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回头看了看众人,诶,无知者无辜,爷这一生博览群书,在宫里又待了那么久,见识自然比他们广,眼光自然比他们这些凡夫俗子远了很多。要是爷不来这古董街,这画该埋没了吧?
“你们说吧,等爷赚了钱,你们想干嘛就干嘛,爷请客。”包拯仿佛现在怀里已经揣了几百万一样,当初楚楚还说他连人民币都不认识,不能把自己交给他。现在他不认识人民币不是照样赚了那么多钱么。爷是不能拿来小瞧的,懂不。不过他好像忘了,他目前还欠了王朝三十万的说……
“等你赚了再说吧……”唯一需要包拯接济的公孙策倒是还很理智,真怕他会说我要吃不完的猪肉……
“为了庆祝我们今天的收获,爷决定请你们去这里最大的饭馆去吃饭,在叫上几个妞,几个唱小曲儿,几个跳舞,咱好好玩个痛快。”十足一个纨绔子弟的作风。
“好啊好啊。”最先拍手同意的,除了公孙策,不作二人想。话说,公孙策刚住进凌楚楚家的时候,说到住进来,包拯终于知道凌楚楚为什么住那么大的房子了,不会是拿来让小情人住的吧?
再话说公孙策刚住进凌楚楚家的时候,那天晚上,庞飞燕特地煮了很多菜来招待顺便欢迎一人两狗的到来。包拯看着满桌子的菜,心想,才多了一个人,也不至于煮那么多吧。不过在见识了公孙策的横扫千碗的功力之后,他就不这么想了。因为在他要夹第二块红烧肉的时候,盘子已经空了,不得已辗转排骨,没想到连渣都没剩。
在四处一望,除了青菜和汤之外,都已经空空如也。而公孙策则酒足饭饱的坐在对面拍着肚皮,最后一脸歉意的望着他说“不好意思啊,最近胃口不好,剩下的就有劳各位了。”
从此之后,包拯就知道,他再不挣钱这日子就过不下去了。
“原来赚钱那么容易,早知道我就早点来赚钱,我妈肯定高兴。”这是一个地道啃老族的由衷之言。
“包大哥,你怎么会觉得这画是张飞画的呢,张飞不是只会打架么,我看他很难画出这么漂亮的美女来。”还是庞飞燕比较理智啊,不过她的怀疑甚是让包拯感到挫败啊。女人不是应该在男人作出什么结论的时候,坚定不移的说“我相信你是对的”吗?
“所以说女人头发长,见识短就是这样子了,你不能单看人家表面懂么?别看人家在外面英勇杀敌那么威风,说不定在房里还是他老婆主动的多呢,这个不能一概而论,不过这个也不怪你,因为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在画界,最擅长画美人的还是张飞。而且,这个扇子,真的是世间唯一一个张飞的作品了。”
几人回家把扇子放好之后就等着凌楚楚回来,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往国际大饭店而去。
第二次来到这里,包拯突然想起几天前,他打车的钱都没有,而如今,他已经有几百万在家里放着了。这人世就是这么无常。看到那两个保安,包拯突然想起赵虎那叫嚣的模样。
凌楚楚在哪里都是一副贵族的样子,优雅迷人高贵,即使打架都是一副游刃有余的样子。高高在上像个女王,把所有男人踩在脚下。虽然带着他们几个土包子,可还是一副从容不迫的样子。
包拯望着拘谨的王朝和庞飞燕两人甚是奇怪,他这来自古代的人面对这么高级的餐厅会有点不自在还说的过去,可向两人都是现代的,而且王朝家里那么有钱,这种地方应该经常来才对啊。像他隔壁家的那个钱老板,做生意那是顶呱呱的棒,赚的钱都怕是把家里堆满了,经常带着一家老小在京城最大的饭馆那里大吃大喝,让他羡慕得不得了。可惜他打定主意要学人家贪赃枉法就是学不来,没有当有钱人的命,哎……
反观公孙策就不一样了,就像这里还是家里一样,一脚曲着踩在凳子上,手里拿把刀把玩着。估计对公孙策来说,应经习惯了别人的注目了吧,毕竟在街上锻炼了那么久。刚才进来的时候姗姗和美美被保安拦了下来,说四条腿的不能进。谁知道他愣是让姗姗和美美只拿后腿走路,就这么雄赳赳气昂昂的走了进来,直看得保安和其他人是目瞪口呆,最后两只狗还回头跟人家摇手拜拜,在大堂那里造了不小的轰动。而此时两只狗就各自蹲在一张儿童椅上,翘首企盼事物的到来。
包拯选择吃西餐是有原因的,因为,哪天在回到了大宋朝,他就可以很自豪的跟皇帝还有庞籍那小子说“老子失踪这段时间,其实是受一位仙人邀请,去周游各国了,品尝了很多那里的食物,见识了那里的风土人情”然后皇帝和庞籍就会眼巴巴的望着他,让他具体说说别人国家的事,到那时,他就可以抬抬头,故意说“恩,今天的天气不错,就是没有xx国的xx,不然就更是人间最大享受了”
看着眼前的龙虾,包拯用餐刀刀背在虾头上敲了敲“楚楚,你那个电话不是可以照相嘛,帮我照一个。”包拯突然想起这个,到时这可是证据,让皇帝和庞籍羡慕个一年半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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