客人跳支舞就会得到一两百不等的小费,一晚下来,长相好的可以跳跳舞就轻松挣一千多,这真让我开了眼界。

而我印象颇深的一次就是遇上我服务的一桌客人,具说是某市二把手的公子哥,当时还没“牛B、土豪”有这样的词儿,那厮西装革履,年纪轻轻,却已长得肥头大耳,旁边坐着一帮奴颜媚骨的跟屁虫,公关小姐们个个跃跃欲试蠢蠢欲动,那气势,真是富贵逼人再逼人啊!胖子不喝人头马XO,也不喝白兰地伏特加,就要了一杯白开水,但他有个讲究,他的水杯里要随时保持有半杯水,只要他喝掉一口,就得给他加上去,而每一次加水,他就会拿出二十元做小费,啧啧!这B装的……那晚我大概给他加了十次水,光这一桌就挣一二百,我乐滋滋的想,啥时候我也能这样的装B呀……

估计这胖子迟早得把他爹给败了。

夜总会离苳苳家近,她们家条件比我们家好很多,岳父是某工司的一个跑釆购的小职员,岳母在倒腾服装生意,苳苳在家附近摆的烟摊收入还可以,就这样一家人一个月的收人在当时老百姓家庭已是不菲,而我现在的工作也相对轻松,只是晚上上班,白天闲着没事,我就陪她练摊。寒冷的冬天,我们在巷口的烟摊里依偎在一起,用彼此的体温温暖着对方。有时会陪岳母去重庆朝天门批发市场进货,我也跟着开始慢慢学起了做生意。

※※※※

最近这几年我做了很多的生意,有赚有赔,但最后都失败了,哥哥说我不是做生意的料,我一直对这话耿耿于怀,我想去证明我是,可怎么也证明不了,总是失败。其实失败本身并不可怕,大不了从头再来,只是失败后你的整个人都被否定了,你就是个笨蛋,榆木疙瘩,猪脑壳。似乎所有的人都只看结果,把利字永远放在第一位,或许这才是生意人应有的素质。而我看重的是去拼搏去奋斗的过程,是以诚待人为本的宗旨。看来我确实不是这块料,是我自己想得太单纯,不知天高地厚。就象写作,我只是一个初中水平,没有华丽精美的文笔,不懂写作的规矩,很多词藻闻所未闻,甚至连好多字都不会写了,我却心血来潮异想天开的要写出一本书,用简单朴拙的话语,写出我内心的快乐和悲伤,写出我的感动和无奈,写出我如人渣般的岁月和生活……我想那些业内人士定会讥笑我的不知天高地厚,痴人说梦。说实话,我自己也觉得有点厚颜无耻,自不量力,可就是想写,不需要谁来认可,什么诺贝尔奖,文学奖跟我也没有半毛钱关系,我只想用简单的话,记录一些平凡的故事,生活的点点滴滴,我在记录的时候会随之悲喜,这个过程已经让我很满足。也许,我真不是这块料,但我并不在乎。

古话有云:有心栽花花难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有时越想得到的东西却偏偏得不到,上天要用这种惩罚来告诫人们控制自己的欲望,节制自己的膨胀心。

※※※※

在夜总会工作的时间不长,受传统教育太深,人性的一切贪婪每天都在这里不停的上演,我感到自己很不适应,也许是我太年轻,我只想做一个单纯的歌手,于是我去了另外一家歌厅应聘,没想到的是又应聘成功了,这事不知怎么就传到了夜总会老板耳朵里,于是又约谈,留下来就涨工资,非要走,这个月的工资就别指望要了,唉!爷不侍候了,非得走!我约上永和健等一帮兄弟伙,强行要回了工资。

年轻真好啊,我挥挥衣袖,顺便带走一片属于自己的云彩。就这么洒脱。

路灯昏暗,我和永坐在一条铺满青石板的老街路沿上喝酒。

60度的高粱白酒,

你一口我一口,没有下酒菜,也不需要。

用菜下酒,酒就变得俗气了。

我们为这取了一个很“雅致”的名字——龙门阵下酒!

聊的些啥龙门阵已经很模糊,不外乎是些仗剑走天涯的豪情壮志,要么就是无病呻吟的感叹人生罢了,年少哪懂愁滋味儿!

我们这代人,受沿海港台文化的冲击特别大,觉得港台的一切都好,吃的穿的用的,看的听的说的,都是港台的话题,瞧不起大陆老祖宗留下的一切,现在想想那时真是中毒太深,特别是香港的歌,我们常常留涟在那些动听的粤语歌里不能自拔,那些歌把爱写得太美,太凄美,甚至有时产生了一种错觉,抑或是幻觉:只有得不到的爱,才是最美的,真的是这样吗?

谭校长有首歌是这样的:

一直把你藏在歌里面

不让世界打扰这隐秘的思念

在最缠绵处流连在最美丽处依恋

在夜里一遍又一遍[2]

……

健告诉我说静结婚了,我心里感到一阵阵无端的刺痛和莫名的失落,晚上约了健、永,和三五个狐朋狗友喝酒,我说:

不醉不归!

一直保留着静给我写的第一封也是唯一的一封信,这封信是在我和苳苳好之前就有了,是的,在苳苳之前,我就跟她恋爱了。然而我跟他的恋爱,具体的说不过只有一天,再具体一点,跟她仅仅走了半条街,说了几句话而已。后来,她就写了那封信,因为那封信,我生平第一次喝醉,一口气喝下了半斤多高度酒,喝得不省人事,是永和赖毛兄弟一步一步把我扶回家的。再后来,我们见面再也不说话了。有时目光交集,双方都低下了头。

只是偶尔偷偷的看她,我看到的是水汪汪的大眼睛,和有点邪性的笑。

一直把你藏在歌里面……

校长的歌,唱得如痴如醉。

我在舞台上一首首唱着想念她的歌……

好想见她一面,问问她过得好吗,告诉她我想她,只是想她!

其他的,我真不敢想,连想下去的勇气都没有,生活,还得继续。

有人说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就变成亲情了,我不知道和苳苳是不是,我们不再如初恋般的狂热和激情,但朝夕相处,感觉彼此都深深的融入了对方,我们还是会有很多说不完的话,男人该付出的一切,我都为她付出,结婚,只是迟早的事。

可是我感到自己罪孽深重,我不该和她在一起了还时不时想着别人。这不光是不道德,也太对不起人了,我痛恨自己,我有时觉得自己连猪狗都不如,我不是人,我怎能这么残忍的去伤害和我朝夕相处的爱人?我怎么能这么三心二意?既然已经认定,就不该再做无妄之想,何况静已经嫁人了。知道的朋友们也都劝我,可是,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你越是想去刻意忘掉的东西,却总也无法忘掉,越是这样,那个人的影子越是挥之不去,我渐渐沉沦于苦海不能自拔。由于我内心深处的愧疚,我甚至要比别的男人要付出得更多,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减轻我的负罪感,我的心里才会好受一点。

这就是我们那个年代的道德,然而这样的道德观让自己感觉过得好累!无数次在心里狂吼,我只想好好的爱一个人,一生一世,为什么会这样难,为什么……?

世间情为何物?

我也不知道。

其实道理都懂,只是有些道理说得通别人却说不通自己。

又传来了静的消息,她吸毒了。

为什么,她会过得如此的不堪?

我只有一个念头,找到她,问问她怎么了,然后去阻止她的沉沦和堕落。

其实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那样的能力去阻止她,年轻的心总是想到一出便是一出。

听说她在强制戒毒中心,我叫上永陪我一起,买了玫瑰花,马不停蹄的赶了去,结果没找到,却说根本没这个人来。

这件事,当然不能让苳苳知道。

那个年代还没QQ,没有微信,想要在暗中寻找一个失联已久的人,并不是件容易的事,那时候的家庭座机都还没有达到普及水平。除了托人四处打听,在这个不大的小城市里,我能做的就只是在街上一遍又一遍的不停瞎逛,期望能够出现奇迹,碰上她,但那样的希望真的很渺茫,我不知道自己在街上走了多少天,走了多少趟多少步,那时也没有计步器,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力量在驱使我一定要找到她。

迎来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我不甘心,开始给她写信,一封又一封,告诉她我在找她,在想她,那些信件没法投递,我把它们藏在最隐秘的地方,希望总有一天能够给她。

没想到这一写,情丝如洪水泛滥,再也不可收拾,越写越想写,仿佛压抑了多年的忧愁和思念被开了闸门,仿佛所罗门钥匙打开了尘封的诅咒,我越来越恐惧却又越来越期待……

这是什么样的一种心态和行为啊?我在一步步走向深渊,却又无意回头。

这是爱,还是孽缘?我不知道,远处传来了上学时静唱过的歌:

大雁听过我的歌,

小河亲过我的脸,

天上星星一点点,

思念到永远……

“快起床了,该出摊了!”

我被苳苳推醒,失落的回味着昨日的梦境,对她的歉疚愈发的深了,却也只能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

有一天,苳苳突然对我说:“吴三桂,如果哪天我发现你跟别的女人好了,上了床,我就,再也不理你了,我会觉得你很脏……”

“你怎么了?”我一脸范然。

“没怎么,男人都坏!”她喃喃自语道。

我心里不由自主的一紧,轻轻的安慰她说:“别瞎想了,怎么会呢?”

后来才知道是苳苳的闺蜜失恋了。

“苳苳,我也想问你一个问题,当时你为什么要主动来找我耍朋友呢?”

她的脸一红,支吾道:“你晓得……我回家的路有一段很黑……下了夜自习回家我好怕,怕遇上坏人,很想有个人保护,见你个儿挺高,又比较熟了,就拿你开刀了啰。”

“我当时真的只是想找个人护送我回家,没其他想法。”她还补充了一句。

原来如此。

※※※※

时间到了一九九五年,跟苳苳的日子还是在一成不变的过,而对静的思念却是愈发的深刻,小艺告诉我听说静正在闹离婚,我心里又一阵阵刺痛,却有了一丝丝连自己都不易察觉到的喜悦……

被内疚感和对静的思念折磨得我难以承受,接近崩溃。

欺骗,是给对方最大的伤害和罪过,我不想再去伤害苳苳,尽管我的行为还没有实质性的出轨,我的思想却早已出轨,我再也不能容忍自己的卑劣行径。

“苳苳,这几年,我一直想着她,忘不掉,对不起!”……

我终于对她说出了这句话,她瘫坐在床头,我体会得到她的感受,宛如晴天霹雳,当头一棒。

而我自己,也是万箭穿心般的痛,身体几乎一下子全被掏空。

我想起她为了追我而纵身跳下四五米高的悬崖被摔断腿的情景,想起了她解开胸前纽扣露出来的那个,用刀刻下还带着血丝的我的姓名的情景……

然而——

我们谁也没多说什么,她躺在床上,我静静的坐在床边,一根接一根的抽了一晚上的烟……

我们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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